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规基础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整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整理第一章教育法概述第二章教育法的体系第三章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第四章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第五章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六章高校教师与法律责任第七章学校教育赔偿第八章高校教师、学生与法律救济【】内的非课件内容。
考试题型:一、填空题二、名词解释三、简答题四、案例分析整理人:船政交通学院林铖、陈雯第一章教育法概述一、教育法的概念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教育法所调整的是在教育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类权利与义务关系,要紧包含两部分:一是教育的内部关系。
二是教育的外部关系。
【教育法调节的社会关系要紧涉及:学校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学校与教职员工的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等等。
这些关系尽管错综复杂,但根据其特征的不一致能够分为两类,即具有纵向里属性特征的教育行政关系与具有横向平等特征的教育民事关系。
】非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即使有教育机关、学校或者教育者参加,但也非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三、教育法的产生(不考)教育作为人类传递与学习知识技能的一种社会现象,自人类产生以来就存在。
近代教育立法始于义务教育立法。
义务教育立法源自于中世纪后期宗教改革及其倡导的普及教育思想,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与资产阶级革命,各国政府纷纷抛出普及义务教育的方案与法律。
最早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是德国。
1717年,《普鲁士义务教育法》出台,其中规定:凡为父母者须送其4-12岁子女入学,学习宗教、阅读、计算等。
国家从教会手中获得了教育管理权,促使义务教育进一步世俗化。
法国教育在18世纪中叶往常几乎完全被教会操纵。
1789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
1791年《法国宪法》与1793年《法国宪法》都强调了受教育权。
英国从1833年通过向初等教育拨款的教育补助金法案起,直到1870年、1876年、1880年与1900年《初等教育法》,基本实现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带答案(基础题)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1、国家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抵达留学国,在多少时间内未向所属使领馆报到,即要被取消公费留学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A.三个月B.一个月C.半个月D.8天【答案】:B2、以下关于从事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禁止性行为,说法错误的是()A.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B.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C.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D.推介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答案】:D3、通常不适用于处于义务阶段的学生的行政处分措施是()。
A.警告B.开除C.记过D.留校察看【答案】:B4、基金业协会采用会员制,下列不属于联席会员的是()。
A.基金销售机构B.支付结算机构C.证券期货交易所D.律师事务所【答案】:C5、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A.1B.2C.3D.4【答案】:B6、200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是第一部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系统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规章。
A.《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B.《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C.《证券投资基金法》D.《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答案】:B7、下列有关于登记与备案制度的介绍,说法有误的是()。
A.2013年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规定,基金业协会“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B.基金业协会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和股权投资基金办理登记备案并不构成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但可以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C.基金业协会还发布了《私募基金管理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为律师事务所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中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了方向性指引D.《监管暂行办法》再次明确规定各类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且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答案】:B8、高等学校对于修满一年,申请退学的学生应当()。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整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整理1. 引言高等教育是指在普通教育的基础上,为培养具有高级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而进行的教育。
高等教育法规是指为管理和规范高等教育各项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文将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进行整理和概述。
2. 高等教育法规的种类高等教育法规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等。
•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对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框架进行规定。
•法律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一般性法规,对高等教育的管理、监督和发展进行规范。
•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具体规定,对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进行细化和明确。
•学校规章制度是高等教育机构内部制定的管理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等制定学校内部的管理措施和规范。
3. 高等教育法规的主要内容高等教育法规的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3.1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和任务高等教育法规明确了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强调了高等教育的任务和目标,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高等教育法规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范。
其中包括高等教育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学生的招生与培养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3.3 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高等教育法规强调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包括教育质量评估、教师评聘制度、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规定。
高等教育法规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包括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质量、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规定。
