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法讲课讲稿
工伤保险讲稿
目录一、工伤保险基本知识 (5)(一)基本概念 (5)(二)基本原则 (5)(三)主要特点 (6)(四)对工伤保险五个规律性认识 (6)二、我省工伤保险制度历史沿革 (7)(一)工伤保险政策沿革 (7)(二)工伤保险机构演变沿革 (13)(三)劳动能力鉴定沿革 (13)(四)职业病政策沿革 (14)三、工伤保险基金征缴 (14)(一)参保登记 (14)(二)受理缴费申报 (15)(三)核定缴费额 (15)(四)征缴保险费 (15)(五)欠费补费 (15)(六)缴费公示 (16)四、工伤认定工作 (16)(一)工伤认定的情形 (16)1、《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6)2、《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三种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 (20)3、《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不属于工伤的规定 (20)(二)关于新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政策衔接 (21)(三)工伤认定程序 (22)1、工伤救治 (22)2、工伤报告 (22)3、工伤认定申请 (23)①申请时限 (23)②申请主体 (23)③申请材料 (24)④相关义务 (24)4、受理 (25)5、调查 (25)6、办理中止手续 (26)7、决定和送达 (26)五、劳动能力签定 (27)(一)基本概念 (27)1、什么叫劳动能力鉴定 (27)2、什么叫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 (27)3、什么叫永久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8)4、什么叫永久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8)(二)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事项 (28)1、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28)(1)因工负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 (28)(2)因工负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
(28)(3)因病与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29)(4)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9)(5)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29)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事项 (29)(1)停工留薪期、延长停工留薪期及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确认 .. 29(2)因工负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30)(3)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 (30)(4)职工康复可能性的确认 (30)(5)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30)(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组织管理 (30)1、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30)(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0)(2)医疗卫生专家库 (31)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程序 (31)(1)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31)(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受理 (31)(3)专家提出鉴定意见 (31)(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确认)结论 (32)(5)送达鉴定结论 (32)3、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管理 (32)(1)劳动能力鉴定实行省、市二级鉴定 (32)(2)劳动能力鉴定实行回避制度 (32)(3)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3)六、工伤保险待遇 (33)(一)工伤职工医疗期间待遇 (33)1、及时治疗待遇 (33)2、医药费报销待遇 (33)3、住院伙食补助待遇和外阜就医交通费报销待遇 (34)4、康复治疗待遇 (34)5、外阜居住就医待遇 (34)(二)辅助器具配置待遇 (34)1、工伤职工配置或者更换辅助器具的程序 (35)2、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标准 (35)(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 (35)(四)职工因工致残待遇 (36)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36)2、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36)3、七级至十级待遇 (37)4、护理待遇。
工伤保险讲座资料
工伤保险讲座资料工伤保险讲座资料尊敬的各位听众,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
工伤保险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一种保险,旨在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能得到相应的医疗、康复和赔偿。
一、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1. 参保范围:工伤保险适用于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作人员,但不包括居民个体工商户。
2. 参保费用:用人单位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3.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包括医疗费和康复费。
被保险人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可享受由保险公司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物费等。
4. 工伤伤残津贴:如果被保险人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导致伤残,那么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工伤伤残津贴。
5.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工作中不幸死亡,那么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的申请流程1. 发生工伤时,被保险人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
2. 用人单位应配合被保险人申请工伤保险。
3. 被保险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保险申请材料,如医疗证明、报告和调查记录等。
4. 保险公司会对工伤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伤残津贴或工亡补助金。
三、如何避免工伤及处理工伤问题1. 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3. 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善和维护。
4. 一旦发生工伤,及时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5. 合理规划工作任务,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和身体恢复。
在时间有限的讲座中,以上只是对工伤保险的简要介绍。
如果您对工伤保险还有更多疑问,建议您进一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阅读相关法律法规。
谢谢大家的聆听!。
【精品】工伤保险讲稿PPT课件
第六种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3)诊断职业病的资格权限。按照规定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的医疗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 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 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3、职业病在工伤方面有关规定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 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 残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 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 保险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 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 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 料。
六、关于工伤认定范围的问题
第十四条7种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认定工伤情形
《条例》第十四条 第一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工伤保险的发展
工伤保险是各项社会保险中开展最早,在 世界范围内实施国家和地区最多的险种。自德 国 1884 年建立工伤保险以来,已有近 200 个国 家和地区先后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 的工伤保险制度: ----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 ----90 年代初 , 少数县开展了工伤保险 试点;
申报
用人单位发生职工伤残或死亡事故后, 应进行抢救治疗,经初步判断除明显不属 于工伤认定范围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属地原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 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保险内容讲座
