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
北京高中选科政策
北京高中选科政策
北京2024高考选科政策及要求
北京高考采用3+3选科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第一个3: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采用原始考分,总分450分;
第二个3: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任意选择3门进行考试,浙江、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第一批第二批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此模式。
(浙江是7选3,还有一门技术可选)
北京2024高考选科攻略
高中选科的时候,考生可以进行不同科目组合的选科,不同考生适合的方案是不同的。
1、根据成绩的好坏选科
数理化成绩好的考生,比较适合报考物理化学生物的组合,或者是物理化学地理的组合。
2、根据兴趣来进行选科
考生个人的兴趣是很重要的,很多学生都有偏科的问题,考生应尽量选择擅长的科目。
3、根据竞争程度进行选科
竞争人数的多少是和高校招生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挂钩的,重点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都选择了物化生,也就是传统的理科。
如果考生想要上好大学,物化是必须选的;如果考生要求没有那么高,高中学校也不是重点高中,那么最好避开高手云集的物理科目,可以选择化学或生物让自己未来更容易挑选学校和专业,其他的科目挑擅长的选择。
以上就是北京市2024高考选科政策及要求,选科需要考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同时要重点关注院校专业的选科要求,只有达到匹配平衡,考生才能发挥优势,扬长避短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房山区教育考试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房山区教育考试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7•【字号】房政办发〔2017〕33 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房山区教育考试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房政办发〔2017〕33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鉴于领导变动和工作关系,区政府决定对房山区教育考试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廖春迎区政府副区长副主任:顾成强(常务)区教委主任郭冬红区教委副主任隗永博区考试中心主任成员单位:区监察委、区委宣传部、房山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保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房山交通支队、区广电中心、房山供电公司、北京联通房山区分公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考试中心。
办公室主任:隗永博区考试中心主任(兼)二、委员会工作职责全面领导全区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三、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监察委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在相关工作中行使公权力人员履职情况加强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并问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国家教育考试的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对招生考试政策进行宣传报道;正确把握国家教育考试的舆论导向,净化舆论环境,加强对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
房山公安分局负责各考点及保密室的警力配置;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考试招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好试卷运送、保管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考点校及周边社会面进行清理整顿,集中整治考点校周边环境秩序,为考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抓好考试期间治安管理,在考点校周边部署专门警力巡逻,及时处置治安事件,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高考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高考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有关事
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京教函[2017]30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7.15
【实施日期】2017.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高考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教函〔2017〕308号)
各区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
为落实《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我市中、高考英语科目改革,我市将于今年年底开始实施中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改革。
为确保两项考试改革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以下简称“英语听说机考”)实行一年两考,时间定在每年的3月和12月举行。
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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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导语:为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高中毕业生部分)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下面是搜集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欢迎阅读。
(一)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安康;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xx年4月26日前在京落户者);报考军事院校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安康,可以报考。
报名时须持有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国家成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被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场之日止);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法报名时间:4月25日至26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到本学校所在区(县)指定的地点报名,详细报名地点由本学校通知。
需跨区(县)报名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按要求报名;社会青年原那么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报名;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须持本市户口簿(在职职工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报名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表格,确定自己应试的外语语种和所报科类,科类划分为:文史类、理工类。
考生报名时所需用的照片,一律由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摄像采集,各报位和考生要积极配合。
报名时,考生本人要填涂报名信息卡和填写报名登记表。
填写时既要准确,又要标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1.21•【字号】京发改[2008]1974号•【施行日期】2008.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市教委:你委《关于申请高等教育专业收费标准的函》(京教函[2008]104号)收悉。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高等教育考试收费项目的函》(京财综[2007]1310号),经研究,现就你委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费标准函复如下: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项目名称由原“普通高校3+X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5001002)变更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55001),收费标准由原100元/人变更为25元/科。
二、普通高校招生外语专业加试费(收费编码:173055006)标准为25元/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加试费(收费编码:173055007)标准为100元/人。
三、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测试费(收费编码:173055008)标准为100元/人,普通高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测试费(收费编码:173055009)标准为100元/人。
四、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标准为100元/人。
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4)标准为200元/人。
五、请各执收单位持此函,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升本、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学校还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北京教育考试院及市属高校到市发展改革委、中央高校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
收费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上述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详见附件。
六、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收取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费,并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计〔201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挥改革正确导向作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引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打牢终身发展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合理控制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坚持统筹兼顾,从教育综合改革全局出发,强化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
