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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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学基础理论1

监狱学基础理论1

(二)我国监狱的特征 1.监狱设置具有法定性 1.监狱设置具有法定性 2.行刑对象具有特定性 2.行刑对象具有特定性
3.改造职能具有特殊性 3.改造职能具有特殊性 4、行为规范具有严肃性
第二节 监狱的功能
一、惩罚功能
我国监狱对罪犯实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罚具有以下 三个方面的作用: 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使罪犯感到痛苦 (二)安抚被害人 (三)预防再犯罪
监狱学基础理论
主讲人: 主讲人:孙龙
第一章:监狱的性质、 第一章:监狱的性质、功能和演变 第一节 监狱的性质 一、监狱的一般性质及其特征
(一)监狱的一般性质
1.监狱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 1.监狱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 之一,是国家权力意志的体现, 之一,是国家权力意志的体现,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监狱的阶级性是监狱的根本属性,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监狱的阶级性是监狱的根本属性,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 监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1)监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 它伴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同样也会伴随着阶级、 它伴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同样也会伴随着阶级、国家 的消亡而消亡。 的消亡而消亡。 (2)监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它历来都代表一定的阶级利益, 监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2)监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它历来都代表一定的阶级利益, 体现着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不同的阶级社会, 体现着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不同的阶级社会,出现的是 不同阶级性质的监狱。 不同阶级性质的监狱。
(二)监狱的特征
监狱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监狱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结构的封闭性 1.结构的封闭性 2.功能的隔离性 2.功能的隔离性 二、我国监狱的性质及其特征 (一)我国监狱的性质

监狱的性质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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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思考题
1、监狱的一般属性。 2、监狱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3、影响监狱发展的基本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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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狱的性质、 功能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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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监狱的产生、发 展和消亡的规律,理解监狱的属性、特 征以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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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和难点
1、监狱的功能。
2、结合我国实际,理解影响监狱发展 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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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监狱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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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狱的一般属性及其特征
(一)监狱的一般属性
1、监狱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监狱具有严厉的惩罚性。 3、监狱具有严格的法定性。 4、监狱具有特殊的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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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监狱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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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惩罚功能
(一)含义
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监狱使受刑人的身心置
于刑罚的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
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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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用
1、使罪犯感到痛苦。 2、安抚被害人。 3、预防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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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造功能
(一)含义
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
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公
(一)监狱发展概述 (二)影响监狱发展的因素
1、监狱的发展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 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的影响。
2、监狱发展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 因素的影响。
3、监狱发展受刑罚思想变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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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狱的消亡
监狱的消亡,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 过程。随着阶级与国家的消亡,监狱也 必将走向消亡,在阶级和国家消亡以 前,监狱仍将不断发挥作用。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监狱的性质和任务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监狱的性质和任务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监狱的性质和任务
1.我国监狱的性质: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构成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法定职能
是执行刑罚;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政治属性),国家性质决定监狱的性质。

2.执行刑罚的概念:指监狱对经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实施监管,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进行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活动。

3.执行刑罚的目的:惩罚罪犯(一要任务);改造罪犯;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4.惩罚的概念:指监狱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依法将罪犯予以监禁,剥夺其人身自由,剥
夺或限制其某些权利,而使罪犯遭受一定痛苦或损失的司法活动。

5.对罪犯惩罚的意义:剥夺其人身自由,避免继续危害社会;监狱对罪犯违反监狱法规的行
为进行严厉打击;强制罪犯改过自新,养成好习惯,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通过惩罚罪犯,警戒可能会犯罪的人,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6.改造的概念:监狱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依据刑法的目的,通过有组织、有系统的进行
思想、文化、技术教育,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矫治其犯罪
,将罪犯转化为守法公民的活动。

7.改造罪犯的意义: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是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伟大历史使命在
监狱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宪法和法律的直接要求;可以有效的提高监狱行刑效力,降低重
新犯罪率,有利于实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罚目的。

8.监狱的任务:监狱的性质决定着监狱的任务。

我国监狱的基本任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
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中国监狱制度

中国监狱制度

六、监狱的功能
惩罚功能 :使罪犯感到痛苦 、安抚被害 人 、预防再犯罪 ; 改造功能 :转化犯罪思想 、使罪犯再社会 化 、减少重新犯罪 ; 防卫功能 :特殊预防、一般预防。 七、中国监狱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一)惩罚与改造相结合 (二)教育与劳动相结合

八、我国监狱的基本制度


中国监狱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弊端

(一)监企社合一,监狱职能多元化 (二)改造罪犯方式、手段落后 改造方式和手段落后的第一个表现是片面强调自 由刑的运用,非监禁刑的运用很少。自由刑代替肉 刑、生命刑是人类刑罚史的巨大进步,目前自由刑 仍是世界各国的主要刑罚种类。但是,自由刑的弊 端也是明显的,目前世界刑罚发展的趋势之一就是 限制自由刑的适用。
二、监狱制度的产生与演变

监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 是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对违法者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监狱的产生是随着阶级的变化需要而变化的, 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 志。因此,监狱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 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国家的暴力机 器之一,是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也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中国监狱制度
中国监狱制度概述

一、监狱和监狱制度的概念 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 看守所,拘留所等。 狭义的监狱指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 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我们主要从狭义上来理 解。



1994年12月2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 法》,同日颁布实施 。

监狱的性质

监狱的性质

监狱的性质:
我国《监狱法》总则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1、监狱的的惩罚功能是指国家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
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
的总和。

2、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
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

3、监狱的防卫功能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
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
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的总和。

4、特殊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
由,使他们与社会隔离,失去再犯罪的条件,以防止服
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

5、一般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的惩处以震慑尚未犯罪
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监狱收押对象
依据《监狱法》总则第二条规定,对象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监狱人民警察受法律保护的职务行为
《监狱法》总则第五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
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监狱学基础理论

监狱学基础理论

监狱学基础理论1.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2.马克思主义认为,监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并成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阶级统治的专政工具。

3.奴隶制国家监狱:以复仇主义为目的;封建制国家监狱:以威吓主义为目的;资本主义国家监狱:以报应为目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狱,其本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

