详细解读发出商品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
国家会计部最新出版会计科目及主要帐务处理
国家会计部最新出版会计科目及主要帐务处理一、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和要紧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能够依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形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关于明细科目,企业能够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
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纳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形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 1001 库存现金2 1002 银行存款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 1011 存放同业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6 1021 结算备付金7 1031 存出保证金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 1121 应收票据11 1122 应收账款12 1123 预付账款13 1131 应收股利14 1132 应收利息15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16 1211 应收分保账款17 1212 应收分保合同预备金18 1221 其他应收款19 1231 坏账预备21 1302 拆出资金22 1303 贷款23 1304 贷款缺失预备24 1311 代理兑付证券25 1321 代理业务资产26 1401 材料采购27 1402 在途物资28 1403 原材料29 1404 材料成本差异30 1405 库存商品31 1406 发出商品32 1407 商品进销差价33 1408 托付加工物资34 1411 周转材料35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36 1431 贵金属37 1441 抵债资产38 1451 损余物资39 1461 融资租赁资产40 1471 存货跌价预备4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42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预备43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4 1511 长期股权投资45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预备46 1521 投资性房地产47 1531 长期应收款48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49 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51 1602 累计折旧52 1603 固定资产减值预备53 1604 在建工程54 1605 工程物资55 1606 固定资产清理56 1611 未担保余值57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58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59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60 1631 油气资产61 1632 累计折耗62 1701 无形资产63 1702 累计摊销64 1703 无形资产减值预备65 1711 商誉66 1801 长期待摊费用67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68 1821 独立账户资产69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70 2001 短期借款71 2002 存入保证金72 2003 拆入资金73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74 2011 吸取存款75 2020 同业存放76 2021 贴现负债77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78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9 2201 应对票据80 2202 应对账款81 2203 预收账款82 2211 应对职工薪酬83 2221 应交税费84 2231 应对利息85 2232 应对股利86 2241 其他应对款87 2251 应对保单红利88 2261 应对分保账款89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90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91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92 2314 代理业务负债93 2401 递延收益94 2501 长期借款95 2502 应对债券96 2601 未到期责任预备金97 2602 保险责任预备金98 2611 保户储金99 2621 独立账户负债100 2701 长期应对款101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102 2711 专项应对款103 2801 估量负债104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三、共同类105 3001 清算资金往来106 3002 货币兑换107 3101 衍生工具108 3201 套期工具109 3202 被套期项目四、所有者权益类110 4001 实收资本111 4002 资本公积112 4101 盈余公积113 4102 一样风险预备114 4103 本年利润115 4104 利润分配116 4201 库存股五、成本类117 5001 生产成本118 5101 制造费用119 5201劳务成本120 5301 研发支出121 5401 工程施工122 5402 工程结算123 5403 机械作业六、损益类124 6001 主营业务收入125 6011 利息收入126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27 6031 保费收入128 6041 租赁收入129 6051 其他业务收入130 6061 汇兑损益131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2 6111 投资收益133 6201 摊回保险责任预备金134 6202 摊回赔付支出135 6203 摊回分保费用136 6301 营业外收入137 6401 主营业务成本138 6402 其他业务成本139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140 6411 利息支出141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42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预备金143 6502 提取保险责任预备金144 6511 赔付支出145 6521 保单红利支出146 6531 退保金147 6541 分出保费148 6542 分保费用149 6601 销售费用150 6602 治理费用151 6603 财务费用152 6604 勘探费用153 6701 资产减值缺失154 6711 营业外支出155 6801 所得税费用156 6901 往常年度损益调整二、要紧账务处理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发出商品的核算内容