4. 高等教育法规的执行和保障高等教育法规的执行和保障是高等教育法规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4.1 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高等教育法规明确了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和权力,对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责任追究。
4.2 信息公开和透明度高等教育法规要求高等教育机构向社会公开教育质量、教学成果、招生与就业等方面的信息,提高高等教育的透明度。
4.3 法律援助和维权渠道高等教育法规还规定了学生和教职工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渠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30题)1、一名学生进入高等学校以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所有的课程,其他课程都合格,只有毕业论文答辩不合格。
对于该学生,学校应当采取哪种做法?()A.不发任何学业证书B.颁发结业证书C.颁发肄业证书D.颁发毕业证书【答案】 B2、下列有关于登记与备案制度的介绍,说法有误的是()。
A.2013年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规定,基金业协会“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B.基金业协会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和股权投资基金办理登记备案并不构成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但可以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C.基金业协会还发布了《私募基金管理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为律师事务所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中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了方向性指引D.《监管暂行办法》再次明确规定各类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且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答案】 B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对象是()。
A.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B.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C.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D.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答案】 C4、基金募集机构可以将C1中符合()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作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
A.Ⅰ、Ⅱ、ⅢB.Ⅰ、Ⅱ、Ⅳ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5、某高校一名大学生,大一、大二两年成绩优秀,大学三年级时因病退学。
对于该学生,学校应当()。
A.不发任何学业证书B.颁发毕业证书C.颁发肄业证书D.颁发结业证书【答案】 C6、《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A.高于B.不低于C.不低于或者高于D.不高于【答案】 C7、下列关于跨境股权投资基金的政府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目前我国已形成统一的针对外商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与运作的法律制度体系B.对外国投资者参与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的政府管理是指对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C.投资者在申请“必备投资者”前三年,管理的资本应累计不低于1亿美元D.我国不允许外资创业投资企业按照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的人民币划入被投资企业【答案】 C8、新时代党的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是()。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含答案(基础题)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1、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年不得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业禁入等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A.半年B.一年C.两年D.三年【答案】:D2、下列关于出具法律意见书应重点核查的内容,说法错误是()。
A.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B.申请机构是否收到刑事处罚C.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D.申请机构最近2年涉诉或仲裁的情况【答案】:D3、关于教育立法权的特征,正确的是()。
A.是一种综合的权利体系B.最终属于国家主权拥有者C.以调整教育中的各种行为关系为目的D.以上三种都对【答案】:D4、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分别是每年的()。
A.12月1日和3月13日B.12月4日和3月15日C.12月3日和3月16日D.12月5日和3月15日【答案】:B5、马克思、恩格斯针对无产阶级政党建立之初,普遍存在的对党的性质认识不清、目标不明的情况,强调党的()。
A.路线建设B.组织建设C.制度建设D.思想建设【答案】:A6、《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学历。
A.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B.博士研究生学历C.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D.大学本科学历【答案】:C7、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C.撤销教师资格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答案】:B8、不属于我国教育法规实施内容的是()。
A.教育执法B.教育司法C.教育守法D.教育普法【答案】:D9、有关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的说法正确的是()。
A.C1型(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1级基金产品B.C2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C.C3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4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D.C4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5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答案】:A10、下列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相关规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详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 教育法基本原理第一节 教育法的概念一、教育法的概念和性质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教育法:国家对教育进行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合,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和协调。
定义:(一) 教育法是国家干预、管理和协调教育的法(教育行政机关是一个管理者,而且也是一个协调者、服务者);(二) 教育法是规定教育管理过程中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三) 教育法是国内法,它是由各种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整体二、教育法的地位和作用:地位:教育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教育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作用:保障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战略地位;保障和促进依法治教;确认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教育法与党的教育政策的关系:党的教育政策是党为完成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它是党实现对国家教育工作领导的基本方式。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又有区别。
