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合集下载

中国市值500强企业中的那些环保巨头

中国市值500强企业中的那些环保巨头

中国市值500 强企业中的那些环保巨头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日前,国家发改委以及环保部印发《关于培育环
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主要就为加快培育环境治理
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形成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推进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产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
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起草相关规范。

表示到2020 年,环保产业产值将达到2.8 万亿元。

这不由得让大家关注起环保企业中国上市企业市值500 强中的排行和表现。

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中国上市企业市值500 强榜单中上榜的北京碧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三聚环保、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园林、重庆水务、
启迪桑德以及神雾环保的相关信息。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归国学者创办于2001 年,属于高科技环保企业,2010 年4 月21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净资产近140 亿元。

2015 年,国家开发银行的国开金融持有碧水源10.48%的股份,成碧水源主要股东。

多年来,碧水源以创新为灵魂,矢志成为中国环保行业的思想者,以技术
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与机制创新为三大引擎,已发展为全球最大、产业
链最全的膜技术企业之一;中国环保行业、水务行业领军企业;环保行业及创业板市值最大的企业之一;中关村自主创新著名品牌之一。

三聚环保
根据公开资料,三聚环保是以生产脱硫催化剂为主的上市企业,客户主
要是中石油和中石化,在技术储备上已经可以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催化剂。

旗。

关于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请示(公司发文) (1)

关于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请示(公司发文) (1)

东市股〔2016〕号关于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请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市场股份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为贵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全资公司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绸集团)子公司,丝绸集团持有其26.51%的股份,为东方市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股东。

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城公司)是2013年2月由东方市场股份公司出资28,0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为建设“盛泽东方纺织城”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市场投资和管理。

经过几年努力,“盛泽东方纺织城”一期已于2016年10月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开市三十周年庆期间顺利试营业。

基于划行规市理念的特殊要求,项目一期采用前五年只租不售的经营方式,虽然目前商户陆续签约进驻,情况良好,但由于新建纺织专业市场前五年需要放水养鱼的特点,为招商隆市的需要,前五年租金将无法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东方市场股份公司也将面临连续年度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巨大风险,影响上市公司形象及后续融资计划,并有可能做特别处理“ST”。

经慎重研究,东方市场股份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纺织城公司80%股权。

具体方案如下:本次东方市场股份公司拟将所持有的纺织城公司80%股权,以评估价17,306.56万元为底价,在苏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2003号,以2016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纺织城公司100%股权价值21,633.20万元,相对应80%股权的价值为17,306.56万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方市场股份公司对纺织城公司出资额为5600万元,占注册资金20%。

东方市场股份公司为纺织城公司在建项目的开发建设向纺织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截止目前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应计利息为777.46万元。

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文件一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第二部分法律分析一、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并合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经济利益。

因此,有限公司具备作为产权转让方的主体资格。

二、决策过程有限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策通过。

本所已审阅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和相关文件,并认为其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三、标的产权情况有限公司拟转让的标的企业是其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的股权全部由有限公司持有,不存在其他股东或权利人对该企业的产权要求。

因此,有限公司具备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

四、转让方式有限公司拟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标的企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本所已审阅了转让协议,并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

五、合法性分析有限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经过了合法的决策程序和程序要求,转让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

因此,本所认为该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合法。

六、结论意见根据上述分析,本所认为有限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是合法有效的。

本所建议有限公司在转让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所律师在对本次产权转让方案进行法律意见书时,对于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依赖于产权转让方案中各方、政府部门、其他有关单位或人士出具或提供的陈述、保证或文件复印件来出具法律意见。

一、关于产权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产权转让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其拥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法定代表人为,主要经营范围为,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转让标的企业也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其拥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主要经营范围为,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启迪环境: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启迪环境: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

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事项系为更好的研究和发展水联网核心技术而发生的,是基于公司水务板块业务经营发展所需,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出具以上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签字页)
独立董事:
廖良汉刘俊海周琪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苏州设计”引入资本更名“启迪设计”

