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M-61涉案卷烟价格认定意见书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
价格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
•【公布日期】2020.01.20
•【文号】国烟法〔2020〕29号
•【施行日期】2020.01.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
录的通知
国烟法〔2020〕29号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提升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价格证明工作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国家局决定编制《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共分两部分。
其中,目录一适用于能查得清产品型号或与有关产品型号相近的涉案烟机产品,目录二适用于无法查清或确定产品型号的涉案烟机产品。
现将《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
2020年1月20日附件
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一)。
涉案烟草物品价格鉴定计算标准(试行)
涉案烟草物品价格鉴定计算标准(试行)一、依法扣押、追缴、没收的涉案烟草物品的价格鉴定,应根据不同鉴定目的采用不同的计价标准。
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物品或非法销售的卷烟有标价的,按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下列标准进行价格鉴定。
二、在生产、销售环节查获的假冒伪劣卷烟的价格鉴定计算标准(一)在生产环节查获的假冒伪劣卷烟,有侵权品牌系列的,按照被侵权品牌系列卷烟的全省统一批发价格计算;不能确定侵权品牌系列的,按照被侵权品牌所有系列卷烟的平均批发价格计算。
(二)在销售环节查获的假冒伪劣卷烟,有侵权品牌系列的,按照被侵权品牌系列卷烟的当地市场零售价格计算;不能确定侵权品牌系列的,按照被侵权品牌所有系列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当地市场没有销售的,参照卷烟产地市场价格计算;产地没有销售的,参照临近销售地市场的零售价格计算。
(三)在生产、销售环节查获的其他假冒卷烟,按照福建卷烟市场平均批发价格计算。
三、查获非法销售的卷烟的价格鉴定计算标准(一)国产卷烟或出口回流的国产卷烟,有品牌系列的,按照该品牌系列卷烟的统一批发价格计算;不能确定品牌系列的,按照该品牌卷烟所有系列平均批发价格计算。
(二)国外卷烟,统一批发目录中有的,按照该品牌卷烟市场批发价格计算;目录中没有的,按照福建烟草经销的所有外国品牌卷烟市场平均批发价计算。
四、散支卷烟按13千克折合为成品卷烟1件(1万支)计算价格。
五、在生产、销售环节查获的烟叶的价格鉴定(一)经烟草部门定级后,按照相应等级的福建市场调拨价格计算。
(二)无法鉴定等级的,按我省执行的烟叶等级目录中所有等级烟叶的平均调拨价格计算。
六、在生产、销售环节查获的片烟、烟梗、梗丝、烟草薄片、烟丝价格鉴定(一)片烟分为单打片烟和混打片烟,按烟叶调拨价格和片烟加工费用确定计算。
其中:单打片烟价格按该等级烟叶福建市场调拨价格和片烟加工费计算。
混打片烟价格按我省执行的烟叶等级目录中所有烟叶的平均调拨价格和片烟加工费计算。
涉烟案件法律意见书(2篇)
第1篇案由:涉烟案件一、案件背景[案件背景介绍,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案人员、涉案物品等基本情况。
以下为示例内容:]本案发生于2023年X月X日,在Y省Z市某地下停车场内,公安机关接到匿名举报,称有人在该停车场内进行非法销售烟草制品。
经调查,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涉嫌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的嫌疑人甲、乙、丙三人,并在现场查获大量假冒伪劣烟草制品。
二、法律依据[根据案件情况,列出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下为示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5.《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三、案件分析1.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嫌疑人甲、乙、丙三人未经许可,非法销售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2.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嫌疑人甲、乙、丙三人销售的烟草制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解析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
解析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
引言
本文旨在解析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是指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卷烟等行为进行价格监管和处罚的措施。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进行分析。
相关法律法规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税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专卖法》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主要内容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定价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涉案卷烟的价格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定价,价格应当合理、公正、透明。
2. 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税法》,对涉案卷烟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税收管理,确保税收依法征收。
3. 违法行为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涉案卷烟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刑事责任等。
4. 专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专卖法》,对卷烟的销售实行专卖制度,确保卷烟市场的有序运行。
监管机构和执法力量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机构负责监管和执法。
他们具备相应的执法权力和执法手段,可以对涉案卷烟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检查、调查、处罚等。
结论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是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卷烟等行为进行价格监管和处罚的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案卷烟的定价机制、税收管理、违法行为处罚和专卖管理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相关机构负责监管和执法,确保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有效实施。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范文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卷烟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它对公众的健康、社会的稳定以及市场的公平竞争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有效管理和规范卷烟价格,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的卷烟市场监管机制,本文拟就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展开论述。
二、涉案卷烟价格定价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涉案卷烟价格应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得过度干预市场自由竞争。
