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管理规定流程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3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就餐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验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二)便民原则,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满足机关人员的就餐需求。
(三)经济原则,合理控制食品成本,确保价格合理。
(四)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机关员工的监督。
第二章食材采购和贮存第四条机关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选用新鲜、无公害、绿色、有机的食材,尽量减少使用化学添加剂和垃圾食品。
第五条食材采购应进行台账管理,记录供货商信息、进货数量、质量检验情况等,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食材贮存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按照不同食材的性质进行分区存放,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潮、防鼠虫。
第七条进口食材应查验合格证明,避免使用过期食材。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八条机关食堂应有专职卫生人员负责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食堂应每日正式运营前开展卫生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卫生整改措施。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餐桌、餐具、厨房设备、操作台面等应经常进行清洁消毒工作。
第十一条食堂管理者应定期追踪了解食品安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食堂运作的科学化、先进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四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二条机关食堂应根据食堂内不同就餐需求的人员群体,提供不同的菜品和定餐服务。
第十三条食堂应合理设置用餐时间,避免过度拥挤和就餐排队时间过长。
第十四条食堂应提供健康饮食宣传,鼓励机关员工选择健康、均衡的餐饮搭配。
第十五条食堂应提供充足的餐具和餐巾,保证机关员工就餐所需。
第十六条食堂应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保证安全、卫生、整洁。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机关食堂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机关员工监督。
第十八条机关食堂应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投诉举报事项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反馈。
第十九条食堂管理者应加强对食堂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本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机关食堂的就餐秩序,保障就餐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提升机关食堂的服务质量。
本规定适用于本机关内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
二、就餐时间1. 早餐:早上7:00至8:30开放。
2. 午餐:中午11:30至13:30开放。
3. 晚餐:晚上17:30至19:00开放。
4. 夜宵:晚上20:00至21:30开放。
三、用餐须知1. 就餐人员必须执照排队制度,按照顺序就餐。
2. 就餐人员应该携带工作证或者员工证件进行饭前登记。
3. 就餐人员应自觉遵守就餐礼仪,保持整洁。
不得大声喧哗、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4. 就餐人员应自觉保护环境和公物,禁止乱扔垃圾。
5. 就餐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带入非法的食品或饮料。
四、食品质量保障1. 机关食堂将采取合理的食材配比,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品质。
2. 机关食堂将定期对厨房设备和餐具进行消毒杀菌,确保食品安全。
3. 机关食堂将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就餐环境整洁。
五、就餐费用管理1. 机关食堂将根据市场价格和食品成本合理确定就餐费用。
2. 就餐费用将通过工资调整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个人名义进行收取。
3. 就餐费用应当合理公正,不得存在一切形式的腐败和浪费。
六、就餐服务管理1. 机关食堂将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确保就餐人员的满意度。
2. 机关食堂将根据就餐人员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食品选择。
3. 机关食堂将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接收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优化就餐服务。
七、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影响食堂秩序和环境的行为,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做出相应记录。
2. 对于多次违纪的就餐人员,将限制其进入食堂用餐一段时间。
3. 对于涉嫌违法行为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就餐人员,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其他1. 本机关食堂将在重大节假日提供特色菜肴,丰富食堂菜单。
2. 机关食堂将不定期组织职工营养知识讲座,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机关食堂:指为机关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餐饮服务场所。
2. 管理部门:指机关内指定负责食堂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第二章食堂使用管理第四条用餐规定1. 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用餐应凭有效证件刷卡。
2. 食堂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五条餐饮服务1. 食堂应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和环境。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餐饮服务,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六条清洁卫生1. 食堂应每日进行定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1. 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对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第四章食堂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防范1. 食堂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理设备,保证干部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食堂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干部职工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事故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批准后实施。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范本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促进员工的健康饮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单位的食堂管理,包括食堂的日常运行、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员工饮食福利等方面。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
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设施与环境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具备良好的食堂设施和环境,包括餐厅布局、照明、通风、排烟、消防设施等方面。
第六条餐厅布局应合理,食堂面积应满足员工用餐需求。
餐桌、椅子应干净整洁,摆放合理。
第七条食堂照明要充足,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亮度合适。
第八条食堂通风设备应齐全,保证空气流通,并定期清洗消毒。
第九条食堂应配备消防设施,保证食堂内部和周边的消防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选用新鲜、优质的食材,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品质和营养。