发出商品的核算内容
发出商品的核算内容主要涉及企业销售的商品,但这些商品尚未到达购货方的指定地点,且风险尚未转移给购货方。
在会计上,发出商品的核算主要用于记录和跟踪这些尚未完成销售的商品。
以下是具体的核算内容:
1. 确认销售收入:一旦商品已发出,但尚未完成交付,企业可能会选择在某些条件下确认销售收入。
这需要评估与销售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买方。
2. 记录发出商品:当商品离开企业时,需要记录其数量、价值、成本等信息,并跟踪其在运输途中的状态。
3. 估计退货可能性:基于历史数据或当前市场状况,企业可能需要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并据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 税务处理:对于已发出但未开票的商品,企业需要评估是否需要为这些商品提前缴纳增值税。
5. 库存管理:发出商品后,相应的库存应进行调整,确保库存记录准确反映企业当前的库存状况。
6. 与客户的沟通:对于已发出的商品,企业需要与客户保持沟通,确保商品按时、按质送达目的地。
7. 售后服务考虑: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售后问题,企业需要为此做好准备,包括退货、换货、维修等流程。
8. 评估信用风险: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客户拖欠货款或存在其他信用风险,企业需要对这部分发出商品进行特别关注。
9. 内部控制与审计:为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企业需要确保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到位,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10. 财务报表披露:在财务报表中,应准确披露关于发出商品的详细信息,以便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发出商品的核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
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发出的商品得到妥善的核算和管理。
详细解读发出商品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
详细解读发出商品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一、企业发出商品的核算情形一些企业由于市场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产品由原来的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
由其是对一些大型的卖场、超市销售时,通常企业为了保持良好购销关系往往在销售商品后,要到一个月或几个月后才能对账开票结清,而采用这种月结30天或90天甚至更长的手段占用上游企业的资金,使上游这些企业资金使用困难。
同时如果上游企业在销售合同签订约定不当及财务处理不清淅时,将不仅仅是被下游企业占用了货款资金,还有可能要产生相关的流转税及所得税的资金占用,这对上游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十分头疼的问题。
现笔者从所知目前大多数上游企业在对这部分销售处理方式入手,从税收立场对企业发出商品的核算作如下分析。
如某企业发一批货物给某商场,商场在收到货物在当月确认100万元,其余部分到90天以后才能确认。
该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成本160万元。
企业对上述的发出商品一般处理方式有如下三种:方式一:在发出货时,即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234万贷: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34万借:主营业务成本160万贷:库存商品 160万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增值税:17-80*17%=3.4万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万*(5%+3%)=0.272万所得税:(100-80-0.272)*25%=4.932万元税金占用资金额=3.4万+0.272万+4.932万元=8.604万方式一分析:当企业销售货物给商场时,由于商场并未全部确认进货处理,剩余部分只是一种代管形式存放在商场临时库存区,只有当在对外出售时,商场才确认为进货。
企业在发出货物时就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其优点是,企业无论与商场合同怎样签定,会计核算都不会存在税务风险。
但给企业却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①、税收额外占用资金8.604万元(如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②、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规定;③、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难,由于企业在出货时就开票确认收入,但商场并未作进货处理,商场一般不会将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将使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困难。
电商行业会计账务处理核算流程
电商行业账务处理电商行业常用的会计分录(1)购进商品的核算1、购买的商品入库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2、款先付,商品后到借:在途物资贷:银行存款商品验收入库时借:库存商品贷:在途外资(2)商品销售的核算1、发出商品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2、第三方担保平台清算贷款给企业(已扣除手续费) 借:其他货币资金财务费用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发出商品3、当公司账户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货币资金(3)顾客退回重发商品的核算1、收到退回商品借:库存商品贷:发出商品2、企业承担退回运费借:销售费用贷:其他货币资金3、重新发货时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4)常见优惠活动的核算1、满减及折扣借: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买赠商品活动借: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5)其他费用的核算1、开店保证金、技术服务费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2、直通车、超级推荐等推广引流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3、销售公益性宝贝时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4、淘宝客佣金的核算①先计提,公司给予平台返点金额借:其他应收款贷:其他货币资金②由淘宝客佣金形成的交易,向平台开具发票后借:销售费用贷:其他应收款5、商品破损赔偿,企业承担时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6)期末结转损益1、结转收入类账户借: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贷:本年利润2、结转费用类账户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等3、结转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注:亏损做反向分录。
