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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吉林省“体育特长生”测试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招委联字[2012]1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发布日期】2012.02.16【实施日期】2012.0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吉林省“体育特长生”测试工作的通知(吉招委联字[2012]1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体育局、纠风办:为进一步规范“体育特长生”测试工作,确保“体育特长生”测试工作平稳、有序和公平公正,现就有关测试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体育特长生”测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并成立测试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测试工作。

(一)省招生办公室负责收取运动员等级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秩序册、成绩册、考生填写的照顾加分表、电子登记表(照顾加分表、电子登记表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

(二)省政府纠风办、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以下简称“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文件精神和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对资格审查、测试等工作进行监督。

(三)省体育局群体处、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对省招生办公室整理汇总的原始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证书和测试项目。

(四)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审核后的测试考生名单交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返给考生所在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所在学校主管校长、班主任、教练员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于2012年2月28日前统一送交省招生办公室。

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随着国内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大学招生制度的不断改革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

吉林省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重要经济区域,也逐渐加强了高校招生改革的力度。

近年来,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迎来了新的发展。

一、当前吉林省高校招生改革的现状目前,吉林省的高等教育在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科建设等方面,还有着诸多不足。

招生制度改革更是亟待加强。

目前,吉林省已经相继开展了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学校普遍采用多元化评估方式和自主招生方式,这些改革措施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与其他地区相比,吉林省高校招生改革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目标为了促进吉林省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发展,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吉林省的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目标如下:1.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动高校招生改革落地。

2. 实现高校本科招生多元化发展。

3. 通过完善招生制度,提高高校选拔与培养学生的质量。

三、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需要实施的措施为实现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目标,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 高校应该积极推进招生多元化发展。

高校可以通过多元化的考虑,针对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招生。

比如自主招生、增加地方配额招生、特招少数民族和残疾生等方式。

同时,高校需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需要,加强与其他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学生培养的有序推进。

2. 加强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

高校应该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完善考试招生制度,让学生在考试中全面、客观、公正地展示自己,同时用考试成绩评价学生。

在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的过程中,要建立健全评价标准,防止应试教育产生。

3. 推行青年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高校可以通过引入高素质青年骨干教师,引导教育者实现能力提升与迎接高速发展的意识,重新选择适合自己的人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021年吉林省吉林市中考招生方案

2021年吉林省吉林市中考招生方案

2021年吉林省吉林市中考招生方案【导语】从吉林市教育信息网了解到,2021年吉林省吉林市中考招生方案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中考报名(一)报考对象1.具有我市2021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籍及具有报考我市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

2.具有我市初二年级学籍的学生按要求报名参加地理、生物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考资格1.应届毕业生可兼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

2.往届毕业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

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一般高中,报名后必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

3.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加流入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时享受与流入地学生同等待遇。

4.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学生经身份认定后在居住地参加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5.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一)填报时间2021年6月11日9时—6月21日16时。

(二)录取批次城区志愿设置3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提前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中职高职“3+2”专业、五年一贯制专业;第一批次为城区各类普通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专业志愿。

(三)志愿设置1.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置中等职业学校中职高职“3+2”专业和五年一贯制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

设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置三个专业顺序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专业在第二批次进行录取,设置三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置三个专业顺序志愿。

2.城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在第一批次进行录取,共5个志愿。

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兼指标生志愿;第二、三、四、五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五志愿为普通高中及民办(自费)高中学校志愿。

各志愿项目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可见详尽学校列表。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保留、取消和暂缓执行的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保留、取消和暂缓执行的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保留、取消和暂缓执行的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1.23•【字号】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施行日期】2000.11.2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保留、取消和暂缓执行的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已经2000年11月21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洪虎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保留、取消和暂缓执行的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改革开放以来,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曾经制定过大量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这些文件对于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些文件中的某些行政管理项目已经不适应现实的要求,为了给我省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对于由本部门负责执行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以及本部门的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经过省政府研究决定,对于这些文件中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仍然具有积极作用的567项行政管理项目予以保留;对于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给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增加不合理负担的、管理程序繁杂的以及过时的295项行政管理项目,予以取消和暂缓执行。