区别:1、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而党的教育政策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形式表现,内容比较明确、具体;而党的教育政策通常是以决议、决定、纲领、宣言、口号等形式表现出来,内容一般比较原则。
3、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更主要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党的教育政策为人民群众自觉的行动。
4、调整范围不同,党的教育政策调整教育关系的范围比教育法要广泛。
第二节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一)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或方向原则。
1、由工人阶级掌握教育的领导权;2、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宗教与教育分离。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归纳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归纳高等教育是指在普通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供研究性、创新性和专门性的教育,培养高度知识化、专门化和应用能力强的人才。
高等教育法是指规范和管理高等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本文将从高等教育法的概念、基本原则、组织机构、招生录取、教师管理、学术自由、学生权益等方面归纳高等教育法的主要知识点。
一、高等教育法的概念高等教育法是指以高等教育为对象,调整和规范高等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
它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政策性文件。
高等教育法的主要目标是维护高等教育的正常秩序,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保护教育主体的权益。
二、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民主、法治、独立和透明。
这些原则是高等教育法的基础和指导思想,旨在保障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高等教育法的组织机构高等教育法的组织机构一般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个层面。
立法机关负责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机关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司法机关负责解决高等教育领域的纠纷和争议。
四、高等教育法的招生录取高等教育法对招生录取工作作出规定,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等方面。
高等教育法要求招生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高等教育法的教师管理高等教育法对教师管理作出规定,包括教师的任职资格、聘任制度、考核评价、职称晋升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
高等教育法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学术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也保障教师的权益。
六、高等教育法的学术自由高等教育法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是指教师和学生在学术研究、教学和学习中的独立自主权利。
高等教育法要求学校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保护学术自由,促进学术研究的创新和发展。
七、高等教育法的学生权益高等教育法对学生权益作出规定,包括学费、住宿、助学金、就业等方面。
高等教育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帮助。
高等教育法概论必背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概论必背知识点高等教育法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规范和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发展。
在面对复杂的教育环境和快速变化的社会需求时,了解高等教育法的基本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高等教育法概论的必背知识点,以便读者对该领域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一、高等教育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高等教育法是指以高等教育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包括了各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司法实践等,以保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发展。
与其他教育法相比,高等教育法有其独特的特点,如高等教育的高度专业性、自主性和学术自由等。
二、高等教育法的法律框架高等教育法的法律框架是指系统化的法律规范和机制,旨在保护和规范高等教育的各个方面。
这个框架通常包括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律文件和学校章程等。
其中,宪法是高等教育法的基础,法律和法规是具体的实施规范,而学校章程则是学校内部的规定。
三、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原则,学校组织和管理,学生权益保护,教师权益保护等。
其中,教育的目标是指高等教育的整体目标和个别学科目标;任务是指高等教育对于培养人才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任务;原则则是高等教育制度和实践中的基本原则。
四、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机制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机制是指一套有序的管理程序和机构设置。
在中国,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机制主要包括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行政组织和教师、学生代表组织等。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和管理制度,学校行政组织负责具体的管理和运营,教师、学生代表组织则参与决策和监督。
五、高等教育法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和教育的不断变化,高等教育法也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
未来的高等教育法将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加注重学生权益、教师权益和学术自由的保护,以满足社会需求和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
六、高等教育法在教育改革中的作用高等教育法在教育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引导高等教育的改革方向,完善高等教育的制度和机制,推动高等教育的优质发展。
《高等教育法学》基础知识
《高等教育法学》基础知识1教育法学:教育法学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其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的规律。
2.教育法学的特征:教育法学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会性等基本特征。
(1)教育法学的时代性是指教育法学及时的反映了现代商品经济和现代科技的进步。
(2)教育法学的边缘性是指在教育法学领域法学和教育两者相互支持、相互渗透。
(3)教育法学的社会性是指教育法学具有广泛的社会应用性。
(4)教育法学的综合性是指在教育法是多学科相互贯通的。
3教育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具有法学与教育学边缘性质的法学分支学科,最初形成于4.5.19也是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
6.1.教育法制建设的基本含义:教育法制,从静态意义上讲是指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从动态意义上讲,则是指贯串教育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阶段的法制运作过程,体现了依法治教、执法教育的法治精神和原则。
教育法育法制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保障和摧进作用。
1.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教育活动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于教育机构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教育行政关系和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教育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教育法渊源: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层次和法律地位的教育法律规发的总称。
