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小说中的地主形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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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小说中的地主形象研究

作者:石燕波

内容摘要:土地改革运动是二十世纪中国乡村最复杂和深刻的社会变动,许多土改的亲历者和后来者都曾写过有关小说,而地主又是这类小说的一个重要形象,但不同时期的作家对地主形象的阐释差异颇大,本文从一个多元的文化角度来观照这种不同阐释的不同时代作家的土改书写中的地主形象建构。

关键词:土地改革地主形象解构

地主是土改小说中的重要形象,一般以负面现身,但“地主”一词最开始并不带政治色彩。最初,它指的是相对于过路者或来访者而言的“当地的主人”,比如“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1],后来才演变为“田地的主人”;此时,它还是一个中性称谓,它在中国带上浓重的政治色彩,则始于毛泽东1933年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中的界定:“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做地主。”[2]从这时起,“地主”被划分成与广大劳动人民对立的剥削阶级。

地主形象最初出现在小说创作中是在五四时期,五四先驱们为了展开反封建专制文化的思想启蒙,创造了一批思想道德反动的人物,如冰心《斯人独憔悴》里的封建大家长和王鲁彦《许是不至于吧》里的土财主。在这个时期,鲁迅笔下《祝福》里的鲁四老爷、《阿Q正传》里的赵太爷等地主,都很具代表性,但他不大写地主在经济上如何剥削劳动人民,而是侧重揭露地主对老百姓的精神压迫。在这个时期,五四作家小说的主人公大多是不觉悟的群众和下层知识分子,小说旨在唤醒他们的醒悟,地主阶级等否定人物只是作为小说的背景出现,地主与劳动人民之间并不存在非要闹个你死我活的阶级矛盾。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随着社会矛盾的变化,文学作品对“地主”的态度也随之改变。1937年8月,为了在抗日战争中争取地主的支持,中共中央在“洛川会议”上正式提出“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与之相对应,这个时期的地主主要是以无赖、懒惰、狡猾的形象示人,还没有后来那种要置人于死地的十恶不赦,如《石磙》中的马三爷、《红契》中的胡丙仁。赵树理的《地板》中甚至出现了一个开明地主王老三。此外,这时期的土改小说在叙述方式上,有着民间故事中“长工”与“地主”斗智的影子,实际上削弱了双方紧张的阶级对立。可见,这一时期的小说创作虽总体否定地主,但基调尚较轻松,是“斗争”中讲“团结”政策下的相对“宽容”。

随着抗战结束和解放战争的开始,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1946年,共产党发布了《关于反奸清算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变抗日时期

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为没收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当时,国共决战的战场和要争取的主要对象都在农村,要赢得解放区广大农民的支持,就必须迅速满足他们的土地要求。“因此,就只能采取没收地主土地财产这种非和平的办法来进行土地改革。”[3]也就是说,强行没收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当时的应势之举。为了唤起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仇恨,使他们积极响应土改号召,土改小说作家开始有意识地“描黑”地主形象。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土改小说大多产生于这个时期,如赵树理的《邪不压正》、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周立波的《暴风骤雨》、孙犁的《铁木前传》等。虽然作家的风格各不相同,但这一时期的土改小说在形象塑造上却有一种模式化倾向。穷人身上体现着善和美,地主却千篇一律贪婪残暴、灭绝人性。《血尸案》中的钱康人、钱占新,《村仇》中的赵文魁、田得胜等人就都身背累累血债。这些恶霸地主形象中,《暴风骤雨》中的韩老六,更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霸,他身上背负的人命甚至高达27条!

在中国文学史上,地主、恶霸的形象从来不缺,但在这一时期,“地主”与“恶霸”却在土改小说中紧密地联系了在一起,甚至建立起了等号关系。同时,“恶霸”的恶行也不再是无代价的。面对血债累累的韩老六。在周立波的将农民和地主置于善恶两极的对立叙事中,不仅是小说中的主人公,连大部分读者也会产生惩罚他的心理渴求,但周立波并没有立即让韩老六得到惩罚,而是连续三次让工作队遭遇失败。这种一再延宕,一方面表现了土改的复杂与曲折,一方面也使最终斗倒韩老六显得合情合理,使故事形成一种审美张力。