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步骤
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步骤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是企业日常运营中重要的一环,正确的账务处理步骤能够确保公司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下面是销售商品的常见账务处理步骤:1. 订单确认:- 确认客户的订单,并核对订单中的商品信息、数量和价格是否准确无误。
- 确认订单后,将订单信息记录在销售订单中。
2. 发货:- 根据订单要求,准备商品进行发货。
- 在发货时,记录商品的出库信息,包括商品名称、数量和出库日期。
3. 开具销售:- 根据发货的商品信息,开具销售,并确保的内容准确无误。
- 销售应包含销售日期、商品明细、数量、价格等信息。
4. 记录销售收入:- 将销售收入记录在财务账簿中,确保收入的记录准确无误。
- 销售收入应指明销售日期、金额、客户信息等。
5. 处理退货:- 如有客户退货,需要及时处理退货事宜。
- 在处理退货时,记录退货的商品信息、数量以及退货日期。
6. 结算销售成本:- 根据销售的商品成本和相关费用,计算销售成本。
- 销售成本包括商品成本、运输费用、销售提成等。
7. 记录销售费用:- 记录与销售活动相关的费用,如广告费用、销售人员提成等。
- 销售费用应记录在财务账簿中,以便后续的财务分析和报表编制。
8. 对账与收款:- 定期对账,核对销售收入和客户付款是否一致。
- 如有客户未付款或付款有误,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解决问题。
9. 编制销售报表:- 根据销售的账务记录,编制销售报表。
- 销售报表包括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等。
以上是销售商品的常见账务处理步骤,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建议遵循相关的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税会实务】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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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
浅谈企业发出商品的核算及管理
Management经管空间 2018年1月089外,还应提供机会让他们参加各类经贸活动、投资推介会、合作论坛、洽谈会、博览会等,加强与外部的交流,寻找创新发展的商机。
总体而言,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是“十三五”期间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制定本地区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创新发展的相关服务,同时,各中小企业也应苦练“内功”,练就“外功”,制定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制度,加大对创新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不断开发新的产品,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浅谈企业发出商品的核算及管理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烟台分所 梁爱宁摘 要:企业发出商品属于库存商品的组成部分,如何进行发出商品的核算与管理,发出商品收入确认的时点及相关应收账款的核算与管理,关系到准确核算企业的收入及期间利润。
笔者结合多年在审计实务工作中的所见所闻,对当前企业发出商品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总结几点建议,希望可以为相关会计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发出商品 收入确认 应收款核算 问题 对策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1(c)-089-02当企业存在所销售商品需要客户对其进行质量检验或是为满足异地客户生产需求按合同供货量的一定比例给客户提前备货等情况下需要企业将所生产商品按合同发往客户指定地点。
但这些商品在发出时点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无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对发出商品的核算与管理、收入确认时点的认定、应收账款的回收与核算均关系到企业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及利润指标的完成。
1 目前企业对发出商品核算及收入确认、应收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1 发出商品核算科目不规范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列示科目编号为1406为发出商品,与科目编号1405库存商品同为资产负债表存货项下的明细科目。
新准则下发出商品实务处理
新准则下发出商品实务处理
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
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1)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例」2007年5月13日,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120 000元。
商品已经出库,但商品所有权凭证未发生转移,且未收到乙企业的汇款通知,甲企业还不能确认收入,则甲企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120 000
贷:库存商品 120 000。
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步骤
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步骤
1. 订单生成
在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中,第一步是生成订单。
当客户下单购买商品时,销售人员需要记录订单的详细信息,包括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
2. 发货与确认
接下来,销售人员根据客户的订单信息进行发货。
在发货后,销售人员需要与客户确认商品已经寄出,并提供相关的快递追踪号码。
3. 发票开具
在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中,发票开具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销售人员需要根据订单信息开具相应的发票,并将其发送给客户。