3.教育法体系:教育法体系就是由一定数量的教育法律法规构成的自上而下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相对独立的整体。
4.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组织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5.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 (1)属性。
(2)教育法律关系受国家意志的指导(3)教育法律关系具有在教育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
6.教育法渊源的种类:教育法渊源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效力层次和法律地位的教育规范的总称。
根据创制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60题)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关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权利义务平等的民事关系B.上下级之间的行政关系C.是一种“传道授业”、“教学相长”、尊师爱生的特殊法律关系D.是阶级朋友之间的同志关系【答案】 C2、关于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以岗位为基础B.遵循自愿平等、双向选择的原则C.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D.教师聘任制度只包括招聘和续聘两种【答案】 D3、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者的知识产权投入一般不得超过各自投入的()。
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C.四分之一D.五分之一【答案】 B4、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A.7B.15C.10D.5【答案】 D5、下列哪种人员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
A.原告B.被告C.证人D.第三人【答案】 C6、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指的是()。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征程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期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阶段【答案】 C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职业教育实施原则的是()。
A.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原则B.实行产教结合的原则C.与其他教育法律地位平等原则D.建立终身学习体系的原则【答案】 C8、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其中,高管人员不包括()。
A.合规风控负责人B.副总经理C.财务人员D.总经理【答案】 C9、在实践中,教育经费普遍短缺,教师工资长期反复地被拖欠,学校周边环境日益恶劣,学校乱收费屡禁不绝,家长教养不当,学生不断流失,童工、童商等快速增多。
以上在教育领域内出现的社会现象,都是教育法规明令禁止的,但却没有得到切实执行,说明我们没有()。
教育法规基础知识
(一)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根本法律素质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展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立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1980年?中华人民国学位条例?;②1986年?中华人民务教育法?;③?中华人民国教师法?;④1996年?中华人民国职业教育法?;⑤1995年?中华人民国教育法?;⑥1998年?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⑦2002年?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5、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公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展执教活动,其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根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以法执教那么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展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教育法律根本知识1、狭义的教育法,是特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订的有关教育的规性文件,即教育法律,在我国它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最高方面的规性文件。
2、教育法的特点: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
高等教育法知识要点精华版
1.依法治教、教育法制化要求做到: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失误,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要求: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救济有道。
2.广义的教育法: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教育法:指教育法律,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3.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教;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益;公民教育权利平等的原则;教育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的原则。
4我国教育法的渊源(7点)概念:教育法的渊源指教育法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主要有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范;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此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我国政府加入的及其与外国政府缔结的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和条约也是我国教育法的重要渊源。
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与国际公约和条约5.我国教育法律体系:概念: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构成:教育根本法、教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教育活动(行为)法、教育行政法6.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50题)1、按照我国相关教育法律的规定,教师资格丧失后,()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A.3年以内B.终身C.1年以后D.5年以内【答案】 B2、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在职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其公职等问题由()。
A.所在单位自行处理B.所在单位上级部门处理C.所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处理D.所在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答案】 A3、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国的民办教育事业属于()A.企业公益事业B.社会公益事业C.收费教育事业D.高等教育事业【答案】 B4、我国的学位管理工作主要由()负责。
A.国务院学位委员会B.教育部学位委员会C.高等学校学位委员会D.科研机构学位委员会【答案】 A5、教育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
A.教育法规的制定B.教育法规的适用C.教育法规的实施D.教育法规的遵守【答案】 C6、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培养造就一支()。
A.懂市场、爱农村、爱商业的“三农”工作队伍B.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C.懂市场、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D.懂农业、爱城市、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答案】 B7、下列哪种人员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