4.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问世,对监狱改良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英国约翰·霍华德《英格兰及威尔士的监狱状况》(《监狱事情》)标志着监狱学正式诞生。

英国著名法学家边沁1791年出版《监狱学》一书,认为监狱执行刑罚的目的在于对罪犯进行教育,为此要使罪犯进行强度劳动,使他们反省、领悟刑罚的痛苦,促使他们悔改。

5.监狱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6.监狱学的研究对象:(1)研究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基本理论(最核心);(2)研究监狱和监狱制度的历史发展;(3)研究监狱法及监狱法律关系;(4)研究监狱行刑及改造活动;(5)研究监狱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6)研究罪犯改造的综合治理。

7.监狱学的学科体系:(1)基础理论研究:监狱学基础理论、监狱法学、监狱史学、罪犯改造心理学、比较监狱学;(2)应用理论研究:狱政管理学、狱内侦查学、罪犯教育学、罪犯劳动改造学、罪犯行为学、监狱经济管理学。

8.监狱学的指导思想:(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2)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3)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

9.监狱学研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调查研究、比较研究。

报应刑主义:把刑罚作为对犯罪人因其危害社会的行为而进行报复的强制措施,因果决定论为哲学基础,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社会报应观念为理论基础,以刑罚是对危害社会的公正报应求得解除犯罪人罪责的唯一方法为核心思想。

