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试行).xls

合集下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5•【字号】台政办发[2008]98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43号),以及台州市政府《台州市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台政发〔2002〕44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长质量奖是台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台州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数每年不超过3家。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管理专家和质量专家组成。

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方针政策,批准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决定拟奖企业名单,处理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5•【字号】常政办发〔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常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章申报和受理第四章评审标准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六章奖励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异议处理第九章推广与分享第十章附则常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质量强市,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常德品牌竞争力,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规范市长质量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常德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在质量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旨在推广科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质量价值观,激励引导全市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市。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分为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市长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4个组织和个人,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4个组织和个人,达不到奖励条件可以空缺。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受理、评审、表彰以及宣传推广、监督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定,遵循申请自愿、不收费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发改法〔2016〕357号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发改法〔2016〕357号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正文:
----------------------------------------------------------------------------------------------------------------------------------------------------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温发改法〔2016〕357号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发改局、各处室(分局、中心)、委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温政发〔2013〕3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5〕115号)要求,我委对2016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1件。

现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公布如下:温州市发改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温发改价〔2005〕449号
《温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
温发改重〔2008〕283号
《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材料价格异常波动进行结算调整的指导性意见》温州市发改委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温发改投〔2008〕202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
——结束——。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住建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85号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住建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85号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住建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加强住建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85号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本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红黑名单”应用以县级以上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行政表彰奖励、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为基础,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因表现突出获得荣誉和奖励或者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情况的信用主体信息列入信用红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诚实守信或诚信缺失的信用主体分别给予激励、警示或惩戒等措施。

守信红名单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3年,从红名单公布之日起计算。

失信“黑名单”管理期限为自被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

(一)守信“红名单”认定:1、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等信息;2、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3、5A级青年志愿者。

(二)失信“黑名单”认定:1、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2、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3、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4、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5、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依据及标准(一)评审依据《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二)评审标准1.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2.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二、申报程序(一)发布通告通知由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告,同时向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发出组织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1.申报原则及范围。

申报嘉兴市市长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和推荐相结合原则。

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

鼓励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组织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型组织积极申报。

3.奖项设置。

嘉兴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嘉兴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以下简称“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嘉兴市市长质量奖“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获奖组织若干个。

4.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三年以上;(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经营绩效优异,申报期上一年度的主要经济指标、技术和质量指标、“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指标等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4)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品牌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走在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声誉;(6)申报前三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①发生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生产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②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情节严重并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定性按法律法规规定、行业相关规定界定);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3年首届市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首届市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首届市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引言】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为了推进全市质量提升而设立的市级荣誉奖项,旨在激励和表彰在城市建设、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为了确保市长质量奖的有效实施,我市制定了本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长质量奖的主要内容、评审标准、评选程序、奖励措施和工作时间安排,以期助力我市质量发展迅速提升,共同建设美好未来。

【一、市长质量奖的主要内容】市长质量奖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建设、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四个方面的奖项。

1.城市建设奖:表彰为城市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成果。

2.科技创新奖:表彰在科技研发、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应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3.经济发展奖:表彰在经济增长、企业发展、投资吸引等方面取得杰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社会服务奖:表彰在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为社会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审标准】1. 奖项评审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组成。

2. 评审标准将综合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注重业绩优异、质量卓越的单位和个人。

3. 评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专业评审与民主评审相结合,依托专家评审、公众评价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评选程序】1. 征集阶段:市政府将向全市公开征集申报市长质量奖的项目和个人。

征集范围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教育医疗机构等。

2. 评审阶段:根据征集阶段的参评情况,评审小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然后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3. 公示和颁奖阶段:评审结果将在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举行市长质量奖颁奖典礼,市政府领导将亲自颁发奖项证书、奖杯和奖金给获奖单位和个人。

【四、奖励措施】1. 市长质量奖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和表彰。

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组织)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编制市市长质量奖(组织)评审细则(试行)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市市长质量奖(组织)(以下简称“质量奖(组织)”)具体评价标准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