发票应包括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以及税额等信息。
4. 收款确认
当客户收到商品后,销售人员需要与客户确认收款情况。
销售
人员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在线支付平台等方式与客户联系,确保
款项已经到账。
5. 记账处理
销售人员在确认收款后,需要将相关信息记录到公司的账簿中。
这包括更新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等账户,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6. 盈余分配
最后一步是根据公司的盈余分配政策进行盈余分配。
销售人员
需要将销售收入按照公司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并记录到相应的账
户中。
以上是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步骤的简要介绍。
在实际操作中,
销售人员应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并确保合
规性和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
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二、主要账务处理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及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及“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及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财务制度中的发出商品
财务制度中的发出商品1. 发出商品的定义和流程发出商品是指企业将库存商品销售给客户或者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过程。
在整个流程中,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销售合同签订、货物装运、收款或账务处理等。
在发出商品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确认销售合同的有效性、核实客户信息、准确记录库存变动等。
2. 发出商品的管理方法为了有效管理发出商品的过程,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制度和流程。
首先是建立完善的销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其次是建立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商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库存虚报或漏报的情况发生。
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发票开具、收款核对等制度,确保收款的安全和准确性。
3. 发出商品的财务记录在发出商品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做好相关的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销售收入的确认和核对、成本的核算和分配、应收账款的管理等。
在财务记录中,需要按照企业的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进行要求,确保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发出商品的税务处理在发出商品的过程中,企业还需要注意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主要包括销售税的征收、增值税的开具和缴纳等。
在处理税务问题时,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税法和税收法规,确保税务合规的相关手续和税款的及时缴纳。
综上所述,财务制度中的发出商品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流程,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正常运作,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实现。
同时,企业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规定,保证企业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希望企业能够不断完善和提升财务制度,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发出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科目一、商品科目概述在企业会计中,发出商品科目是用来记录和追踪企业产品从仓库发出的科目。
它通常用于记录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时的成本和收入,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详细介绍发出商品科目的定义、用途、核算方法和管理要点。
二、发出商品科目的定义发出商品科目指的是企业将存放在仓库中的商品、产品或原料向客户销售或作为制造产品的材料使用时所发生的成本和收入。
这一科目是一个流动性科目,它反映了企业由于商品交易而变动的库存、成本和利润。
三、发出商品科目的用途1. 明确企业的库存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企业能够准确计算出销售商品或使用原料的成本,从而能够确定产品的售价,确保企业盈利。
2. 追踪产品流向:发出商品科目记录了商品从企业仓库向客户销售的过程,能够帮助企业掌握销售情况,并进行库存管理和供应链优化。
3. 管理企业利润:通过对发出商品科目的核算,企业能够及时了解销售收入和成本情况,从而控制和管理企业的利润。
四、发出商品科目的核算方法1. 记录销售成本:企业应根据发出商品的具体成本,将发出的商品成本计入发出商品科目中。
常见的核算方法有:移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2. 记录销售收入:企业通过销售商品获取收入,应将销售收入计入发出商品科目,同时根据不同的交易方式,还应记录相关费用和折扣等。
五、管理发出商品科目的要点1. 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库存盘点、库存调拨、进销存系统等,以保证发出商品科目的准确性和最小化存货风险。
2. 加强供应链管理:企业应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加强供应链管理,以确保商品的及时供应和顺畅流通。
3.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企业应定期分析发出商品的成本变动情况,以及销售收入的变化趋势,以便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优化。
六、发出商品科目的重要性发出商品科目是企业核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企业经营决策和利润管理起着关键的作用。
商贸公司销售货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采购阶段).