(采取对等的同害规则)。

10.威慑刑主义:以用残酷的刑罚手段惩罚犯罪人,展示刑罚威慑作用为目的,使人们产生恐惧心理,不敢犯罪。

新中国监狱性质职能的历史演变及科学定位

新中国监狱性质职能的历史演变及科学定位

新中国监狱性质职能的历史演变及科学定位基础理论?中国监狱学刊2007年第2期新中国监狱性质职能的历史演变及科学定位夏宗素(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摘要:监狱性质和职能由主观意志和客观要求相结合而定位.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和主,客观因素,我国监狱的性质和职能的定位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监狱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狱性质由异化到纯化.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对罪犯实施侮罚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的机构.国家赋予监狱的职能应是准确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关键词:监狱性质监狱职能历史演变科学定位中图分类号:D926.7文献标识码:A监狱的性质,即监狱区别于其他机构的根本属性;监狱的职能则指监狱应有的职责与功能.明确监狱的性质和职能,实质是确认监狱的社会地位.只有对监狱性质职能予以科学定位,才能充分发挥监狱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及保障经济建设中的特殊功能.本文拟从监狱性质,职能定位的依据及其历史演变,对我国监狱性质,职能的科学定位发表一孔之见.一,监狱性质和职能由主观意志和客观要求相结合而定位(一)监狱性质由国家性质和统治阶级的意志所决定监狱这一社会现象并非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范畴.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成果说明,监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成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列宁在《论国家》一文中曾指出:"国家就是从人类社会中分化出来的管理机构.当专门从事管理并因此而需要一个强迫他人意志服从暴力的特殊强制机构(即监狱,特殊队伍及军队等等)的特殊集团出现时,国家也就出现了."恩格斯指出:"监狱是构成国家权力的物质的附属物"国家力量的概念主要是指拥有监狱等等特殊的武装队伍.监狱既然是阶级社会的特有现象,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同性质的国家,其监狱性质也是不同的.如奴隶制国家,是奴隶主阶级的专政,奴隶制法律是奴隶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奴隶制国家的监狱,是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奴隶制度,镇压和震慑奴隶反抗的重要工具;封建制国家是封建主阶级的专政,封建制法律的制定反映封建主阶级的意志,是为了巩固有利于封建主剥削和压迫农民(或农奴)收稿日期:2006—05—10作者简介:夏宗素(1940一),女,重庆市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 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作为执行的监狱正是封建地主阶级维护封建主阶级的利益和封建等级制度镇压和震慑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反抗的重要工具;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实质,是资产阶级凭借国家机器对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实行统治的工具,其监狱的实质,正是维护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利益,镇压和震慑劳动人民反抗的重要工具;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狱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保护广大人民利益,向一小撮敌对阶级分子实行专政和改造的工具.(二)监狱性质和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演变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产生国家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文化的发达,思想观念的更新,社会逐步由野蛮到文明,由落后到先进,由愚昧到科学,其间经历了几千年的历程,监狱的性质和职能也随之而演变.古代,即奴隶制,封建制时期,凡是凭借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一切用来拘束,限制人身自由,实行关押和强迫劳动的场所都称为监狱,而且不管原告,被告,已决,未决,违法,犯罪,负债者,癫狂者,无业游民,流浪儿童统统关押在一起,老少不分,男女同蘼.从其性质看,监狱并不是或不完全是执行刑罚的机构,主要是等待生命刑,身体刑的执行或临时羁押的场所,其职能是关押,监禁,采取野蛮手段使被关押者不能逃跑,身受牢狱之苦.因此,国外称古代监狱为拘置场,囚禁场,威吓场,人身保管场,形象地反映了当时监狱的性质和职能.近代,以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开端,进入资本主义时代,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需要大批劳动力;资产阶级提出人道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权,提基础理论?中国监狱学刊2007年第2期高人身价值等思想观念;主张废除或限制死刑,取肖残废刑和丑辱刑,提倡剥夺自由刑等.到了18世纪,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刑罚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以剥夺人的人身自由为主要内容的自由刑开始发展起来,以死刑,肉刑,流放,酷刑为主要内容的肉体刑逐渐减少.随着自由刑的发展,监狱成为主要执行自由刑的场所.为了适应监狱性质,职能的转化,这就迫使一些国家采取改良措施,一方面设置专门的关押场所,使监狱开始有了专门的设施;另一方面逐步建立行刑和监狱管理制度,如分类制,沉默制,独居制,假释制,善行折减制,累进制,中间监狱制等.现代,即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历史学上通常指无产阶级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时代.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标志着世界现代历史开端.@历史进入现代社会,一方面,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得到更大,更快地发展,世界局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国家犯罪率上升,累犯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使过去的刑罚理论和刑罚制度乃至监狱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解决犯罪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和抑制累犯的增加,各国进一步加强监狱对罪犯的惩罚力度,完善监狱设施,建立健全监狱管理制度.与此同时,监狱加强了对罪犯的教育,矫正和改造,现代监狱已不再是单纯的执行刑罚和对罪犯实施惩罚的机关,也是矫正和改造机关. (三)监狱性质和职能随着刑罚目的的嬗变而转化刑罚目的,即国家对犯罪人规定刑罚,判处刑罚和执行刑罚所追求的效果.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和不同的阶段,因经济基础和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同,刑罚的目的也不相同.日本刑法学家,法哲学家牧野英一,曾提出刑法进化论的观点,认为刑法随人类社会的进化而进化.与此相适应,刑罚也应依据社会的发展,适应社会犯罪现象的变化而进化.他概括刑法的进化形式经历了原始复仇时期,威吓时期,人道与博爱时期,科学时期.⑨刑法在不同时期的形式实际上反映了不同时期的刑罚目的,而刑罚目的的嬗变又直接影响着监狱性质和职能的转化.复仇时期.当人类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后,法律成为国家维护其阶级统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但是,由于刚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因而法律规定都充满了原始复仇的色彩,刑罚及其刑罚执行的目的也是为了复仇.如公元前18 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制定的《汉穆拉比法典》就保留了同态复仇的氏族习惯:"如果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如果折断自由民之骨,则应折其骨,如果击落自由民之齿,则应折其齿."公元7世纪一8世纪阿拉伯国家的伊斯兰法也具有同态复仇的特征,如盗窃罪,初犯罪必须砍去左手,再犯则砍去左脚;杀人罪,伤害罪由被害人的亲属决定采用哪种方式处罚.由于刑罚和刑罚执行的目的是同态复仇,并且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因此,这个时期的监狱只不过是实现复仇和实施酷刑的工具.威吓时期.人类社会进入封建制时期,由于阶级斗争更加尖锐,激烈,封建统治阶级为了镇压农民的反抗,采用了更严厉的刑罚,以达到威吓犯罪人和社会上企图反抗统治阶级的目的,从而由原始复仇发展到由国家统治刑罚的威吓时期.威吓时期不仅以死刑,肉刑为中心,而且在行刑方法上比奴隶制时期更残酷.如古罗马帝国1532年制定的《加洛林纳刑法典》规定的刑罚有:割耳,割鼻,挖眼,断指,断手,车裂,火焚,夹火钳,四马分尸等.中国封建制时期的死刑执行方式有烹,醢(将人杀死后剁成肉酱),冁(车裂),枭首,定杀,扑杀,凌迟,剥皮,砍头分尸等等.这时的监狱正是执行酷刑的场所,如我国明朝的锦衣狱,施行各种残酷的刑罚,有械,镣,棍,剥皮,抽肠,钩背,大枷,立枷,断脊,堕指,刺心等等.在国外,很多监狱建在荒塔,废屋,土窖里,日光不入,潮湿污损,成为病魔的育成所.人道与博爱时期.17世纪以后,人类社会进入自由资本主义时期.针对封建时期刑罚的残酷和分等级用刑,从保障人权出发提出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等原则.主张对任何人都应公正,公平,严酷的刑罚变得宽缓.刑罚目的由威吓而变为报应,即刑罚的惩罚与犯罪侵害对等,用公正的天平来衡量犯罪侵害应受到的惩罚,其结果是对别人作恶就是对自己作恶,给别人造成痛苦,自己就要受苦.报应刑主张刑罚执行给罪犯带来的痛苦要与罪犯从犯罪中得到的快乐价值相等.这个时期,监狱作为刑罚执行的性质比较明确,其职能则是保障对罪犯刑罚的严厉施行,要使罪犯在服刑过程中感受到因犯罪而带来的痛苦.人道,博爱时期,监狱仍以惩罚为主要职能.科学时期,即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刑罚时期.19世纪末2O世纪初,针对社会犯罪越来越严重及累犯增加的状况,刑罚制度发生了一次重大变革.刑事社会学派创造人,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提出教育刑理论和刑罚个别化理论.为使刑罚真正达到教育罪犯,预防犯罪和保卫社会的目的,他主张刑罚的机能要与个别人的情况相适应而起作用,必须依据犯罪者的心情,性格,犯情的不同,而采取多样化的刑罚方法和处遇方法.教育刑理论的产生不仅使刑罚目的由报应走向科学,由单纯的惩办走向预防,也使监狱由单纯的刑罚执行机关而成为矫正机构和改造机构.但是,真正促使罪犯矫正与改造从根本上走向科学发展之路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改造罪犯的原理.这一原理肯定了罪犯具有矫正和改造的可能性,并且通过教育和劳动的结合可以将罪犯矫正和改造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二,我国监狱性质和职能的历史演变新中国成立时,人类社会已进入现代,刑罚也已步入科学时期,监狱的性质和职能顺应历史潮流,科学定位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和主,客观因素,致使我国监狱的性质和职能的定位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一)监狱性质和职能的初步确定新中国建立之初面临着各种敌对势力和敌对阶级分子的反抗,破坏,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开展了镇压反革命,清匪反霸,土地改革等运动,逮捕了一大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 4】基础理论?中国监狱学刊2007年第2期除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绝大多数被判处徒刑和死缓,这一批需要关押的罪犯将近一百万.限于当时国家正处于政权巩固和经济恢复时期,难以支付建造监狱及关押改造经费.怎么办?党和国家领导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劳动改造罪犯的理论,同时学习苏联组织罪犯修运河,修铁路的经验,决定组织大规模劳动改造工作.既可以在劳动中改造罪犯,又可以解决监狱的困难,还能不让罪犯坐吃闲饭.