第十二条食品进货应与合格供应商进行合作,建立供应商资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三条食堂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进行加工。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注重食品的分类储存,必要时采用冷藏、冷冻等措施确保食品的安全。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并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记录。
第四章食堂服务与管理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食堂应推行自助餐形式,提供多样化、营养均衡的菜品选择。
第十七条食堂应提供充足的用餐时间,保证员工用餐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第十八条食堂应配备足够的餐盘、餐具和饮水设备,饮用水应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食堂应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及时、热情的服务,解答员工关于食品的疑问。
第二十条食堂应设立食品监督员,负责检查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应以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为中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的用餐需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机关食堂设立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单位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食堂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食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监督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三)审核食堂的财务收支;(四)听取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经营。
第八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卫生要求;(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使用、储存要求;(三)食品加工、销售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四)食品留样制度;(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做到:(一)厨房、餐厅、操作间等场所干净整洁;(二)餐具、炊具、厨具等用具消毒干净;(三)食品加工、销售人员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池、垃圾箱等。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包括:(一)保证食品质量,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的口味需求;(二)合理制定菜谱,丰富菜品种类;(三)提供便捷的订餐、取餐服务;(四)根据季节和机关工作人员需求,调整菜谱。
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规范。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向食堂管理委员会汇报财务状况,接受监督。
机关食堂进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食堂的进餐管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食堂及所有在机关食堂就餐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食堂进餐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卫生:确保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2. 服务至上: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就餐人员需求,营造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
3. 节约节能:倡导节约,减少浪费,提高食堂资源利用效率。
4. 严格管理:加强食堂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食堂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四条食堂由办公室统筹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物品采购、物品管理、人员管理、卫生管理、菜单制定、接待安排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食堂须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营。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和工作帽,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做到服装统一整洁,并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
第八条食堂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分类规范整齐摆放,做到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食堂内应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防止食物中毒。
第九条食堂所有设备均应登记造册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灶具、电器等设备均负有管理职责,要熟练掌握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正确使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条食堂应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引导就餐人员树立健康膳食理念,节俭文明用餐。
第三章进餐管理第十一条按规定的时间就餐(早餐:7:00-8:30;中餐:11:00-12:30;晚餐:18:00-19:00),因集体活动提前或延迟就餐时间的,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协调。
第十二条爱护餐厅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画,不得扔、踢、踏、踩餐饮用具及公共设施。
对于损坏餐具及公共设备、设施者,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在餐厅就餐时,要举止文明,用语礼貌,相互谦让。
机关食堂 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食堂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堂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食堂是指为机关职工和来访人员提供就餐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服务为先、安全第一、合理经营。
第五条机关食堂应当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就餐环境卫生。
第二章食堂管理机构第六条机关食堂的管理机构应当成立餐厅管理委员会,明确主要职责和成员构成。
第七条餐厅管理委员会由机关主要领导和食堂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及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餐厅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餐厅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流程和标准。
第十条机关食堂应当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采购。
第十二条食品采购应当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并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食品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行验货,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食品采购人员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机关食堂应当加强对食品的储存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库存台账和保质期监控制度。
第四章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第十六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应当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卫生操作规范。
第十七条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加工制作区域,并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食品加工环节不受传染病及其他传染源影响。
