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0号令解读培训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 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17
〖总结〗:
1、不是工程建设都要进行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都是工程 建设项目。
退还投标保证金。
《条例》
第五十二条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条例》
10
〖引申应用〗:
投标文件是体现投标人能力的载体。
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 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5
具体招标内容是什么? (标准招标文件版本)
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条例》
合同履行中产生的新增或变更需求, 或者是原项目合同履行结束后产生的后续追加项目
9
二、投标人向招标人公开信息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
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法》
第三十五条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
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
的投标。
《30号令》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
现场。
《条例》
8
〖引申应用〗: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
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
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招法条例》
6
〖结论〗:
与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应公开。 但标底除外。
× 影响投标获取信息不一致的行为 (
)
不得的情形
7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
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第二十七条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
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
询。
《条例》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11
三、招标人向评委公开信息
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
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招法条例》
〖引申思考〗:招标人可以进入评标室吗?( √ )
12
〖引申思考〗: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公开吗?
保密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 投标的其他情况。
〖引申应用〗
1、问题的答复 2、资格预审结果 3、现场踏勘 4、文件的发售
13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14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不是工程建设项目就招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解析
1
一、法律基础(背景知识)
2
信息公开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
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
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法》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
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事项。
《招法》
第十五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
审文件。
《条例》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
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得少于3日。
《条例》
3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评标结果
公开:信息对等 信息透明
一、向投标人公开招标项目信息 二、投标人向招标人公开信息 三、招标人向评委公开信息 四、 ……
4
一、向投标人(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信息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 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 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谁来制定? 法无授权不可为!
谁来制定? 其他项目指什么? 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的选择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国有产权的转让 药品医疗设备的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
自主权—自愿招标
项目性质
强制招标 资金来源
自
愿
招
自主权
自主权
标
规模标准 施工200万 货物100万 服务50万 项目3000万以上 (正在修订中)
物有所值
招标投标的竞争体现在投标阶段。
投标文件中遗漏的内容, 评标时能通过澄清而重新 补充完善吗?
总承包项下的,Hale Waihona Puke Baidu过竞争的, 即投标人自己报价的子目,分包时 还需要招标吗?
(三)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除以暂估价形式包
( × ) 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
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 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 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
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6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 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 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17
〖总结〗:
1、不是工程建设都要进行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都是工程 建设项目。
退还投标保证金。
《条例》
第五十二条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条例》
10
〖引申应用〗:
投标文件是体现投标人能力的载体。
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 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5
具体招标内容是什么? (标准招标文件版本)
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条例》
合同履行中产生的新增或变更需求, 或者是原项目合同履行结束后产生的后续追加项目
9
二、投标人向招标人公开信息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
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法》
第三十五条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
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
的投标。
《30号令》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
现场。
《条例》
8
〖引申应用〗: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
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
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招法条例》
6
〖结论〗:
与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应公开。 但标底除外。
× 影响投标获取信息不一致的行为 (
)
不得的情形
7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
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第二十七条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
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
询。
《条例》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11
三、招标人向评委公开信息
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
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招法条例》
〖引申思考〗:招标人可以进入评标室吗?( √ )
12
〖引申思考〗: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公开吗?
保密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 投标的其他情况。
〖引申应用〗
1、问题的答复 2、资格预审结果 3、现场踏勘 4、文件的发售
13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14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不是工程建设项目就招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解析
1
一、法律基础(背景知识)
2
信息公开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
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
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法》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
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事项。
《招法》
第十五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
审文件。
《条例》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
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得少于3日。
《条例》
3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评标结果
公开:信息对等 信息透明
一、向投标人公开招标项目信息 二、投标人向招标人公开信息 三、招标人向评委公开信息 四、 ……
4
一、向投标人(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信息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 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 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谁来制定? 法无授权不可为!
谁来制定? 其他项目指什么? 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的选择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国有产权的转让 药品医疗设备的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
自主权—自愿招标
项目性质
强制招标 资金来源
自
愿
招
自主权
自主权
标
规模标准 施工200万 货物100万 服务50万 项目3000万以上 (正在修订中)
物有所值
招标投标的竞争体现在投标阶段。
投标文件中遗漏的内容, 评标时能通过澄清而重新 补充完善吗?
总承包项下的,Hale Waihona Puke Baidu过竞争的, 即投标人自己报价的子目,分包时 还需要招标吗?
(三)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除以暂估价形式包
( × ) 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
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 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 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
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6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 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