商贸公司销售货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采购阶段
1.采购部门签订合同,下订单给上游客户,并向财务部门申请预付款:根据合同付款方式及时间要求申请,会计处理:
借:预付账款—客户单位名称
贷银行存款
2.一般情况下,上游客户开具送货单随同货物一起运抵公司仓库,办理验收入库。
仓库管理部门签收送货单、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单、入库单送交财务部门。
会计处理如下:根据送货单、质检单、入款单等资料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财务部门与对方财务部门核对后,并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并同意按照付款要求及时间付款
1.注销暂估入账:红字冲销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如果按照协议,运费为对方代垫,并由第三方物流开具运费发票
借:库存商品(计入相应商品的采购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客户单位
3.按照合同要求付款
结转预付账款借:应付账款(客户名称贷:预付账款(客户名称
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合同要求付款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结转发出商品成本会计分录
结转发出商品成本会计分录在商界打拼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聊聊结转发出商品成本的事儿。
听起来有点晦涩对吧?其实就是把我们卖出去的商品的成本记录下来,这样一来,心里也有个谱。
想象一下,你的店里一片繁忙,顾客们进进出出,笑声不断,生意兴隆。
但是,嘿,心里得有数,知道每一件商品的成本,这样才能算得上真正的赢家。
咱们得搞清楚这结转发出商品成本的意思。
就像你去买一杯咖啡,老板得先知道这杯咖啡的成本是多少,然后才能决定卖多少钱。
要是只知道卖价,不知道成本,那就真是“无本之木”,没法生长啊!所以,咱们把这些成本记录在账本上,简直就是在给生意打个底儿,让你心里有底,生意越做越顺。
具体的操作该怎么做呢?其实也不复杂。
你把每次卖出的商品成本列出来,像在做一个精致的菜谱。
每种商品的采购成本,运输成本,还有那些琐碎的小开销,统统要算上。
想象一下,如果你只记录了一部分,那就像做菜时漏了盐,结果味道全无。
小心哦,财务报表可不能糊弄!一旦你把这些数据搞定,接下来就要做会计分录了。
就像写日记,记下你每天的心情,这里得写清楚哪些商品卖出去了,成本是多少。
比如,你卖出了一台电脑,成本是3000块,那就要在账本上记下“发出商品3000元”,然后把这笔费用从你的库存里减去,简直就像一场“减肥大作战”,让库存变得更加轻盈。
这时候,你可能会问:“我这样做到底有什么好处?”嘿,真不是我夸张,掌握这些数据,你就像拥有了一把“钥匙”,打开了商界的成功之门。
你可以看到哪些商品畅销,哪些滞销,这样就能及时调整策略。
再者说,财务数据清晰透明,让你在与投资者和合伙人谈判时,有理有据,谁敢不服气?这里面也有不少坑。
很多小商户在这条路上摔了跟头。
比如,有些人觉得没必要记录成本,结果一不小心就亏得一塌糊涂,真是“自作自受”。
还有人觉得会计分录麻烦,干脆不做,最后连个准确的报表都没有,跟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
所以,咱们在结转发出商品成本的时候,真得细心点儿。
不要偷懒,也不要掉以轻心。
发出商品科目如何账务处理
发出商品科目如何账务处理
一些企业由于市场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产品由原来的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
由其是对一些大型的卖场、超市销售时,通常企业为了保持良好购销关系往往在销售商品后,要到一个月或几个月后才能对账开票结清,而采用这种月结30 天或90 天甚至更长的手段占用上游企业的资金,使上游这些企业资金使用困难。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发出商品科目如何账务处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方式一:在发出货时,即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234 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34 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160 万
贷:库存商品160 万
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
增值税:17-80*17%=3.4 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 万*(5%+3%)=0.272 万
所得税:(100-80-0.272)*25%=4.932 万元
税金占用资金额=3.4 万+0.272 万+4.932 万元=8.604 万
方式一分析:当企业销售货物给商场时,由于商场并未全部确认进货处理,剩余部分只是一种代管形式存放在商场临时库存区,只有当在对外出售时,商场才确认为进货。
企业在发出货物时就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其优点是,企业无论与商场合同怎样签定,会计核算都不会存在税务风险。
但给企业却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①、税收额外占用资金8.604 万元(如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②、会计核算。
发出商品——容易被人忽视的会计科目
发出商品——容易被人忽视的会计科目在会计科目中“发出商品”并不起眼,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这个科目要并入存货项目,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科目的存在。
之前有人问我货发出去为什么一定要记发出商品,结算时直接开票做收入不就得了?我反问他,如果年底存货盘点,还有货已发还没结算的商品怎么办?因为没有记录发出的货,年底实物盘点就永远也对不上。
这还是表象,发出去的货和应收账款一样都是企业的债权,应收账款不记录就没法找人要账,同样,发出商品不记录,对方一样可以不认账。
所以发出商品是一个重要的存货类科目,重要性不亚于应收账款。
年报审计时发出商品是个难点,但不一定被视为重点。
初入行的新人都知道存货盘点是审计的重要流程之一,但能不能执行到位就不一定了。
有一家企业,每年发货量都很大,结算期也很长,年底账存的发出商品金额都有几千万。
审计盘点光在工厂的仓库是没法全部执行到位的,只有发函或直接到客户那里现场盘。
搞审计的都知道,发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让企业转发可信度低,也不符合流程;自己发回函率就会低的让你怀疑自己是搞诈骗的。