第十九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和标准作业程序,落实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规范。
第二十条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当进行定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食堂,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单位。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监督检查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进行运营,并保证有营养、健康、可口的饭菜提供给职工。
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教育,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堂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食堂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食品供应第八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供应商,确保所供食材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第九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食材采购,确保食材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入库检验制度,对每批次的食材进行检验,确保食材的合格率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储存和处理食材的场所应符合相关规范,储存条件应适宜,食材应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符合要求。
第三章餐饮加工第十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根据职工的饮食需求,合理制定菜单,保证食物的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食材、变质食材以及有问题的食材进行加工。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和监测,保证食品加工的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明确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其健康状况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采用健康的烹饪方法,减少油炸和高热量食物的摄入。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关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财政部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机关食堂的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保障职工用餐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部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食品安全、财务收支、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四条食堂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第六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第七条食堂应配备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八条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确保食堂内无蚊蝇、无鼠害,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食堂财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范围、审批程序、资金使用等。
第十二条食堂应设立财务专账,对食堂收入、支出、结余进行分类核算。
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食堂管理办公室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食堂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考核奖惩等。
第十六条食堂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七条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食堂应加强劳动纪律,确保工作秩序,维护食堂正常运营。
第五章服务与监督第十九条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职工用餐满意。
第二十条食堂应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自查,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十二条食堂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堂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财政部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机关食堂管理规定
2023年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机关食堂的管理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堂服务的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机关食堂的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原则是安全、卫生、健康、优质、节约。
第四条机关食堂应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健康的饮食选择,培养科学的饮食习惯。
第五条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和卫生评估,为食客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餐饮服务。
第六条机关食堂应当做好日常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的种类丰富、品质优良。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机关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
第八条机关食堂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食品从接收、存储、加工、配送、销售等全程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第九条机关食堂必须定期进行食品抽检,对合格食品进行标识,及时淘汰不合格食品,并保存相关证据。
第十条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康饮食指导制度,推广健康饮食知识,鼓励食客选择营养均衡的膳食。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一条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机关食堂应当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环境整洁,并对不合格的卫生状况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机关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确保餐具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四条机关食堂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五条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食客得到优质的服务。
第十六条机关食堂应当建立留言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机关食堂应当合理设置就餐场所,提供舒适的环境和便利的服务设施,满足食客的就餐需求。
第十八条机关食堂应当制定餐饮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并接受监督。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堂经济运行的规范和透明。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4篇)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机关单位食堂是一处为机关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为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满足职工的饮食需求,有必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旨在确保食堂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1. 食堂必须每天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特别是餐桌、餐具、厨房设施等经常接触食物的地方,要保持干净卫生。
