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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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讨论并研究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等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科研计划及专业科室发展规划。

3、审查、研究医院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参与制定医院关于奖励科技成果的规定细则和办法。

4、为医院职称评定委员会提供有关咨询意见。

5、审查并研究医院有关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落实情况。

6、为医疗、教学、科研用房和购置大型医疗器械等提供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

7、受医院或上级委托参加医疗、护理、医技发生的事故和纠纷进行技术鉴定。

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1、进行医院整体发展的技术性指导和研究,为医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等出谋划策、提供咨询。

2、协助对关系到医院整体发展及长远利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建设性处理建议,积极为医院的发展献计献策。

3、列席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等,对医院未来的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4、完成医院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1、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的专门机构,院长任主任。负责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标准的制定、指导、检查和考核。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2、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院医疗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3、医务科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向科室质量管理小组通报,重大问题提交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所有问题均纳入医院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4、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对全院医技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指导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5、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提出的重大医疗争议责任归属、处罚结果等进行讨论、表决。

6、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元月、七月),检查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了解医院质量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办法。会议由医务科召集,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一位业务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剂科主任(任副主任委员)和各有关临床科室主任或有经验的医、药、护理人员(任委员)组成。其职责为:

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审定新药、新制剂,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定期上报。

3、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4、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

5、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品质量情况。

6、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它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7、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8、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职责

为了有效监测药品的不良反应,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由医院分管领导和有关医疗、药学及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为:

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文件要求,带领全院广大医务人员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

2、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对符合监测范围的药品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并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3、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规章、标准、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承担我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上报工作。组织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5、承担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并接受上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的检查指导。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1、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的改建、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3、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

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1、制定病案管理制度、办法和病案质量评分标准,负责医院病案的质量控制,技术咨询及缺陷管理。

2、负责《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教学与临床指导。

3、组织病案质量检查,纠正病历书写缺陷,提高病历书写合格率。

4、审定病案质量检查评分结果,并定期通报。

5、开展病案管理方法研究,不断提高病案管理水平。

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1、输血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输血管理的专门机构,分管院长任主任。负责组织本院输血技术规范、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负责本院临床用血的审批和指导,定期对临床用血计划及血液储存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输血质量的管理和监控,调查处理重大输血反应事件。

4、积极开展成分输血知识宣传,推广输血新技术、新方法。

5、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了解本院输血工作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会议由血库负责人召集,输血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我院药事委员会的良好工作,科学、规范管理我院的药事工作,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修改。

(三)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制度,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八)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以及不合理用药造成的药源性疾病及药物不良反应和其他用药的重大问题。负责监督销毁过期失效的药品和超过保存期的处方。杜绝假、伪、劣药品流入医院,过期失效药品流向病人。禁止在药品购销中账外给予财物、收受回扣或者其它利益。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主任委员: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

(二)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并接受主任委员的安排。

(三)委员: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参与讨论和投票,并有责任督促执行医院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四)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的会议资料及场地准备,按照主任委员的安排通知开会时间,作会议记录及起草委员会各种决议和文件,负责医院上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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