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实务处理及应收账款的管理(新准则下)
新准则下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准则下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应交税费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 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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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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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 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 记“银行存款”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 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 在本科目核算。
新准则下应收票据实务处理
新准则下应收票据实务处理1.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在采⽤商业汇票结算⽅式时,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指收款⼈或付款⼈(或承兑申请⼈)签发,由承兑⼈承兑,并于到期⽇向收款⼈或被背书⼈⽀付款项的票据,它是交易双⽅以商业购销业务为基础⽽使⽤的⼀种信⽤凭证。
按其承兑⼈的不同,可将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签发,经付款⼈承兑,或由付款⼈签发并承兑的票据;银⾏承兑汇票则是指由收款⼈或承兑申请⼈签发,并由承兑申请⼈向其开户银⾏申请,经银⾏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商业汇票有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两种,带息票据到期除收回票⾯⾦额款项外,还可收到规定的利息,⽽不带息票据到期只能收回票⾯⾦额款项。
应收票据在到期之前,企业如果急需资⾦还可以⽀付⼀定的贴现利息为代价⽽将票据背书后向银⾏或其他⾦融机构贴现。
2.不带息应收票据核算不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等于应收票据的⾯值。
企业应当设⽴“应收票据”科⽬核算应收票据的票⾯⾦额,收到应收票据时,借记“应收票据”科⽬,贷记“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等科⽬。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额,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应收票据”科⽬。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违约拒付或⽆⼒偿还票款,收款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额转⼊“应收账款”科⽬。
「例」甲企业向⼄企业销售产品⼀批,货款为100 000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续,适⽤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 117 000贷:主营业务收⼊ 1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10⽇后,甲企业收到⼄企业寄来⼀份3个⽉的商业承兑汇票,⾯值为117 000元,抵付产品货款。
甲企业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应收票据 117 000贷:应收账款 117 0003个⽉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额117 000元存⼊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存款 117 000贷:应收票据 117 000如果该票据到期,⼄企业⽆⼒偿还票款,甲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额转⼊“应收账款”科⽬:借:应收账款 117 000贷:应收票据 117 0003.带息应收票据核算对于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应当计算票据利息。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票据系列问题——初始确认、减值计提、终止确认与列报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票据系列问题——初始确认、减值计提、终止确认与列报展开全文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票据系列问题——初始确认、减值计提、终止确认与列报文/准则观察员【申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学习交流】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所有上市公司实施,本文聚焦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下应收票据的系列问题,包括应收票据的初始确认、减值计提、终止确认及列报问题,同时对“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报表列报的分分合合的原因进行一些解释。
对于实务界比较关注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账款减值问题,准则中“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固定准备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说法,导致在实务中,很多企业直接将原来账龄法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作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
部分企业虽有类似迁徙率或滚动率计算过程,但最后经过调整的损失率也实际上就是原账龄法的坏账计提比例。
实务中这种“技巧性”应对理论上可能并不合适,但是也很难认定其处理违反准则,因此可以预计,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账款减值问题实际影响也会较小。
一、应收票据初始确认与列报金融资产的分类是确认和计量的基础。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根据企业管理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收票据在实务中,也可以分为前述三类中的一种。
(一)应收票据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可以发现,根据前述条件,绝大部分企业的应收票据应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即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
【税会实务】新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
【税会实务】新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一、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
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二、主要账务处理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的范围
新⾦融⼯具准则下“应收款项融资”项⽬的范围版权声明会计雅苑转载之⽂章版权归原作者,本⽂选摘⾃《中审众环研究2020》。
问题如下⽂背景资料中所提各项问题,如何考虑“应收款项融资”的列报范围?背景A 公司为 A+H 股公司,于 2018 年 1 ⽉ 1 ⽇起开始执⾏新⾦融⼯具准则。
2019 年 4 ⽉ 30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确定了新的报表格式,其中,资产负债表增加了“应收款项融资”项⽬,该项⽬反映资产负债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于拟转让(管理业务模式既包括收取合同现⾦流量也包括出售)的应收账款及拟背书或贴现的汇票将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在实务中,管理⾦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在报表⽇已签订了相关合同(报表⽇合同尚未⽣效)判断还是以管理层对⾦融资产持有意图的声明或审批判断。
1、对业务模式的判断应获取何种依据?2、对该类转让的应收账款及贴现或背书的商业汇票(含银⾏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应符合⾦融资产终⽌确认条件?以银⾏承兑汇票(或承兑单位信⽤等级⾮常⾼的商业承兑汇票,本案例中下同)为例,假定该类汇票背书转让会导致终⽌确认相关汇票。
管理层收到银⾏承兑汇票后,在供应商接受银⾏承兑汇票的情况下,优先使⽤银⾏承兑汇票付款,也会使⽤该银⾏承兑汇票贴现后补充流动资⾦。
基于历史情况,收到的银⾏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的⽐例可能在 0%-100%,即银⾏承兑汇票转让的可能性为 0%-100%。