1.3 本细则适用于质量奖(组织)的通用评审。

实际评价时,可依据本细则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拟定更加具体的评价标准,经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1.4 质量奖(组织)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强、质量水平领先、对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

1.5 质量奖(组织)评审围包括工业、商贸、金融、建设、服务等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或组织。

凡符合《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

1.6 质量奖(组织)每3年评选一次。

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选。

1.7 评审基本原则1.7.1 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1.7.2 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1.7.3 不收取申报者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

2 奖项设置质量奖(组织)每届不多于5个,可以少额或空缺(有效期满重新申报并获奖的不计算在)。

3 申报条件3.1 申报质量奖(组织)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3.1.1在市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具备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资质;3.1.2能够科学有效地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实现质量改进,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工作成绩显著;3.1.3产品实物质量、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等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全省同行业一流水平,并向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3.1.4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全市同行业前三位;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3.1.5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3年未发生质量、环保、安全、卫生等重大事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在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无不合格记录,服务无重大投诉;3.1.6获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质量荣誉的,优先评选。

证实性材料

证实性材料

证实性材料目录
一、项目组织
1、项目领导小组文件
2、开展质量损失率统计制度的通知
3、总经理质量奖管理办法
4、关于首席质量官的任命通知
5、关于任命车间质量官的通知
二、经济效果或产品质量提升
三、关键绩效指标
1、顾客满意度
2、员工满意度
3、产值综合能耗
4、质量损失率
5、采购合同履行率
6、劳动生产率
7、员工离职率
四、质量管理水平创新或对行业管理水平的贡献
1、行业鉴定报告
2、国家、省、市级荣誉
五、政策支持
1、《关于印发<嵊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嵊政办【2009】90号
2、《关于印发<绍兴市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质强市办【2012】9号
3、《关于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意见》绍质强市办【2012】10号
4、《关于推行实施质量损失率统计制度的通知》嵊政办【2012】220号
5、《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绍质评办发【2013】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3•【字号】温政发[2009]59号•【施行日期】2009.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九月十三日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扎实推进“质量立市、品牌强市”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及《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品牌立市战略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05〕105号)等规定,借鉴国内外质量奖评审工作经验,设立温州市市长质量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长质量奖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定一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一般每年获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3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市政府建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质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管理专家和质量专家组成。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和评审组,评审办设在市质监局,市质监局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评审组由具备资质的评审员组成。

第五条评委会的主要职责:(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开展,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涉及的重大事项。