(三)改革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健全促进公平、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北京校额到校的录取规则
北京校额到校的录取规则
北京校额到校的录取规则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校额招生是指学校按照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
学生。
以下是北京校额到校的录取规则:
1. 招生对象: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招生政策的初中毕业生。
2. 录取方式:采用综合评价和志愿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包括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综合素质等方面,
其中学业成绩占比最高。
4. 志愿填报: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原则上不得
涉及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个人。
5. 录取标准:按照综合评价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某个学校某一
年度录取计划未能完成,则可以按照录取标准从后往前递补。
6. 其他要求:考生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身份
的文件。
同时,还需要参加面试或其他测试以进一步了解考生的情况。
总之,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于校额到校的录取规则十分严格,旨在确保招收的学生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招生政策,并且具备较高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能够认真了解相关规定,积极准备,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
2023年北京高考录取政策(安排)
2023年北京高考录取政策(安排)2023年北京高考录取政策高校在京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期间,高校和市高招办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特殊类型招生线”)。
(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
参加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学考等级考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
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学考等级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职(专科)阶段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
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中选定2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投档。
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投档规则高校应结合在京招生计划数及生源分布情况,在市高招办规定时间内明确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市高招办按投档规则和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15•【字号】京教计〔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招生考试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2〕9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有关高等学校、中专学校: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做好2022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平稳推进,科学编制计划、保障升学机会,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招生计划编制和招生政策(一)统筹考虑学生发展、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各类招生计划,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7.4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3.3万人左右。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
市教委负责对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指导,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等学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安排技工学校分学校招生计划;各区教委负责安排本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市、区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并刊登招生简章。
(三)普通高中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资源效益,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要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每班不超过45人。
北京今年高考报名总数70517人录取率80%左右
省通 报批评。如是特色示范学校的 , 同时给予降级或取 消特色示
范学称号。
北 京今年 高考报 名总数 7 0 5 1 7人 录取率 8 0 %左 右
从北京市招生考试委 员会 获悉 :北京市今年的高考报名总 数为 7 0 5 1 7人 , 比去年减少 2 2 1 9 人, 降幅为 3 . 0 5 % 。 据初步预测 ,
7 2 7 万人 。
和素质教育 的正确 导向 , 考查 内容 、 考查要求严格依据普通高 中
课程标准和考试说 明的规定 , 既全 面考 查基础 知识和基本 技能 , 又突 出学科主 干知识 、 主干能 力和基本 思想 与基本方 法 , 注重考 从今 年起 , 北京市 高招本科 志愿设置从 “ 小平行志愿 方式 ” 调整为 “ 平行志愿组方式 ” 。具体调整 内容为 : 本科一批、 - ̄ L L 、 三 批志愿设置 由 4所扩大到 5 所 ,每批次第一志愿组为 2 所 平行
高 校毕业生人数不 断增长 , 就业压 力大 : 另一方面许 多企 业又难 平运动员等特殊 类型招生中 ,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第一 志
以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生产服务一线 的技术技能人才。有关机构 愿 中的第一所学校 ,才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 的投档录取 资 专业数也 由 5个调 整为 6个。 对全 国 1 D O 个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变化状况 的持续监测表明 , 格。本科提前批志愿设置不变 ,
教育部 副部 长在 论坛 上指 出 , 从 需求 看 , 当前新 增劳 动 力 就 业 的结构性 矛盾 仍十分 突 出 , 其 中最突 出 的矛盾 , 从 短 期来
看, 是高校毕 业生就业 难和技术 技能人 才供 给不 足的矛盾 。从 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 析问题和 解决 问题 的能 力。 中长期来 看 , 就 是产业 加速转型 升级与高 级技术 技能人 才匮乏
北京市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京考高招〔2018〕3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现将《北京市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教育考试院2018年3月2日北京教育考试院院(党委)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北京市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北京市《关于开展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2〕42号)要求,我市2018年继续开展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以下简称“高职升本科”)的试点工作,此项工作采取学校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推荐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在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4.平时学习成绩和现实表现优秀。
二、推荐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文件精神,各推荐学校须将本校本年度参加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的推荐办法、程序及名单在本校显要位置或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取得推荐资格。
推荐过程中,推荐学校应制定学生综合评定方案,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体育锻炼以及参与社会工作和活动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情况,科学、公正地量化成综合分数,择优推荐。
各学校推荐的学生不超过本校本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15%(具体名额见附件2)。
3月8日前,推荐学校应完成考生推荐及资格公示;并将拟推荐考生信息导入北京市高职升本科网上报名管理系统(网址:/yx),导入后在系统里打印已导入的推荐考生信息,并在报表上注明推荐考生的公示方式,加盖公章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组织实施。
为做好我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报名(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7〕17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相关政策说明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速看!北京6个艺术类专业明年起实行全市统考
速看!北京6个艺术类专业明年起实行全市统考北京6个艺术类专业明年起实行全市统考昨天,《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
通知明确,到2024年,本市将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以全市统一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北京教育考试院介绍,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