2. 食材必须具备合法的购买来源,要确保进货途径合法合规,并留有相应的购买发票等相关凭证。
3. 食堂应做好食品储存和保鲜工作,食材要分区存放,尽量避免相互污染和交叉感染。
4. 食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流通追溯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到出售的全程可追溯。
5. 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二、食堂经营管理规定1. 食堂应根据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和职工需求,合理安排供餐时间和种类。
保证职工在用餐期间能够享受高品质的服务。
2.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菜品选择,包括荤素搭配、多种主食、营养均衡的热菜和凉菜等,满足职工的不同口味需求。
3. 食堂应合理控制餐饮成本,确保价格合理,让职工用餐既满足需求又不会造成经济负担。
4. 食堂应确保员工订餐的便捷性和及时性,可以采用预订制度或者自助取餐的方式,提高用餐效率。
5. 食堂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食材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以保障职工用餐的正常运营。
三、食堂安全管理规定1. 食堂应设置疏散通道和灭火设备,确保职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
2. 食堂应规范厨房工作流程,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严禁在厨房内吸烟、乱丢杂物等行为。
3. 食堂应建立健全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制度,处理突发食物中毒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救助。
4. 食堂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提升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四、食堂员工管理规定1. 食堂应招聘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或经验的员工,确保员工具备专业的食品加工和卫生管理知识。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一、前言
,它不仅需提供员工合理的饮食服务,还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员工的身
体健康。
为有效管理食堂就餐行为,我单位制定了相关的就餐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在食堂的用餐行为和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二、进餐时间
1.正常就餐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至13:00,晚餐时间18:00至
19:00。
2.加班就餐时间:在公务加班期间,食堂将延长晚餐提供时间至20:00,
保障加班人员的用餐需求。
三、就餐流程
1.刷卡进餐:员工需携带饭卡,刷卡入场,记录进出食堂的时间。
2.用餐时间限制:员工应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内完成用餐,不得擅自延
长用餐时间。
四、餐厅秩序
1.排队就餐:遵守先来先服务原则,有序排队取餐,不得插队。
2.用餐桌区域:就餐后,应主动清理餐具,保持餐桌整洁。
五、食品安全
1.餐食质量:食堂应保证所供应的食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不得销售
过期食品。
2.食品存储:食品应按照规定摆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
染。
六、餐饮服务
1.服务质量:食堂员工应热情服务,不得对员工态度恶劣。
2.食品价格:食堂应公布菜品价格表,确保价格合理透明。
七、违规处理
1.超时用餐:对于超时用餐的员工,将暂停其饭卡使用资格一周。
2.涂改饭卡:对于涂改饭卡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涉事员工的用
餐资格。
以上即为我单位机关食堂就餐管理制度,希望员工们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好食堂秩序,保障大家的用餐体验和健康。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_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办法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_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办法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_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办法为使局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食堂为干部职工服务的功能,,应制定规范的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加强机关食堂日常管理,提高机关食堂后勤服务保障和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食堂开办原则机关食堂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倡“光盘”行动;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食堂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公开透明,食堂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二、食堂服务对象机关食堂实行按需服务,根据订餐需求,为全县工商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含工勤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公务接待对象、县个私协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县工商局批准用餐人员提供用餐服务。
二、食堂机构设置(一)食堂管理人员县工商局机关食堂由县工商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成立“上杭县工商局机关食堂管理小组”,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指导。
由县工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工商局办公室、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设一名食堂总务(兼采购员)、一名食堂财务(兼验货保管员)。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沈占辉(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张毅(县工商局办公室负责人)李竑(县工商局办公室财务负责人)总务:谢萍生(县工商局工会生活福利委员)财务:曹晓芹(县个私协会工作人员)采购员:谢萍生(兼)(县工商局工会生活福利委员)验货(保管)员:曹晓芹(兼)(县个私协会工作人员)(二)厨房工作人员机关食堂聘请一名炊事员和一名帮工。
炊事员负责厨房烹饪,保证菜品质量;帮工配合炊事员工作,负责食堂卫生保洁。
工商所应参照机关设置食堂,工商所食堂隶属于工商所,接受县工商局食堂管理小组的指导、监督。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11. 经院委会科主任联席会议决定并授权,组建食堂管理委员会,食堂管理委员会在院委会领导下工作。
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转、财务决算、物资购买、监督制约等工作。
2. 实行按人头定额核算,单位补助为主,个人支付为辅的结算制度。
每人每餐定额标准暂定为5元,包含肉蛋蔬菜、馒头、油盐酱醋、液化气等成本,不含人工成本。
单位按3.5元/人次补助,个人按1.5元/次支付。
每份餐包含菜一份,馒头一至两个,稀饭(不固定)一份。
每人每日限定一份餐,当日值夜班者可预订两份。
3. 支付方式:以餐票为支付凭证,每张面值5元,职工支付1.5元/张购买,每餐支付一张。
食堂工作人员凭餐票与财务科结算。
4. 食堂固定使用物品(油盐酱醋、调料等)由食堂管理委员会经考察协商后指定固定供应商,肉蛋蔬菜、馒头等不固定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采购,记账后核算。
油盐酱醋、液化气、肉蛋蔬菜等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有权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
食堂每月核算,核算结果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5. 鼓励食堂工作人员厉行节约,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每月成本核算后如有结余,可按结余款的20%计入个人奖励。
但每月结余不得超过总金额的10%。
原则上不允许超支,若超支,超支10%以内的部分按超支金额的20%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超过10%的部分需由食堂工作人员全额支付。
6.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菜品新鲜卫生,且每周同一种菜品不得超过2次。
食堂工作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其他时间(含节假日)均应提供就餐服务。
7. 食堂为解决当天在岗职工中午就餐问题而设立,所提供伙食需当日在岗职工在院内食用,禁止带出院外。
8. 杨勇负责每日统计就餐人数,并与9:30分前汇总到食堂工作人员处。