这样就使我国的监狱制度以劳动改造为开端,除了少数关押重刑犯的场所被称为监狱,绝大部分场所被称为劳动改造管教队,管理部门则称为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统称劳动改造机关.1954年9月7日政务院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改造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对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机关."这里确定了我国劳动改造机关的性质:是国家的专政机关,惩罚机关和改造机关.这一性质体现了监狱的阶级性;体现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监狱问题和改造罪犯的原理;反映了现代社会和刑罚的科学时期,监狱不再是单纯对罪犯实施惩罚,也要对罪犯实行教育和矫正.根据这一性质职能,制定了"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劳动改造条例》没有规定劳动改造机关是刑罚执行机关.笔者理解,一方面当时法制不健全,还没有制定刑法典,刑罚制度不完善;另一方面,劳改机关还包括关押未决犯的看守所.根据《劳动改造条例》,劳动改造机关包括:看守所,主要羁押未决犯;监狱主要监管不适应在监外劳动的已判决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反革命犯和其他重要刑事犯;劳动改造管教队,监管已判决的适应在监狱劳动的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少年犯管教所,管教13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由此可见,当时劳动改造机关具有广义监狱的性质,还不完全是狭义的刑罚执行机关的性质.(二)监狱性质和职能的异化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公,检,法机关同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在同犯罪作斗争中,它是最后一道工序,肩负着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职能.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监狱的性质和职能发生了变异,被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当做生产企业.1951年5月,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大规模劳动改造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起来了,劳改工作干部带领犯人开荒种地,围湖造田,挖煤,开矿,筑路,修水利等,走上了自力更生,自给自足,艰苦创业之路.很快建起了大批农场,矿山,工厂,盐场,茶场,果园等,劳改生产发展起来后面临着如何管理,如何经营的问题. 于是1952年7月经中央批准的《第一次全国劳动改造工作会议决议》指出:"劳改生产,从政治上看,是属于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一项重要政策.但从经济上看则是属于国营经济性质的特殊的企业,应列入国家生产建设总计划内,在各级财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决议》还指出,42今后发展生产的方向:第一,集中力量建立和发展大规模的农场;第二,扩大水利,建筑,伐木的劳改工程队;第三,进行有发展前途的可以办好的工业和矿业生产;第四,专县二级比较集中而又有成效的就地劳改生产.紧接着中央劳改生产管理委员会成立,薄一波为主任委员,罗瑞卿为副主任委员,足见中央对劳改生产的重视.1954年2月第二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决定将劳改生产企业明确划为地方国营,列入地方生产计划之内."⑨1954年颁布的《劳动改造条例》规定:"劳动改造生产,应当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应当列入国家生产建设总计划之内."1958年8月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劳动改造工作的决议》指出:"劳改生产事业,取得了显着成就,对于国家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开发边疆起到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生产力."随着劳改生产的发展,劳改企业成为监狱,劳改系统的代名词,在有关监狱劳改工作的各种文件,各次会议中不断出现"劳改企业"的称呼.如1960年第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一位中央领导就讲到:"某些劳改企业交不交出,应当根据既有利于改造,又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去解决."1962年第十二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提出:"所有的劳改企业,都要切实加强计划管理,加强经济核算."1962年12月公安部颁布的《劳动改造管教队工作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劳改企业是特殊性质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文中对农业单位均称劳改农场,工业单位均称劳改工厂.1984年5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决定:原则同意各级劳改劳教管理机构,改为行政编制,其工作人员纳入行政编制,但是,劳改企业(工厂,矿山,农场)的干部,民警仍然实行企业编制.要利用劳动这个手段来改造罪犯,要调动罪犯的双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就必然要组织罪犯参加生产劳动, 而组织生产就要有管理,计划,指挥,协调,成本核算等.要对生产进行管理,就要有管理机构,这个管理生产的机构通常就叫生产企业.所以,监狱,劳改队从组织生产这个角度被称为企业,并挂上××工厂,××农场,××煤矿等等牌子也属正常.但是,当监狱,劳改生产任务越来越重,当政府及社会都把监狱,劳改队作为企业对待,当干警经费,犯人囚粮都要由生产来支付,监狱还能将主要精力放在执行刑罚,监管和改造罪犯方面吗?监狱还像监狱吗?实际上监狱的性质,职能已经异化.监狱既然是企业,当然要有生产任务,要追求经济效益,这样在监狱的职能中势必要增加完成经济任务这一内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我们的监狱长,政委都被迫将主要精力放到生产,经营,销售上去,有的因为抓经济效益影响监管改造工作,造成罪犯逃跑而犯错误,甚至犯罪.监狱长又是厂长,场长,经理,企业的法人代表.正如一些监狱领导所总结的,监狱"四不像":像机关没地位,像军队经费不到位,像警察要纳税,像企业要管罪犯.监狱成了"两个牌子一起挂,两个职务一身担,两个效益一起抓".进入20世纪80年代,为了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在全国监狱,劳改单位开展办特殊学校,监狱,劳改队又挂上×基础理论?中国监狱学刊2007年第2期X学校牌子.监狱的性质变得复杂化,多属性,使监狱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三)监狱性质和职能的重新确认1994年12月29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法》的明确规定使监狱的性质由异化到纯化,监狱的基本职能明确为对罪犯的惩罚和改造.为了体现监狱的性质,保障监狱职能的真正施行,《监狱法》还特别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将监狱经费保障写在法律条文中,这在国外是少见的,因为监狱经费由国家和地方财政保障是天经地义,不言而喻的事.因为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造成监狱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局面,才在法律条文中作出规定,以纠正过去的做法.尽管《监狱法》对监狱经费作出了法律规定,但由于历史形成的惯性,实际执行起来何等困难.从1993年到目前10余年时间,司法部多次向中央,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几次召开办公会议专门研究监狱的经费保障问题,监狱经费才逐步到位,有的省区,监狱经费至今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部分监狱仍要通过发展生产,补充监狱经费之不足.三,监狱性质和职能的科学定位所谓科学定位,既要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又要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监狱法》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使监狱由异化到纯化,由多属性到专一性.但是"纯"和"专"是针对将监狱作为企业和学校而言,是指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中,在刑事案件的办案过程中区别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而言.至于我国监狱区别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阶级性,体现现代监狱的科学性则不可或缺.笔者对我国监狱性质和职能的科学定位认识如下: (一)我国监狱性质的定位我国监狱同其他国家的监狱一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工具,是对罪犯实施惩罚的刑罚执行机关,应区别的是,专政的性质不同,刑罚执行不是单纯的惩罚.1.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监狱,从产生那天开始就不是一般的行政机构,而是与军队,警察,法庭一样是国家的暴力机器,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本阶级利益,镇压敌对阶级反抗的工具.一切剥削阶级国家是这样,社会主义国家也是这样.在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不存在了,罪犯中绝大多数出身于劳动人民家庭或者本人就是工人,农民,国家干部等.因而有学者认为,监狱不再是专政机关,而应该是体现全民意志的社会管理的一种I方式,应该凸现监狱作为"管理社会的工具"的属性.诚然,监狱确实是社会管理中的一种方式或管理社会的工具,但我们不能不看到监狱绝不是一般的管理社会的方式和工具,不是一般的社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对罪犯实施惩罚的刑罚执行机关.尽管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但这并不意味着阶级斗争的结束,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正如党的十六大所指出的:"要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警惕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 2004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再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监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代表国家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机关.在我国,监狱与人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一起与人民军队共同构成人民民主专政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以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笔者认为,即使在新的历史时期,监狱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性质仍然不会改变.2.我国监狱是对罪犯实施惩罚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的基本特征是对罪犯实施惩罚,我国监狱也不例外.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征,它的实施得到了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这个强制力,就是指监狱,法庭,警察,军队等暴力机器发挥的作用,法律如果没有这些暴力作为后盾,就不能充分实施.正如列宁指出的;"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 法权也就等于零".我们的国家是依照法律惩罚犯罪.如何去实施这种惩罚呢?它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破案,逮捕拘留,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最后交付执行,几个工序缺一不可.国家赋予监狱的职能就是对判处徒刑的罪犯具体实施惩罚.如果只有法院的判决而无监狱去执行,对罪犯的惩罚不能付诸实现,判决就只能成为一纸空文.赵琛在《监狱学》一书中谈到刑法,刑事诉讼法与监狱法的关系时说:"有刑法如无刑事诉讼法,则无适用刑罚的准则.有刑事诉讼法而无监狱法,则无执行刑罚的准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交监狱执行刑罚."法律明确规定。