为了便于全社会的了解和掌握,现将保留的以及取消和暂缓执行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文件中的行政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省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文件以及2000年以前公布的省政府规章中规定的以公民、法人和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为行政管理对象的审批发证类、培训备案类、强制措施类、行政处罚类行政管理项目,凡是未列入本决定中保留的行政管理项目目录中的,一律停止执行;未经省政府批准,今后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发文恢复执行。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
生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招办字[2012]10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3.19
【实施日期】2012.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吉招办字[2012]1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有关中学:
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继续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4号)和《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号)文件精神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文件精神,经2012年吉林省招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
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政策作如下调整:
1.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即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的学生开始,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赛区一等奖者,不再具备高校招收保送生资格。

2.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即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开始,参加下列竞赛获。

吉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吉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产学研理论与实践科技经济导刊 2016.22期吉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朱立东(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 吉林 132200)吉林省从2011年开始由三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到2016年,根据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招委子[2016]1号)精神,2016年吉林省共有23所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深挖单独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应采取什么对策,这些问题是摆在我省高职院校面临的共同课题。

1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学苗”质量长久以来的全国统一高考体制思想的影响,往往学生会首先选择本科院校,其次才会考虑高职院校,这种观念在社会已普遍根深蒂固。

在全国统一高考和自主招生的双体制下,因为自主招生早于全国统一高考,所以选择高职院校的学生都是因为没有希望达不到二本线,或者达不到民办本科院校的分数线,这些情况导致高职院校录取的 “学苗”质量不理想。

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当今社会对于高职生和本科生往往存在诸多现象,例如,毕业生就业高职生的职位会比本科生要低;毕业生的薪酬高职生会比本科生要低等。

在笔者的工作经历来说,现有的公务员招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对于学历上的要求有明确的划定,高职生的报考局限性很强,基本上只能围绕县级以下职位进行报名。

这些社会现象都会导致“学苗”质量好的考生倾向于本科院校。

2016年,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改名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随之而来该校开设了应用型本科专业。

这样的职业教育改革,可以让专业型技能型人才,有阶段、有层次的实现职业价值。

例如,高职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可以有相应的应用型本科专业,甚至可以有应用型硕士研究生专业,这样可以使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能型人才的职业价值有一个完整的上升通道。

在笔者看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打通技能型人才的职业上升通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单独招生“学苗”质量不高的问题。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9.26•【字号】吉教职成〔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的通知吉教职成〔2019〕19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根据《关于调整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的通知》(吉教职成办函[2019]19号)和《关于调整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通知》(吉教职成[2017]35号)文件要求,我厅已对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进行了随机抽选,现将对口招生考试科目予以公布。

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中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命题范围和考试要求按《吉林省高职分类考试文化基础课考试纲要(试行)》(吉教职成[2018]52号)执行,养殖类专业综合卷中考试科目“畜禽繁殖与改良技术”的命题范围和考试要求按省教育厅2019年修订的《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共同基础课和各类专业综合卷考试科目及纲要》执行,其他科目的命题范围和考试要求按省教育厅2015年修订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执行。

相关文件可登录吉林省教育厅网/和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网/下载。

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将继续采用网上阅卷方式。

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文化基础课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一览表吉林省教育厅2019年9月26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吉市教通字[2009]42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9〕4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江北教育处、市直各中学、民办中学:现将《2009年吉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09年吉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2、2009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日程表3、吉林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2009年吉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根据省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09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报名(一)凡欲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报考高级中等学校者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报考资格。

1、凡具有我地区户口和户口在我省并具有我地区暂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2、凡户籍在我省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职业中专和职业技术学校。

(三)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考试费用标准。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3日至5月13日,逾期不予办理。

各县(市)区招生办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5月15日前,各县(市)区招生办必须及时准确地将本地考生人数、试卷数(以及所需试卷袋数)填入《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及答案申领单》,分别报省普通中学考试工作办公室和市招生办中考科。

吉林高考录取规则

吉林高考录取规则

吉林高考录取规则
吉林省高考录取规则如下:
1. 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方式: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毕业综合评价测试成绩、高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特长生测试成绩。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结果与高考成绩相结合,作为高考录取的依据之一。

