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清真大寺导游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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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清真大寺导游词

【篇一:同心清真大寺先进材料】

同心清真大寺先进材料

同心清真大寺是我国现存十大古老清真寺之一。始建于元末明初,

历经明万历3年(1575年)、清乾隆56年(1791年)、清光绪丁

末年(1907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1983年等几次大的修缮,完整

保留了原始建筑风格,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1983年被国务院

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同心清真大寺被国家教委、

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共青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六

部委命名和推荐为中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4年被国家确定

为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2006年 8月17日,同心清

真大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06

年9月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宁夏军区政治部、自治区国防教育办

公室命名为首批国防教育基地。

同心清真大寺不仅以独具特色的宗教文化、建筑艺术著称,历史上

它为中国革命做出的卓越贡献也得到了世人的称颂。1936年,在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了,开创了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先河。当时的中共中央机关报《红色中华》盛

赞“这是回民解放的先声!”尤其是1936年11月上旬,三军会师同心城,在同心清真大寺西南面的河滩上召开了红军三大主力会师联欢

大会,周恩来、朱德、彭德怀、邓小平、贺

龙、李富春、杨尚昆、陈赓、徐海东、程子华等一批共和国的缔造

者都曾会聚这里。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是红军西征胜利的产物,是

红军贯彻党的民族自治方针,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具体体现,

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次成功实践,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回族聚居区的最初尝试,为我党进

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

有益的借鉴,被誉为回民解放的先声,民族自治的先河,其意义极

为深远。那块高悬于同心清真大寺大殿廊檐下的“陕甘宁省豫海县回

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牌匾,见证了历史赋予这个古老清真寺的

无上光荣。

同心清真大寺在我国历史上,尤其是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

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在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开展多种共建活动。发挥旧址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作用,

免费对国内外游人开放。还立项建设以同心清真大寺为依托的红色旅游景区——西征红军纪念园建设工程,第一期工程现已竣工。红军西征纪念馆展厅内以图片、文物、电子音响、沙盘等方式,分五部分展现了红军西征的宏伟业绩。

改革开放以来,同心清真大寺在当地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窗口作用。中央电视台一套《世纪回眸》栏目曾以《豫海往事一1936年西征红军在同心》为题做过三集专题片,四套《走遍中国》,十二套《我最喜爱的西部城市》《长征我心中的魂》、《重走长征路》等栏目也都做过专题报道。从1980年开始,先后有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埃及、土耳其、比利时、美国、日本、法国、马来西亚、英国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到这里参观访问、考察学习。1984年5月,伊斯兰世界联盟秘书长穆罕默德?本?纳赛尔?阿卜迪率领的伊斯兰世界联盟代表团一行6人参观访问了同心清真大寺。阿卜迪秘书长称赞说:“在中国的山区穆斯林居住地区,有这样一座雄伟精巧的古老建筑被非常完好地保存下来,是我想不到的。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是真实的。”现在,同心清真大寺是同心县对外宣传的一个亮点。这座古老纯朴的清真寺将以她焕发的新姿,激励着同心回汉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与时俱进。

2010年开始,同心县按照区、市民族宗教部门的部署,在全县600座登记在册的寺观教堂中,广泛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同心清真大寺作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示范点,率先行动起来,突出抓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和谐文化、思想创新和规章制度建设,着力理顺关系,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激发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同心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贡献的热情。一是充分发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与各民族在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紧密团结、交往中和谐相处,营造了人心和畅、家庭和睦、宗教和顺、民族和融、社会和谐生活环境。二是通过建立清真寺文化书屋,利用主麻日进行“瓦尔兹”宣讲等形式,组织广大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爱国主义、社会主义

思想,教育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与和谐。三是围绕“科学发展、国策法规、综合服务”进宗教活

动场所的“三进”要求,在宣传民族教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艾

滋病防止、交通法规等法律法规,参与民事调解、禁毒戒毒,城乡

环境整治、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等重点工作中不断发挥自身优势,

积极为当地政府排忧解难。四是在“弘扬优良传统、推进宗教和谐、

服务同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中,先后开展了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勤俭节约、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教育;以爱岗敬业、诚

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民族

团结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的文明意识、荣辱意识、大

局意识和发展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诚信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升。五

是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

几年来,同心清真大寺捐助社会公益事业和为贫困群众献爱心资金

达万元。汶川、玉树地震发生后,该寺迅速行动号召广大信教群众

开展捐献,并及时将善款2万余元打入民政部门账户;多年来,还

资助贫困学生或孤儿名。六是植树造林,美化绿化环境。在创建活

动中,将改善该寺周边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

该寺组织广大信教群众,植树造林500亩,植树3万余株,极大地

改善了清真大寺周边环境面貌,打造了绿色的旅游环境。

同心清真大寺在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中,取得了丰硕果实,它的示范作用有力地带动了全县其他599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的开展。今后,将继续发挥优秀典型作用,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巩

固创建成果,使同心清真大寺成为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的

重要阵地,为同心县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做出积极贡献。

【篇二:同心清真大寺是中国著名清真寺之一】

1、

同心清真大寺是中国著名清真寺之一,始建于明朝初年(1369年),

历经明万历三年(1575年)、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清光绪丁末

年(1907年)和1983年等几次大的修缮,完整保留了原有建筑风格。

同心清真大寺198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国家教委等六部委命名和推荐为全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4年被确定为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2006年8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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