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研究的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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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研究的论文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这一关系的协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企业得以发展、社会得以稳定的重要因素。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速,一些企业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非法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由此引发的劳资矛盾和冲突加剧,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制度存在的若干不足作了初步分析,并结合实践的需要,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这对有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现行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①。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由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及限制、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经济补偿及解除手续和后果等内容构成。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一般称为解雇)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一般称为辞职)两种情况。
我国现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而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发生,使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合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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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合同)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劳动合同论文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劳动合同论文摘要: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成员,承担壹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且且遵守单位内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则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规和双方协议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应该享受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劳动关系也变的越来越复杂,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也越来越明显。
于经济利益的趋使势下,于加上自身强大的优势地位,实践中,用人单位利用法律赋予的单方解除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屡屡出现,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劳动法赋予企业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比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要小得多。
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和劳动者解除劳动权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
可是,壹些企业,特别是某些非公经济的企业(包括公司),于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依法进行。
现实中,他们随意或武断的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举不胜举。
本文对从案例出发,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希望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工作,使大家认识到,劳动合同壹经有效成立,于当事人间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均必须严格信守,及时、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合同的解除必须具备壹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
合同必须守信是我国法律所确定的重要原则。
关键字: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当事人合同解除王某系某公司业务员,负责公司的产品销售工作,王某于2007年1月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没有辞职流动等限制约定。
王某于2008年4月3日向公司总经理书面提出解除合同,但公司没有同意,2008年5月5日,王某不辞而别。
其后,王某所于公司于2008年6月8日以王某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且且连续旷工超过15日为理由,对王某作出除名处理,解除和王某的劳动关系,且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论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上)_劳动保障论文_4.doc
论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上)_劳动保障论文于弱者地位,因而劳动法对其进行重点保护。
但重点保护不能以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来单方面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而应该同时保护劳资双方的利益和保障劳资双方的地位平等。
重点保护应建立在平衡、平等、公平和正义的基础之上。
随着各方面条件的逐渐成熟,许多学者提出修正劳动法授权不平等的现象,在提供一定经济补偿的前提下,将无条件一般解除权不平等授予用人单位。
这样,既符合世界劳动立法的潮流,又可促进劳动立法在平等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14]3、关于“弃权条款”冲突问题的探讨在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许多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劳动者与其签订确认放弃一般解除权的所谓“弃权条款”。
这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对《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进行限制的做法,在司法实践中很有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这种限制从理论上讲和从法律上讲都是违法的,法律通过法律条文明确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能用合同的形式来限制,而只能通过立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
只要是劳动者出于真实的意思表达自愿放弃单方一般解除权,只要不是出于欺诈或重大误解而签订的此项“弃权条款”,法律应确认其效力,而没有必要加以限制。
通过签订“弃权条款”,用人单位可以用劳动者求得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
“弃权条款”的约定对于促进劳动者关心用人单位,增强责任感,对于用人单位消除疑虑,增加培训投入,合理扩大再生产都有积极意义。
但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由于就业竞争激烈,在就业时的选择余地很小,处于被动的地位。
劳动者会因为迫于就业的压力或签约的经验不足而盲目接受一些于已不利的“弃权条款”,或被迫接受“弃权条款”。
法律明确赋予劳动者单方的一般解除权与“弃权条款”之间存在激烈的冲突。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还是从立法的角度来解决问题较为妥当。
因为法律明确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如果能过合同的形式来加以限制,从理论上讲的确违法,且有损法律的尊严。
劳动法与民法的思路是不同的,劳动法偏重对劳动者的权利劳动保护,对意思自治是采取限制的态度。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比较研究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比较研究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其签订和解除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其中,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制度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旨在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
本文旨在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劳动法的完善提供借鉴。
中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原则进行。
如果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有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5.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
比较研究美国在美国,各州的劳动法有所不同,但是在大多数州,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无论是否有正当理由。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因为劳动者的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国籍等因素,那么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欧洲在欧洲,各国劳动法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法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受到限制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和面谈劳动者。
而在英国,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需要事先告知劳动者并给予一定的通知期。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香港在中国香港,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也是受到限制的。
用人单位需要有正当理由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对劳动者支付一定的遣散费。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遭受到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歧视、骚扰等行为,那么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
结论通过对以上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法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关于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规定存在很大的差异。
浅论有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浅论有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一、引言二、劳动法规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1. 解除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2. 解除合同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3. 解除合同应当依据正当事由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1. 部分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力2. 解除合同的程序缺失或不规范3. 解除依据的确立不明确四、完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制度1. 增加解除权的限制条件2. 明确解除程序并加强监管3. 强化解除依据的证明五、案例分析1. 杭州某企业涉嫌非法辞退员工案2. 某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案3. 某政府机关存在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案4. 小程序员因程序漏洞被解除劳动合同案5. 中国电信员工“表哥突然去世”,公司决定解除合同案六、总结引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称解雇,是指用人单位在符合劳动法律法规下要求的条件下,单方面结束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劳动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范也不断加强。
本文通过分析相关的法律法规,探讨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与评述,旨在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一、劳动法规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1. 解除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法规的规定,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当事先通知劳动者30日;(2)应当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支付经济补偿;(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等。
