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业绩评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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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保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本公司的要求,择优选择合作的供方,并依双方成长需求,建立共识与信赖,达成最终顾客对品质、成本、变期的期望与需求。
2、范围:
凡提供本公司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方,均应纳入本办法。
3、权责:
3.1 供应商管理部为本办法的归口实施部门。
3.2 售后部、技术部等为配合部门。
4程序
4.1 按本公司供方控制程序等相关文件执行。
4.2供方的考核
生产用产品或材料的供方均应纳入每月交货考核,由供应商管理部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汇总、公布。其它供方可免于日常考核,但当其在产品交付或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异常时,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督促供方对问题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2.2考核分数计算
★品质类(配分40分)
A.交付产品质量(配分30分)
●供方当月进料总数量(a)
●当月发生的不良品(含验收入库前、生产作业中、客诉案件中发现的不良品)(b)
进料不良率= b/a ×100﹪
交付产品质量设分:
(1- b /a ×100﹪)×30= 分
备注:以上得分为负数则记为0分。
B.问题点对策(配分10分)
生产部每月根据供方对材料品质问题点采取的对策执行状况进行评分,并辅以资料说明。
材料质量信息反馈单开出时机:
●退货、客户报怨事件;
●进料检验时发现不合格;
●生产使用现场反映不合格;
对品质异常质量反馈单扣分及计分:
●品质异常对策单开出总数量(a)
●品质异常对策单内容填写不确实并且超过5个工作日(b)
得分:(a-b)/a ×100﹪×10= 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C.检验记录及相关检验报告(配分10分)
●得分:实际交付项数/交货总项数×100﹪×10= 分
检验记录填写未完整及不确实者,以未提交论处。未按期交付相关质量证明者,每次于检验记录表扣分外另扣2分,直至交付为止。
★交付类(配分30分)
B.交付数量准确性(量产后):(配分20分)
批交付数量准确率=(批采购产品总项次-批欠缺总项次)/批采购产品总项次×100﹪
当月交付数量准确率得分=当月各批交付数量准确率之和/当月交货总批次×20
C.包装评定(配分10分)
以本公司与供方确定的包装标准;
“√”表示包装良好:符合定容、定量原则;“×”表示反之。
得分公式:
当批包装良好率= 当批交付评定为“√”的项次/当批交付总项次×100﹪
当月包装良好率= 当月单批包装良好率之和/当月交付总批次
★超额运费(5分)
符合规定的运输成本5分;超出规定的成本0分。
★服务(5分)
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5分;未按规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0分。
4.2.3低值易耗品的供方、运输及服务的供方,考虑其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特殊性,暂不纳入评比,但若其连续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发现有质量下降、价格不符或交期不稳定等状况发生时,经警告无效,呈总经理批准后取消其供方资格。
4.3各供方考核等级区分:
4.3.1按下列成绩对供方进行区分:
A级供方考核总成绩在90分(含)以上。
B级供方考核总成绩在80分(含)~90分之间。
C级供方考核总成绩在70分(含)~80分之间。
D级供方考核总成绩在70分(含)以下。
4.4供方权益
4.4.1当月供方依上述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为C级,由生产部通知供方进行原因分析及时对策改善,并以书面方式回传:当月供方考核成绩为D级时,由生产部通知供方负责人进行改善。
4.4.2供方连续两个月以上(含)考核成绩为C级时,当月货款延付一个月;连续两个月以上(含)考成绩为D级时,当月货款延付2个月;
4.4.3每月考核成绩进行公布,绩优供方每年年底供方座谈会上予以表彰,并酌予增加承制(合作)项目;连续3个月考核成绩为C级(含)以下的供方,除列为专案辅导供方外,并予取消新产品承制资格。
5.涉及的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
5.2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5.3仓库管理制度
6涉及的表单
6.1供方调查表
6.2供方评价记录
6.3采购计划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