(1)在哪个范围内,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才是以收取合同现⾦流量为⽬标?(2)在哪个范围内,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既以收取合同现⾦流量⼜以出售⾦融资产为⽬标?(3)如果 A 公司持有的银⾏承兑汇票 100%都会⽤于背书(或贴现),A 公司的业务模式是否应界定为以出售⾦融资产为⽬标,就不应再分类为以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在此情况下,应如何列报?(4)A 公司基于确定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融资”项⽬列报⾦额之⽬的,需要就其实际将银⾏承兑汇票⽤于背书转让或贴现的历史数据和前瞻性信息进⾏定性分析。
销售货物服务时的应收账款会计账务处理
销售货物(服务)时的应收账款会计账务处理O1应收账款的定义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
02应收账款的核算内容1、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购买商品、材料等账款;2、代垫的包装物、运杂费;3、已冲减坏账准备而又收回的坏账损失;4、已贴现的承兑汇票,因承兑企业无力支付的票款;5、预收工程价款的结算;(预售账款也可以在“应收”内核算)6、其他预收货款的结算。
7、收取购买商品、材料等账款;8、收回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9、退回的预收账款;10、企业的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时;11、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款项还未到账;12、己转销而又收回的坏账损失。
03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一、销售货物(服务)时的应收账款1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收回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3、收回应收账款发生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应收账款4、计提坏账(备抵法):借:信誉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5、坏账实际发生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6、计提的坏账被收回:借:坏账准备贷:信誉减值损失7、确认后的坏账被收回: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同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资产负债表日,如坏账准备有余额:借:坏账准备贷:信誉减值损失8、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坏账分录:借:营业外支出——坏账贷:应收账款①提取坏账准备金必须要经税务部门批准,这是个前提,否则一概无效。
②"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是指年末坏账准备金的余额控制在5%。
以内。
③多出5%。
的坏账准备应当冲回管理费用。
二、代垫运费1企业代垫付运费时: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贷:银行存款2、企业收回代垫付的运费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公司名称销售方代垫运费记"应收账款",购买方代垫运费记"其他应收款"。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a)目的
为保证公司应收帐款的及时、足额回收,使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b)责任人
销售员应对负责的每笔业务所涉及的应收账款进行记录;
1.根据合同,提示客户按时付款,并及时通知会计部准备收款;
2.根据会计主管的反馈,对到期未付或逾期未付账款进行催讨。
3.会计部应配合业务部做好收款工作,由会计主管及时反馈收款情
况。
4.区域机构经理、销售部经理督导销售员做好催收工作,并对所有
应收帐款情况负责。
c)管理要求
i.销售人员根据合同条款及后勤人员的反馈,记录每笔应收帐款,并
及时通知会计和客户准备收付款。
ii.对所有的赊帐业务,销售员与会计部应定期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iii.对拖欠的应收帐款应加强催讨力度,密切注意客户动向、并注意方式方法,直至货款收到或委托律师提请法律诉讼。
(对于是否提请诉
讼,销售部和财务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与客户财务及营运状况进
行沟通,并报总裁审批。
)。
【税会实务】应收账款融资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税会实务】应收账款融资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指企业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综合性服务。
企业可借此收回账款,加快资金周转。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一项技术性较强、专业化较高的综合金融业务,其实质在于债权转让与债权实现。
目前我国很多商业银行纷纷开展此项业务。
由于新准则没有明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许多单位便按照自身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有可能形成重大的错误和舞弊。
因此,规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账务处理十分重要。
一、应收账款保理的业务类型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按是否融资分为融资保理与非融资保理,按是否带有追索权分为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按债权转让是否通知欠款方分为公开型保理与隐蔽型保理三种。
(一)融资保理与非融资保理。
以保理商是否对企业提供一定的垫付资金为标准,可分为融资保理与非融资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承购企业的应收账款,给予资金融通,并通过一定方式向欠款方催收应收账款。
具体表现为保理商以贴现的价格凭企业发货后提交证明债权成立的发票副本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企业预付50-80%货款的垫付资金,到期后欠款方付款给保理商,保理商扣除垫款及有关费用后,将余款付给企业的一种融资性行为。
非融资保理是指保理商在保理业务中不向企业提供融资,只提供资信调查、销售款清收以及账务管理等非融资性服务。
(二)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
以保理商是否保留对企业的追索权为标准,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这里的追索权是。
2024年应收会计职责内容
2024年应收会计职责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2024年的应收会计职责内容也会有所调整和更新。
以下是2024年应收会计职责内容的一些可能变动和新的重点。
1. 应收账款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的应收账款,包括记录和核实客户的应收账款,确保账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和执行应收账款的收款计划,确保按时收回应收款项。
2. 应收账款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付款能力,对应收账款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并执行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客户信用额度、控制账期等措施,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
3. 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负责对逾期未付款的客户进行催收工作,包括电话催收、函件催收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沟通,推动付款,减少坏账发生;与法务部门合作,处理逾期账款的法律事务。
4. 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计提和管理:根据企业的准则和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风险进行评估,并计提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定期检查和评估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和充足性,并报告给财务管理层。
5. 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和报告:负责对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包括发票的开具、销售收入的确认、应收账款的核销和结转等;定期制作应收账款的报表,向财务管理层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6. 应收账款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应收会计需要与销售、财务、供应链等部门进行密切的协调和沟通,了解和及时获取客户的付款情况和订单状况,确保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 应收账款的数字化转型: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应收会计需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应收账款的数字化转型,包括建立电子化的应收账款管理系统、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应收账款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8. 应收账款的分析和优化:通过对应收账款的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提出优化建议,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和资金利用效率。
