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移交验收表

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移交验收表

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

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 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物业接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工程部负责对待接管物业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配套公共场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环境服务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环境绿化及环卫设施的验收。保安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前期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接管验收工作。 第二条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在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之后,物业公司从管理和业主的角度对待接管物业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再检验。 第二章接管验收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在待接管物业交楼前两个月组织召开有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的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专题会议,明确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组建接管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组”)。 附则:如不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500元。

相关部门无故不按时参加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必须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附则:如不按时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扣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受命五个工作日天内带队并组织验收组的相关人员与房产工程部召开接管验收联席会议,确定接管验收进场时间及双方注意事项,并在会议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其呈报集团分管领导、房产客户服务中心和公司领导。 附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房产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时完成或呈报会议纪要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后3天内与人事部组织进行接管验收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20个学时(含考试),并且必须于交楼前一个月完成培训工作。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培训考勤及培训考试工作。 附则:不按时组织培训,培训学时不够,未按时完成培训工作或组织考试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人各200元。受训人考试不及格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培训科目考试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和主讲人各50元。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在联席会议后三天内,必须安排物业助理或工程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开展前期摸底工作。

工程竣工移交计划

工程竣工移交计划 为使工程项目顺利有序地交付校方使用,确保学校在2015年9月1 日按时开学,特编制本计划,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明确得各自职责按计划执行。 一、工程移交得范围 1.地上地下建筑工程 校区16幢教学、科研用得建筑,1个景观塔,1个地下水处理机房。 2.校区市政附属工程(分三块) 1)市政附属工程:校区道路、综合管线(给排水、供电、供气、智能化等)、景观湖、围墙等。 2)室外体育运动场 3)零星建构筑物:校区大门及门岗、牌楼、升旗台等。 3.校区绿化工程 包括校园绿化、庭院景观绿化、边坡绿化等。 4.校区供电、供水、消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 本项目得档案资料、财务固定资产等不列入本次移交范围。 二、工程移交得工作机构 1.公司成立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得移交工作班子。 2.各标段设立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得工程移交工作小组,总包单位、工程监理、项目参建各专业施工负责人参加移交工作小组。 3.建议校方成立工程交接得工作班子。 三、工程移交得准备工作与职责 1.建筑内外门得钥匙清单

按建筑平面图对门进行编号,编制钥匙清单,门得编号与钥匙上得编号要一致。清单一式3份,校方2份,公司留底1份。 本项工作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有精装修得由精装修施工企业负责,要求在工程正式验收前完成,送公司工程部核查。 2.建筑设备清单 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以及专业设备。 要求编制清单,标明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使用功能、安装位置等。一式3份。同时附设备得采购合同、保修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得操作维修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也应编制清单)。 固定电话、监控摄像机等有特殊功能设施除编制清单外,尚应提供与设施编号对应得系统接线编号,以便于维护。(附设备编号平面图) 本项工作由各系统设备安装单位负责,在工程正式验收前完成,送公司工程部核查。 3.家具、厨具清单(主要指国际交流中心) 要求对建筑内得家具、厨具编制清单,标明家具名称、规格、数量、设置位置等。一式3份,并附采购合同、保修书、使用说明书等。 由家具、厨具供货单位负责编制清单,送公司工程部核查。 4.编制工程使用说明 介绍建筑概况、各专业系统简况,建筑、设备使用维护注意事项等。 由单位工程总包单位与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报公司工程部核查。 5.工程资料 1)设计技术文件——1套 包括设计施工图(蓝图与电子版)、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确认单等。 由公司技术部整理汇总。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内部管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由项目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开发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验收、移交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验收移交的组织 (一)集团成立工程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主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公司、施 工技术管理中心、项目拓展中心、产品设计中心、营销管理中心、成本合约部、物业管理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验收移交工作列入集团节点计划考核,原则上在施工单位向项目公司移交后1 个月内,由项目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单体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室外工程以达到 具备装修条件即水通、电通、道路通为准),无法按期组织实施的,项目公司需在当月内 书面报请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涉及到工程量大或技术难度高的变 更部分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甩项。 第四条验收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一)图纸资料的验收(此项资料移交物业管理处) 应予验收的图纸资料一般应包括: 1、全套工程竣工图纸(含小区规划图); 2、机 电设备使用说明书; 3、电梯使用许可证;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物业管理过程的项目); 5、供水、供电的指标批文; 6、供气系统验收证明; 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 8、其他资料。(二)维保资料 1、工 程保修协议;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施工单位联系方式; 4、其他资料。 项目公司组织验收原则上提前五天发出验收通知单到相关部门,较小的项目经与物业 公司沟通后可提前三天通知,发出验收通知的同时一并将所拟验收的项目的相关资料提供 给接收部门。除发现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延期移交以外,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组织 实施移交。 第五条验收移交的程序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精)