去现场监盘呢?市场面向全国,跟撒胡椒面似的到处都有,全盘过来就和组织一次全国旅游差不多了,时间、金钱都承担不起。
应收账款因为所里主审划红线盯着,发函程序还能勉强执行,发出商品藏在存货里,有盘点顶着,关注度不高,上上下下都容易忽视,就成了审计盲点。
(我一直认为应收账款函证的替代程序还是很多的,没必要过于看重,企业挂应收都是已结算开票的货款,对方接收说明是认账的,下面主要是货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能不能回款光有回函说明不了什么,打官司能赢钱不等于钱能收回来,判断应收账款的风险关键看账龄,账龄长风险就大,三年以上就基本没可能了,回函也不)上面那家企业对付审计时间长了,有了经验,就开始在发出商品上做手脚,每年都少结成本多估利润,剩下成本就算存货了,这样存货越来越大,年底盘点对不上就说是发出商品,全国各地都有,没法函证,也没法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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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发出商品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一、企业发出商品的核算情形一些企业由于市场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产品由原来的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
由其是对一些大型的卖场、超市销售时,通常企业为了保持良好购销关系往往在销售商品后,要到一个月或几个月后才能对账开票结清,而采用这种月结30天或90天甚至更长的手段占用上游企业的资金,使上游这些企业资金使用困难。
同时如果上游企业在销售合同签订约定不当及财务处理不清淅时,将不仅仅是被下游企业占用了货款资金,还有可能要产生相关的流转税及所得税的资金占用,这对上游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十分头疼的问题。
现笔者从所知目前大多数上游企业在对这部分销售处理方式入手,从税收立场对企业发出商品的核算作如下分析。
如某企业发一批货物给某商场,商场在收到货物在当月确认100万元,其余部分到90天以后才能确认。
该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成本160万元。
企业对上述的发出商品一般处理方式有如下三种:方式一:在发出货时,即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234万贷: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34万借:主营业务成本160万贷:库存商品 160万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增值税:17-80*17%=3.4万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万*(5%+3%)=0.272万所得税:(100-80-0.272)*25%=4.932万元税金占用资金额=3.4万+0.272万+4.932万元=8.604万方式一分析:当企业销售货物给商场时,由于商场并未全部确认进货处理,剩余部分只是一种代管形式存放在商场临时库存区,只有当在对外出售时,商场才确认为进货。
企业在发出货物时就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其优点是,企业无论与商场合同怎样签定,会计核算都不会存在税务风险。
但给企业却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①、税收额外占用资金8.604万元(如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②、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规定;③、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难,由于企业在出货时就开票确认收入,但商场并未作进货处理,商场一般不会将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将使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困难。
④、当发生退货时,由于企业已作销售处理并已交纳相关税金,退货时会计、税务处理麻烦。
方式二: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金额确认收入并开票,到年底时将差异部分在“发出商品”科目反映,但不确认纳税。
会计处理:平时货物发出时:借:发出商品160 万贷:库存商品160万当商场确认购货100万时,企业依商场确认金额开票并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 117万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借:主营业务成本80万贷:发出商品 80万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由于不确认已发出商品所产生的纳税义务,故不存在税收资金的占用。
期末“发出商品”科目余额为=160-80=80万,并在资产负债表“存货”中列示。
方式二分析:企业在商场确认为进货时才确认收入的实现并开票,对与商场进货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发出商品”,这种方式的优点:从财务立场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条件。
缺点是企业与商场销售合同中如未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的时间,将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延迟纳税的风险,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出的商品如约定在货物发出的当天或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其纳税义务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或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代销商品则为收到代销货物清单的当天为纳税义务的时间,具体企业依与购方合同签订的条件进行确认。
这样一来企业在与商场签定销售合同时对上述付款方式及时间的约定将显得十分重要,如果企业未与购货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则依税法规定为直接销售,无论企业会计上怎样核算,在货物发出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方式三: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金额确认收入并开票,差额部分平时在“发出商品”科目中反映,只有到年底时才将差额部分确认纳税。