9. 应收会计的培训和发展:负责对应收会计部门的员工进行培训和发展,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适应2024年应收会计职责内容的变化和要求。
新准则下主营业务收入实务处理
新准则下主营业务收入实务处理1 日常活动的认定收入准则第二条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比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
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出售不需用原材料等,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2 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判断根据收入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构成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条件。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是指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
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值或通过使用商品等产生的经济利益。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
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零售商品。
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了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
有时,已交付实物但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随之转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商品。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勾稽关系试析
ACCOUNTING LEARNING105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勾稽关系试析陈庆荣 广东真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摘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在社会中可以发挥出良好的公益性价值,需要结合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分析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勾稽关系,确保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质量,实现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有效提高,满足单位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
随着在2019年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后,当前事业单位还处于新会计制度实施的初级阶段,在一些勾稽关系上还存在问题,容易出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差错等问题,如何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好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勾稽关系,成为当前很多单位需要考虑的问题。
为此,本文会先阐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的差别以及具体表现,然后对其勾稽关系进行分析,最后对勾稽的难点和措施进行具体讨论,以期望可以满足事业单位的财务健康发展需要。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勾稽关系引言我国自2019年1月1日起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新《政府会计准则》和新《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同一笔业务使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分别进行平行记账。
在2019年以前仅采用预算会计记账,广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对新采用的财务会计比较陌生,结合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落实情况看,相关的准则和制度并未明确给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勾稽关系,因此较多财务人员对于两套会计体系产生的数据不知有何勾稽关系,产生的两套数据如何进行验证。
因此需要对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产生的差异原因进行分析,推导相关勾稽关系,并以某事业单位为例进行分析验证。
一、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核算基础差别(一)核算的范围不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文,以下简称34号文)规定“单位应当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现金收支业务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税会实务】应收账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应收账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属于金融资产。
因而,所有企业的应收账款都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来核算。
一.应收账款的初始计量作为金融工具,应收账款初始确认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融。
一般而言,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应结合所确认的收入的公允价值来判断。
具体可分以下几种情况:1.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的应收账款为没有明确利率的短期应收账款。
如其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可按实际交易价格计量,与现行的会计处理相同(如果该笔交易存在商业折扣,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
2.如果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存在现金折扣,按我国会计实务通常采用的总额法入账,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3.如果应收账款收账期较长,不论是否约定利息,成交金额实际包含了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应按已收金额或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计量。
确定销售价格时所依据的折现率为实际利率,计算公允价值后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
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应收账款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当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应当采用该应收账款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二、应收账款的后续确认应收账款的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
所谓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是经以下调整后的结果:(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该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实际利率法,指按照应收账款(含一组应收账款)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由于短期应收账款不考虑时间价值,故不涉及实际利率问题,短期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扣除该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出表判断原则及实务建议
