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归档文件材料整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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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
归档文件材料整理办法(暂行)
为提高案卷质量,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更有效地为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归档文件材料
第一条归档文件材料
一、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已办理完毕、应作为档案保存的各种载体(纸质、声像、实物、电子等)的文件材料,即为归档文件材料。
二、按照公司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规定,将应归档的文件收集齐全、完整,按照归档要求和保管期限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以便准确、真实、全面地反映本公司或各部门职能活动的面貌,以备将来查证和参考。
第二条归档要求
一、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档案管理标准、要求。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三、非纸质文件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四、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五、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六、声像文件材料必须声像清晰、数据完整,符合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整理方法
第三条整理原则
一、文件材料的整理原则是: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其保管利用。
二、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应重视平时的积累,贯彻“严格登记、及时收集、严格检查、随办随归、妥善管理”的制度。根据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主动做好文件材料的平时收集归类工作,以便查找、利用、整理和移交。
第四条整理方法
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遵循《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档案分类方案》确定的十个一级类目的原则,在最低一级类目上文书档案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的分类方法进行整理。文件排列时结合机构进行排列。产品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不涉及年度因素。
第五条整理单位
一、文书、基建、设备仪器、声像实物和电子文件等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的整理方法,将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
二、“件”是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单位,编目时体现为一条文件条目。对于管理性文件,“件”是指以自然件(一份文件)为整理的一个实体,必要时也可以组合几个文件装订成一件。除管理性文件材料之外的文件材料,“件”是指按其自然规律或事由关系形成或组合而成的一个文件实体。文件材料的保管实体,称为一件。
第六条管理性文件材料的“件”
文件的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
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正文与公文处理单为一件;请示与批复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
第七条非管理性文件的“件”
一、基建档案
(一)为保持项目的成套性,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图纸等以一册/张/份为一件;
(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以一本为一件;
(三)其余同管理性文件。
二、设备仪器档案
(一)设备仪器使用手册、说明书、维修记录等各为一件;
(二)其余同管理性文件。
三、会计档案
(一)报告、报表(含年报、季报、月报)、帐簿、凭证、工资册等以一本/册为一件;
(二)其余同管理性文件。
四、声像档案
(一)以一张照片、一盘录像带、一盒录音带为一件;
(二)其余同管理性文件。
五、电子档案
(一)以一张光盘、一片磁盘、一块硬盘、一盒磁带为一件;
(二)其余同管理性文件。
六、实物档案
(一)以一件具体的实物为一件;
(二)其余同管理性文件。
第八条跨年度管理性文件材料的整理
一、请示与批复,放在批复年整理。没有批复的,放在
请示年整理。
二、跨年度的规划、总结、会议文件均放在文件形成年整理。
三、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年整理。
四、回顾及纪念性文件,放在形成年整理。
第九条文件材料“件”的排列
一、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将同一事由的文件排列在一起,同一事由内按照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
二、管理性会议材料
(一)一般会议文件材料集中排列。
(二)非诉讼案件结论、决定、判决文件在前,依据性材料等在后。
三、业务性文件材料
(一)基建档案:文字材料在前,图纸材料在后。设计施工图或竣工图按类别序号排列,即地质图、初步设计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工图、电工图、气管图、更改图。
(二)设备仪器档案:最能反映设备购置概况的文件(申购报告、批复文件、论证文件、投资文件、定购合同、验收报告、索赔文件等)在前,其余文件材料按设备的工作程序及重要程度依次排列。
(三)产品档案:按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试制、小批量生产试制、批量生产、产品创优等工作程序整理排列,也可按其产品系列、结构(部件或组件)排列。
(四)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材料应集中排列。
第十条修复整理
对已破损的文件材料应予以修补或托裱。对字迹模糊或褪变的文件材料应进行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组件。去除文件
材料上易锈蚀的金属物。对幅面过大的文件材料(如图纸)等应进行折叠。
第十一条装订
一、各类纸质归档文件材料由多张或多份材料组成时,应按“件”装订,以便从实体上最终确定“件”的形态。
二、装订时必须对“件”内文件材料进行排列。排列依序为: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三、装订位置一律在左侧,装订前“件”内各页左、下侧对齐。装订工具为订书机。订书针为不锈钢订书针,或采用无酸牛皮纸三角封套装、线装等方法,对于较薄的件,亦可以采用防虫胶水粘接。
第十二条编号
一、归档文件材料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
二、对每份纸质文件材料应在首页上端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并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不应压住文件字迹,也不宜与批示文字或收文章等交叉。
三、对于管理性文件,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照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编流水号。
四、对于业务性文件,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照项目自然分类(如工程项目、设备仪器等),从“1”开始编流水号。
五、对声像、电子、实物档案等,应在盒脊、装具或实物背面上逐件粘贴编号签。
六、归档章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