“苏州设计”引入资本更名“启迪设计”
技 术 等 多 方面 的提 升 。业 内专 家 表 示 , 依 托 启迪 科 技 城 这一 资 源 平 台 , 苏州设计在其 向 多元化 全 产业 链 模 式 转 型 升 级 路 上 将 迈 出坚 实 的一 步 。
中国恩菲喜获两项国家科技进步奖
近 日, 中共 中央、国务 院在 京举 行 2 O l 6 年度 国家 科 学技 术奖 励 大会 。 会上 , 中国恩 菲 工 程 技 术 有 限公 司 ( 以下简 称 ” 中 国恩 菲 ”) 完成 的底 吹熔 炼 一 熔融还原一 富 氧 挥发 连 续 炼 铅 新 技 术及 产 业化 应用 项 目、 红土 镍 矿生 产 高品位 镍 铁 关键 技 术 与装 备 开发 及应 用 项 目荣 获 国家科 学 技术 进步 二等 奖。

苏 州设 计 更名
股 东为清 华控 股旗 下的启迪控 股 , 在地 产、 金 融、 酒店 、 教育等诸多产业均有布局。
2 O l 6 年1 0 月, 苏州设 计发布公 告称 , 其 控股 股东赛 德投 资实 施增资扩股 , 启迪科 技城 成 为赛 德投资第二大股东。
苏州设计方面表示 , 此 次 拟 变 更 名称 主 要 基 于 如 下考 虑 : 一 是 公司 在 设 计 能 力、 创 意 水平 、 项 目经 验 等 方面 积 淀 了较 强 的 综 合 优 势 , 在业务 范围上, 已逐 步 向面 向全 国 的
“ 苏州设计” 引入资本更名 “ 启迪设计”
近 日, 苏 州设 计研 究院股 份有 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苏州设计 ”) 发布《 第二届董 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 , 宣布 该公司名称变 更为 “ 启迪设计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据悉, 苏州设 计于2 0 1 6 年2 月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正 式 挂 牌 上 市 , 年 产 值 上亿 元 , 2 0 1 6 年 净利润近7 5 o o  ̄ - 元, 同比增长2 7 % 以上 。启 迪 ( 北京 ) 科 技 城 投 资发 展 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 称 “ 启 迪 科 技 城 ”) 注 册 资本 2 1 ' Z . 元, 拥 有 全 球 规 模 最 大 的科 技 园 网络 , 其 唯

上市公司资产划转的公告

上市公司资产划转的公告

上市公司资产划转的公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投资者: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和决策,决定进行一次资产划转。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划转概述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名下。

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划转双方基本情况1. 划出方:本公司,即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XXXX,股票简称:XX股份。

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2. 划入方:XX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三、划转标的及方式本次划转的资产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等。

划转将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

具体划转资产清单及账面价值将在后续公告中详细披露。

四、划转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已就本次资产划转签署了相关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划转资产的范围、价格及支付方式、过户时间安排、违约责任等条款。

双方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划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划转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资产划转旨在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通过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名下,有利于本公司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同时,全资子公司将充分利用划转资产,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划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划转完成后,本公司仍将保持对全资子公司的控制权,全资子公司将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风险提示本次资产划转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划转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1. 本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划转的决议;2. 划转双方签署的资产划转协议;3. 其他相关文件。

股份公司股权交易流转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股权交易流转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交易行为,加强股权交易流转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文)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以各种形式对外投资,在所投资企业依法形成相应的所有者权益。

本办法所称股权交易流转行为包括股权转让和划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

各级子公司包括公司各级全资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各级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施支配的实际控制企业。

第四条公司股权交易流转的归口管理部门是企业管理部。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股权转让是指公司或各级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将国有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或者不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活动。

第六条股权转让可采取进场交易(经江苏省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企业国有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

第七条股权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一)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或者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股权在国有出资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二)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的股权转让。

第八条股权转让批准权限:(一)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属于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转让事项,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并按有关规定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二)除本条第(一)款外其他股权转让事项,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启迪环境:关于将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启迪环境:关于将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公告编号:2020-10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7月24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计划将公司所持的13个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雄安启迪桑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启迪生态”)名下。