2019.09上148实务园地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出表判断原则及实务建议◎文/陈 芳摘 要: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在金融资产达到终止确认条件完成出表的情况下,不但能帮助出让方实现资产快速变现,改善资产质量,最重要的是能不用再继续计提坏账准备金,直接美化利润表。
同时相较于其他无法实现出表的应收账款转移确认业务,在收到大量货币资金的同时,又可以不确认负债,突破了出表方公司原有的杠杆限制,降低融资成本。
基于应收账款ABS 的益处明显,且具备发行条件的公司一般都系大型企业,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保证,故越来越多的企业有了操作应收账款ABS 的想法,着重将围绕应收账款ABS 的基本特征、出表判断原则和流程、实务中常见的疑难问题等进行讨论,希望能让大家在实务操作中得到一些启示。
关键词:ABS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出表判断;实务操作0 引言资产证券化,简称ABS (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 ),是指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ABS 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将设定为的特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终止确认,达到资产快速变现、美化资产负债表、突破杠杆限制和降低资产负债率的效果。
ABS 涉及的特定资产在交易结构中通常为称为基础资产,一般包括大额投资的不动产或债权类资产,前者在我国多见于因PPP 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的项目)而进行的SPV 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实现SPV 公司出表不合并,这样既可以解决SPV 公司的融资需求,又不增加投资方的资产负债率,A 股众多环境投资类和房地产类上市公司中经常能见到这样的投资设置,但随着近年监管对于结构化主体是否并表的判断标准日趋清晰可操作,这类操作的空间越来越小[1]。
另一种ABS 中常见的债权类基础资产操作即对出让方应收账款进行打包,组成资产包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出售,购买方则以各类结构化资金为主。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应收帐款在市场销售中可以增加企业销售收入,减少企业存货,增加企业利润,但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发生坏账、呆账、死账等损失,现就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详细说明:
一、应收账款产生之前的一些准备工作。
1、调查客户的信誉,判断该客户是否具有偿债能力,该客户是否有赖账习惯。
2、该客户以前与我公司是否有业务往来,信誉评价如何?
3、代理我公司产品是否进行了相对规模的广告投入。
4、代理产品所经营地区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如何?
综合评价以上各信息,作出是否产生应收账款的判断。
二、应收账款事中的控制。
1、经销商有赊货要求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发货。
2、经销商事前必须出具与货物价款相当的借据。
3、经销商必须提供还款计划。
4、具体操作流程:总经理同意→经销商提供借据和还款期限→报财务部批准后业务部方可通知驻厂经理发货。
5、经销商如果频繁进行赊货的情况下,每月25日时业务部都要与经销商进行对账工作,取得有对方盖章签字的对账单。
三、应收账款事后催收。
1、由业务部根据经销商提供的还款计划提供的时间及时进行催缴。
2、如遇未按计划还款的经销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停止供货的处理。
3、经销商半年之内还未还款的,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处理。
四、对于新的经销商半年之后才允许其赊销产品。
以上工作以业务部门为主导,财务部门协助工作。
应收款项融资应知应会
应收款项融资应知应会01应收款项融资定义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02视野论坛问答问题一: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中应收款项融资问视野网友:应收款项融资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能否举个实务例子?答视野版主chenyiwei:“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为新增列报项目,适用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例如,企业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背书,或者对特定客户的特定应收账款通过无追索权保理进行出售,且此类贴现、背书、出售等满足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条件。
针对此类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企业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
财会[2018]15号文件未明确其列报要求,通常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或“其他流动资产”,但财会[2019]6号明确将其中属于流动资产的部分列报在“应收款项融资”。
问题二:应收款项融资问视野网友:陈老师:应收款项融资是仅仅核算保理的应收账款和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吗?大量背书商业承兑汇票呢?也放在应收款项融资核算吗?答视野版主chenyiwei:一般认为,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报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能够通过SPPI测试,即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十六条所说的“本金+利息”的条件(详见该准则的官方应用指南和本所技术提示中的相应内容,此处不再赘述)。
(2)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将这部分应收款项在其到期之前通过背书转让或贴现的方式收回其合同现金流量,但也不排除持有至到期已收取到期现金流。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的实务处理及应收账款的管理
新会计准则下应收账款的实务处理及应收账款的管理一、应收账款的概念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买价、增值税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简单的说:是企业因赊销或赊账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债权。
二、应收账款计价应收账款通常应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计价时还需考虑销售折扣(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销售回扣、销售佣金和销售返利等因素。
(1)新准则下附有销售折扣条件的核算①新准则下附有商业折扣条件的核算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可以从货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一定数额,此项扣减数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15%、20%、25%等。
扣减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手段。
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即“薄利多销”。
在商业折扣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加以确认。
由于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商业折扣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在买卖任何一方的账上进行反映,所以,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并无实质性影响。
②新准则下附有现金折扣条件的核算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待。
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
现金折扣一般用“折扣/付款期限”表示,如2/10、1/20、N/30(即10天内付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付款,则不给折扣,全价付款)。
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总价法,另一种是净价法。
①总价法。
总价法是将未减去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现金折扣只有客户在折扣期内支付货款时,才予以确认。
销售方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从融资角度出发,属于一种理财费用,会计上应当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怎样核算应收账款融资[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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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核算应收账款融资[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应收款项融资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工具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式,也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式。
