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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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增值税

[摘要]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国家职能,凭借公共(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税种之一,是以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C+M部分。增值税是价外税,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为计税依据。合理避税是企业减少支出、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它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从长远和整体来看,纳税人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避税筹划,促进了产业布局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涵养税源,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和繁荣。

[关键词] 增值税,征税范围,征税对象,计算方法,合理避税,

一、增值税的分类

我国的增值税分为两种,

(一)是我国从1994年至2008年执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它是指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其优点是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规模,缺点是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鼓励投资,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

(二)是我国从2009年全面实施的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一次全部扣除。其优点是凭发票扣税,便于操作和管理,简便易行,最能体现增值税的优越性。缺点是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会因扣除额太大增加而减少财政收入。

二、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范围

(一)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称的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三)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四)我国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三、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具有一个起征点,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即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广义的企业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适用增值税起征点制度,公司不能适用增值税起征点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不能适用增值税起征点制度。

四、增值税征税范围

除了对纳税义务人的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定以外,我国对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也做出了规

定,一般规定包括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以及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具体规定如下:(一)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二)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混合销售行为

3 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三)增值税增税范围的其他特殊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完成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 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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