工作日
4500 3600
4500 3600
备注: ➢ 轻伤: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 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累计天数小于6000日。 ➢ 死亡:6001日。
五、工伤保险内容介绍
2) 骨折损失工作日换算表
抚恤金
基金 抚恤金总额小于本人生前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 基金 60个月社平工资
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享受因工死亡三项待遇
因 工 死 亡
其它
2、1~~4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因工死亡前两项待遇
3、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待遇总额补差
4、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年递减2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
工伤条例介绍
一、<条例>的重要性
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1.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工伤保险制 度改革,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快建立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
2. 《条例》的颁布施行,为规范工伤保险工作,完善工伤保险 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 益,分散用人单位经营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具有 重要的意义。
五、工伤保险内容介绍
3. 有关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应承担的责任的问题
工伤保险基金是参保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对工伤 职工的救治和补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和挪用。骗取工伤保险待遇以 及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是以不正当的手段侵占工伤保险基金的行 为必须依法严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 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法》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工伤保险法概述 • 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 • 工伤认定与鉴定 • 工伤保险待遇与赔偿 • 工伤保险的管理与监督 • 工伤预防与康复
01
工伤保险法概述
工伤保险法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
工伤保险法是一部规定企业职工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待遇的法 律。
的具体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 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 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
付工伤保险待遇和运营管理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不 得逾期缴纳或者少缴。用人单位未按照 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
加收滞纳金。
认定程序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 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赔偿的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可以就工伤赔偿问题进
行协商解决。
调解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 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申请调解。
鉴定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分为一到十级,十级为最低级别,一级 为最高级别,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等级评定
评定标准
工伤等级评定依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评定,劳动 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生活自理障 碍分为三个等级。
评定流程
评定结果
评定结果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作 为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目的
保障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 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能够得到及时 救治,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 职史
工伤保险待遇篇讲课提纲
工伤保险待遇篇讲课提纲一、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医疗的基本原则2、有关医疗期间的费用支付3、工伤复发4、停工留薪期二、工伤(亡)待遇1、伤残待遇的计发基数确定2、工亡待遇的计发标准及基数确定3、一至四级人员定期待遇变更处理办法4、伤残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待遇支付三、其它1、办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程序2、办理工伤伤残待遇审批程序3、办理工亡待遇审批程序4、办理定期待遇审批程序5、资格验证工伤保险待遇篇讲课内容《工伤保险条例》从第29条至43条,《省办法》从第21条至32条、《市办法》从第19条至26条、《实施细则》从第55条至75条,这些条款都是涉及到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较以往的工伤保险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做一些讲解:一、关于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医疗医疗执行三个目录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下简称三个目录)目录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目前在国家未出台三个目录具体标准期间,我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暂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2、住院伙食费的支付渠道住院伙食费是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70%支付,就医所需的公交和地铁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职工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就医的,其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由工伤直接引发的疾病或者并发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4、工伤复发。
职工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这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在经过工伤认定后,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5、关于停工留薪期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期限。
“工伤保险解读”培训课件版
经过审核后,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会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书
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后如何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劳动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 定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鉴定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分为十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 十级为最低等级。
鉴定流程
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接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 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需要明显的生活照顾和社会服务;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 要帮助;能适于近距离工作;但不能从事固定、长时间、 高强度的职业活动;社会交往狭窄。
工伤等级划分及标准
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 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 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 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 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 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 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 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 社会交往困难。