会计处理:平时货物发出时:借:发出商品160 万贷:库存商品160万当商场确认购货100万时,企业依商场确认金额开票并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 117万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借:主营业务成本80万贷:发出商品 80万年底将“发出商品”差额部分确认纳税借:应收账款17万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增值税:17-80*17%=3.4万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万*(5%+3%)=0.272万所得税:(100-80-0.272)*25%=4.932万元税金占用资金额=3.4万+0.272万+4.932万元=8.604万“发出商品”科目余额80万,在资产负债表“存货”中列示。
同时开票税金17万在“应收账款”科目反映。
方式三分析: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确认收入并开票,其差额部分在“发出商品”中核算,并不确认其纳税义务,只有到年底时才将企业出货与商场确认进货差额部分确认。
这种方式处理的优点是克服了方式一的缺点,减少了企业平时在税金上的资金占用,给企业资金使用扩大了空间。
但从流转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来看还是无法避免被税务局认定为延迟纳税的风险。
同时企业在年底对差额部分确认纳税同样也加重了资金的占用8.604万。
二、会计与税收相关政策分析针对企业上述处理方式,那一种方式为既合理又符合税法规定呢?我们应先对企业商品发出在会计、税收相关政策先进行分析: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为收入: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准则明确规定,销售收入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收入。
而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出于占领市场的考量,往往在发送货物给商家时很难一下子同符合上述条件的。
㈡、税法的相关规定: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⑵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⑶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⑷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⑸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⒉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从目前《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来看,对销售收入确认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但在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中解释为,所得税法中对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条件:一是企业获得已实现经济利益或潜在的经济利益的控制权,二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三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合理地计量。
三、处理方法㈠、企业在签定销售合同时付款方式约定是关键如上所述会计与税务的分析,之所以目前大部分企业在日常财务上处理存在有如此三种方式,是因为企业对税收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把握不准,企业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关键之处,并不是货物发出的时间、也不是商场确认进货的时间,而是企业与商场签定合同时,所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如果企业与商场在合同中有约定付款方式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等方式销售,则企业在会计处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如果约定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否则如未约定则应按直接销售在发出货物的当天确定为纳税义务的实现,而不论其会计上收入的条件是否实现。
所以企业财务人员在处理在上述经济时,应首先关注的是合同约定的条件是否明确,以免使企业多交或少交税款,造成企业资金被占用或未及时申报缴税的风险。
㈡、正确的账务处理⒈如企业在合同中未约定收款方式及时间的,则在货物发出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⒉如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收款方式为赊销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前: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①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②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借:应收账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⒊如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收款方式为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则应在发出货物应作: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到合同约定收款当天时按合同约定比例: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⒋如企业在合同中约定为委托代销的,则企业在发出货物时:借:委托代销商品贷:库存商品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委托代销商品以上处理方式,按企业与商场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基础上确认纳税义务的时间,在很大限度上减少了企业在税收资金的占用,既符合税法规定,也给企业在资金融资困难的市场环境一个舒缓的机会,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