1目的 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部项目组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2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项目土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的验收,各专业局配套验收由各专业局组织验收,工程部、开发部进行现场配合、协调。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 4.1.1 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 4.1.2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中间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 4.1.3各阶段工程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检查活动,工程验收的依据包括有: a 施工合同; b 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资料;

c 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4.1.4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各阶段验收应有以下部门或单位代表参加,公司派出的代表为工程部,必要时包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a 桩基和基础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b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c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代表、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院、规划部门、施工单位。 4.2验收程序 4.2.1 工程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两步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a 资料审查,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确认验收资料后,交公司工程部复审,经工程部复审通过后, 由工程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b 现场检查,按照工程部的安排,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勘察院,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部门代表或公司领导参与、并监督现场验收检查。 4.2.2 工程中间验收 4.2.2.1工程部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在确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间验收申请》 , 必须审查以下方面: a 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b 验收资料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c 监理单位是否已有明确的意见; d 监理单位要求改进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doc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验收及移交时间 工程移交内容及范围 施工单位:2015年月日 1、电气工程验收及移交楼层:负一层至七层(共八层,含屋面及室外工程) 工程情况说明: 我司承建的已按施工合同及相关要求施工调试完成,工程内外清扫干净,灯亮,照明、动力系统等使用正常,具备移交条件,现 申请予以移交。 2、移交物件: ①.设备移交记录表: 1 份;(设备的公司名称、维保电话详见附件) ②.强电井锁匙 10 把;配电箱锁匙(不锈钢加锁) 30 把;防火卷帘门钥匙 1 把;楼层双电源转换开关钥匙 4 把(通用);③.图纸:电施( DZ-00~DZ-43) 44 张。 ④.技术培训记录表 1 份(详见附件) 接收单位(使用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验收及移交时间 工程移交内容及范围2015年月日 1、给、排水工程验收及移交楼层:负一层至七层(共八层,含屋面及室外工程) 工程情况说明: 我司承建的已按施工合同及相关要求施工调试完成,工程内外清扫干净,洁具、给水及排水系统等使用正常,具备移交条件,现申请予以移交。 2、移交物件: ①.设备移交记录表: 1 份;(设备的公司名称、维保电话详见附件) ②.水井锁匙7 把。 ③.图纸:水施( W-00~ZW-02) 40 张。 ④. 技术培训记录表 1 份(详见附件) 施工单位:接收单位(使用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

工程验收接管物业移交手续办理流程

单位(项)工程验收接管物业移交手续办理流程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报物业公司,共同对承建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资料至物业公司,竣工资料及办理流程如下所述:施工单位将各项表单进行签字盖章完成后提交物业接管保障部。 1.施工单位提供:单位(项)工程验收接管交接表【一式四份】开发公 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送至物业公司。注意:签字栏中不签日期 2.施工单位提供:竣工图【纸质版1份(蓝图)、电子版(光盘)1张】 (纸质竣工图必须装订,按三级目录装订目录+明细表) 3.施工单位提供:设备设施清单1份(盖公章) 4.施工单位提供:设备设施说明书【据实提供】 5.施工单位提供:设备设施附属配件或钥匙、工具【据实提供】 6.施工单位提供:国家规定的验收证明与许可证【据实提供】 7.施工单位提供:相关附属技术资料【据实提供】 8.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9.施工单位提供:保修协议复印件【一式两份】 10.施工单位提供:质保三方协议复印件【一式两份】 11.施工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12.施工单位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据实提供) 13.施工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两份】(按物业公司提供份数 提供)

