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地质勘查课程设计地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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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勘查课程设计地质大学
1.1工程概况
该勘察为北京林业大学柏儒苑小区6#、7#、8#楼工程勘察工作。拟建“北京林
业大学柏儒苑小区楼房”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肖庄,柏儒西街以东、逸清南路以南,林业大学北路以北。建设规模约为14000平方米。
拟建建筑物平面分布及尺寸详见“勘探点与建筑物平面布置图”,其相应的高
度、结构类型及地下室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本工程由住宅楼和地下车库两部分组成。住宅楼部分包括6#、7#、8#楼,地上11~14层,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基础埋深为±0.00标高下约3.00m;地下车库部分为地下2层,框架结构,基
础埋深为±0.00标高下12.00m,其设计室内±0.00标高尚未确定,如下表1所示:
表1 建筑物工程特性
1.2区域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本工程建筑结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场地),地基复杂程度为二级(中等复杂地基),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根据对已有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在本次勘探深度范围内(最深25.50m)的地层,按成因年代可划分为人工堆积层、新近沉积层和第四纪沉积层三大类,并按岩性及工程特性进一步划分为6个大层及亚层。现分述如下:
表层为人工堆积之厚度为0.80~3.20m的粘质粉土填土、砂质粉土填土①层及房渣土、碎石填土①1层。人工堆积层以下分布有厚薄不均匀的新近沉积的粉质粘土、重粉质粘土②层,粉质粘土、砂质粉土②1层及粘土、重粉质粘土②2层。新近沉积层及局部人工堆积层以下为第四纪沉积的粉质粘土、重粉质粘土③层,粉砂、细砂③1层,粘质粉土、砂质粉土③2层及粉质粘土、粘质粉土③3层;粘质粉土、粉质粘土④层,砂质粉土、粘质粉土④1层,粉砂、细砂④2层及粘土、重粉质粘土④3层;粉质粘土、粘质粉土⑤层,粘质粉土、砂质粉土⑤
1层,粘土、重粉质粘土⑤2层及细砂⑤3层;卵石⑥层及细砂、中砂⑥
1
层。
在场地深度范围内(25.50m)已测得3层地下水,现场实测的各层地下水水位及类型参见表2:
表2 地下水情况
工程场区台地潜水的天然动态类型属渗入~蒸发、迳流型,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入渗、地下水侧向迳流及管道渗漏等方式补给,以蒸发及地下水侧向迳流等为主要排泄方式;其水位年动态变化规律一般为:6月份~9月份水位较高,其它月份水位相对较低,其水位年变化幅度一般为1~2m。
场区层间水的天然动态类型属渗入~迳流型,主要接受地下水侧向迳流等方式补给,以地下水侧向迳流为主要排泄方式。
根据“北京市区浅层地下水长期观测网”中的资料及相关成果图件,拟建场区1959年及近年35年最高地下水位均接近自然地面。
1.3勘察纲要编制的依据及原则
1.3.1勘察纲要编制依据
建设方提供的《柏儒苑地勘工程招标文件》和《北林大柏儒苑工程平面图》;(2)搜集临近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
(3)现场踏勘拟建场地情况及场地环境;
(4)阅读国家有关勘察技术规范、规范和标准,见表3:
表3 本工程应执行的勘察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1.3.2 勘察纲要编制原则
(1)勘察方法应在预期勘察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满足工程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基坑围护与降水设计、抗震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2)根据附近地区工程勘察资料及有关建筑经验,针对本工程拟建建筑物性质及设计要求,对地基基础、桩基持力层等进行详细的预分析评价,按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合理布置勘察工作量;
(3)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采用钻探、取样、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现场渗透试验等多种勘测技术手段进行综合勘察,获得各种有效的地质参数和完整的勘察资料,经过综合分析后提供完整、准确的勘察成果,以满足拟建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要求。
二、勘察目的和需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
2.1 勘察目的
按照详细勘察阶段的技术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在建筑物拟建场地进行钻探以及各种原位试验、波速试验、室内试验等,获得以下资料,为建筑物的基础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1.查明有无影响拟建场地整体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并分析场地岩土层的构
成、分布、埋深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变形特性。
2.查明拟建场地地下水的状况,渗透性。分析其对建筑物基础设计和基础施工
的影响。
3.评价拟建场地类别,并分析地基岩土层得剪切波速值,判别地基土液化的可
能性,提供建筑物抗震设计的基本条件;
4.根据勘察成果,提供在安全前提下合理的地基设计方案及在设计、施工方面
的技术建议和设计参数。
2.2 具体应解决的主要工程技术问题
1.根据工程性质,对拟采用的桩基设计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推荐适宜的桩基持力层、桩长和桩型,提供桩基计算参数,估算单桩竖向承载力及预估桩基沉降量,在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的基础上,提供推荐意见。
2.根据抗震设计要求,提供场地类别及评价25.50m深度范围内地基土是否存在液化的可能性,若液化则提供液化指数及液化强度比;
3.查明拟建场地及其附近有无地下水污染源,在拟建场地内取地下水样作水质分析,且查明地下水对混凝土有无腐蚀性。
三、勘察工作量布置与勘察质量保证措施
3.1 勘察工作量布置
3.3.1 勘察工作量布置的原则
本次勘察拟布置勘探孔 42 个,其中控制孔 11 个,孔深35 m,控制孔中有7个需做标准贯入实验,一般孔14个,孔深20m;静力触探孔 6 个,孔深30 m。原位试验孔8个,孔深30m,分六层。水文实验孔3个,孔深30m。(1)勘探点间距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4.1.15规定:初步勘查阶段,参考表4.1.6,勘探点间距60m。详勘阶段、地基复杂程度中等,勘探间距:18m,勘探线间距70-150m。易按建筑物周边或角点布置,也可按建筑群布置。结合场地岩土工程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拟建物性质,勘探点平面布置以均匀控制建筑场地并满足后期基坑边坡支护设计、施工的需要为原则,确定出的勘探点布置详细位置见纲要。
(2)勘探孔深度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4.1.18规定: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该达到基底下0.5 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到稳定分布的底层。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为3m,变形为1.5m,基础埋深3m,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表4.1.7规定控制性孔深为30m,一般性孔深
23.5m。
(3)勘探点类型
a.一般性勘探点:为查明地基主要受力层性质,满足地基(包括桩基)承载力评价等一般常规性问题的要求而布设的勘探点。
b.控制性勘探点:为控制场地底层结构,满足场地、地基基础和基坑工程的稳定性、变形评价的要求而布设的勘探点。
(4)取样及试样要求
采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按地基复杂程度确定,宜占总数的1/2至2/3,每栋重要建筑物不少于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