工伤等级划分及标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劳动者可以享受 不同等级的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 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等。
工亡待遇
其他待遇
如果劳动者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 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还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治疗费等其他相关 待遇。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 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 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待 遇。
工伤保险安全宣讲稿
工伤保险安全宣讲稿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是公司的安全管理员,今天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
希望通过此次宣讲,能够提高大家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依法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由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缴纳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它是用来保障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伤的。
通过领取工伤保险金,可以帮助职工们渡过伤病期,减轻其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那么,工伤保险有哪些保障内容呢?主要包括工伤医疗保险、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工伤先期工资以及伤残津贴等。
详细的内容可以通过咨询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向社会保险机构进行了解。
为什么我们要购买工伤保险呢?首先,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
如果我们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当发生此类情况时,将会给我们及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
其次,工伤保险可以帮我们解决就医和生活上的支出问题,尤其是重大事故导致伤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保险金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
那么,如何购买工伤保险呢?首先,要真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保险信用的真实性。
其次,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
最后,需要按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当我们购买了工伤保险后,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要及时了解自己所购买的保险责任,以及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方法。
其次,要保管好保险合同和交费凭证,及时更新缴费记录和个人信息。
最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报告,以便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保持警觉,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遇到安全事故或者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
只有保证自己的安全,才能保障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工伤保险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保护自己的安全也是保护公司的利益。
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一、工伤保险概述(一)工伤保险定义、特点1、工伤的定义根据国际劳工大会历年来通过的有关公约,工伤应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
最初这个范围不包括职业病,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逐渐开始将职业病也纳入工伤范畴,并以国际公约的形式确定了现在的工伤概念。
在我国,工伤也称职业伤害。
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和地点相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标题和时间有关。
《工伤保险条例》所称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2、工伤保险的定义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
3、工伤保险的特点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强制性,它是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职工必须参加。
二是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三是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是互助互济性,是指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
(二)工伤保险的实施对劳动者、企业和社会的作用1、工伤保险对劳动者的作用工伤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劳动者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工伤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工伤保险讲稿
工伤保险讲稿一、认定工伤的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注意:区别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eg:临时卸货工vs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固定卸货工几类排除的情形:童工、离休退休人员、在校的实习生、劳务派遣工二、工伤包括哪些情况?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应是职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
工作场所: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洗手间滑倒案)(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粉尘车间完工洗澡案)(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保安抓小偷案)(四)患职业病的;(先由卫生部门鉴定)(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单位外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亮点一:事故范围扩大亮点二:事故责任限制高度关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与工伤保险双重赔偿问题(一次性发生的物质损失不可同时主张)(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宣传讲座提纲
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宣传讲座提纲第一部分工伤保险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二、工伤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三、《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遇内的各类企业。
(二)我国境内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工伤是如何让发生的。
五、工伤申报所需材料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2、需提供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查报告书;4、职工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5、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6、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的,提交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7、依法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工伤保险办事流程七、工伤认定条例内容(略)八、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条例内容(略)九、工伤保险待遇条例内容(略)第二部分管理服务我省工伤保险自始至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不断强化工伤保险经办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树立为工伤人员服务的思想。
多年来,得到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工伤保险因此也成为我省推行最平稳、顺利,最受社会欢迎的险种之一。
一、省局领导慰问工伤人员(图)二、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耐心服务三、待遇支付案例1、冯忠,海南红塔卷烟厂职工,在维护机器是不慎从高处坠落摔伤,造成截瘫。
工伤处在按时支付工伤待遇的同时,还组织人员上门服务,为其量身定做辅助假肢、轮椅。
如今,冯忠可以借助辅助器械从新站起来并行走。
2、工亡家庭,蔡照英的丈夫陈丕荏在上班途中,因发生车祸不幸身亡,留下年迈的父母和怀孕的妻子蔡照英以及3个女儿(最大的5岁半,最小的1岁半)。