14.施工单位提供:项目工程交接现场验收表【一式两份】 (与项目工程交接现场验收单盖骑缝章) 15.施工单位提供:项目工程交接现场验收单【一式两份】 16.施工单位提供:牛皮档案盒【根据资料数量提供,必须全部盒装】 17.施工单位提供:合同约定的资料或配件 18.施工单位所有提供资料、信息及公章必须真实有效,且现场设备设 施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物业方可接管。 说明:红色区域一份留存项目、一份送至公司用印及留存备案。 所有资料送达江苏公司接管保障部审核,接管保障部经理签字后走用印流程。 以下为各类表单(注意,填写时将红色字体标注出全部删除)

安置房物业移交规范化管理办法

安置房物业移交管理 办法草案 重庆洋河房地产开发公司 重庆北部土地整治有限责任公司 25

安置房物业移交规范化管理草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推动安置房移交工作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不仅能进一步提高安置房分房工作的效率,缩短点交时间。同时也对安置房建设管理中的质量控制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编制构架。 1.移交原则。 2.移交程序。 3.移交表格及清单。 三、详细内容。 1.住宅部分 1.1移交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重视分房后三个月的现场维修期,做好安抚工作。 25

1.2移交程序。 1.2.1 施工单位需完善施工图资料并将待查安置房接通水电,厕所关水24小时(水面超过墙根1-2厘米)并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监理项目部提出点交申请。 1.2.2甲方现场项目部与监理项目部初验合格,以书面形式报物业单位要求验收,验收材料包括:点交申请书及竣工图资料。 1.2.3现场移交填写《户内移交表》和《住宅单元内公共部分移交表》。 1.2.4验收合格并完善移交手续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照房及分房后安置户的水电费分发工作。1.2.5在房屋分房后三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设点进行维修接待工作。在维保期内,物业接住户维修反映,经确认是施工质量问题,填写《安置小区房屋保修情况流转单》,送建设代办方工程部,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按保修单的要求,必须限期反馈保修结果,若保修不及时或不到位,由物业单位安排施工后,费用在保修款中扣除(含物业单位管理费10%)。保修期到期后,建设方根据物业意见支付保修款或尾款。 2.商业及配套用房部分。 25

2.1移交原则:合理划分,分批移交,提高商业用房经济效益。 2.2移交程序。 2.2.1施工单位自检并完善施工图资料。 2.2.2甲方现场项目部与监理项目部初验合格,以书面形式报物业单位验收,验收材料:点交申请书及竣工图资料。 2.2.3现场移交填写《商业及配套用房移交表》。 2.2.4在维保期内如遇问题,物业经确认是施工质量问题,填写《安置小区房屋保修情况流转单》,送建设代办方工程部,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维修。按保修单的要求,必须限期反馈保修结果,若保修不及时或不到位,由物业单位安排施工后,费用在保修款中扣除(含物业单位管理费10%)。保修期到期后,建设方根据物业意见支付保修款或尾款。 3.地下车库部分。 3.1移交原则:由移交前必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书。 3.2移交程序 25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

/ 5 1 目的 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 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控制。 3 职责 3.1工程部项目组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2工程部项目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3工程部项目组负责项目土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的验收,各专业局配套验收由各专业局组织验收,工程部、开发部进行现场配合、协调。 4 工作程序 4.1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 4.1.1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 须进行相应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 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 4.1.2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中间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只有通过竣 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 4.1.3各阶段工程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检查活动,工程验收的依据包 括有: a) 施工合同; b) 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资料; c) 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4.1.4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各阶段验收应有以下部门或单位代表参加,公司派出的代表为 工程部,必要时包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 5 a) 桩基和基础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b)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c)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代表、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院、规划部门、施工单 位。 4.2 验收程序 4.2.1工程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两步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a) 资料审查,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监理 单位确认验收资料后,交公司工程部复审,经工程部复审通过后,由工程部组织进 行现场检查。 b) 现场检查,按照工程部的安排,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勘察院,施工单 位、监理单位以及部门代表或公司领导参与、并监督现场验收检查。 4.2.2 工程中间验收 4.2.2.1 工程部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在确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间验收申请》, 必须审查以下方面: a) 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b) 验收资料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c) 监理单位是否已有明确的意见; d) 监理单位要求改进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 4.222 对于上述要求确认事项如存在疑问,工程部项目经理负责向监理单位发出《整 改通知单》。只有所有存在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工程部经理方可签署《中间验收申 请》。 4.2.2.3 工程部项目经理在项目各分部工程验收前5日内,填写市质量监督总站统一 规定的《建设工程验收通知书》,通知质量监督站。 4.2.2.4 工程中间验收的现场检查,由有关单位人员按验收规范要求,逐项进行检查,

