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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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保证施工生产发生各类事故后能有效得到控制,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努力将事故损失和不良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根据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二〇一一年七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明确岗位职责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分头负责的原则,互相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项目经理对应急救援起主要领导作用,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编制各类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项目总工或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执行。
3、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备齐救援设备、物资及救援队伍,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现场总指挥统一调动。救援物资要能够满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且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每年定期对救援物资中的年检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测,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安全科负责实施。
二、制定事故的报告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项目部和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报告包括的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作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
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做好事故抢险救灾紧急处理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或安全员应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
2、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封锁事故现场,疏散现场作业人员,调动抢险救援的器材、设施,首先抢救伤员,了解伤员情况,原则上是就地附近医院抢救,伤势较重或不能就地附近医院抢救,立即与附近大医院取得联系,送往医院治疗、抢救。需要外部力量帮助时,应立即请求援助,使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3、为了适应本项目施工特点,应对触电事故、火灾、台风等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项目部现有的应急物资、人员和车辆,采取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四、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1、加强对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知识考核。应急救援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报警系统,如何使用救援设备,增强专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知识,正确掌握和懂得应急救援操作规程和报警程序。
2、救援人员应掌握专业应急救援常识,包括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扩大发展,抢运物资,并正确给受伤人员清洗消毒、急救等基本知识。
3、提高应急救援专业技能,随时随地实施应急救援。项目安全科负责抓好救援演练工作,演练工作重点放在施工现场,由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主要是增强报告程序、救援专业技术、方法的掌握和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扩大发展的能力及对伤者的医疗急救基本知识。
五、明确经费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所需的经费必须要有所保障,做到款项到位,专款专用。
六、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必须落实到位,达到安全要求,确保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时,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