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雄安启迪生态为13个污水处理项目公司控股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一、交易概述为进一步明确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优化水务资产管理架构,公司计划将公司所持的13个污水处理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划转标的”)全部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雄安启迪生态名下。

划转标的包括:长阳浦华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桦南浦华净源水务有限公司、咸宁浦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泸溪启迪浦华环保有限公司、枝江浦华润清水务有限公司、鹤峰浦华水务有限公司、富裕浦华佳源水务有限公司、广水桑德皓源水务有限公司、崇阳源清水务有限公司、启迪浦华(句容)水务有限公司、宜昌浦华长江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股权结构调整,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雄安启迪桑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9MA0CDWRG92法定代表人:张仲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6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建设大街西侧温泉花园小区C区2-1-202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研发;城市垃圾收集、处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固体废弃物治理(危险废弃物除外);水务工程及水利工程的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技术咨询及服务;环保设备销售。

启迪环境: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启迪环境: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公告编号:2020-05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变更登记情况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同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已于近日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具体内容如下:企业名称: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9120511T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77号法定代表人:文辉注册资本:人民币143,057.8784万元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1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电力工程施工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园林、绿化、水体处理)技术研发、投资、建设、运营;市政工程施工与设计;环境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施工与设计;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货物运输(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本次除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变更以外,其他登记注册事项未变。

二、全资子公司变更登记情况公司于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如下:名称: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306327620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新建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营业期限:2014年5月13日至2044年5月12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11层A1101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城市广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道路货运代理;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服装、鞋帽、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杂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食用农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化妆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家具、卫生间用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租赁专用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仓储服务;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

桑德环境股东变更更名为“启迪桑德”

桑德环境股东变更更名为“启迪桑德”

桑德环境股东变更更名为“启迪桑德”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建设信息》
【年(卷),期】2015(000)011
【摘要】桑德环境11月10日公告称,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5年11月11日起,公司名称由“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桑德环境”变更为“启迪桑德”,证券代码不变。

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9月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总页数】1页(P32-3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196
【相关文献】
1.启迪桑德签济南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协议 [J], ;
2.请为天下先——访启迪桑德副总裁、桑德再生总经理卫彬 [J], 张化冰
3.启迪桑德联合体中标6.09亿广东东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J], ;
4.启迪桑德联合中标通城县2.54亿PPP项目 [J], 无;
5.基于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的企业价值评估\r——以启迪桑德为例 [J], 宋媛媛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g∣o友于定向发行优先股完成股份初始登记的公否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注:如适用XBRL模板,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使用XBRL编制工具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在BPM报送端选择对应类别上传编制工具生成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不适用XBRL模板,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编制信息披露文件。

关于国有背景上市公司下属企业股权转让、增资需履行的国资监管和审批流程

关于国有背景上市公司下属企业股权转让、增资需履行的国资监管和审批流程

关于国有背景上市公司下属企业股权转让、增资需履⾏的国资监管和审批流程⽂/⽊兰于2016年6⽉24⽇⽣效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三种国有资产交易⾏为需履⾏的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随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于2017年底被废⽌。

⽽国有背景上市公司下属企业的股权转让、增资除了应该遵照32号⽂的相关规定进⾏操作外,同时也需依照相关上市规则等履⾏信息披露义务。

为此,本⽂依据32号⽂等法律法规,对具有国有背景上市公司下属企业的股权转让、增资需履⾏的国资监管和审批流程做⼀个梳理。

⼀、32号⽂概述(⼀)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界定1、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2、上述第1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为最⼤股东的企业;3、上述第1、2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例超过50%的各级⼦企业;4、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例未超过50%,但为第⼀⼤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配的企业。

(⼆) 三种国有资产交易1、企业产权转让:履⾏出资⼈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为;2、企业增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为,政府以增加资本⾦⽅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除外;3、企业资产转让: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资产转让⾏为。

(三) 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程序对于32号⽂规定的以上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事宜,有如下⼏点需要予以说明:▶关于32号⽂中多次提到的“国家出资企业”。