3. 招生计划:吉林省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

4. 分数线:省招生委员会根据高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分数,划定高校录取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 高职高专批录取:高职高专批按照考生的高考综合成绩排序录取,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

6. 特殊类型考生:对于农村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群众系统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类型考生,吉林省实行一定的倾斜政策,给予一定的加分、降分或者特
殊录取通道。

以上是吉林省高考录取规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录取规则可能会根据年份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和变化,考生在报考时需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准确申报。

吉林2024年采用的报考规则

吉林2024年采用的报考规则

吉林2024年采用的报考规则吉林省作为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人才培养基础。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吉林省教育部门制定了2024年的报考规则。

本文将介绍吉林2024年采用的报考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报考范围吉林2024年的报考范围主要包括本科及本科以下层次的高等教育阶段。

具体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等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

二、报考条件吉林2024年的报考条件根据不同层次的教育阶段有所不同。

以下是各个层次的报考条件的具体要求:1. 普通本科(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2)参加高考,达到吉林省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2. 高职高专(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2)参加吉林省高职高专招生考试,达到吉林省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3. 成人高等教育(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参加过职业培训。

4. 研究生(1)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2)参加吉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吉林省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报考方式吉林2024年的报考方式主要分为统一考试和招生考试两种形式。

1. 统一考试普通本科和研究生的报考采用统一考试方式。

普通本科的统一考试是高考,研究生的统一考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

2. 招生考试高职高专和成人高等教育的报考采用招生考试方式。

高职高专的招生考试由吉林省高职高专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考试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四、报考时间吉林2024年的报考时间根据不同的层次和考试方式有所不同。

以下是各个层次的报考时间的具体安排:1. 普通本科普通本科的报考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份,与全国高考的时间相同。

2. 高职高专高职高专的报考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具体时间由吉林省高职高专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3. 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报考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份,具体时间由各高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4. 研究生研究生的报考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与吉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时间相同。

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解读

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解读

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解读一、吉林省新高考与老高考有哪些不同?1.选科组合不同。

新高考改变了以往文理分科的学科布局,在“3+1+2”科目组合下,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自主在12种科目组合中选择高考科目,不仅扩大了考生的自主选择权,也使选科更为优化和合理。

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也可以选择思想政治和地理等;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也可以选择化学和生物学等。

2.考试科目不同。

相较于老高考,新高考数学科目不再分文理;原来的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调整为首选科目+再选科目。

3.成绩组成不同。

新高考考生的文化课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赋分方式呈现。

4.志愿填报方式不同。

老高考以“院校”为基本单位填报志愿,新高考则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

相比于老高考,新高考更有利于考生按照专业兴趣和特长选择自己理想的志愿。

5.录取规则不同。

新高考模式下,按照历史、物理两个学科组,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单独投档录取。

普通本科合并为一个录取批次,不再区分一本和二本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的选择范围更为合理。

二、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有哪些?2024年,吉林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以及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

考生须首先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

全国统考科目使用全国卷,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三、考试时间如何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6月9日。

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具体考试时间为:四、考生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有什么要求?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择性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学习情况,自主选择报考相应的选择性考试科目,没有其他要求和限制。

吉林发布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吉林发布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吉林发布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2024年版)》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内容:一、选考科目的定位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的定位是突出素质教育,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

选考科目设定的目的是考查学生的基本学科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潜力,有利于选拔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人才。

二、选考科目的设置1.文史类选考科目要求(1)必选科目:政治、历史(2)可选科目(任选一科):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思想政治理论、历史文化2.理工类选考科目要求(1)必选科目:数学、物理、化学(2)可选科目(任选一科):地理、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三、选考科目的命题方式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的命题方式以应用与创新为核心,注重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命题形式主要包括选择题、综合题和自主命题。

四、选考科目的考试方式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内容、时间、形式等将在吉林省教育厅按照统一方案统一规定。

五、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将在吉林省教育厅的考试安排中确定,通常会在高考后的一周内进行。

六、选考科目的成绩计算与录取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的成绩将归入高考总分进行综合评定,不作单独录取条件。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主要分为文史类和理工类两个大类,并对各科目的命题方式和考试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吉林省选择了政治、历史和数学、物理、化学作为必选科目,并要求学生再选一门科目进行考试。