2.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原则:涉案卷烟价格应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
3.适度收益原则:涉案卷烟价格应确保卷烟企业合理的经营利润,以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涉案卷烟价格管理机制1.价格监测和发布:建立完善的涉案卷烟价格监测和发布机制,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动态,提供公平公正的价格参考。
2.价格干预和调整:当涉案卷烟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确保价格的稳定和合理性。
3.价格公示和公告:卷烟厂家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价格的公示和公告,确保消费者了解和参考市场价格信息。
4.价格执法和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涉案卷烟价格的执法和监管,对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四、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具体措施1.建立涉案卷烟价格监测机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涉案卷烟价格的监测和研究,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和分析体系,及时了解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2.加强价格信息发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涉案卷烟价格信息的发布和传播,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价格信息,增强价格透明度。
3.规范价格形成机制:涉案卷烟价格的形成应在市场自主交易的基础上进行,不得通过价格垄断或其他手段操控价格,保证价格的公平合理。
4.加强价格监管和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涉案卷烟价格的监管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和处罚,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5.加强价格宣传和教育:加强对消费者的价格宣传和教育,增强他们的价格意识和消费能力,提高消费者对涉案卷烟价格的理性判断能力。
武汉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烟刑事案件中烟草专卖品的价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等有关规定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11〕73号)、〘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烟计〔2011〕3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涉案烟草专卖品的价格认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涉案烟草专卖品,是指涉烟刑事案件中的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辅料(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价格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等有关规定,对涉烟刑事案件中无法查清的烟草专卖品价格进行证明、确认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价格管理,包括涉案卷烟价格证明、收购价格、拍卖价格、销售价格和管理监督等内容。
第二章涉烟案件价格认定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市烟草专卖局成立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小组,由综合计划处、专卖处、营销总部、财务处人员组成,负责全市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认定工作。
机构设在综合计划处。
第七条县级烟草专卖局成立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小组,由相关部门派人组成,机构设在区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由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办理涉案烟草专卖品的价格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小组印刻价格认定专用章,并授权各区局印刻价格认定专用章。
第九条市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小组审核区局或其他执法机关依法查获的涉烟刑事案件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申请,并报省局审批。
价格认定结论书的审查与操作指引
如何审查价格认左结论书笔者在《刑事案件价格认泄结论书的证据属性及重新鉴泄问题》一文中认为价格认左结论书属于准鉴定意见性质的"检验报告”,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对检验报告的审查与认泄,参照鉴泄意见的审査与认立。
笔者认为,对价格认左结论书可以主要从以下内容方而进行审查:(一)价格认立机构和价格认定人员是否具有法立资质;(-)价格认迫人员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认证物品的来源、取得、保管、移送是否符合法律规左,与相关现场勘査笔录、照片、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淸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四)价格认左结论书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价格认左事项描述、价格认左依据、价格认左过程及方法、价格认定结论、价格认左限立条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是否由价格认证机构加盖公章并由价格人员签名、盖章(虽然最新《价格认左行为规范》对此不作要求,也应进行审查):(五)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左;(六)价格认立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价格认左的依据是否正确:(八)鉴立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九)采用参数是否合理;(十)价格认左结论书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苴他证据是否矛盾;(十一)价格认左结论书是否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对鉴立意见有无异议。
常见问题及对策1.一般价格认定机构的资质证明、价格鉴证人员的资质证书不随卷移送。
如果对价格认定结论书有异议,辩护人可以申请调取。
2.侦查机关的委托书和相关的材料,尤其是涉案物品损失淸单,也都不会主动附卷移送。
如果对价格认定结论书有异议,拟重新鉴圧,需要辩护人申请调取。
某案物品损失淸单3.价格鉴左人员没有签需。
虽然2016年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印发的《价格认左行为规范》没有规左在价格认定结论书中签需等规泄。
但辩护律师需要审査价格认左结论书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由鉴泄机构加盖司法鉴立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
4.无实物,没有照片。
因各种原因导致涉案物品火失的情况很普遍,对此有的价格认立机构不予受理,有的价格认定机构根掳被害人单方而的描述特征受理并作岀结论。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范本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卷烟价格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卷烟生产、销售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卷烟价格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确定,不得存在价格垄断、价格虚高或价格低于成本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卷烟价格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保障卷烟价格和市场供应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卷烟的价格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存在欺诈、虚假宣传、价格不透明等不正当行为。