对监狱的认识1000字

对监狱的认识1000字

对监狱的认识1000字监狱是指由政府设立、管理的制度化的惩罚机构,用于关押犯罪分子进行相关的惩罚和改造。

监狱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其目的是对罪犯进行制裁和惩罚,同时实现其向善向正的转化。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介绍对监狱的认识。

一、监狱的历史与兴衰监狱是现代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初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目的是为了解决罪犯集中的城市中街道犯罪问题。

而在19世纪,随着工业化的进程,监狱的角色逐渐演变成为劳动力的产出者,因此形成了囚犯劳动制度,以取代过去的体力惩罚。

然而,到了20世纪,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和罪犯行为的多样性,传统监狱的常规手段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罪犯改造的需要,也因此监狱开始陷入困境。

二、监狱的意义和价值监狱不仅是罪犯惩罚的制度机构,而且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通过监狱的建立和改进,人类增加了对罪犯的管理,提高了社会的安全性,同时也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改正过错、悔改向善的机会。

监狱比死刑和流放等传统的刑罚手段更加人道,使罪犯不至于被社会所遗弃,可以被逐渐改造,重新回归社会。

三、犯罪与监狱犯罪问题一直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难题。

对于犯罪分子而言,监狱是一个严肃的惩罚机构,吸收了各种高科技和安保手段,使罪犯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此外,监狱也是一个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关键组成部分,它从源头上控制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而对于社会而言,监狱不仅可以惩罚犯罪分子,还可以教育和改造罪犯,以培养出更好的公民。

四、监狱改造的理念与措施在实践中,监狱利用多种手段实现改造犯罪分子的目的。

在法律方面,监狱必须明确犯罪的法律性质和罪犯的刑事责任,使罪犯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

在教育方面,监狱应该关注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和缺乏的技能教育,以期帮助罪犯更好地适应社会和重新走上正轨。

在康复方面,监狱可以通过职业培训、文化课程、体育锻炼等形式,帮助罪犯重新启航,谋求人生的新篇章。

五、监狱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就像其他社会制度一样,监狱也有着种种问题和挑战。

监狱基础知识汇总

监狱基础知识汇总

★★★监狱基础知识汇总★★★监狱的产生条件: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社会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灭亡而灭亡。

监狱作为一种上层监狱,必然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影响。

不同的社会形态、历史时期、国情,都会产生不同的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反映着统治者的意志,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段进行的统治工具。

近、现代监狱理论制度始于18世纪。

对监狱改良起到很大作用的是: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论犯罪和刑罚》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人道化的原则。

被称为西方国家监狱改良运动的鼻祖:英国的约翰·霍华德。

1777年,出版了《英格兰及威尔士的监狱状况》(又名监狱事情)。

★监狱的历史类型:根据监狱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及其阶级本质所做的划分。

是对监狱所做的宏观划分。

监狱的历史类型可分为4个类型;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项目本质基本特征奴隶制国家监狱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监狱,本质是掌握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用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维护奴隶主统治秩序,实行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①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为目的。

②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

③监狱是关押等待执行刑罚的罪犯和未决罪犯的机构,监狱不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

封建制国家监狱掌握国家政权的封建主阶级用来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维护封建主阶段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实行封建主阶段专政的国家暴力工具。

①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威吓主义为目的。

②监狱制度和监狱管理残酷、黑暗。

资本主义国家监狱是资本阶段专政的工具。

①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刑罚和监狱管理制度并未完全摆脱封建社会刑罚野蛮、残酷的影响,主要在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报应为目的。

②19世纪末20世纪初,教育刑理论得到发展,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逐渐转变为矫正和教育为目的。

2018年监狱业务知识真题精选

2018年监狱业务知识真题精选

2018年监狱业务知识真题精选[填空题]1监狱的性质是什么?参考答案: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填空题]2监狱工作方针是什么?参考答案:监狱工作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

[填空题]3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参考答案:监狱通过改革,逐步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