市长质量奖审核所需材料

市长质量奖审核所需材料

市长质量奖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明细(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原件)一、“领导”项:1、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如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等)的纸质版材料;2、“三法一条例”的纸质版材料;3、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证书;4、质量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记录等的证实材料;5、参加重大质量活动的证明材料(照片、方案等);6、企业发展的质量理念材料;7、制定企业文化理念的纸质版材料;8、企业长短期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分析及改进等的材料;9、上级领导对本公司领导的评价及改进措施的纸质版材料;10、领导与顾客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改进(包括制度文件、沟通的证明材料及改进证明材料等);11、领导与员工的沟通及改进(制度文件、沟通证明材料及改进证明材料等);12、企业内部管控体系系统的相关证实材料(包括制度文件,管理规定、部门职责、各岗位职责及实施细则等);13、企业内、外审制度文件及报告;14、环境保护报告(第三方);15、能源消耗报告(第三方);16、公共卫生、职业卫生评估报告(第三方);17、公共安全报告(第三方);18、职业健康评估报告(第三方);19、产品对公共安全的评估报告(第三方);20、企业制定的诚信道德规范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的检查记录(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21、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支持、捐助(需提供发票);二、“战略”项:22、公司3—5年战略规划;23、公司3—5年经营规划;24、公司3-5年质量规划;25、标杆企业(竞争对手)的信息收集、分析、改进措施等的原件(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三、“顾客与市场”项:26、长、短期市场拓展计划(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27、目标客户群;28、市场细分;29、销售网络;30、售后服务体系(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1、对顾客意见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整改(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2、顾客满意度调查及改进措施(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3、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4、市场占有率、业务增长率、新增市场等的分析与改进措施;四、“资源”项:35、建立有利于采纳员工意见和建议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及执行情况(制度文件、执行情况);36、员工绩效激励政策(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7、人力资源规划(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8、员工的引进计划(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9、员工的教育、培训计划(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40、承上启下的员工工作环境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41、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的证明材料;42、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43、对关键场所所有测量指标进行定期测量的制度文件及实施记录;44、全员性质量活动(包括QC小组、合理化建议、6S管理等)的方案及实施情况证实材料;45、根据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调查、收集建议和意见的记录及相应的改进措施;46、对员工技能的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记录;47、符合战略规划的财务管理制度;48、符合战略的资金预算计划;49、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50、资金预算与实际使用的对比、改进的制度、对比情况记录及改进措施;51、基础设备设施的纸质版档案;52、基础设备设施的控制、维护保养制度及记录;53、基础设备设施的更细改造计划及实施记录;54、基础设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预案及处理记录;55、建立和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包括OA系统、ERP系统、CRM系统、PDM系统等)证实材料和使用记录;56、开发或引进先进技术和标准的相关证实材料;57、参与制(修)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证实材料;58、技术专利证书;59、新产品的研发及实施情况记录;60、近、远期技术改造目标和计划及实施记录;61、公司对技术状况的评审,并与国内外竞争对手的比较和分析的记录;62、供应商合作协议及供应商评价材料;五、“过程管理”项:63、市场调研(需有调研记录和报告)、产品(商品)服务的需求的证实材料;64、对质量、生产率、成本、周期时间、准时率、应变能力的分析材料;65、对公司的制造能力、过程能力、测量能力、供应能力、维护能力、应变能力及绩效、环境、安全等的评估分析材料;66、符合市场调研、产品(商品)服务的需求、质量、生产率、成本、周期时间、准时率、应变能力、公司的制造能力、过程能力、测量能力、供应能力、维护能力、应变能力及绩效、环境、安全等的过程设计;67、对标书、合同及订单的评审制度文件及记录;68、对产品设计及设计更改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69、对新产品投产前生产技术准备和过程控制策划的相关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记录;70、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71、对供应商质保能力的评价及选择的证实材料;72、生产过程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记录;73、优化现场管理的文件制度及执行情况;74、对生产过程的改进计划及执行情况;75、检验和实验管理规定;76、不合格品的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77、针对检测设备的控制、校准和维护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78、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相关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79、产品和过程的评审制度文件及评审记录、报告及采取的整改措施;80、为用户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系统的制度文件及记录、分析、整改措施;81、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服务管理、服务管理等七想管理制度文件及管理记录;六、“测量分析与改进"项:82、对长、短期目标,战略规划的进展情况,过程管理的关键绩效进行每年二次的测量和分析评审记录;83、战略目标、战略规划、经营结果、行业中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比、发展趋势、市场预测进行趋势分析、对比分析及因果分析的记录材料;84、通过统计报表、供应商会议、产品订货会、信息发布会等有效途径获取信息的证实材料;85、建立包括手机和传递图纸、文件(标准、法规)、专利成果、技术创新成果、供应方及竞争对手、标杆的技术水平和市场情况等六方面信息和知识管理共享平台;86、全公司各部门的激励政策制度文件、工作改进计划87、全公司各部门的激励政策制度文件、工作改进计划的执行情况88、全公司各部门的激励政策制度文件、工作改进计划的跟踪管理与有效性的评价;七、“经营结果”项:89、近三年所有客户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及结果的测量与分析;90、根据近三年所有客户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及结果的测量与分析,针对当前水平及趋势进行分析;91、三年顾客满意度在柜内行业中的水平分析;92、将竞争对手和标杆对比的结果作为依据,制定改进措施及实施情况;93、三年顾客感知价值和顾客忠诚度的测量分析及结果;94、近三年与国际同类产品的销售对比分析、改进措施及执行情况;95、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指标(审计报告)及相应的水平与趋势分析;96、近三年与标杆对比的财务绩效及分析、改进措施及执行情况;97、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培养、引进职数和岗位数量、简化管理层级和岗位数量、组建跨职能小组数量、岗位轮换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利税率、员工流失率和晋升率及管理人员比例变化、员工薪酬福利增长率、对员工的奖励表彰数量等10想内容的指标测量及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对比分析、改进措施;98、员工学习和发展主要测量指标及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对比分析、改进措施;99、员工权益和满意度测量指标与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对比分析、改进措施;100、近三年厂方面积、关键设备数量、基础建设投资、设备技术改造投资等基础设施资源的测量指标及当前水平及趋势的分析、改进措施;101、近三年产品质量、生产成本、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开发周期、生产周期、快速响应时间、供方交货准时率、供方和合作组织的经营绩效等过程有效性的主要测量指标及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分析、改进措施;102、近三年质量、成本、财务预算准确率、设备利用率、设备经济周期等支持过程有效性的主要测量指标及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分析、改进措施;103、近三年战略目标实现率、战略规划完成率的证实材料;104、近三年高层领导的经营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管理责任结果;105、近三年资产保值增值、投资收益率、纳税等方面的财务责任结果。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5]155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5]155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5〕155号)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九月五日温州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饮食业污染问题,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保障群众健康,决定对市区饮食企业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管理。