杨勇休息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统计。
9.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市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市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局机关食堂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市局机关食堂是为了满足市局机关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良好的餐饮环境和安全的食品,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三条市局机关食堂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职工用餐安全。
第四条市局机关食堂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餐饮服务的安全卫生。
第五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制定合理的用餐价格,保证职工用餐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市局机关食堂管理应当加强食品来源的安全监管,建立供应商备案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七条市局机关食堂管理应当建立用餐登记制度,实行消费者意见反馈机制,保证职工用餐服务的满意度。
第八条市局机关食堂管理应当建立食品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食品合格。
第二章餐饮服务第九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根据职工需求,提供不同口味、营养均衡的饮食。
第十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制定餐饮菜单,明确食品名称、价格,确保菜品的新鲜、卫生、口味符合职工需求。
第十一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提供优质、安全的餐饮服务,保持餐厅环境整洁、卫生,确保食品的新鲜、卫生。
第十二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提供良好的用餐环境,确保厨房通风、通风,保证食品加工、烹饪过程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制定用餐时间,合理安排餐厅就餐人数,确保用餐秩序良好。
第十四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提供饮用水、餐具卫生,建立餐具消毒、清洗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五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建立从食品采购、存储、制作、加工、销售的全程监管制度。
第十六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建立食品供应商备案制度,对供货商进行认证审核,确保供货商合法经营,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建立食品检测机构,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八条市局机关食堂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食品安全意识。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保障员工的饮食安全与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单位内设食堂的管理,包括用餐环境、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管理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员工健康。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食堂管理机构第五条机关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食堂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食堂管理机构应制定食堂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食堂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卫生素质。
第八条食堂管理机构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包括员工健康检查结果、患病情况等,并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
第三章食堂用餐环境第九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具备良好的用餐环境,包括宽敞明亮的用餐厅、整洁干净的餐桌和餐具等设施。
第十条食堂用餐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一条食堂用餐区域应设有储物柜和换鞋区,方便员工存放衣物和更换鞋子。
第十二条食堂应安装适量的消毒设备,确保餐具的卫生干净。
第十三条食堂应设立充分的座位,确保员工的用餐需求。
第四章食品采购和加工第十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选用正规的食品供应商,并签订食品供应合同。
第十五条食堂食品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食堂应采购新鲜、优质的食材,确保食品的健康及营养。
第十七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加工区域,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十八条员工食品加工区域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进行操作,保持操作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五章食品储存和保鲜第十九条机关单位食堂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严格按照食品储藏规定进行存放。
第二十条食品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和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食品。
第二十一条食堂应配备适量的冷藏、冷冻设备,确保食品的新鲜保存。
第六章食品制作和加工第二十二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制作。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一、目的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提高饮食安全与服务质量,保障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营养需求,制定本规定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办法适用于机关食堂,包括固定或流动机关食堂。
三、管理机制1. 食堂管理委员会的设立(1)机关内应组建一支以机关领导为核心的食堂管理委员会,统筹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2)食堂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领导机关食堂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定;协调食堂内部和外部各方面的关系;做好食品卫生和营养卫生等环境监测工作。
2. 食堂日常管理(1)必须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定实施。
(2)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合理营养,要遵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等行业管理规定。
(3)享受机关餐饮服务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就餐,不可以将食品带离用餐地点。
(4)供应食品应按照国家营养标准进行科学搭配,菜品的制作方式应该多元化,促进健康饮食和减少浪费。
(5)建立食品采购安全监管机制,只有符合有关标准的店家、企业或农户可以进行食品供应,禁止购进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能保证安全的食品。
3. 环境卫生(1)确保在用餐期间保持食堂内的环境卫生,每日清洁工作必须跟上。
(2)定时进行食堂清洁和空气消毒;厨房操作台、设备用具、餐桌等应按照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消毒。
(3)保持就餐区域通风,场地周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害虫无杂物。
4. 食品安全(1)对于购进的食品须要看采购商家提供的商品质量检测,保证食品安全。
(2)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对于已购进的食品应当储藏、保存、加工制作、配餐、提供、销售等全部环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4)遇有食品召回等情况应立即追查消费者信息,及时公告并妥善处理。
5. 特殊事件的处理(1)当出现食物污染、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所在机关领导,并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原因并切实采取措施处理。
(2)若出现因食用食品引起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对食品进行分析评估、病例分析及疫情调查,进行相关处置。