工程验收移交存在问题处理方法

工程验收移交存在问题处理办法 工程验收移交可能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占压、净距不足等相关问题,为提高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1、占压、净距问题 1.1 构筑物的基础与燃气管道间距不应按设计规范6.3.3-1中燃气管与建筑物基础实行。燃气管道施工时,应注意保证构筑物的稳固。1.2 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井交叉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1. 2.1 水表井、给水阀门井、弱电井、雨水箅子、交通信号井应视为其他管道的附属设施,与这些管道井交叉时应按表6. 3.3-2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来实行。 1.1. 2.2 电力井、雨水井、污水井等井体,燃气管道不能从该井下方穿越,只能从该井边上绕过,燃气管道与这些井壁的安全净距无法满足规范要求时:①钢管,在以上这些井前后1.2米范围内尽量不存在钢管的焊缝,如果无法避免,井前后1.2米范围内的焊缝按100%进行无损检测;②PE管,在以上这些井前后1.2米范围内须加设套管,且套管内的PE管不能有焊缝并封堵。 1.3 对于局部确实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表6.3.3-1和表6.3.3-2时出现的“净距问题”,出现问题按如下原则处理: 1.3.1中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基础、外墙间距不足,一定要保证中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基础之间净距≥0.5米,与外墙(除引入管)的净距≥1米。 1.3.2 埋设PE管道时,加设套管或砌管沟进行处理。

1.3.3 埋设钢管时,应采取:1)增加管壁厚度;2)提高防腐等级;3)减少接口数量;4)加强检验(100%无损探伤)等有效防护措施。 1.4 燃气管道不能穿越大于2米的假山、深度大于0.8米的水池;花坛不视为大型构筑物,施工时应复核花坛基础深度,如果要穿越花坛基础时,应加设套管保护。 1.5 地下燃气管不能穿越围墙柱,施工时应复核围墙基础深度,如果要穿越围墙基础时,应加设套管保护。 1.6 高度小于1米的台阶不属于占压,穿越大于1米(含1米)的台阶时加设套管保护。 1.6 树木占压问题,灌木不存在占压问题,乔木参照燃气设计规范表6.3.3-1中燃气管道与树木的安全净距执行。 1.7 小区内绿化带内绿化用水喷头、音箱不作为占压情况,灯杆、监控杆按表6.3.3-1执行。 2、附属设施部分 2.1 阀门井 2.1.1 地下燃气管道上的检测井、凝水井、阀门井井室内应保持井内卫生清洁且无积水,在绿化带井盖周边应硬化(参照设计公司设计的通用图)。 2.1.2 井室周边为硬化路面,高度宜与路面平齐(允许高差为±2cm),井室周边为绿化带,井室宜宜高出绿化带路面5-10cm, 井盖方向应与管道方向一致。 2.1.3 阀门内配件齐全(手轮、放散阀及手柄、堵头等)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目的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控制。 3 职责 工程部项目组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项目土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的验收,各专业局配套验收由各专业局组织验收,工程部、开发部进行现场配合、协调。 4 工作程序 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 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 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中间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 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 各阶段工程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检查活动,工程验收的依据包括有: a)施工合同; b)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资料; c)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各阶段验收应有以下部门或单位代表参加,公司派出的代表为工程部,必要时包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a)桩基和基础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 单位; b)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 单位; c)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代表、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院、规划 部门、施工单位。 4.2验收程序 工程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两步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a) 资料审查,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确认验收资料后,交公司工程部复审,经工程 部复审通过后,由工程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b)现场检查,按照工程部的安排,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勘察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部门代表或公司领导参与、并监督 现场验收检查。 工程中间验收 4.2.2.1工程部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在确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间验 收申请》, 必须审查以下方面: a)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b)验收资料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c)监理单位是否已有明确的意见; d)监理单位要求改进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 4.2.2.2对于上述要求确认事项如存在疑问,工程部项目经理负责向监理单位 发出《整改通知单》。只有所有存在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工程部经理 方可签署《中间验收申请》。