3、郑国道,省人民医院救护车司机,在执行护送病人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诊断:1、重症颅脑外伤2、创伤性湿肺3、左股骨骨干骨折4、出血性休克5、脑梗塞,海南工伤保险为郑国道支付了920417.10元医疗费,通过多方的努力才挽回了郑国道的生命,现在郑国道生活基本可以自理,他正一步步的迈向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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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讲课课件免费工伤讲课课件第一部分:概述1. 工伤的定义: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
2. 工伤的分类:根据伤害性质和严重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和特重伤。
3. 工伤的危害: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给企业造成生产经营的困难,给社会和家庭造成重大负担。
第二部分:工伤的原因和预防1. 原因一:不安全的工作环境。
如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缺乏防护设备等。
- 预防措施:定期检查设备,安装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2. 原因二:工人操作不当。
如不按规定使用工具、不佩戴安全帽等。
- 预防措施:加强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
3. 原因三:管理不善。
如缺乏安全教育、培训和有效监管等。
- 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第三部分:应对工伤的措施1. 紧急救助:及时寻求医疗救助,进行急救措施,预防进一步伤害。
2. 报告程序:工伤发生后,及时向企业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查和记录。
3. 医疗保障:工伤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由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
4. 康复帮扶:为工伤者提供康复治疗和职业培训,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和工作。
5. 法律维权:工伤者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追求合法权益的保障。
第四部分:案例分析1. 某工厂发生一起机械事故,导致一名工人腰部受伤,严重影响工作能力。
- 原因分析:工人操作不当,缺乏安全意识。
- 预防措施: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建立安全制度。
2. 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导致一名工人受伤。
- 原因分析:缺乏必要安全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等。
- 预防措施:加强工地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的配备和使用。
3. 某化工厂发生一起有毒气体泄漏事故,导致多人中毒。
- 原因分析: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缺乏安全操作措施。
- 预防措施:定期检查设备,加强操作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第五部分:总结1. 工伤对个人、企业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可忽视。
工伤法律授课课件
工伤法律授课课件工伤法律授课课件第一部分:概述一、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情况。
二、工伤法律的作用1.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因工伤享受的各项权益,包括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等。
2.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伤法律对企业提出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要求,强调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二部分:工伤保险一、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为劳动者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通过向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其应对工伤带来的各种损失。
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制度1.缴费制度: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无需个人缴费。
2.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制度规定了劳动者因工伤享受的各项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等。
三、工伤保险的申报和认定1.工伤事故的申报: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及时申报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办理工伤保险事故的申报。
2.工伤事故的认定:工伤事故的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能获得工伤待遇。
第三部分:工伤赔偿一、工伤赔偿的种类1.医疗费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
2.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是指劳动者因工伤致使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而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
3.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因工伤致残而需要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二、工伤赔偿的申请和支付1.赔偿申请:劳动者需要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赔偿支付:企业按照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向劳动者支付工伤赔偿金。
第四部分:预防工伤事故一、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1.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
2.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的安全。
二、劳动者的安全责任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要遵守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工伤保险条例讲座
工伤保险条例讲座总则篇一、什么叫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职业病后,由社保机构及用人单位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主要特点为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普遍性(适用于用人单位全体职工)。
二、工伤保险核心原则工伤保险核心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
即使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情况下,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为工伤。
三、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变化原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仅适用于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
新工伤保险条例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职工列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
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现阶段仍按原规定执行,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四、用人单位如何将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公示?用人单位应公布参保人员数量、名单、缴费时间、缴费数额;形式上可以采用每月在公告栏上张贴海报或者通过内部网络沟通平台方式进行公示。
五、缴费费率确定要素根据不同企业工伤风险程度将用人单位分为三类:第一类风险较小行业,如银行业、商业服务业;第二类中等风险行业,如制造业、运输业;第三类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煤炭开采。
三类企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主要控制在0.5%、1%、2%,并实行费率浮动。
其中第一类行业由于风险较小,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即0.5%,不实行费率浮动。
而第二、三类行业由于风险相对较大,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在确定缴费费率后,社保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缴费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20%或50%。
六、工伤保险缴纳标准一般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社保机构确定单位缴费费率,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
部分职工工资总额不好确定单位,如建筑施工、小型服务、小型矿山企业,按特定计算公式确定缴纳工伤保险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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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工伤保险法一、工伤保险的概念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必要物,病残或者死亡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助,生活保障工伤保险,是指为因工致伤,.
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特征.