A.原告B.被告C.证人D.第三人【答案】 C8、狭义的知识产权仅指()。
A.著作权、领接权、商标权B.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C.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D.版权、专利权、产地标记权【答案】 B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答案】 D10、关于非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以下描述错误的是()。
A.可采用讲座、报告会方式向公众宣传推介B.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C.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D.应当制定签订基金合同【答案】 A1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未按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到、从事协议规定以外的工作、擅自变更留学单位或留学计划、擅自变更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都会(可能会)被视作违约。
教育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规基础知识教育法规基础知识导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培养人们的思维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创新能力。
为了保障和规范教育的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法规。
本文将以教育法规的基础知识为题,对教育法规的概念、种类、功能以及实施方法进行探讨。
一、教育法规的概念教育法规是国家为规范和管理教育事业而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它是国家对教育活动进行规定、管理和监督的法律依据。
教育法规的主体是国家,而受教育者、教育机构、教师和家长等都是教育法规的对象。
二、教育法规的种类教育法规可以分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两类。
1. 法律法律是最高级别的教育法规,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法律由国家机关制定,保障了教育的基本权益和教育事业的正常运行。
例如,我国的《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等职业教育法》等都是教育领域的重要法律。
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通常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是对教育法律的细化和补充。
例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学校体育设施标准》等都属于行政法规。
三、教育法规的功能教育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以下功能:1. 规范教育行为教育法规通过明确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和组织方式,规范教育行为,规定教育活动的合理范围和方法。
教育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使教育工作有序进行,保障教育质量。
2. 保护教育权益教育法规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平等、公正、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它规定了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和处罚。
3. 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法规可以调整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确保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和合理利用。
通过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法规,可以调整教育投入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四、教育法规的实施方法教育法规的实施可以通过教育部门、学校和教育监管机构等多个层面进行。
1. 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育法规的政策和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和监督教育法规的执行情况。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一、名词解释1、教育法:是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法规的总称2、初等教育:又称小学教育。
其任务:对6-12岁得少年儿童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教育3、教育法制:是现代社会对教育的一种新型的调控组织形势,是伴随着教育的普及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调节领域。
4、义务教育: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的、普及的、免费的学校教育。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6岁。
条件不足地区可推迟到7岁。
5、教育制度:广义指根据国家的性质所去人力的教育目的,方针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各种机构(包括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各类教育机构)的体系和运行规则的总和。
狭义指有组织的教育和教学机构体系及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6、法律责任:指违反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结果。
7、教育民事关系: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为行政机关(包括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之间)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8、教育法体系:以一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为基础形成的门类齐全,协调一致的有机统一体。
9、法律的实施: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使法律规范得到实现。
10、法律体裁: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负法律责任的主题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是法律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
11、法律救济:依据法律对权力冲突的解决。
12、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二、问答题、论述1、现行宪法对教育的规定是什么答:(1)对教育事业的管理方面的规定,明确地规定了举办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职责以及各级行政管理机构(2)关于教育制度的规定(3)阐明了国家对科学、文化事业的政策和价值取向(4)充分肯定了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5)详细阐明了教育事业的任务(6)规定了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7)对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社会群体的受教育权作了特别规定(8)对学校的教育目标作了明确规定(9)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的义务(10)规定了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原则2、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律、法规,我国各项教育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答:(1)贯彻、制定、规划党的教育,政策和相关教育或地方行政部门的规率(2)制定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项各类学校的是政治和教学业务,并提供现代教育手段(3)组织和领导高等学校学生的招考和调配工作(4)负责来华会出国留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方面的外事工作(5)根据国家财政计划、分配教育经费、检查使用情况3、国外教育法的功能答:(1)保证决策过程有序化(2)保持集中和分散的合理张力(3)保证教学机构的自治(4)保证对教育管理的程序性控制(5)保持对课程的适度控制(6)对教师职业进行规范(7)对教育财政进行法律控制4、我国教育制度的特点答:(1)我国教育基本制度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发展形成的,是民族传统和国际经验相结合的产物(2)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又是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及生产发展水平相适应(3)我国的教育多元化体制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需求相适应(4)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为我国公民个性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现实的保障5、法律规范是法律的主要内容,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点。