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新旧物业交接资料 1、资料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以上资料移交给新物业管理企业。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2、设备交接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并由查验人签字。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原物业管理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3、费用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将预收的交接之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的各种能源费、押金,以及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备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 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 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 业主委员会、原物业管理企业及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交 接工作应依法进行。 二、新旧物业交接时的几个问题新旧物业交接时矛盾 重重,交接过程复杂,时间长,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 断水、断电或者小区垃圾满地,甚至会发生暴力流血事 件。《物业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小区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其所占面积也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但 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来能拿到二分之一业主同意票 已经并非易事,二来新老交接,老物业平和退出小区更难,而新物业强行进入法律又不允许,甚至面临法院不受理此 类案件的尴尬。新旧物业公司交接难主要体现在三点: 1、相关设施移交难根据《物业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条例》),物业管理用房等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业主,但由于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登记产权 时,大部分登记的是开发建设单位,而目前又没有法 规规定这部分产权如何移交给业主。如物业管理用房,即使旧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移交,但在接管初期,旧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过装修,投入了一部分的费 用,需要旧的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公司、业委会进行协商,增加了新旧物业交接的难度。 2、物业资料移交难根据《条例》,建设单位 应当向物业公司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等技术资 料;(4)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要求物业企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一条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 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 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 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四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2b15676442.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物业接管验收管理规范

楼宇及物业设备的接管验收作业指导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明确规定了规范XXX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进行全面接管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方法,从而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接管物业的质量合格,满足业主和用户的需求。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签定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各类物业管理项目,包括大厦、住宅小区、工业厂房、商业等建筑主体以及公用设备、设施。 2接管验收操作规程内容 2.1总经理负责成立物业接管验收小组,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 2.2接管验收的准备工作 a.新建物业竣工验收后、业主入住前,物业管理项目客户部应及时组建接管验收小组,对所接管的物业进行综合性的接管验收,以确保所接管物业基本合格,满足业主的质量要求。 2.3成立物业接管小组 a.在接到总经理的接管验收指令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总经理的要求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物业接管小组; b.接管验收小组应当由公司以下部门人员组成: --公司行政人事部抽调档案管理文员负责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工作;

--物业部客户服务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业主资料的验收移交以及协助楼宇的验收移交工作; --物业部工程部抽调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 2.4接管验收前的准备: a.接管验收开始之前接管验收小组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b.与开发商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 c.派出先头技术人员前住工地现场摸底,制定好接管验收计划; d.提前参与发展商申请的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最终安装、调试工作,做到心里有数; e.准备好接管验收记录表格: --《房屋本体接管验收表》; --《公共配套设施接管验收表》; --《机电设备接管验收表》; --《接管验收问题整改表》。 2.5资料的接管验收。发展商委托物业管理时须向物业部移交相关资料。 a.物业产权资料: b.项目开发批准报告; c.规划许可证; d.投资许可证; e.土地使用合同; f.建筑开工许可证;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流程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和移交流程 一、开箱验收 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购置单位,使用单位(或接收单位)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丢失附件、随机备件等。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是否与合同相符,是否与装箱单相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若有缺损及不合格现象应立即向有关单位交涉处理,索取或索赔。 二、设备安装 按照工艺技术部门(或机构)绘制的设备工艺平面布置图及安装施工图、基础图、设备轮廓尺寸以及相互间距等要求划线定位,组织基础施工及设备搬运就位。在设计设备工艺平面布置图时,对设备定位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应适应工艺流程的需要 (二)应方便于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存放、运输和现场的清理 (三)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的外尺寸、运动部件的极限位置及安全距离 (四)应保证设备安装、维修、操作安全的要求 (五)场地与设备工作匹配 应按照设备安装验收有关规范要求,保证安装稳固,减轻震动,避免变形,保证安全正常使用。安装前要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了解设备性能及安全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安装过程中,对基础的制作,装配链接、电气线路等项目的

施工,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执行。安装工序中如果有恒温、防震、防尘、防潮、防火等特殊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条件具备后方能进行该项工程的施工。 三、设备联调 设备运行测试是为了检查设备安装后的可用性,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等测试。根据设备不同,进行自检测试以及连接测试。 四、设备验收与移交 (一)设备安装后的验收工作由设备使用部门、技术部门会同设备供货商,在安装、检查、安全、使用等各方面有关人员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做出鉴定,填写验收报告和移交单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签字。 (二)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设备开箱验收单、设备联调测试记录单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签字后及随设备带来的技术文件,由设备管理部门纳入设备档案管理;设备移交需使用单位(或部门)签字确认,作为存档、固定资产管理凭证、考核工程计划的依据。