工伤保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1)其他社会保险则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2)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
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职工不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社会保险,(3). 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4). ,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5)工伤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二、工伤保险法:)工伤保险法的定义和特征(一调整对象(2)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历史最悠久、使用最广泛的法律制度;工伤保险法的主要特征是:(1)职业伤害保险的受益人首先是职业伤害的受害人,只有经过严格科(3)包括两项风险,即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雇主责任原则,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和伤害补偿责任,雇主责任依企业(4)学的鉴定,才具备领取下伤保险待遇的资格;风险程度和工伤事故发生率分级承担。
分担雇主风险责任,使企业不致因(1)基于“安全生产,保证工人健康”的宗旨,工伤保险法具有下列社会功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赔偿而破产;(2) )工伤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二工伤保险法以“安全生产,保证工人健康”为宗旨,具有特殊性的基本原则包括:雇主责任、无条件赔偿、科学,风险补偿与风险预防和职工康复相结合。
(避免重复给付)鉴定标准、与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并列授权.雇主责任原则1安全生产设施和职业伤害赔雇主责任即雇主的安全生产和风险补偿责任。
雇主责任的法律原则包括如下要点:(1)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和生产设施是雇主的责任,建立共担风险的保险基金是雇主(2)偿是机械化大生产的成本因素之一;对于已经发生的职业伤害事实,即使雇主没有任何过失和直(3))(的义务除意大利以外,各国立法均规定由雇主缴费;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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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责任,也应当承担善后处理和经济赔偿责任。
2.无条件赔偿
无条件赔偿即对遭受职业伤害的工人,无论其个人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素,均应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和得到必要的医疗服务待遇。
3.建立科学鉴定标准
职业伤害保险待遇应当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公平给付。
4.与相关社会保险并列授权
5.补偿与预防和职业康复相结合
外国工伤保险立法
一、工伤保险国际立法
(一) 国际工伤保险立法的主要内容
1.《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津贴公约》主要内容:
(1)职业伤害保险的范围覆盖到公营、私营学徒和被他们供养的家庭成员。
(2)工伤与职业病的法律特征是;处于病态、因病不能工作、体能下降或永久不能工作、由于供养人死亡失去生活来源。
(3)工伤事故应当包括上下班往返途中。
(4)各国通过立法制定职业病名单。
(5)伤病和职业病的医疗服务范围和津贴支付原则(不低于工资的60%)、期限和方法及指数化调节。
(6)抚恤金的支付原则(不低于被保险人津贴的50%)和方法及指数化调节。
(7)被保险人权利的丧失。
(8)争议申诉和医疗事故的处理。
2.《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津贴建议书》主要内容
(1)将职业伤害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个体劳动者、学生、义务参加公益活动的人员、劳动的囚犯等;(2)将工作途中延伸到主要住宅、用餐地点和领取工资的地方;(3)将受供养亲属的范围延伸到父母、兄弟姐妹和孙辈。
(二)国际工伤保险立法的发展趋势
工伤保险立法的国际发展趋势是将职业伤害保险与职业伤害的预防和受害职工的康复事业密切结合起来。
1.职业伤害预防
职业伤害预防即建立安全生产制度,预防和减少职业伤害发生的制度安排。
职业伤害预防是积极的制度安排,而单纯支付保险待遇则是消极的制度安排。
职业伤害保险与职业伤害预防相结合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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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伤害事故率减低,降低了保险给付总额;
(2)部分保险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支持企业改造设备、促进安全生产的项目建设,使职业安全工作进人良性循环状态;
(3)浮动费率的实行促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和保障工人利益。
2.职业伤害康复
职业伤害康复的主要特征:(1)受益人是结束伤病治疗期的病残人员;(2)以恢复劳动力能力为目的;(3)包括身心治疗和后期医疗服务。
二、外国工伤保险立法
1884年,德国颁布和实施了《工伤保险法》,是工伤保险立法的开端。
中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一、中国工伤保险立法的发展
中国工伤保险立法经历了劳动保险立法和社会保障立法两个阶段。
(一)劳动保险时期的工伤保险立法
1950年,内务部颁布《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依该条例建立。
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颁布后,职工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是:(1)工伤保险定义。
工伤保险即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致残的补偿,包括医疗、津贴和康复。
(2)资金筹集。
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工伤保险立法得到逐步改善。
(二)社会保障时期的工伤保险立法
2003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资金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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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通常是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左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三)基金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存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
(五)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等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
(六)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抚恤金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遗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工伤待遇的停止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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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责任变更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七)监督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设立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并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征收工伤保险费;(2)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3)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5)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6)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7)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八)工伤认定流程[1]
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适用涉及的程序问题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及流程、工伤认定中需提交的证据及举证责任及工伤索赔项目的举证等,现分述如下:
(一)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是工伤保险适用的前提条件,所以工伤认定是适用工伤保险的前置程序,同时也是当事人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程序中的关键之一。
1、工伤认定程序流程
工伤保险是法定的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故工伤的认定也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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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认定程序流程如下:
①事故发生;
②用人单位提出申请(30日内)或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1年内)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③工伤认定机构受理审查,如果材料不完整,一次性告知补正,补正材料直至完整;
④认定机构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则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决定;
⑤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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