启迪环境: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启迪环境: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公告编号:2020-016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并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13.16元(含)。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公司于2020年2月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1,31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77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7.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0,206,28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启迪环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启迪环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公告编号:2020-126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917,364股(占公司总股本3%)。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目前,桑德集团的减持计划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桑德集团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注:减持股份来源为2003年股权重组认购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二、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桑德集团的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桑德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并将持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化工行业周报:加大鼓励外商投资,加速产业升级,优秀企业受益

化工行业周报:加大鼓励外商投资,加速产业升级,优秀企业受益

化工行业研究/行业周报 ➢ 核心观点 我们认为化工行业的投资策略是:投资系统性创新和低成本扩张。

化工的下一波行业格局取决于人才竞争。

化工行业已从单纯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变为人才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后来者无法通过资本反超,只能瞠乎其后,化工行业的周期性也因此变弱。

优秀的公司凭借有效的激励、卓越的管理和持续的创新,打造出难以撼动的技术迭代优势、低成本优势和高效服务优势,在全球市场中攻城略地。

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

目录总条目1235条,与2019年版相比增加127条、修改88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我们认为,我国加大引入外资进入将加速化工产业向高端结构性转型。

从产业目录可见,此次加大引入的化工产品均为我国企业相对短板的高端产品,这有利于成熟技术在国内快速普及,有利于专业工人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在这场高质量发展竞争中,我们发现国内优秀企业在专利和技术储备上不落下风,在产业链布局和本土化作战优势上大放异彩,是竞争的受益者。

而相对落后的产能可能被淘汰或转型。

➢ 重点公司多维度跟踪 【万华化学】 公司信息: • 12月28日,公司名列山东省创新榜单第一名。

• 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进行公示,万华的“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控工业互联网平台”入选“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名单。

• 12月30日,公司拟通过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万华科聚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 12月31日,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20亿元已于2020年12月29日全额到账;持股5%以上股东合成国际本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 12月31日,公司发布2021年1月份中国地区MDI 价格公告,聚合MDI 分销市场挂牌价20500元/吨(环比下调4500元/吨),直销市场挂牌价20500元/吨(环比下调4500元/吨);纯MDI 挂牌价24000元/吨(环比下调4000元/吨)。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混改仍是国企改革重头戏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混改仍是国企改革重头戏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混改仍是国企改革重头戏“混合易”“治理难”,通过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优势互补,相互激发和带动,建立有效制衡的企业新治理结构,提高竞争力,是混改成功的关键所在。

文︱《中国报道》记者 王哲ECONOMICS作为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会议,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实施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此前6月30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下一阶段的国企混改给出方针与指导。

据国资委方面披露,《方案》对未来3年国企改革关键期各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国企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并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尽力做到可量化、可考核。

从央企到地方国企,国企改革的节奏明显加快。

专家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仍将是重中之重。

一家老国企的“混改”转型近日,青岛双星集团举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签约,双星集团以增资扩股同步股权转让方式引入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3家战略投资者和“职工持股平台”。

混改后,双星集团由国有独资企业转为国有控股公司。

作为青岛市第一家在集团层面进行混改的企业,双星打响了青岛国企混改“第一枪”。

前身是中国最早的民族制鞋企业,曾是国营橡胶九厂,新中国的第一双解放鞋就诞生于双星。

“双星可以说是国企改革的‘先驱’,这次又当上了山东国企混改的排头兵,这样的探索对于国企改革具有蹚路破冰的重大意义。

”新华社高级记者、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中国报道》记者,上世纪80年代,在改革开放后第一代企业家汪海的带领下,双星第一个下海偷着卖鞋、第一个改革企业管理结构、第一个脱离计划经济统购包销的商业体制、第一个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第一个涉足多元化经营、第一个创造出中国自己的世界品牌、第一个获得鞋业股票上市……“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但各界对于市场经济道路该如何走还有争议,方向也不明确,当时并无先例也没有现成的典型,我第一个想到了双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公告编号:2019-157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0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现公开挂牌期限已满,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两方作为意向受让方以135,209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了雄安浦华40%的股权。

根据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2、增资安排: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各方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对雄安浦华进行同比例增资。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战略合作:交易各方将以雄安浦华作为战略合作的实施主体,整合各自资源,共同利用各自品牌、管理、技术、人才、资金及其他资源优势,进行环保水务方面的业务合作。