一、整治对象温州市区范围内违法排污的饮食企业。

管理区域分重点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

鹿城区的重点控制区域为江滨、洪殿、南门、五马、莲池、广化、蒲鞋市、水心、黎明、南浦、绣山、黄龙等街道,其他街道(乡、镇)为一般控制区域。

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

要按照分类、分区域管理的要求,确定整治对象,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适时扩大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二、整治内容(一)严格控制新开办的饮食企业的污染。

新开办的饮食企业排污,必须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制定的《温州市区饮食服务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试行)》执行。

(二)根据不同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分类、分区域整治现有的饮食企业。

1.面积要求。

(1)重点控制区域:第一类饮食企业为无油烟排放,但有废水排放、污染较小,其面积要求为生产车间或厨房面积必须不少于8平方米;第二类饮食企业为油烟排放较小,并有废水排放,其面积要求为厨房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且独立封闭;第三类饮食企业为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较大,其面积要求为厨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且独立封闭。

关于印发《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

郑人公…2009‟229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的通 知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直各单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12月7日常务会议决定,设立郑州市市长质量奖,纳入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奖管理范围。

现将《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人事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 九年十二月八日郑州市人事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件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质量兴省工作要求,强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全面提高我市质量工作整体水平,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产业振兴,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奖评选表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郑州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郑州市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逐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单位。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在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度不超过5个,当年申报单位都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市政府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评委会主任。

评委会委员的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知名学者、质量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

评委会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研究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拟奖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温州市市长质量奖、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及温州名牌产品名单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温州市市长质量奖、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及温州名牌产品名单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温州市市长质量奖、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及温州名牌产品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1•【字号】温政发〔2013〕99号•【施行日期】2013.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温州市市长质量奖、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及温州名牌产品名单的通知温政发〔2013〕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温州市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及《温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生产基地自愿申报,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各专家组综合评审,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市名牌推进委员会组织审查认定并公示,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温州市市长质量奖,授予乐清市柳市镇小型断路器生产基地、乐清市柳市镇隔离开关生产基地、瑞安市塘下镇汽车滤清器生产基地、平阳县水头镇皮腰带生产基地、苍南县灵溪镇塑编制品生产基地“2013年温州市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称号,确定海特克液压有限公司的液压泵等146个产品为2013年温州名牌产品,现予公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和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扩大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在全面推进质量管理和追求“卓越绩效模式”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市广大企业和组织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贯彻质量绩效理念,积极推进自主创新,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3年温州名牌产品名单温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11日。