主要有应收账款抵借和应收账款出售两种形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应收账款融资发展迅速,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融资重要方式。
下面结合相关例题谈谈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一、应收账款抵借的会计核算
应收账款抵借是指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借款。
借款比率按抵押应收账款客户的信誉和财务状况确定,我国通常为30%~80%不等。
欠款人所欠账款仍由企业收取,但企业应将收到的每笔账款额加上利息转交给发放借款的金融机构。
由于现行会计准则未对该项业务作出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定,给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带来很大不便。
对于应收账款抵借,目前国内会计界的普遍做法是保留原有“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例1:A企业 2010年11月1日以应收账款1 000 000元作抵押向B信贷公司借得750 000元。
A企业按被抵押应收账款总额的0.5%支付B公司手续费 5 000 元。
借款合同规定:(1)抵押的应收账款仍由A企业负责收账并承担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回和坏账损失;(2)A企业每月月底把收回的款项如数向B公司结算;(3)该项借款按 6%的年利率计息。
A企业会计处理为:
(1)11月1日,向B信贷公司取得抵押借款75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745 000
财务费用—B公司手续费 5 000
贷:短期借款—B公司 750 000。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票据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票据的影响2022年,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22〕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22〕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22〕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22〕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22年1月1日起,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均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使得应收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较原准则下更为复杂,涉及到更多的职业判断。
笔者结合实务工作,梳理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商业汇票会计处理的主要影响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难点。
一、应收商业汇票的列报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之前,应收商业汇票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项目为“应收票据”,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之后,应收商业汇票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项目可能是“应收票据”,也可能是“应收款项融资”。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22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22〕6号)规定,“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因此,应收商业汇票列报于“应收票据”还是“应收款项融资”,取决于其作为金融资产被分类到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还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一项金融资产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还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决于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管理应收商业汇票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即,票据到期托收票据取得现金)为目标,则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报“应收票据”;如果企业管理应收商业汇票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票据(例如,在票据未到期之前予以背书或者贴现)为目标,则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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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应收账款的实务处理及应收账款的管理一、应收账款的概念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买价、增值税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简单的说:是企业因赊销或赊账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债权。
二、应收账款计价应收账款通常应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计价时还需考虑销售折扣(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销售回扣、销售佣金和销售返利等因素。
(1)新准则下附有销售折扣条件的核算①新准则下附有商业折扣条件的核算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可以从货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一定数额,此项扣减数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15%、20%、25%等。
扣减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手段。
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即“薄利多销”。
在商业折扣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加以确认。
由于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商业折扣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在买卖任何一方的账上进行反映,所以,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并无实质性影响。
②新准则下附有现金折扣条件的核算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待。
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
现金折扣一般用“折扣/付款期限”表示,如2/10、1/20、N/30(即10天内付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付款,则不给折扣,全价付款)。
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总价法,另一种是净价法。
①总价法。
总价法是将未减去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现金折扣只有客户在折扣期内支付货款时,才予以确认。
销售方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从融资角度出发,属于一种理财费用,会计上应当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②净价法。
净价法是将扣减现金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据以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这种方法是把客户取得的折扣视为正常现象,认为一般客户都会提前付款,将客户超过折扣期限而多收入的金额,视为提供信贷获得的收入,于收到账款时入账,作为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我国目前的会计实务中,所采用的是总价法。
其他国家的做法,一般也采用总价法。
税法上的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而会计上的销售折扣仅指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购货方按实际支付额确认商品价格入账,而销货方则应以扣除折扣额后的价格确认售价入账,所以商业折扣对双方的入账价值没有实质性影响。