其中,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全市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未来,本市艺术类专业全市统考体系将不断完善。
到2024年,全面实施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6个艺术类专业全市统一专业考试。
本市将不断提高全市统考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同时,本市还将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对于统考已覆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原则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统考成绩;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高校可按程序申请在全市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组织校考的在京高校,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至8倍。
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通知明确,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本市将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
组织校考的高校,对于极少数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依据相关规定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北京2024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北京2024高考改革最新方案高考改革是中国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减少对分数的过度依赖。
为此,北京市教育局提出了一系列关于____年高考改革的最新方案。
以下是该方案的详细内容:一、综合素质评价与智能测试并行1. 继续实行高考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取消单一的高考分数制度。
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系统,考虑学生的学习成果、学科外的综合素质等综合因素。
同时,学生还需要参加智能测试,评估学生的综合智力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层次。
定性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科兴趣和学科智能,通过学校推荐、社团活动、实践实习等方式进行评价。
定量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包括学科成绩、学业竞赛、科研成果等。
3. 智能测试将采用先进的测评技术和工具,全面评估学生的智力水平、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测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数学推理、创造性思维等。
二、选科赋能,拓宽学业发展空间1. 高中阶段实行选科制度,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方向,在一定的限制范围内自主选择学科。
学生可选择主要学科和选修学科,主要学科为必修学科,选修学科为选修学科。
2. 主要学科的考试内容将更加贴近实际应用和社会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选修学科的考试内容则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兴趣培养。
3. 学校将为学生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选课资源,包括学科课程、科研实践、社团活动以及实习实践等。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业发展。
三、多元录取,促进教育公平1. 引入多元录取方式,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能测试成绩,同时也考虑学校升学指标和招生计划。
录取过程将更加灵活、公正,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的潜力。
2. 学校将建立招生指导机构,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发展潜力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升学计划,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和选择适合的学校和专业。
北京高考学籍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学籍管理,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参加北京市高考的考生,包括本市户籍考生和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
第三条高考学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高考学籍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学校、招生考试机构、考生及其家长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五条考生参加高考,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审核合格后,由招生考试机构为其建立学籍。
第六条学籍注册应当包括以下信息:(一)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二)考生高考报名信息:报名序号、报考类别、报考院校等;(三)考生高考成绩信息: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等科目成绩;(四)考生录取信息:录取院校、专业、录取批次等;(五)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第七条学籍注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三)经考生及家长确认无误。
第三章学籍变更第八条考生学籍变更包括以下情形:(一)考生因故需要更换报考院校或专业;(二)考生因故需要更换录取批次;(三)考生因故需要调整学籍信息;(四)其他需要变更学籍的情形。
第九条考生申请学籍变更,应当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招生考试机构收到考生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学籍变更经批准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变更,并通知相关学校。
第四章学籍注销第十二条考生学籍注销包括以下情形:(一)考生因故放弃高考录取;(二)考生被取消高考录取资格;(三)考生死亡;(四)其他需要注销学籍的情形。
北京市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发布
北京市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发布北京市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发布11月23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摘要)。
办法明确,本市对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凡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被取消艺术类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其中,专业考试分为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两种形式。
在本市美术统考涉及的专业范围内,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及专业,可在美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外,其他院校不得组织校考。
美术类专业范围内,各专业校考与美术统考内容不相关的,是否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合格,以招生院校要求为准;若招生院校对美术统考成绩不做要求,须向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交备案函,备案函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校考考试内容等信息。
2023年本市美术统考专业(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范围)未涉及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可组织校考。
考试院表示,要严格控制校考现场考试规模,确需线下现场考试的,原则上须在院校所在地组织校考;2023年,本市不为京外院校提供在京校考考点,京外院校不得在京组织校考。
招生院校按专业发放校考合格证应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比例,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考生应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本、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统考考生可选报“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志愿。
单考考生可选报“高职单考单招”志愿。
未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与本科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愿。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31
【摘要】京教基二[2018]16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教计[201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页数】6页(P41-46)
【作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9.2
【相关文献】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J], ;
2.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广州市教育局;
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及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四类寄宿学生伙食补助标准的通知 [J],
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J], 无
5.上海:出台《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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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中考招生加分政策'一览'
2023北京中考招生加分政策'一览'2023北京中考招生加分政策一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一、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认定及工作程序(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1.烈士子女考生。