(本项增资安排及战略合作内容详见本公告“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借壳上市。

一、交易概述为优化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浦华”)的股权结构,推动公司水务平台协同股东方综合优势资源,引入具备综合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9年10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0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现公开挂牌期限已满,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及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生态环保”)两方作为意向受让方以135,209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了雄安浦华40%的股权。

公司于2019 年12 月24日与三峡资本及长江生态环保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本公告所述交易事项需履行的程序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告所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行为和转让标的评估结果已获得国资管理单位的备案核准。

本次涉及交易的资产产权清晰,实施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将视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1、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0层1001室成立日期:2015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金才玖注册资本:人民币714,285.7142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463656N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峡资本70%股份,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三峡资本10%股份。

关联关系及失信情况说明:公司与三峡资本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截止本公告日,三峡资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长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赵峰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MA4976CJ9X经营范围: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

股权结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江环保集团100%股权。

关联关系及失信情况说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截止本公告日,长江生态环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建设大街西侧温泉花园小区北区1号楼2单元602室成立日期:2019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李星文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3100MA0DLM4B96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环保工程施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万元注:以上数据为雄安浦华本部及投资控股的全部子公司财务数据合计数。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三峡资本、长江生态环保于2019年12月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

《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转让方(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标的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一)产权转让标的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40%股权。

其中:三峡资本受让其15%股权,长江生态环保受让其25%股权。

2、甲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所认缴的出资已经全额缴清。

标的企业(1)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10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华亚正信评报字 [2019]第B09-0018号《资产评估报告》。

(3)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二)产权转让方式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19年11月25日经北交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并以动态报价方式组织实施竞价,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三)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1、转让价格根据公开竞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135,209万元转让给乙方。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如下: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95,209万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其中,三峡资本应支付尾款人民币35,703.375万元,长江生态环保应支付尾款人民币59,505.625万元。

4、乙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1、自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本次交易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各方共同促使召开标的公司股东会。

股东会应就股权受让方所持股权比例进行确认,并作出有效决议批准依据交易文件修订和更新的公司章程,且乙方委派的2名人士已经被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任命为标的公司的董事,且其中长江生态环保委派的1名董事已被任命为标的公司的副董事长。

甲方及标的公司应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完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最迟不得晚于本交易文件签署完成后60日内完成前述工商变更登记。

2、各方同意以甲方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之日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

(五)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六)增资安排1、各方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对标的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

标的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93亿元,甲方向标的公司以货币增资人民币1.758亿元,乙方向标的公司以货币增资人民币1.172亿元,其中,三峡资本向标的公司以货币增资人民币4,395万元,长江生态环保向标的公司以货币增资人民币7,325万元。

2、各方应在本次交易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关部门或上级单位的批准文件、作出同意和批准增资事项的有效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

增资完成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60%的股权,乙方持有标的公司40%的股权,其中三峡资本持有标的公司15%股权,长江生态环保持有标的公司25%的股权。

(七)战略合作1、甲方及乙方及其关联方将以标的公司作为战略合作的实施主体,整合各自资源,共同利用各自品牌、管理、技术、人才、资金及其他资源优势,进行环保水务方面的业务合作。

2、乙方代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标的公司为其在长江流域业务布局的市场拓展代表。

甲方和乙方积极支持标的公司的市场开拓工作,并提供在市场开拓过程中的所需各种资源和协助,包括协助标的公司与政府部门沟通、项目调研立项、项目具体实施等。

3、甲方和乙方将标的公司作为甲方和乙方在污水处理、管网优化、生态修复、智慧环保方面的核心技术支持单位,以武汉等标的公司已经进行大量技术工作的城市为试点,推动标的公司先进环保技术应用和开发。

4、甲方和乙方以沿江省市为对象,未来共同针对性地提出和实施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前期在甲方现有沿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宜昌、鄂州、荆州、咸宁选择试点,落地“厂网一体治理模式”、“价格调整商业模式”、“政企互赢合作模式”,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项目复制落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