但是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对销售价格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实质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人收回债权而发生的财务费用,折扣额即相当于收回债权而支付的利息。
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中。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
企业应当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当期的财务费用。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流转税和所得税。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新准则下附有销售折让的核算条件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
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收入时直接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企业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除增值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经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
税法中规定发生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3)新准则下销售退回的核算条件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退货。
这种情况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时有发生,并且对企业的当期损益有很大影响。
因此,正确计算销售退回应冲减的收人、成本有着重要的意义。
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如果销售退回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只须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即可;如销售退回发生在企业确定收入之后,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果该项销售已发生折扣或折让的,应在当月一并调整。
同时,《收入》准则又对以前月份或以前年度销售退回产品成本的确定规定了两种方法:1、本月退回的商品,如本月有同种或同类商品销售的,销售退回商品,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销售的净数量,然后计算出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2、单独计算本月退回商品的成本,退回商品成本的确定,可以按照退回销售的同种或同类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计算确定,然后从本月销售成本中扣除。
对于上述两种计算销售退回产品成本的方法,在使用时,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对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销售退回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
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销售退回,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即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
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
企业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
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可能因发生于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相应产生会计与税法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成本等确认时间不同以外,对于其他的销售退回,会计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
(4)新准则下的销售回扣、销售佣金和销售返利销售回扣是指企业在发生销售行为中给予购货方的折扣或折让的统称。
与前述销售折扣(或折让)及现金折扣相区别,销售折扣(或折让)和现金折扣多从销货方的角度描述,属于会计和税务专业术语,强调对财务、会计和税务的规范处理,而销售回扣则不属于会计或税务专业术语。
无论企业的销售策略还是销售计划如何制定,实务中销售回扣往往因没有合法的报销凭证而不能按规定在账面上反映。
税法规定销售回扣既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也不得少缴流转税和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合理而不合法,是人们常说的一种“灰色收入”或者说是“灰色支出”。
销售佣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从事中介服务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本企业职工。
销售佣金在会计处理上应当计入销售费用。
税法规定销售佣金必须有合法真实的报销凭证,且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符合条件的佣金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出口货物佣金除外,出口货物佣金应冲减当期出口业务收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佣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销售返利是厂家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商家)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商家)一定的利润返还。
销售返利方式较多,如由供货方直接返还商家资金、向商家投资、赠送实物、给商家发放福利品,提供旅游等。
返利是税收“概念”而非会计概念,会计准则对其无明确规定,按其性质应当列作销售费用。
按照税法规定,销售返利如果有明确的合同或协议标明返利的金额或比例且从商家取得能够证明返利金额的发票,发票上写明是销售手续费或销售返利的,销售返利在实际支付的当期进行税前扣除,否则视为销售回扣,按有关规定将不能在税前扣除。
三、应收账款核算及账务处理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应该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1、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核算【例1】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代购货单位垫付运杂费1 000元,已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
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59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银行存款1000收到货款和代垫费用时:借:银行存款59500贷:应收账款595002、附有销售折扣条件的核算(1)商业折扣的核算【例2】某公司销售一批产品,按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金额为3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销货方给购货方10%的商业折扣,金额3000元,销货方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27000元,适用增值税率为17%,编制会计分录如下:销售产品时:借:应收账款31590贷:主营业务收入27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90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31590贷:应收账款31590(2)现金折扣的核算【例3】某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A公司,价值20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产品交付并办妥托收手续。
编制如下会计分录:销售产品时:借:应收账款234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如果上述货款在10天内收到,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22932财务费用468贷:应收账款23400如果上述货款在20天内收到,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23166财务费用234贷:应收账款23400如果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收到货款,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23400贷:应收账款234003、附有销售折让条件的核算【例4】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