正如阎浩岗先生在《“土改”叙事中的道义问题》所说,这其实是一个有关被肆意侮辱压迫凌虐的弱者在外来强势力量支持和帮助下进行快意的除霸复仇的故事。它的艺术吸引力、感染力主要就来自读者的复仇期待与复仇快感。这是周立波,也是当时所有的土改小说作家为了在作品中解决共产党土地政策的合法化而采取的策略。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现实中土改运动影响极大,但土改小说反而遇冷,地主形象大大减少,五六十年代的地主形象在数量和人物塑造上又都低于四十年代。陈思和在《六十年文学话土改》中指出:“当我回顾这六十年来的中国内地的当代文学发展,感动奇怪的是,一向与政治运动配合紧密的文学恰恰在这个领域是空白的。”[4]

笔者认为,四十年代时作家还对土改有着各种想象,而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土改的全面展开,作家反而看到了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而五十年代初,刚分到土地的农民还没有充分享受到获得土地的愉快,农村合作化运动就开展起来了,正如陈所说:“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土地刚刚获得,梦想刚刚开始,却要将土地重新交出归集体所有,祖祖辈辈的发家梦想又被无情中断。这对于广大农民无疑

是一个过于沉重的打击。在这个时刻文艺创作如再渲染土改后农民获得土地的快乐,显然是不合时宜。”[5]

土改小说遇冷,另一方面也跟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关。首先,四十年代后期,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赵树理的《邪不压正》等作品,都受到了严厉的政治批评,被指没有遵照土改政策。五十年代,秦兆阳还因他的《改造》,不得不在《人民文学》上公开检讨。其次,许多作家都来自农村中较富裕的家庭,土改运动的开展直接波及他们和他们故乡的亲人。深陷政治身份的尴尬,自身难保的作家们自顾不暇,自然提不起兴趣去搞这一题材的创作。

这一时期,除了马烽、秦兆阳等个别作家,很少有有影响的作家进行创作。艺术上,也再没有出现像《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暴风骤雨》这样的鸿篇巨著,直到六十年代才出现了《春回地暖》这样史诗性的作品;思想上,除了孙犁的部分作品,基本上没有作品敢于揭示土改运动开展中所出现的错误和偏差。

改革开放后,在距土改近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土改迎来了第二个大规模写作期,刘震云的《故乡天下黄花》、张炜的《古船》、陈忠实的《白鹿原》等都在这时候现世。

这些作品与之前土改小说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较多的揭示了老一代作家涉及较少的土改的负面。率先举旗的是乔良的《灵旗》,它通过一个无赖命运的变迁来表达对土改的质疑。陈忠实的《白鹿原》塑造了一个与传统恶霸地主截然不同的,一个忠厚仁义、靠勤俭发家的地主形象。刘震云的《故乡天下黄花》和尤凤伟的《诺言》等,则展示了土改对人性的扭曲。这些作品打破了三步走的叙事模式,在人物塑造上,也不再用阶级关系掩盖社会关系,而是力求表现出人物的复杂性。所以这一时期,出现了道德低劣的农民和德行高尚的地主,被英雄化的农民和被妖魔化的地主终于回归了生活。

与老作家在土改书写中的严肃神圣不同,对于土改,这些年轻作家多将它还原为个人欲望的宣泄,用游戏和调侃的创作态度,对它进行否定和消解,如苏童的《枫杨树故事》、柳建伟的《苍茫冬日》和池莉的《预谋杀人》。从个人欲望角度切入历史,农民和地主之间的恩怨,不再产生于传统意义上的阶级矛盾,而是人和人之间食色欲望的冲突。土改在这里不再庄严正义,而是黑暗而丑陋。

游戏和调侃其实是一种解构。这批年轻作家生活在一个传统阶级观念土崩瓦解的时代,随着西方新历史主义思潮的引入,他们得以追求个体自由,也得以用新的视角来审视土改。时代环境发生巨变的同时,国家意识形态机构也渐渐放松了对文学的控制,文学从为政治服务的工具中解脱出来,作家也获得了独立表达的自由。同时,年轻作家大多没有亲历过土改,但却在成长时期经历了文革,亲眼见证了文革的荒谬性。从十年的噩梦中醒来,他们丧失了对历史的尊重,因而对包括土改在内的历史持嘲讽态度。于是他们在走近土改时,本能地更倾向于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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