[填空题]4司法部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参考答案:真正达到法制健全、执法严谨、管理文明、设施完善、装备先进、改造手段科学、物质保障有力,监狱的整体水平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填空题]5监狱“三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参考答案:(1)依法治监理念进一步落实。

广大监狱人民警察能够牢固树立依法治监和依法行刑理念,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成为自觉行动,监狱多渠道、全方位的执法监督体系健全完善;(2)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监狱管理机关建章立制工作科学规范,自上而下规章制度体系完备,具体执法行为均合法有据,监狱逐步实现程序化、标准化管理,领导决策、刑罚执行、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3)科学化水平明显增强。

树立科学的观念,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研究和把握监狱工作规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先进设施、装备,增加监狱工作科技含量,逐步实现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技术普及化,信息管理智能化。

(4)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力度不断加大。

监狱以开放姿态与社会广泛融合,创造条件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狱活动,逐步形成由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社会兼职人员和帮教志愿者相结合的教育改造专业队伍,教育改造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刑释罪犯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能力不断增强,充分依托社会,改革封闭式的监狱供应保障体制;(5)改造质量显著提高。

以提高质量为中心任务的观念深入人心,实现由监管防范型向教育改造型的根本转变;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的功能作用得到综合发挥;监狱内部的运行机制、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察的专业知识构成以有利于提高改造质量为标准。

监狱学基础

监狱学基础

第一节一,监狱的产生监狱的产生是随着(阶级)的变化需要而变化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监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产生而产生的。

二,监狱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主管部门是(司法部)三,监狱的特征不同国家监狱具有的(基本特征)不会改变(1)阶级性-根本属性(2)惩罚性-固有属性(3)封闭性第二节一,监狱的性质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构成的一个组成部分监狱只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刑罚执行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狱,其本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的性质不会随着阶级斗争的形势的变化、罪犯构成的变化而变化的。

(国家的性质)决定监狱的性质二,监狱的任务我国监狱的任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惩罚体现的是罪犯的(否定性评价)和对罪犯的(正义报应)。

监狱的首要任务是(实施惩罚)。

我国监狱改造的基本目标是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改造的意义,可有效的提高监狱的行刑效力,降低重新犯罪率,有利于实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第三节现代化文明监狱1994年提出肖扬四化(规范化)(文明化)(效率化)(科技化)。

现代化文明监狱指具有中国特色的,拥有先进设备设施和科学的管理制度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机关。

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特征1,科学--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改造手段2、进步3、人道-注重罪犯身心健康、保障罪犯合法权利、尊重罪犯人格。

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领导班子平均年龄(50)岁以下监狱人民警察大专以上要求占全体的(75%)在监狱人民警察中法律、监狱管理、教育、心理专业人缘达到(40%)管理罪犯的基层经历配备比例不低于在押犯人的数量的(8%)每年监狱警察培训不少于(10)天培训经费不低于警察标准工资总额的(1.5%)专、兼职狱侦警察的人数不低于在押犯人总人数的(3%)破案率达到(95%)成年罪犯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500)课时16-18周岁的罪犯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000)课时。

监狱的性质

监狱的性质
第二章
监狱的性质、 监狱的性质、
功能和演变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监狱的产生、发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监狱的产生、 展和消亡的规律,理解监狱的属性、特 展和消亡的规律,理解监狱的属性、 征以及功能。 征以及功能。
教学重点和难点
1、监狱的功能。 监狱的功能。 2、结合我国实际,理解影响监狱发展 结合我国实际, 的因素。 的因素。
(二)我国监狱的特征
1、监狱设置具有法定性。 监狱设置具有 2、行刑对象具有特定性。 行刑对象具有 3、改造职能具有特殊性。 改造职能具有 4、行为规范具有严肃性。 行为规范具有
第二节 监狱的功能
一、惩罚功能
(一)含义
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监狱使受刑人的身心置 于刑罚的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 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
●复习思考题
1、监狱的一般属性。 2、监狱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3、影响监狱发展的基本因素有哪些?
(二)作用
1、使罪犯感到痛苦。 2、安抚被害人。 3、预防再犯罪。
二、改造功能
(一)含义
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 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公 民的教育效应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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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用
1、转化罪犯思想。 2、使罪犯再社会化。 3、减少重新犯罪。
三、防卫功能
(一)含义
监狱的防卫功能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 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其 他社会上可能犯罪的人,使他们不致于走上 犯罪的道路的效应总和。
(二)主要表现
1、特殊预防及其表现 (1)严格的监管,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失 去犯罪条件。 (2)对罪犯进行积极有效的改造。
2、一般预防及表现

监狱基础知识

监狱基础知识

监狱基础知识(一)监狱概述1. 概念.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国家刑罚执行机关。

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特征.1.阶段性2.惩罚性3.封闭性2. 性质.监狱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本身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基本属性.1.监狱是国建的刑罚执行机关。

明确规定了法律属性和法定职能.2.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

政治属性是社会主义特色,国家性质决定监狱性质。

任务.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3. 现代化文明监狱.规范化、文明化、效率化、科技化、的方向发展。

概念.是指具有中国特色的,拥有先进的设施设备和科学的管理制度的社会主义的刑罚执行机关。

特征.科学、进步、人道的特征。

原则.1.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尤其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

2.分层次创建原则。

(分为部级和省级两个基本层次)3.分类建设、分别指导的原则。

4.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5.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

标准.1.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5%以上,基层警力在押犯数的15-18%)2.现代化的狱政设施3.规范化的刑罚执行制度。

(侦查人员在押犯总数的3%,破案率达到95%以上)4.健全的狱政管理制度。

(狱内发案率低于1‰,不发生重特大案件,无罪犯逃脱)5.科学的教育改造手段。

(顽固犯、危险犯年转化率分别达到50%以上)6.有效的劳动该着手段。

未成年犯管教所.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罪犯。

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剩余刑期不超过2年的,仍可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

剩余刑期超过2年以上的,应当转送成年犯监狱关押改造。

监狱的历史演变.1950.11.3成立第十一局.劳改工作管理局。

1983.8.15司法部成立.88年设监狱和劳教。

※(二)※监狱工作方针、政策与原则:四个方针、五个政策、两个原则、1. 监狱工作方针(1)“三个为了”工作方针.1951年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指出,为了改造他们,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

