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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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建设,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质量隐患;防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环境因素,减少不良的环境影响;特制订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新建、技术改造、安全环保隐患等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要求的管理。

3职责

3.1 工程主管经理负责组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HSE工作,贯彻执行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

3.2 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组织与建设,负责消防报批、验收工作,负责项目承包商管理、施工图管理与审查、负责工程进度、质量、HSE管理、投资、“三查四定”工作,工程中交、竣工验收各阶段的组织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

3.3 工程中心(质量监督站)受工程部领导,参加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工程质量、HSE、投资控制、质量监督工作。

3.4 发展规划部负责工程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委托工作,负责项目自项目建议书至初步设计批复阶段(以下简称决策阶段)前各阶段审查的组织工作;负责有关“三同时”费用的落实。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方面要求。

3.5 安全环保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环保、卫生“三同时”管理,负责各阶段HSE预审批管理,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三同时”的工作。

3.6 技术质量部负责工艺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

3.7 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技术方案的审查,参加重点设备的选型、监造、安装监督、试运等工作,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取证资料审核。

3.8 生产部负责生产准备工作,组织编写投料试车方案并组织审查,组织开车条件确认,负责物料平衡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审查。

3.9 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决算和资产交付。

3.10 经营计划部负责工程项目物料平衡方案的审查工作。

3.11 消防支队负责工程项目各阶段消防监督审查及各阶段的消防内部验收。

3.12 物资装备部负责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3.13 公司工会负责工程项目各阶段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的监督审查工作。

3.14 作业部组织建设的项目,作业部负责施工进度、质量、HSE管理、“三查四定”工作。

3.15 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工程资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4控制内容

4.1 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划分

4.1.1 发展规划部负责项目批复前各阶段的审查组织。

4.1.2 工程部负责项目开工、实施、竣工验收等阶段的组织实施。

4.1.3 工程部(工程中心)和作业部按委托负责施工过程的组织实施。

4.1.4 管理权限划分具体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TPCC/CX29-ZY02)。

4.2 项目立项阶段

发展规划部应组织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顾客、上级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建设的立项需求,包括:

1)安全环保部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提出隐患治理的工程项目建设立项要求;

2)技术质量部、生产、设备等专业管理部门和二级生产单位提出技改项目要求;

3)上级下达的项目按上级下达的项目实施安排进行。

4.3 可行性研究阶段

4.3.1 发展规划部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TPCC/CX29-JL01)时应重点研究项目的原料供应、产品市场、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环境影响、方案优化、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4.3.2 发展规划部组织有关专家(或公司有关部室)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4.3.3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设备方案、地址选择,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供给,总平面布局、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节能措施、节水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职业健康安全评价与消防设施投资估算,财务和风险评价等。发展规划部应做好评审记录。

4.3.4 发展规划部应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对其评审的情况和结果报公司进行审议,其中3000万元以上项目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1000万元以上项目报公司主管经理审议,通过后按总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及管理办法》报总部相关部门审批。发展规划部根据审批结论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立项并下达。

4.3.5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安全环保部委托具备评价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风险评价,提交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4.3.6 生产部对新增用能管理,对项目进行节能评价。

4.4 设计阶段

4.4.1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的项目,由发展规划部委托具备相当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时,应向设计单位提供如下资料作为设计输入之一:

1)发展规划部负责提供设计合同和委托书、合同中要求的设计基础资料、有关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职业安全预评价报告书”、“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应满足的国家有关法规、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和进度要求等。

2)上述文件在发出前,应由部室领导审核、相关部室评审,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发出。

3)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书》,包括项目工程的总图、设计说明、工程概述、布局的同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专篇》、《环境保护专篇》、《消防专篇》等。

4)初步设计报告的设计审查由发展规划部组织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和消防支队等部室参加,以确保《初步设计报告书》满足设计输入、项目目标、顾客、市场、上级和相关的法规和其他要求,发展规划部应保留审查记录。

5)初步设计通过后,安全环保部填写“生产性基建、技改工程项目劳动保护措施审批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审批表”报地方政府有关审批部门,设计单位应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并符合申报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连同消防设计文件一起报地方消防审批部门。

4.4.2 施工图设计:

1)初步设计批复后,由工程部委托具备相当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委托时发展规划部应提供现场基础设施资料,包括地下管网、缆、线图等。

2)施工图设计时设计单位应按“施工设计委托书”中的设计输入的要求和合同进度要求提供设计输出。包括图纸及所有设计文件。

3)设计输出的设计审查等控制活动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并填写“审查/会议纪要”。

4.5 施工准备阶段审查

4.5.1 工程部按照《承包商控制程序》(TPCC/CX35)中的规定,选择施工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并对其管理。

4.5.2 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1)工程部在接受设计承包方的文件时应核对所提供文件是否满足合同和计划要求的内容、数量。审查图纸是否清晰,签、审、批手续是否完整。做好接收登记记录。

2)发展规划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工程中心、相关作业部等相关部室参加由工程部组织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监理的图纸会审,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意图、工艺布置、结构特点、工艺要求与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注意地下管线、缆、网情况审查、交底,并填写审查/会议纪要。对发现的设计问题,由设计单位给以解决。

3)物资装备部负责项目的采购、供应工作,具体执行《采购控制程序》(TPCC/CX16);设备管理部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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