高等教育法规概述
高等教育法规概述1.高等教育法规的定义高等教育法规是指政府、政府机关或教育机构制定的合法性文件,规定了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教育教学、师生关系、学术研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高等教育法规不仅是高等教育制度的基础,也是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2.高等教育法规的类型(1)高等教育法律高等教育法律是国家高等教育管理的最高法律,是制定、实施和监管高等教育制度的基础。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它们为高等教育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高等教育行政法规高等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和教育部等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行为。
在高等教育领域,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管理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条例》等都属于高等教育行政法规的范畴。
(3)高等教育部门规章高等教育部门规章是由教育部及其所属机构制定和颁布的计划、评估、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在高等教育领域,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规定》、《学位授权和学科设置管理办法》等都属于高等教育部门规章的范畴。
(4)高等学校章程高等学校章程是由高等学校制定和颁布的规定本校内部管理与学术自由的法规。
高等学校章程一般由高等学校的校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或学术委员会制定,用于规范高校的行为。
3.高等教育法规的作用(1)统一规范高等教育法规可以统一和规范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教学、科研、师生关系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使高等教育得以正常进行和有序发展。
(2)保证质量通过实施高等教育法规,能够规范高等教育内外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使高等教育获得社会认可和支持。
(3)维护权益高等教育法规为教育机构、教师、学生等各方面的权益提供了基础保障,在法律层面上维护符合法律要求、合法合规的权益。
4.高等教育法规的趋势以我国为例,高等教育法规的未来趋势主要是以下几个方向:(1)加强对高等教育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建立科学、和谐、公正、创新的高等教育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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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概念( P1) 广义:与法的含义相同,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教育法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律关系(P28) :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它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高速的,以人们在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立法的概念(P57) :立法:也称“法律的制定”。
广义立法:泛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法规的活动。
狭义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狭义的法律)的活动。
法律适用的概念(P61) :法律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基本方式。
广义的法律适用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狭义的法律适用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遵守法律的概念(P62) :遵守法律是法律实施的基本形式。
它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为,它们的活动都是合法的行为,而不是违法的行为。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P73) :国家对教育进行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的总称。
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职权划分。
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 P76) :高等教育行政行为:是指教育行政主体在对高等教育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或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高等教育学制的概念(P94) :高等教育学制,即高等教育学校教育制度,主要包括各类高等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与联系。
高等教育学业证书的概念。
(P97):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成了规定的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证书。
高等学校学位制度 :国家或授权高等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学历及实际学术水平,授予他以表明其知识能们一定的学位称号,力的等级制度教师资格制度的概念(P134) :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是我国公民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身份。
教师职务制度的概念(P137) :是国家对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
教师聘任制度的概念(P138) :是高等学术与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一定的工作岗位,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请具有一定任职条件的教师担任相应职务的一项制度。
法律救济的概念(P164):法律救济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教师申诉制度的概念(P169):是<<教师法>>所规定的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P171):指学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教师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P199): 指由行为人的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惩罚性的法律后果。
1 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P9-11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由教育基本法所确立的我国全部教育立法和一切教育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反映了我国教育制度的基本性质和要求,也反映了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1) 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3)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4)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2. 试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P12-13我国的教育法体系是由纵向五个层次、横向六个部门构成的。
1) 纵向结构:1、教育基本法;2、部门教育法;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5、教育规章。
2) 横向结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师;民办教育。
