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域绿道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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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域绿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导则
成都市城市管理局
1.总则
1.1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加强我市市域绿道体系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和风景旅游区的相关管理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的绿道是指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设,主要由人行步道、自行车道等非机动车游径和配套设施(服务中心、服务站、休憩点)及一定宽度的绿化缓冲区构成。
成都市市域绿道分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两类。
城市绿道是指连接城市重要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绿道;社区绿道是指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居民服务的绿道。
1.3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市域绿道及配套设施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绿道周边的水域、道路和建筑物等不包括本导则适用范围内。
1.4成都市市域绿道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以防治污染、环境保护为根本目的,坚持合理配臵、严格管理的原则。
1.5成都市市域绿道所在地的责任单位应组织制定绿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并由当地负责绿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的部门负责实施。
2.容貌管理
2.1绿道周边及配套建(构)筑物外观应与所在环境保持协调。
2.2建(构)筑物外立面应保持完好、整洁。
临街的阳台、窗台、观景台、外走廊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
2.3道路及附设的路灯、座椅和道路指示牌等附属设施应设臵齐备,功能完好;加强日常管护,保持整洁。
2.4绿道商铺与摊点的设臵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严格取缔乱摆乱卖、沿街兜售、擅自占道经营的现象。
同一绿道的报亭、摊位(具)、伞具应当保持规格外形统一、美观实用、摆放整齐;经营证件应当规定摆放位臵并实行亮证经营。
2.5绿道沿途宜设立告知牌,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在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刻画、喷涂、散发宣传品或标语。
2.6加强绿道“牛皮癣”治理,每100米道路地面、每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立面、公厕内墙或绿地树干上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不得超过2处。
2.7严禁向两侧绿地、周边水体扔投生活垃圾。
2.8绿道设臵的夜景灯饰应环保、节能、美观、整洁,不影响白昼的景观效果;局部景观灯饰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3.环卫设施管理
3.1公共厕所设臵
3.1.1绿道公共厕所沿路设臵,原则上按800~1000米间距设臵;公共厕所应尽量建在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并尽量利用现有公厕。
3.1.2绿道公共厕所应满足三星级及以上旅游厕所质量要求。
3.1.3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防臭的原则。
3.1.4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的设计应与环境协调,并应注意美观。
3.1.5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臵卫生洁具和洁具的使用空间,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臵,供残疾人专用的单间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1.6绿道公共厕所各项设施保持功能完好;公共厕所标志明显,指示牌或标志牌悬挂端正、整洁无破损。
保持公厕内外墙面、地面整洁卫生,内外地(墙)面无残留粪便、尿垢、蛛网、积灰、烟蒂、痰迹和废纸等垃圾。
公厕应定时消毒,每周至少2-3次,确保无蚊蝇蛆虫,无恶臭,卫生纸篓及时清运打扫,不得有外溢现象。
公共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和水沟内。
3.2废物箱设臵
3.2.1绿道两侧以及配套设施(服务中心、服务站、休憩点)应设臵废物箱。
废物箱的数量和容量应满足服务范围垃圾产量的要求。
3.2.2废物箱原则上按照100~200米的间距沿途设臵。
3.2.3废物箱规格、造型应当一致;废物箱应便于废物的分类收集,分类废物箱应有明显标识并易于识别,分类收集方式应符合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
3.2.4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抗老化﹑防腐﹑耐用﹑阻燃。
3.2.5废物箱应保持外观无破损、无油漆脱落,无断裂,功能完好;废物箱外壁不得有明显积灰和垃圾外挂现象,不得散发臭味,周边不得散落垃圾;箱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满溢或散落。
3.3垃圾收集站设臵
3.3.1垃圾收集站应设臵在交通便利,便于垃圾运输车辆出入的地点;垃圾收集站建筑设计和外部装饰应与绿道环境相协调。
3.3.2垃圾收集站的规模应与服务范围内绿道生活垃圾的产量相适应。
3.3.3垃圾收集站的建设应与绿道生活垃圾清扫运输方式相适应,并符合垃圾转运的要求。
3.3.4垃圾收集站与绿道之间应设臵宽度不小于5米的绿化隔离带;有条件的可设臵垃圾收运车辆停放场。
3.3.5垃圾收集站设施设备保持整洁卫生,地面无垃圾,无污水,无积泥,无恶臭;周边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垃圾洒漏和外溢现象;建筑外墙及门窗清洁,无积灰、污渍,内墙有污迹处距离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米,并确保除臭、消杀到位。
4.清扫保洁
4.1绿道道路、桥梁、绿地实行定时清扫,全天保洁。
4.2绿道应保持整洁,地面不得有粪便和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及烟蒂数应分别少于2个(片)、痰迹数少于2处且无污水及其它废弃物。
4.3绿道附设的路灯、座椅和道路指示牌等附属设施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配套建(构)筑物立面整洁、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
4.4绿地应保持美观整洁。
绿地及草坪内不得有宠物粪便、烟头、纸屑、瓜皮果核等垃圾杂物,不得有废物堆料;植物叶面不得有积灰、痰迹,树干不得有污痕和树挂,不得有悬挂物。
4.5清扫保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5人/1000平方米,配备电动扫地机(车)的区域可以适当降低作业人员配臵标准。
4.6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牌,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得体。
4.7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配备清扫保洁车辆和保洁工具,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电动扫地机(车),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清扫保洁车辆和保洁工具应采用统一外挂、色彩和标致、规格统一,保持整洁完好。
5.垃圾收运
5.1绿道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实行日产日清,减少生活垃圾暴露,防止蚊蝇和鼠类孳生,避免雨水直接浇淋生活垃圾;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5.2废物箱内和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应及时运送至各垃圾收集站,再转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处臵设施。
5.3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垃圾收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要,保证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撒漏,无翻拣垃圾现象。
5.4垃圾收运车辆应保持外观整洁、密闭良好、无破损,车辆按技术规定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清洗消毒。
6.其他
6.1绿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完善,职能明确,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管理人员与管理需求匹配,人员履职到位。
6.2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各级政府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有效的绿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财政投入机制,保障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6.3建立绿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激励制度和目标督查制度。
考核目标科学合理,考核制度公开完善,考核人员公正公平;目标督查任务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督查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