考生将《烈士证明书》或《烈士光荣证》交由初中学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将证书复印件交由区中招办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区中招办将汇总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报考试院中招办;考试院中招办将各区汇总名单报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处审核。
2.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和伤残人民警察。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资格审核分级进行,在京中央政法机关工作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局级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报所属中央政法机关人事部门复审;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市级政法单位政治部初审,合格后报市委政法委员会进行复审。
属于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本系统公安局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复审。
2.见义勇为人员本人,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考生将《见义勇为人员证书》、《见义勇为人员残疾证》交由初中学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将证书复印件交由区中招办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区中招办将汇总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报考试院中招办;考试院中招办将各区汇总名单报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审核。
3.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现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或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残疾军人;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北京市今年高考政策出炉:先出分后报志愿
北京市今年高考政策出炉:先出分后报志愿6月23日,高考发榜;6月25日,填报本科志愿;本科各批次实行“大平行”志愿……昨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召开今年第一次会议,公布今年高考政策。
此前“出分报志愿”“大平行”志愿等传闻终被证实。
今年高招,本市地方加分只保留少数民族加分。
6月25日填报高考志愿今年起,本市高招本科志愿填报由以往的考前报(5月填报)调整为考后知分填报。
按照今年高考日程,6月23日发布高考成绩,6月25日8时至6月29日20时,考生填报本科志愿。
自恢复高考以来,本市一直是考前填报志愿,只是在1989年、1999年、2000年和2003年尝试过考后填报志愿,当时考生是估分填志愿。
今年起实施的考后填志愿又有不同,即在高考成绩正式发布后,填报高考志愿,此举将减少考生填报风险。
今年,专科批次志愿填报安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时间为8月3日8时至8月4日20时。
本科实施“大平行”志愿今年起,高考本科一、二、三批志愿首次实行“大平行”,各批次可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每所高校填报6个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本科批次录取时,将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一次性投档,即高分者先投,低分者后投。
投档时,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
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单科成绩高者先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同时投档。
值得注意的是,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即平行志愿的多所高校在投档中只作为一个志愿,只享受一次投档机会,即使考生被退档,也不能再投到本批次其他志愿高校。
“农村专项计划”提前批录取今年高招还嵌入了多项“特殊招生计划”,这些计划将在本科提前批中录取。
今年高招,本市扩大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本科“农村专项计划”,即市属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根据市教委审核下达的计划数,招收在本市城市发展新区或生态涵养发展区就读的农村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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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
京招考委〔2016〕28号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关于做好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
定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体育类专业招生特点,制定北京市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
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未婚。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凡参加体育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应分别报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
文化课考试报名即普通高考报名,由全市统一安排,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体育专业考试报名
2017年北京市继续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进行体育专业统一测试,报名由全市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考试
(一)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体育专业考试
全市体育专业统一测试工作委托首都体育学院具体实施。
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具体工作要求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细则》(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执行。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两大项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
(1)100米跑
(2)绕杆跑
(3)立定跳远
(4)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 )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体操、艺术体操(女)、武术、游泳、乒乓球。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从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参加田径专项技术考试的考生在下列单项中选择一项进行测试: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栏高1.00米、栏距8.90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男:7.26Kg、女:4Kg)、铁饼(男:2Kg、女:1Kg)、标枪(男:800g、女:600g)、撑杆跳高(男)。
2.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的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
3.考试地点与时间
专业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专业考试时间:4月8日,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
凡报考体育专业考生均须面试。
面试内容:身高、视力、仪表(五官、体形)、协调性、柔韧性;面试时间:体育专业考试当天。
报考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均不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和面试,但须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
三、填报志愿
考生应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选报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应填报在“本科提前批A”志愿栏目内。
填报体育类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非体育类专业志愿。
未达到全市体育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无效。
四、录取
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参加本科提前批A录取。
录取新生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突出体育专业特点的同时,还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
文化课成绩。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高考成绩及体育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分别划定。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相关学校所在批次录取的理工类或文史类相同。
招生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录取期间,在考生已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体育类专业征集志愿录取。
对于各种照顾对象的录取按照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五、测试结果发布
自5月8日8:00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测试结果(网址为:,),5月12日前,由报名单位负责将测试成绩通知考生。
六、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招生学校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做好体育类的招生工作。
要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止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出现招生事故,尤其要防止各种舞弊事件发生。
凡在体育类测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
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市教委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2016年12月30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