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政府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工作。
第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遵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第四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根据不同工作人员的需求,合理搭配餐谱,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
第五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流程,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六条政府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食品安全培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八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解决食堂管理问题。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九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制定食品采购计划,按照需求进行采购,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测,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分区存储,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定期清洁消毒,保持食堂环境整洁干净。
第十四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做好食品安全追溯工作。
第十五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卫生标准,对食品质量进行评估,确保食品的安全合格。
第十六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合理设置就餐时间,确保工作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用餐。
第十七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提供完善的就餐服务,保证工作人员顺利用餐。
第十八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规范,不得销售过期食品或变质食品。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政府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
第二十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处理问题。
第二十一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是为了规范机关食堂的就餐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
具体规定如下:
1. 就餐时间:机关食堂设定固定的就餐时间,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就餐,不得提前或延后就餐。
2. 用餐登记:员工在进入食堂之前需进行用餐登记,填写个人信息并领取用餐号码。
3. 食品安全:机关食堂提供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的新鲜、卫生和健康。
4. 餐具卫生:员工应自行携带餐具,食堂不提供餐具。
员工应保持餐具的卫生和清洁,并及时归还。
5. 餐桌卫生:员工就餐后,应将餐桌擦拭干净,保持餐桌的卫生和整洁。
6. 点餐付款:员工可根据自己的需求点餐,点餐后应用现金或POS机等方式进行付款。
7. 就餐秩序:员工应按照用餐号码的顺序有序就餐,不得插队或拥堵。
8. 就餐素质:员工应文明用餐,不得浪费食物,保持餐厅的安静和整洁。
9. 投诉处理:员工如对食堂的食品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有异议,可以向食堂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处理态度。
10. 外带禁止:员工不得将食堂的食品外带离开食堂,以防止食品的二次污染。
以上是一般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不同机关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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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规定流程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厨房、餐厅有防蝇、防尘和污水排除等卫生设施。
夏秋季节经常使用灭蝇药,保证室内无蝇。
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
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炊事员不做,销售人员不卖。
6、按销售规律制作饭菜,剩余饭菜,要妥善保管;出售食品严禁用手抓拿。
7、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换洗工作服;工作前、便后要洗手,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
8、食堂全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患传染病者,立即停止工作。
治愈后,须经医务部门检查批准,方可恢复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洗刷,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均应按规定建立账卡和记录。
3、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
4、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三、食堂冷柜管理办法
1、食堂冷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责人”应经常检查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修理意见,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操作,检查处理后再使用。
2、冷柜系食堂专用设备,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存放私人食品。
3、冷柜应保持清洁卫生,食品排放整齐,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清理。
四、食堂安全
1、在使用炉灶前,应首先检查油路、气路是否运转正常,然后点火预热,一切正常后再使用。
2、使用完毕,随即关闭各个开关,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炉灶各处开关进行全面检查。
3、在油锅加热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操作电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设备及电源是否完好。
5、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保证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关闭电源。
6、设备使用完毕应将电源断开。
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电源进行一次检查。
严禁冲洗电器设备和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
7、发现蒸气阀漏气、压力表失灵,应停止使用。
五、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五四”制度。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坚持一检、二洗、三切的蔬菜加工工艺,荤素水池分开专用,洗过的蔬菜无烂叶、泥沙、杂质、昆虫。
4、食品烧煮要符合工艺要求。
5、严格控制使用添加剂。
6、用具、盛具洗净消毒,生熟菜墩严格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志,防止污染。
7、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8、工作人员每年定期查体,对不适宜食堂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
9、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10、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六、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团结协作,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人员不得私拿、私分、私吃食堂主副食品,发现上述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
3、上班前必须换上干净的白工作服衣帽,上班时主动接受生产任务,在工作时间内不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人员实行集体用餐制度。
5、食堂公物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下外借,必须经管理员、班长批准,并办理出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