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小艺术团组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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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东方红”少儿艺术团组建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活跃校园艺术氛围,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培养和挖掘少年儿童艺术人才,为孩子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提升自我”的校园艺术活动平台,将校园文化和艺术团建设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着力打造实小艺术教育品牌,经研究决定,成立东海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方红”少儿艺术团。
一、指导思想
弘扬教育强县精神,彰显实小教育品牌效应,以“高品质、精团体”为办团宗旨,以“快乐学习,快乐展示,快乐成长”为办团理念,培养、挖掘我校高素质、高水平、有艺术天赋的儿童艺术人才,为他们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为实现“品质教育、活力校园、幸福师生”的美好愿景做出新的贡献,形成我校独特的艺术办学特色。
二、工作目标
1.以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为本,以张扬个性、彰显特色为主题,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孩子的艺术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拓展儿童的艺术表现空间,为孩子搭建一个展示自我、陶冶情趣、启迪情感的活动舞台,帮助他们提高自我表现的技能和水平,培养每个孩子对艺术活动的兴趣,体验表现过程的乐趣。
2.植根丰富的传统文化,将艺术教育与地方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培养少年儿童爱祖国、爱家乡的情结,在文化艺术领域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3.着力打造一支儿童化、精品化的艺术团队,使之成为体现我校教育形象,展示我校教育魅力,彰显我校艺术特色,实现对外交流的载体;实现精英团队、精品节目、精华人才,确定“一年组团建队,两年跨越提升,三年成果丰硕的目标”,逐步打造实小艺术教育特色品牌。
三、组织机构
总顾问:李艳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长
执行顾问:姜彩清西双湖校区副校长
陶士南和平路校区副校长
冯尊祥花园路校区副校长
主任:王华集团教导主任
副主任:李冬玲和平路校区教导主任
陆利西双湖校区教导主任
王学猛花园路校区教导主任
团长:殷晓荣
副团长:和平路校区:刘慧(音乐)、丁芸(美术)
西双湖校区:沈印(音乐)
花园路校区:张平芳(音乐)
艺术指导:1.校外辅导员
刘海燕东海县教育局艺体卫副科长
陆荣东海县文化馆馆长
徐素萍东海县吕剧团副团长江苏省非物质文化吕剧传承人
孙洁东海县文化馆
2.校内艺术指导
朱倍漫和平路校区美术教师(美术)
郭锦珠和平路校区美术教师(美术)
殷晓荣和平路校区音乐教师(音乐)
唐军林花园路校区语文老师(书法)委员:于波浪、高倩、周丽、吉慧、曹士巧、陆秀莲、陈超、袁春磊、张亚楠、唐军林、马丽娜、刘玉梅、孙志忠、
陈淑烨、王秀琴
四、工作职责
(一)艺术团团长
1. 履行艺术团整体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 负责艺术团工作任务的制定、督促、检查及其艺术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罚等工作;
3. 负责全团的正常运作及对外比赛、演出业务,使艺术团不断发展;
4. 抓好艺术团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协调好艺术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5. 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艺术团副团长
1. 协助团长主持艺术团工作,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 规划艺术团工作计划;
3. 协助团长完成各项任务。
(三)艺术指导
负责艺术团节目的指导和策划。
(四)各分团(队)长
1. 组织本队队员训练、排练;
2. 与本队队员一起编排节目,在专业基础上起到指导和教练的作用;
3. 及时向团长汇报本队情况。
五、艺术团的建设
1.依托专业,挖掘资源
艺术团在集团中心教导处指导下开展活动,实行团长负责制,下设和平路校区、西双湖校区、花园路校区三个分团,以各校音乐组、美术组的专业艺术教育师资为龙头,充分利用学校丰富的艺术教育资源,做好艺术团的自身建设工作。
2.遍地开花,打造亮点
周五下午第三节课为学生的快乐周末,各班老师根据自己的特长或学生兴趣,设定具有本班特色的班级社团(比如:绘画、书法、剪纸、朗诵、课本剧等等),做到“班班有主题,人人有特长”,在全校营造浓郁的艺术氛围,力求让艺术真正走进校园、走进生活。在此基础上,选拔有特长的学生组建学校精品社团,三个校区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打造不同的亮点社团。
3.资源整合、以点带面
在社团建设方面,和平路校区经过长期打磨,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亮点社团,拥有一批有经验的教育团队,借鉴和平路校区的先进经验,整合集团优势资源,以点带面,推动各校区艺术社团持续发展。
4.广纳英才,打造一流
积极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吕剧团和市县专家指导艺术团的排练工作,提高艺术团的表演水平,为艺术团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精心打造我县一流的少儿艺术团队。
5.走出校门,实现双赢
加强与社会团体的合作与交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学校社团培养人才,实现双赢。
6.利用条件,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教育集团的有利条件,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作用。
六、艺术团队规则(再补充,需要课时计划等)
1.艺术团成员由1—5年级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在校学生组成,每年9月份增补新的团员。
2.每周指定时间段集中进行一个小时培训,由指导老师管理,团员在训练期间要保证训练时间,3次以上不参加培训即视为主动退出,有演出、比赛任务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排练时间。
3.艺术团成员有参加学校组织及由学校授权的有关演出、交流、对外宣传、比赛等活动的义务。
4.家长能主动支持和协助教师组织孩子参加各种必要的演出活动,服从团队管理和安排。
5.少儿艺术团集体参与学校以外单位或个人组织的表演活动,须向集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参加。
6.校内培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艺术团活动任务
1.组织实施校内文艺晚会、汇报演出。
2.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文艺演出活动、对外艺术交流活动。
3.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比赛。
4.经集团授权到相关部门或帮扶学校进行交流演出。
八、艺术团招收对象(各社团团员具体选拔条件,将添加在艺术团章程中)
1、有一定文学表达基础和乐感基础的学生。
2、有一定绘画基础和天赋的学生。
3、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活泼大方,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及特长培训经历的少年儿童。
4、喜欢参加艺术活动,有大胆的表现欲望的学生。
九、艺术门类的设置及其负责人:(以下只是初步设想,各校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