监狱名词解释

监狱名词解释

监狱名词解释
监狱是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管理的一种处罚性机构,用于收押犯罪分子并执行
判决。

监狱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社会安全、制裁罪犯以及实现犯罪预防。

在监狱中,有一些常见的名词需要进行解释:
1. 犯人:指被法庭判决有罪并被关押在监狱中的个体。

犯人可能会包括各种犯
罪行为的罪犯,如盗窃、抢劫、杀人等。

2. 狱警:也称为看守或狱吏,他们是负责监管和维持监狱秩序的监狱工作人员。

狱警的职责包括确保犯人的安全、执行监狱规章制度以及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3. 犯罪预防:监狱系统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通过实施相关的犯罪预防计划,减少
犯人重新犯罪的风险。

这包括提供教育、职业培训、心理辅导等服务,以帮助犯人在出狱后更好地融入社会。

4. 惩罚性机构:监狱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对犯罪者进行惩罚。

通过剥夺犯人的自
由并限制他们的权利,监狱将犯人从社会中隔离出来,以此作为惩罚和警示效果。

5. 刑期:刑期是指法院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况所判决的犯罪者在监狱中服刑的
时间长度。

刑期的长短取决于犯罪情况严重程度和司法系统的规定。

总结起来,监狱是一种用于收押犯罪分子的处罚性机构,旨在保护社会安全并
执行判决。

其中的名词如犯人、狱警、犯罪预防、惩罚性机构以及刑期等,都是与监狱系统密切相关的重要术语。

这些名词的理解对于了解和理解监狱制度的运作至关重要。

关于监狱安全生产环境

关于监狱安全生产环境

关于监狱安全生产环境监狱是指国家依法将犯罪分子剥夺自由的场所,是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其特殊的性质,监狱的安全生产环境至关重要。

本文将简要介绍监狱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性,并探讨保障监狱安全生产环境的措施。

首先,监狱的安全生产环境直接影响到囚犯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状况。

监狱是一个封闭的环境,囚犯在其中度过相当长的时间。

如果监狱的安全生产环境不得当,例如存在火灾隐患、设施老化、不符合安全标准等问题,将给囚犯的生命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而且,监狱内存在大量的囚犯,因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能够有效防止犯人之间的冲突和暴力行为,维护监狱内的秩序和安全。

其次,监狱的安全生产环境对于监狱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精神健康同样重要。

监狱人员是维护监狱安全的第一线力量,他们需要长时间在监狱内工作。

如果监狱的安全生产环境不好,例如存在高噪音、不良气味、脏乱差等问题,将给监狱人员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并且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下降、职业疲劳等问题。

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能够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场所,有助于监狱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为了保障监狱的安全生产环境,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对监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例如,定期检查和维修电线路、水管、火灾报警系统等,以防止潜在的安全风险。

其次,加强对监狱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使其能够及时、正确地处理突发事件。

同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确保监狱安全措施的落实。

此外,加强与监狱外界的联系,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维护监狱的安全。

总之,监狱的安全生产环境对于囚犯的生命安全、健康状况,以及监狱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精神健康都具有重要影响。

保障监狱安全生产环境需要综合运用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多种措施,实现监狱内的安全和稳定。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改造犯罪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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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国刑罚史探讨监狱管理新模式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一年以下在看守所服刑。

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一、中国刑罚从总体上讲除死刑外可分成这样几个阶段,肢体刑——健康刑——自由刑肢体刑主要是以损坏人的身体为主要的手段,具有代表性的是奴隶制五刑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

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

两种五刑制只是对古代刑罚的一种概括,不能完全包括古代的刑罚制度。

奴隶制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种又叫做肉刑,因为这四种刑罚是对肉体的刑罚,而且受刑后无法复原。

墨刑又叫做黥(音晴)刑,先割破人的面部,然后涂墨,伤好后留下深色的伤疤。

汉文帝废除肉刑后,经过魏晋隋唐,都没有此刑,但五代和宋又恢复,辽金元明清都有刺面刑,但有的轻罪则刺胳膊。

到清末光绪末期,彻底废除。

劓,即割鼻子,汉文帝废除肉刑后,用笞三百代替,后来,又减少了笞数。

此后,该刑不再出现。

刖,夏朝称膑,周时称刖。

是指斩掉左脚、右脚或者斩双脚。

有的说称膑是去掉膝盖骨。

秦朝称为斩趾。

宫,又叫淫刑、腐刑、蚕室刑。

开始是惩罚那些有淫乱行为人,后来处此刑的人与淫乱无关。

宫刑是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

东汉时曾经用这种刑罚来作为死罪减等刑。

隋朝法律正式废除。

大辟,即死刑。

秦汉以前的死刑种类很多,如戮、烹、车裂(五马分尸)、枭首(砍头后悬挂示众)、弃市(闹市斩首后暴尸于众)、绞、陵迟(也写作凌迟)斩(腰斩)、杀(杀头)、焚(焚烧致死)、膊(将人肢解后暴晒弃尸)、辜(先杀后肢解)、踣(在公众场合杀死后陈尸三日)。

等。

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以前已经存在,到了隋唐正式定为法定刑罚使用。

笞是笞打,原来的刑具用小荆条拧成,到了清朝则用竹板做成。

这种刑一般打臀部。

受刑的轻重和行刑人有关,可以徇私舞弊。

笞分为五种等级: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杖,用粗荆条拧成,到隋朝时定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

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

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时废除。

徒,强制犯人劳役的刑罚。

《唐律疏议》的《名例》篇解释说:“徒者,奴也。

”即劳役。

分五等: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

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则加脊杖。

流,就是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不准回乡。

隋的流刑分三等: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分别劳役二年、二年半和三年。

唐朝则各加一千里,但劳役时间减少,都是一年。

死,隋唐之后,死刑一般是两种:绞和斩。

宋元明清还加上了凌迟。

明清加枭首。

古代执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节,这与古人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即顺应天意。

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而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象征肃杀。

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都要顺应天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