关于《温州市加快建设“共富工坊”助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温州市加快建设“共富工坊”助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温州市加快建设〃共富工坊”助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农村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

9月8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送项目到村、送就业到户、送技能到人,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打造各具特色的“共富工坊”,确保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推动形成共同奋斗、共创美好生活的新机制新气象。

在当前我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目标牵引下,制定政策文件推动“共富工坊”建设,是政府加快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根据市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牵头起草编制《温州市加快建设“共富工坊”助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试行)》。

10月17日,杨胜杰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共富工坊”建设工作方案专题会议,研究政策制订情况。

会后,我委对政策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会同市委组织部于11月21日召开“共富工坊”政策协调会,与共富工坊5个具体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对政策方向和具体内容进行进一步研究讨论。

12月5日,市委组织部张健部长专题听取了“共富工坊”配套政策的制订情况。

我委按照要求对政策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征求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形成本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意见》共包含11条政策措施和5条附则,其中共性政策5条,个性政策6条。

5条共性政策分别为:实施星级评定奖励,降低工坊经营主体融资成本,鼓励相对低收入家庭通过“共富工坊”增收,推动“共富工坊”带动特殊群体就业,支持“共富工坊”专精发展。

“实施星级评定奖励”条款旨在鼓励工坊经营主体争先创优,对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共富工坊”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降低工坊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条款结合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开展“百镇千坊•富民兴业”三年行动推进瓯江红“共富工坊”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共富工坊”纳入农商银行专项贷款服务范围,享受额度和利率相关政策,并鼓励其它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信用良好的“共富工坊”经营主体提供利率优惠贷款。

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福田重机管理制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FTOP.231010.007.0-20052005年12 月23 日发布河北福田重机股份有限公司1目的在建立和完善公司质量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各部门质量指标的考核,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充分发挥质量激励的作用,确保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指标的考核。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无。

5职责5.1质量控制部为公司质量考核的归口部门,具体负责:a)建立公司质量指标体系,并根据质量要求的变化及时进行完善;b)负责公司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的制修订;c)公司质量考核结果分解及公司内部质量指标考核,制定公司质量激励方案并实施。

5.2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各单位、班组、岗位质量目标的建立,并制定相应的统计、考核管理办法。

5.3综合管理部负责激励方案的兑现。

5.4各考核单位负责其激励结果的提报。

5.5被考核单位负责激励结果的分解、落实。

6. 管理内容和规定6.1激励实施细则的制定原则a)依据公司质量指标体系,并结合实际及时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b)对与产品质量形成过程有直接关系的单位按公司质量指标的分解结果及相应的单项指标进行加权考核。

6.2 对各责任单位的考核按其承担质量责任进行加权,具体按质量激励方案(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6.3考核程序6.3.1公司内部指标各考核单位将上月质量指标考核报表(见附件2)于每月5日前报质量管理科。

6.3.2质量管理科进行汇总后,编制考核通报,经质量管理科科长审核、质量控制部部长审定、主管质量副经理(北京本部由主管质量副总经理、宣化厂区由主管质量副厂长)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纳入公司月度考核。

6.3.3各有关单位设立由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质量考核小组,对公司的考核结果落实责任,进行分解考核,并建立本单位考核台帐。

6.3.4各考核单位应按要求提报考核报表,凡无故不按时提报者,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正文:---------------------------------------------------------------------------------------------------------------------------------------------------- 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2006年12月4日)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市人民政府按照《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批准的建设项目。

具体包括:(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大项目;(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的重大项目;(三)高科技并能带动产业技术进步的重大项目;(四)重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项目;(五)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项目。

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一般应当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海岛及特殊行业可适当降低标准。

