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而复失更可悲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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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讨论的辩题是,从未得到和得而复失哪个更可悲。从未得到,是指我们的愿望和追求,因种种原因未能实现;而得而复失,是指我们经过努力追求得到的东西,却又因为某些原因失去。所谓可悲,是我们对一件事物情绪上的共鸣,当我们说一件事一个人可悲的时候,就是在表达这种情绪,表达一种情感上的共鸣。(这个定义有问题,虽然我们说了不明确定义,但定义为情绪很危险,“时运不济,命途多舛,情绪之悲”)
今天我方观点为,得而复失比从未得到更可悲。
从未得到的原因有两种,一是主观上能力不足、努力够,二是客观上机缘巧合,时运不佳。对于自身努力不够的人,没能达到自己的追求,我们往往会觉得,理所应当。例如每个人都想取得优异的成绩,但是平时又不愿花充足的时间学习,最终不能得偿所愿。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也不会值得我们为其感到可悲。而对于那些先天条件不足不能达到的。例如艺术天赋,或者智慧不足,确实也做了努力。却不能成为安迪沃荷那样的大艺术家,不能成为苏格拉底那样伟大的哲学家。我们也不会为其可悲。毕竟人总有天赋所不能及,努力的过程,同样帮助你成为更好的自己,结果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从外界因素,从未得到。无非是因为一个人运气不足。比如,努力工作,但是最终因为自己的一点运气问题,而没能过得成绩。这样的人同样不那么可悲,科学家李比希,因为自己的疏忽,错过了发现新元素的机会。这样固然有些可惜。但作为一个科学家,他的研究过程其实就已经实现了人生价值,不必要一个成果的肯定。而在情感中,一个人苦苦追求另一个人,而同样因为运气,他所追求的人永远也不爱他,只是缘分未到,同样也不意味着可悲。不求回报才叫做爱情,喜欢一个人,不确定的追求,心中的小悸动。这样的过程同样充满美妙。人生中很多爱本就是求而无果的。如果爱一个人一定要对方也爱你,那不是爱情,而是绑架,毫无美妙可言。爱中的求而不得是常态,无需以可悲言之。
而得而复失同样无外乎自身和外界两种成因。对于自身不够努力维持既得收获,从而失去了。为什么不够努力,正是因为不够珍视,视其为理所当然,等到失去了才以为到重要性,却已追悔莫及。例如一个人忙于工作,忽视了家庭,亲情。等到亲人的突然离世,家庭的破碎,他才意识到,对于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原来的不珍视是因为,他觉得亲情就在那里,不需要努力,觉得理所当然。等我有了事业,再来孝敬父母,父母突然离世后。才恍然大悟,我为何没有尽力尽孝,我为何不多陪陪年迈的母亲。子欲养而亲不待就是这个道理。失去来想要去珍惜,可往往再不能够。自身都会被这种自责后悔所折磨,怎能不悲。
对于外界不可抗因素,失去了,更是可悲。罗密欧与朱丽叶,确定彼此心意,克服万难。却最终因为一个误会,让这段即将开花结果的爱情,得而复失。我们为什么会认为这是个非常可悲的爱情。就是因为外在不可抗力得而复失,让人有一种无助感。对于从未得到的东西,我一直有希冀和追求。而对于得到了美好的事物,有眼睁睁看它在自己手中消逝,破碎。那种无力感,与绝望。一种命运戏谑一般的情绪落差,从极喜体验到极悲。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围观者,都深深的无可奈何于这样的造化游戏中,悲就悲在命运嘲弄时,人的无力与绝望。综上所述,我方坚持我方观点,得而复失更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