选考科目的成绩将与高考总分进行综合评定,不作单独录取条件。

以上是关于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内容。

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为做好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吉林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高考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公民,可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2.持外省籍《居民身份证》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报名:(1)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迁入);并经我省普考办办理普通高中学校转(入)学籍手续,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校会考。

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入手续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会考证书;(2)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迁入)。

考生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3)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经我省普考办办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转(入)学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入手续及会考证书;(4)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户口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前迁入。

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

3.符合第2条、第3条规定条件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具体要求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并由招生考试部门作出决定不准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考生;(5)在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参加普通高校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6)在参加省专业统考和校考(专业测试)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并由招生考试部门作出不准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5•【字号】吉政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1〕1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内各高校:现将《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15日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6〕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系统推进教育考试评价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科学选才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吉林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简章

吉林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简章

吉林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简章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对于少数民族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各地纷纷开设少数民族预科班,以便有针对性地培养少数民族学子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吉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简章,希望能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参考。

一、招生范围与对象吉林省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范围为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名额分配吉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每年招生计划为300名左右,按照各个少数民族的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具体的名额分配比例将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确定,以确保公平公正。

三、招生政策与报名条件1.报名条件(1)考生必须是中国公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少数民族身份的规定;(2)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招生政策(1)全日制在校生报考预科班的,需经所在学校和家长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2)考生报考预科班不得同时报考其他院校或专业。

四、考试科目与录取标准吉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四门科目。

各科目的考试内容与高中阶段相当,以测试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

录取标准主要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其中少数民族语言科目将作为加分项。

五、招生流程1.报名考生需要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某月份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吉林省教育招生网站的通知。

2.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将参加吉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笔试和面试。

考试内容与高中阶段相当,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考生需按时到达面试地点,面试通过与否将影响最终的录取结果。

4.录取按照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吉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将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名额分配进行录取。

录取结果将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考生。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细则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细则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高校录取”)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高校录取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高校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

第四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五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场所封闭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省招生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高校录取工作。

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教育厅厅长担任;成员由教育、纪检监察和省招生办公室有关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高校录取工作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办公室。

第七条高校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高校录取工作,制定、落实、监控工作流程,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成员由省招生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下设8个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1.计划组。

负责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审核、调整等工作;汇总、审核、公布各学校网上征集志愿计划;汇集并向其他工作组提供录取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录取名册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接收人等信息。

2.调档组。

负责生源志愿统计;核查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合格成绩信息;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3.录检组。

负责录取过程的检查和联络。

依据考生体检、政审结论及加分、降分等规定,对学校预录取、预退档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学校最终录取结果;核对新生录取名册邮寄院校地址、邮政编码、接收人等信息,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报领导签批,填写邮寄清单和装特快邮袋,交秘书组复核后密封邮寄。

4.技术组。

负责调试、维护录取系统,确保录取期间网络安全、畅通;负责整理考生基础信息;协助调档组做好投档前的准备工作;协助计划组做好缺额计划统计;负责网上征集志愿数据整理、传输工作;负责职业对口招生投档工作;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为相关单位提供录取信息;负责录取数据维护、管理和统计工作。

吉林省物价局、卫生厅、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0]10号

吉林省物价局、卫生厅、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0]10号

吉林省物价局、卫生厅、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
的通知
正文:
---------------------------------------------------------------------------------------------------------------------------------------------------- 吉林省物价局、卫生厅、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的通知
(吉省价收字[2000]10号2000年5月8日)
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卫生局、招生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保证招生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按照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中的项目要求,一般检查每个考生应交体检费10元。

二、转氨酶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每个考生应交30元。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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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主要成果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
二、项目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项目研究与实施的基础条件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学校可以提供的条件
六、预期成果
七、经费预算
八、导师推荐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九、院系推荐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名:学院盖章
年月日
十、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十一、省教育厅评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表格栏高不够可增加。
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请书
推 荐学 校
项 目名 称
项 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项 目负 责 人
申 报 日 期
吉林省教育厅制
二○一四年三月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实施时间
起始时间:年月完成时间: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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