皇帝即是天的儿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

处决犯人也是如此。

从西周开始就有了秋冬行刑的做法,到了汉朝成了制度。

除了谋反等大罪可以立即处决外,一般死刑犯都要等到秋天霜降后冬至以前才能执行。

古代还有行刑的禁忌,唐宋规定正月、五月、九月为断屠月,每月的十斋日为禁杀日(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即使谋反重罪也不能在这些日子处死。

明朝也规定十斋日禁止行刑,否则笞四十。

国家进行的大的祭祀活动时也禁止行刑。

行刑的具体时间有的规定在下午1点到5点之间。

过时则要等到第二天。

自由刑也就是现代五刑:死刑、无期、有期、拘役、管制从发展历史来看有如下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刑罚也逐步走向文明从刑种上、死刑的发展、注重对个体的尊重、对人权益的保障、对人的人格维护等等方面维护和保障服刑人员的权益是我们每一名监狱警察的基本职责他们只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它权益并未剥夺,如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劳动权、学习权、休息权、财产权、创作权等等二、新中国的监狱工作,在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创建阶段(一)创建阶段的概况(1949年~1954年)新中国的监狱工作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而创立发展起来的。

1951年5月,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公安部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专门研究了组织罪犯劳动改造的问题。

由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和审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转发的《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指出:“大批应判徒刑的犯人,是一个很大的劳动力,为了改造他们,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工作。

”根据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所作出的《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各地迅速建立了罪犯劳动改造机构,大规模地组织罪犯参加国家基本建设,如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垦荒、开矿及从事手工业、农业、副业等项生产。

通过大规模地组织罪犯劳动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了监狱关押的罪犯坐吃闲饭、监管场所拥挤、监狱经费不足等一系列问题,确立了改造罪犯的基本途径。

(二)创建阶段的基本特征我国监狱工作创建阶段的基本特征是:(1)全党高度重视,迅速将一大批罪犯投入劳动改造之中;(2)确立了监狱组织管理体制;(3)基本上解决了监狱面临的困难。

二、初步发展阶段(一)初步发展阶段的概况(1954年~1966年)在总结新中国监狱工作创建阶段经验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于1954年9月7日颁布实施。

以此为标志,我国监狱工作进入了初步发展阶段。

《劳动改造条例》明确规定了我国监狱的性质、任务、组织机构,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狱的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方法、手段以及监狱的经费等。

《劳动改造条例》把我国监狱工作创建的成功经验用法规加以总结,使监狱工作及时、准确地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我国监狱工作无论在罪犯的改造上还是在监狱生产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在罪犯改造上,我们成功地把日本战犯改造成为致力于促进中日友好的人士,把末代皇帝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公民,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改造成为守法公民;(2)在监狱生产上,逐步建立了一批大型工业企业、大型农场,(我省冀东监狱就是在这个时期建成的,1956年)形成了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的监狱企业体系,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1959年建国10周年前夕,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劳动改造罪犯工作展览会”,向全国及世界展示了新中国监狱工作的成就。

(二)初步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我国监狱工作初步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是:(1)监狱法制建设逐步发展;(2)确立了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原则;(3)制定了一套科学的监管制度;(4)培养了一支能吃苦耐劳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三、遭受破坏阶段(一)遭受破坏阶段的概况(1966年~1976年)从1966年到1976年的10年中,中国人民经历了一场浩劫。

在“文化大革命”当中,我国监狱事业遭到严重破坏,主要表现为:(1)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监狱工作取得的成绩被全面否定;(2)监狱所属的工业企业、农场被大量挤占和被迫交出;(3)监狱法规遭到践踏,监狱内正常的监管秩序遭到破坏。

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广大监狱人民警察仍坚守岗位,忠于职守,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了“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损失。

(二)遭受破坏阶段的基本特征我国监狱工作遭受破坏阶段的基本特征是:(1)监狱法规遭到践踏,监狱法制观念有所淡化;(2)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实践证明是一支忠于党和人民的队伍。

四、拨乱反正阶段(一)拨乱反正阶段的概况(1976年~1981年)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开始了全方位的拨乱反正。

我国监狱系统彻底清除了各种错误思潮的不良影响,正常的监狱监管工作逐渐恢复和全面展开。

在较短的时间内,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得到了壮大和发展,监管工作恢复了良性运转。

在监狱工作恢复、整顿的基础上,中央于1981年在北京召开了第八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总结了建国以来监狱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并对监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研讨,提出了新时期监狱工作的任务和发展方向。

以第八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标志,我国监狱工作完成了拨乱反正的历史重任,监狱工作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新时期。

(二)拨乱反正阶段的基本特征我国监狱工作拨乱反正阶段的基本特征是:(1)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不断发展壮大;(2)一些交出去的监狱被陆续收回;(3)监狱工作秩序逐渐恢复。

五、改革发展阶段(一)改革发展阶段的概况(1981年至今)“第八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以后,到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我国监狱工作先后推行了若干项重大改革,如办特殊学校、分押分管分教、改造工作向前、向后、向外延伸、改造生产双承包责任制等。

1994年《监狱法》颁布后,又进一步提出了依法治监、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建立现代监狱制度、实行狱务公开等涉及监狱整体性工作的改革措施,推动了监狱工作的向前发展。

同时,监狱系统还广泛开展了对外交流工作,一方面向世界展示了我国监狱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另一方面也汲取了其他国家的一些有益经验。

(二)改革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我国监狱工作改革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是:(1)监狱法制建设发展迅速;(2)监狱的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3)逐步建立国家财政保障体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三、从发展历史来看有如下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刑罚也逐步走向文明从刑种上、死刑的发展、注重对个体的尊重、对人权益的保障、对人的人格维护等等方面维护和保障服刑人员的权益是我们每一名监狱警察的基本职责他们只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它权益并未剥夺,如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劳动权、学习权、休息权、财产权、创作权等等今天我简单地介绍我国刑罚的发展历史,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发展过程,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我们工作,现在我们的监狱也正处在发展转折的关健时期,希望我们每一名监狱警察都能立足本职,大但管理、勇于开拓、探索出新形式下监狱管理发展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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