第二章卷烟价格的确定第六条卷烟价格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卷烟生产成本;(二)市场供求状况;(三)卷烟品牌和品质;(四)卷烟税收政策。
第七条卷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生产成本信息,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八条卷烟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品牌和品质特点等确定卷烟的零售价格。
第九条卷烟的零售价格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方式设定或变相设定不公开的价格,消费者有权按照标价购买卷烟。
第十条国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和公布卷烟税收政策,卷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税收政策要求确定和缴纳相应的税金。
第三章卷烟价格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国家将建立健全的卷烟价格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卷烟价格的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价格异常波动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二条卷烟价格管制部门应当通过定期报告、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卷烟价格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卷烟市场价格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卷烟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价格管制部门报告卷烟价格的变动情况,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的价格信息。
第十四条卷烟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管制部门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的稳定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第十五条卷烟价格的异常波动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管制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违规行为企业将面临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教学提纲
**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市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工作,现印发《**市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此页无正文)主题词:涉案卷烟价格小组通知抄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抄送:市局领导,有关科室**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 2011年11月3日印发打字:校对:共印40份**市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现制定《**市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涉案卷烟(含雪茄烟,下同)包括各级烟草专卖局或其他执法机关依法查获的真品卷烟和假冒伪劣卷烟。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包括涉案卷烟价格证明、收购价格、拍卖价格、销售价格和管理监督等内容。
第三条市局成立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由专卖监督管理科、营销中心、物流中心、品牌科、经济运行科,监察科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全市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局对涉烟刑事案件的涉案物品采取每案单独出具价格证明的方法进行定价。
具体定价办法和程序严格执行《山西省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
第五条对涉烟行政处罚案件的涉案物品,在《山西省卷烟价格目录》(包括国产和进口,下同)中的卷烟,市局制定《**市烟草专卖涉案物品价格目录》进行统一定价,每个案件不单独出具价格证明。
在《山西省卷烟价格目录》之外的卷烟,由省局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进行估价,并出具价格证明。
第六条涉烟刑事案件中对卷烟价格的证明按以下标准确定:1.可查清品牌规格的:由市局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根据《山西省卷烟价格目录》(包括国产和进口,下同)中卷烟的零售指导价,制定统一的《**市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价格目录》,并依照目录出具价格证明。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目前在中国,卷烟价格管理主要是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实施。
根据《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卷烟价格分为批发价和零售价两部分。
批发价是制定卷烟价格的基础,主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依据市场情况、成本、利润等因素确定,并通过发改委公示。
批发价主要适用于卷烟生产企业与零售商之间的交易。
零售价则是指卷烟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时的价格,由卷烟零售商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经营,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成本等因素适当调整。
零售价一般都会低于批发价,以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给零售商。
卷烟价格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卷烟专卖零售户的许可证和卷烟烟草专卖证的发放来进行监管。
卷烟零售商需要按照规定的价格销售卷烟,并且每月向政府报送销售数据。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销售低于指导价或者高于指导价20%以上的卷烟,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和管理措施是为了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并且减少非法卷烟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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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模版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模版一、前言本文旨在规范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模版。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卷烟生产、销售、经营等相关方面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二、定价机制1. 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成本等因素确定卷烟价格。