第四条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中的协调、指导、督查、考核。

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是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市政府的相关决定;(二)建立市重点实施项目和预备项目的项目库,提出年度市重点实施项目和预备项目初选名单,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计划,上报申列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三)协助有关部门、县(市、区)论证和落实市重点建设项目;(四)检查和督促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五)汇总分析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信息和运行态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六)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和宣传报道,总结交流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经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3•【字号】沪府办发[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三日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的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改进和提高全市产品与服务质量水平,追求和实现卓越的经营绩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和组织,加快建设上海“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和全面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发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

市长质量奖设“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进各类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鼓励各方面人士为本市质量工作做出杰出贡献,提升组织核心竞争力和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上海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每年度根据全市质量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在组织或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

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原则上每年各不超过两个。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定不向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奖励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年度市财政预算。

第二章评定对象第六条市长质量奖主要授予实施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的各类组织和为质量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组织)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编制市市长质量奖(组织)评审细则(试行)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市市长质量奖(组织)(以下简称“质量奖(组织)”)具体评价标准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

1.3 本细则适用于质量奖(组织)的通用评审。

实际评价时,可依据本细则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拟定更加具体的评价标准,经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1.4 质量奖(组织)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强、质量水平领先、对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

1.5 质量奖(组织)评审围包括工业、商贸、金融、建设、服务等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或组织。

凡符合《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

1.6 质量奖(组织)每3年评选一次。

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选。

1.7 评审基本原则1.7.1 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1.7.2 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1.7.3 不收取申报者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