交房物业验收管理规定

交房物业验收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亚东建司交房物业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控制交房物业的质量品质,保证工程近期顺利移交,切实保障产品品质及质量,减少后期投诉、索赔,在工程竣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亚东建司各分公司竣工交房物业。内容涉及建筑(结施、建施、水电图)、安装、智能化、消防、装饰、园林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图纸、设备、设施、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的移交。 第三条验收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等;亚东房建构造作法,会议纪要及设计图纸等更改设计专项方案文件和《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标准》执行。 第二章分则 第四条建司各分公司: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各竣工交房物业的预验收评定工作和《交房验收评估报告》的编写及整改复查评估工作。 第五条集团房产公司:负责按照工程管理制度及企业运行体系对本公司各竣工房工程项目质量和整体效果进行跟踪、把控、检查、整改和移交工作;按照本办法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交房验收评估会。 第六条物业公司:按照工程管理及企业运行体系参与工程质量的过程管理,特别是预交房前的分户验收和功能性试验工作应提前参与检查及整改,并对分户交接验收资料及实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参加交房验收评定

工作,并对亚东建司交房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并从品牌、交房、设计、使用角度对交房质量及功能进行评定。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质安部按《房屋验收标准》进行检测,房屋严禁存有楼板开裂、渗水、窗口渗水泛碱、外墙渗水泛碱等质量隐患,存有上述隐患应予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按照工程管理制度及本办法,在提出交房评估验收前必须实行“三验”制度,即施工单位自检、集团房产公司的复验和物业公司的接房验收。 第九条各分公司根据下达的交房节点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交房自检计划。在预验收前15天向房产、物业、质安部提请验收评估申请,并请以上部门人员提前介入评估、整改。质安部在5日内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对竣工物业交房验收、评估、整改,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和处罚处理意见。 第十条各分公司交房物业必须一次性评估通过,对一次性通过的给予奖励,未通过的对相关责任人按大要事进行考核处罚。 第十一条验收未通过时,由质安部、总工办提出整改方案,交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第十二条若复验结果仍未达到交房标准,则对相关责任人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对延期交房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应加重处罚。 第十四条对发现达不到交房要求而验收通过的,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4、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2012改)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室审批分公司上报的有关文件;对承接查验中重大事项提供指导; 2、分公司责任人与事业部领导协调承接查验的组织工作及承接查验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 4、承接查验工作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的具体实施; 5、分公司工程责任人负责与事业部协调处理承接查验中专业技术问题; 6、公司工程部负责协助分公司处理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疑难或遗留问题。 四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交付使用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制定计划与方案签订 承接查验协议 验收准备实施验收其他物品工程技术资料 共用部位及设 备设施 办理接管移交手续 培训、表单及工具 分项核对 数量 数量清点资料核对现场试、查 限期整改完善 查验 合格 不合格再验 建立档案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事业部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事业部汇同物业分公司汇同事 业部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事业部工程负责人担任,由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担任付组长,成员 由事业部工程负责相关人员、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服务中心责任人、物业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组成; 3、由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小组,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由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担任,服务 中心经理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人员以项目双方工程管理人员为主,适当配备其他相关业务人员。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并在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事业部与物业分公司共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参见附件三)。《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 办理承接查验手续; 2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由物业分公司人员制定《承接 查验计划及方案》,包括人员组织、时间安排、查验内容、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内容; 3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总部总经 理室、工程部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 设备安装质量,项目工程师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物业公司人员参与,将现场情况填写于《工程人员工作日志》上。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形成报告, 通过《工作联系单》报告项目部/事业部及物业分公司;并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3、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学习、熟 悉承接查验规范,了解熟悉接管项目设施设备情况; 4、工具和资料、表单的准备:承接查验前1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准备查验的测量设备和工具; 准备查验的各种记录表单、文件; 5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 1、资料的承接查验 (1)、项目部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一)。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物业分公司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需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具 体内容可参考附件《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上所列明细)。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 (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四章工程移交 ············································································································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第六章附则 ···············································································································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GCGL-表55)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GCGL-表5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 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压供电工程、天 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 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 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 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 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 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监理单位 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 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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