2. 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制定卷烟价格时,应遵循自愿交易、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价格垄断、垄断定价等违法行为。
三、价格公示1. 卷烟价格必须以明码标价形式公示,不得存在虚高、虚低等违规行为。
2. 卷烟价格公示应包含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价格等信息。
3. 卷烟价格公示应清晰、明确,以便消费者正确理解和选择。
四、价格调整1. 针对市场供需关系、成本变化或其他合法原因,企事业单位可以适度调整卷烟价格。
2. 价格调整应合理、公正,并及时向消费者公示。
3. 企事业单位在调整卷烟价格时,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价格执法监管1. 价格部门应加强对卷烟价格的监督和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2. 涉案卷烟价格违法行为包括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虚高、价格捆绑销售等行为。
3. 对于价格违法行为,价格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六、监督检查1. 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资料和信息。
2. 价格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合法权益。
七、法律责任1. 对于涉案卷烟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价格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 涉案卷烟价格违法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价格部门有权解释本规定,对相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3. 本规定未涉及的事项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规定模版旨在加强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希望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零售价格管制:卷烟的零售价格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定价,零售价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格。
2. 价格标示:卷烟包装上必须标明零售价格,以供消费者查看。
3. 定价机制:卷烟价格的制定采取一种定价机制,即利润率管理机制。
行业内的卷烟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其成本情况和合理的利润率,自行确定卷烟价格。
4. 价格调整:卷烟的价格调整必须经过合法程序,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批准。
卷烟价格的上调或下调必须公示并向社会公开。
5. 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卷烟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国家相关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介绍。
在具体操作中,需要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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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涉模卷烟价钱管理规定涉模卷烟价钱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及其余有关法律法例,现制定《涉模卷烟价钱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规定》 ) 。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涉模卷烟 ( 含雪茄烟,下同 ) 包含 : 各级烟草专卖局或其余执法机关依法查获的真品卷烟和冒充伪劣卷烟。
涉模卷烟价钱管理包含涉模卷烟价钱证明、收买价钱、拍卖价钱、销售价钱和管理监察等内容。
第三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价钱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涉模卷烟价钱管理工作。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须成立由价钱主管部门牵头,专卖、销售、财务、法例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涉模卷烟价钱管理小组,负责本省 ( 区、市 ) 涉模卷烟价钱管理工作。
第二章涉模卷烟的价钱证明第四条涉模卷烟的价钱证明按以下标正确立:( 一) 可查清品牌规格的:1.在查获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销卷烟价钱目录内 ( 包含国产和入口,下同 ) 的卷烟,由查获地的省级局依照本省 ( 区、市 ) 零售指导价钱出具价钱证明。
2.在查获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销卷烟价钱目录以外、但在全国在销卷烟价钱目录内的卷烟,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该品牌 ( 规格 ) 的全国一致批发价钱基础上 , 按 10%的批零毛利率计算零售价钱并出具证明。
( 二) 没法查清品牌规格的: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本省 ( 区、市 ) 上一年度在销卷烟价钱目录内卷烟的均匀批发价钱的基础上,按 10%的批零毛利率计算零售价钱并出具证明。
第三章涉案真品卷烟的收买、拍卖价钱第五条经有关烟草质量检测机构判定为真品,须依法收买的在销卷烟价钱目录内卷烟,商业公司收买价钱 ( 含税 ) 按目录内对应全国一致批发价钱的 70%计算。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
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公布日期】2021.04.08
•【分类】其他
正文
关于修订《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
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工作,解决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国家烟草专卖局拟对《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11〕73号)(以下简称《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11年,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印发了《规定》,提升了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工作的水平。
随着形势的变化,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现行《规定》无法全面涵盖各种情况等问题,如关于新型烟草制品的价格认证等,同时部分条款也不够清晰,有必要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在前期充分调研、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修订形成了《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将现行《规定》中表述不清或过于笼统的条款进一步细化明确,填补当前的缺口。
(二)分类细化各类涉案烟草制品的价格出具标准和收购价格计算方法。
JXYC JH-JL-SR-2012-04涉案卷烟申请价格认定委托书(新)
涉案卷烟申请价格认定委托书
编号:JXYC JH-JL-SR-2012-04
上饶市烟草专卖局:
××年××月××日,根据××(案件缘由),我××(单位或部门)在××(地址)当场查获×××(案件当事人)违法卷烟××条,共计××个品牌,其中××品牌××条,××品牌××条……,初步估算涉案卷烟价值约为××万元。
因××(申请价格认定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11〕73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向市局申请对以下品牌规格进行价格认定:
联系人:联系电
话:
年
月 日
(单位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