3. 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
P191) 学校教育制度 (学制)。
是一国教育制度的主体,是针对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特点而系统实施的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总称,规定了它们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相互间的衔接和关系等。
2) 义务教育制度。
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免费的教育制度。
3) 职业和成人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指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道德、职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主要是对公民实施的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预备教育。
4) 扫除文盲教育制度。
扫除文盲教育是为不识字或识字少的成年人获得初步阅读、写字、计算能力而进行的最基础的文化教育。
5) 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
6) 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7) 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4. 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5、教育法律关系由哪几部分构成?(P30-31)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
在我国,可以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人和组织有教育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者、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
此外,在华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等,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
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6 、教育法制的概念与特征。
P35 三种含义1) 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和。
这是从法的表现形式上认识、揭示教育法制。
2) 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过程。
这是对教育法制运行过程的概括。
3) 将其理解为依法治教,即与民主政治制度相联系的,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
这是从本质上来认识教育法制的特征:1) 能有效保障国家教育权的行使与教育制度的贯彻执行;2)能有效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3) 能有效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与师生合法权益;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法规体系;5) 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7)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7、教育法制的意义和作用(P41) 教育法制建设是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的保证,教育法制的根本意义在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体来看有:1) 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 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3)有利于教育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4) 维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8、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治教。
含义: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
具体而言,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依法治教的主体、治理范围和法律依据具有充分的广泛性。
依法治教是使教育工作全面走上法制轨道,这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现代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教的要求:1) 具有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校规) ;2)健全的民主监督制度;3)公正严格的教育执法制度;4) 廉洁奉公的教育执法队伍;5)全民的教育法律意识9 、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关系P54 一致性:1) 指导思想相同。
均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2) 教育法是推行教育道德的工具,对提高教育道德水平有着积极作用;3) 教育道德是维护和加强教育法的重要辅助措施。
区别:1) 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表现在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命令等条文中,是由一定的机关依照一定得程序制定的。
——教育道德则存在于教育工作的思想观念之中或形成社会舆论。
2) 调整范围不同——教育道德调整的关系比教育法调整的关系广泛得多,教育法只是调整教育领域中比较重要的社会关系,绝大部分社会关系要由教育道德来调整。
3) 实现方式不同——教育法的实现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同时也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教育工作者的自觉遵守和支持。
——教育道德的实现是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惯与教育力量来实现的。
4) 发展前景不同——教育法存在于一定社会历史时期,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
——教育道德存在于全部人类社会中,主要依靠自觉纪律实现。
10、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P51一致性:1) 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都取决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并服务于经济基础,是现代国家调整和规范、管理教育工作的基本手段。
2) 两者在制定过程中所依据的指导思想和准则是一致的。
3) 教育政策是教育法律的基础,教育法律是教育政策的条文化和具体化。
4)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对国家实行全面领导,党的教育政策一般也表现为国家的教育政策。
区别:1) 制定机关不同——教育政策是由政党、政府、有关的教育组织、教育机构制定的,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是由中国共产党制定的。
政策的制定不一定要依照严格规范的程序。
——而教育法律法规则要有国家立法机关及依法授权的政府机关制定的。
2) 调整范围不同——教育政策调整的社会关系比教育法律更为广泛,它可以渗透到教育活动的各个领域,发挥广泛的作用——教育法律一般调整教育上那些对国家和全体人民有直接和重大影响的社会关系,如教育基本制度、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
3) 形式不同——教育法具有自己的特点,如宪法、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中有关教育的条款等,通过这些形式可以把教育政策具体化、条文化。
——教育政策主要体现在党章和代表大会所作的决定以及党中央发出的指示、通知、意见。
4) 实施方式不同5) 稳定性不同l2 、教育立法的程序。
P59立法程序:立法主体在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法规的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1) 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具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组织和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向有权立法的机关提出关于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提议的专门活动。
2) 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3) 教育法律的通过——法律制定机关对法律草案经过讨论并进行表决后,表示正式同意。
(法律草案变为法律) 4) 教育法律的公布l3 、教育法的实施有哪几种方式?教育法的实施有两种方式: 1) 法律的适用:一种特殊的国家管理活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