2 奖项设置质量奖(组织)每届不多于5个,可以少额或空缺(有效期满重新申报并获奖的不计算在)。

3 申报条件3.1 申报质量奖(组织)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3.1.1 在市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具备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资质;3.1.2 能够科学有效地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实现质量改进,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工作成绩显著;3.1.3 产品实物质量、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等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全省同行业一流水平,并向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3.1.4 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全市同行业前三位;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3.1.5 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3年未发生质量、环保、安全、卫生等重大事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在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无不合格记录,服务无重大投诉;3.1.6 获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质量荣誉的,优先评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 顾客与市场 (90)
4、组织应对顾客进行产品(服务)质量跟踪,了解产品(服务)的信息(10分),同时获取竞 争对手和标杆的顾客满意信息(10分),并进行定期评价和改进(10分),有相关证明材料和 评价改进记录。
30
a、组织应建立有利于采纳员工、顾客意见和建议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制定员工绩效激励政 策,定期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员工,有系统文件和评价反馈记录。
(20)
b、组织应有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实施定期保养,建立基础及设施档案,有证实材料。
2
3.基础设 c、组织应制定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计划,并付诸实施,有计划和记录。
6
施资源 (20)
d、组织应制定解决处理基础设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预案,并能及时处理,有预案和处 理记录。
2
4.信息资 组织应当识别和开发信息资源,建立和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软硬件系统(可包括OA系统、 源(15) ERP系统、CRM系统、PDM系统等),有证明材料和记录。
15
a、组织应当以国际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模式)为目标,积极开发、引进和采用适用的先进技术
四资源 (120)
(先进管理模式)和先进标准,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申报技术专利,注重新产品 15 (服务新方法)设计开发,提高组织自身的技术(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有证明材料。
2、组织应制定3-5年经营战略规划和质量规划。经营战略规划包括人力资源、技术发展、市场 二 战略(80) 开拓、产品服务、顾客需求等方面,规划应当有具体的测量指标(25分)。质量规划包括质量 40
方针、质量目标、质量培训、质量赶超、质量管理、质量改进措施等,有证实材料(15分)。
3、组织应当及时收集竞争对手和标杆绩效的有关信息(12分),并与此相比较,提出改进方法 加以改进。有比较资料和改进记录(10分)。
附件
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评价项目 一 领导(100)
评 价内容
评价 分值
1、组织高层领导应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 经营理念,关注顾客和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重视质量管理机构建设,接受质量培训,亲自参 10 加重大质量活动,有证实材料。
2、组织高层领导应参与组织内部文化建设,结合历史沿革、行业特点、内外部环境等实际确定 组织自身的价值观,并贯彻于全体员工。
措施和改进结果,有证实材料(5分)。
5、组织应对高层领导绩效进行评价,改进领导体系的效率和有效性,评价可包括董事会、员工 和顾客等相关方对领导进行绩效评价(3分),有证实材料(3分)。
6
6、组织高层领导与顾客、员工之间必须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建立上下授权、技术创新、管理创 新、快速反应、主动参与等有利于达到绩效目标的管理机制,有证实材料。
8
b、组织应有人力资源规划,并按照人力资源规划,绩效测量、绩效改进和技术变化、员工培训 和职业发展等要求。制定员工引进、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内容、经费和设施 8 保证等,有计划内容和培训记录。
1.人力 c、有一套承上启下的员工工作环境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组织应当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 资源(40) ,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对关键场所有测量指标并进行定期测量,有制度和实施记录。
三 顾客与市场 (90)
见、投诉,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定期评价顾客需求和意见(10分),采取改进措施(10 分),有评价材料和改进记录。
20
3、组织应充分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如直接拜访、订货会、电子商务、电话等方式 的顾客查询、交易和投诉接触方式,以便及时与顾客沟通、协调,有证明材料。
10
8
2.财务资 源(10)
组织应当有符合战略规划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资金预算计划,实施财务预算管理,通过资金预 算与实际使用对比,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改进,有制度和对比改进记录。
10
a、组织应当有根据产品设计(服务项目开发)、生产(服务提供)、经营需求和期望,提供和
3.基础设 配置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包括厂房(营业房)、设备(服务设施)及其它必要的附属 10 施资源 设施,有证明材料。
共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影响定期进行评估(15分),如果有影响,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评估 20
资料和改进证明材料(5分)。 一 领导(100)
10、组织应当有符合诚信准则的道德规范(6分),有执行检查记录(4分)。
10
11、公益支持:组织应积极支持公益事业,有证材料。
8
1、组织应制定3-5年有利于竞争地位和整体绩效的战略目标(9分),在制定战略目标时应充分 考虑环境、竞争力、重要创新、资源配置、市场需求、产业改革、国际贸易规则、同行业标杆 18 的对比、潜在风险和影响,有证实材料(9分)。
6
3、组织高层领导应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组织资源配置,具有科学性、先进 性和可行性的文件化的长短期组织绩效目标。
8
4、组织高层领导应亲自召集有关人员定期对组织的绩效和能力(如:竞争绩效、长短期目标实
现程度和应变能力等)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的评价(5分),并根据评价结果加以改进,有改进 10
22
1、组织应根据战略规划、自身竞争优势、市场和顾客的需求,制定长、短期市场拓展计划,确 定目标顾客群,划分细分市场,建立稳固的销售(服务)网络。其中有拓展计划(10分),有 30 市场销售(服务)网络图(20分)。
2、组织应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根据产品(商品)市场销售信息及时收集顾客反馈的意
8
四资源 (120)
d、组织应有计划地开展全员性质量管理活动,包括QC小组活动、合理化建议、5S整理、TPM (全面生产性维护)小组等,定期对全员性质量活动进行评定并落实专项经费,有相关证实材 8 料和评定记录。
e、根据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员工建议意见,并加以改进。及时分析员 工需求和员工技能,以保证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有调查、分析和改进记录。
8
7、组织应有科学管理的控制系统;建立符合组织发展方向和绩效目标的管理网络,制定岗位责 职,落实岗位责任,有证实材料。
8
8、组织应建立内外部独立审计制度,每年不少于1次的内部独立审计,保护相关方的利益,有 证实材料。
6
9、组织应对其产品和服务是否造成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产品安全、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