2. 解除合同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1)书面通知劳动者并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2)明确解除合同的时间和地点;(3)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支付经济补偿等。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研究2篇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研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研究精选2篇(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研究是指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和流程进行研究。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基础,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则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之一。
在研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 解除的权力和条件:研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来源、限制条件和解除的合理性要求等方面的问题。
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滥用解除权力。
2. 解除的程序和通知:研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通知的要求。
例如,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是否需要书面通知等等。
这些程序和通知要求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损害赔偿和补偿:研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否有权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和补偿。
例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提供其他的帮助和支持。
4. 监督和救济机制:研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监督和救济机制。
例如,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不满意时,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或法院等途径进行救济。
通过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研究,可以帮助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研究精选2篇(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判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条款:首先需要查看劳动合同的约定,是否对单方解除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应当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和程序。
2. 法定解除情形: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致使用人单位重大损害;员工严重失职,落从岗位迟到早退旷工逃工罢工或者拒不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经过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范文
近年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没有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这一行为虽然有其合理性,但若用人单位滥用其权利,将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伤害,甚至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此,本文将从合法性、程序性和实现可行性等方面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探讨。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在我国《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请求原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并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
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取得合法的手续,否则会导致不良后果。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 劳动者患病或意外受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后,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3. 用人单位经营状况严重困难,依法按照规定进行了清算或者破产;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在以上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不能超出法定范围。
否则,将会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带来巨大损失。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进行严格程序的操作,遵循以下流程:(一)用人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发送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同时需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解除时间。
对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在书面文本中注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等具体细节。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现行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经济补偿金,则需要依法进行申诉。
(三)一旦用人单位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备案后才算作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完成。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问题研究.doc
内容提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的合法有效形式。劳动合同为劳动制度改革、稳定劳动关系、推进劳动 关系走向法制化发挥了重要作用,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 过程中难免会产生诸多的劳动争议。近年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围绕劳 动合同单方解除问题产生的劳动争议数量显著增加,深入剖析该现状的 原因,与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劳动 法上的一个重大问题。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看,大多数条款比较原则、抽象,某 些规定还不尽合理,不利于司法实践。本文在立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及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从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理论入手,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劳动合同单方 解除的有关概念、解除的条件及程序、解除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较 为详细的阐述;最后文章结合实践对完善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提出了 几点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用人单位劳动者若干问题 立法建议1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实质是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亦即提前终止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义务以及已享受 的权利继续有效;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到此即告结 束。
第三部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分析比较13
一、用人单位预告单方解除劳合同条件13
二、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权制度的立法比较15
三、用人单位即时解除权制度17
四、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权制度的立法比较19
第四部分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引发的若干问题探讨21
一、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引发若干问题21
二、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26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论文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论文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用人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用人单位身份、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的雇主,负责向员工提供工作、支付工资、提供工作保障条件和履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
用人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履行和保障员工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劳动条件,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2. 员工身份、权利与义务员工是劳动合同的受雇方,有权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等合法权益,也有义务按时上岗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保密公司机密,并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3. 解除方式、期限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应在解除合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
但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除外。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解除协议,或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4. 违约责任若出现违约情形,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返还相关款项、赔偿损失等。
如果员工违约,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和履行,保障员工权益,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害。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导致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的具体规定和适用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不足,本次演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立法研究,明确规 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所应遵循的程序和具体标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权 利或解读不公。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但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具体而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三种 情形:
1、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总结
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作为企业调整用工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保 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平衡与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然而, 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通 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法律意识以及建立劳动者保护机制等措施, 可以有效地克服这些不足,保障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为构建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支持。
1、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原因、时间和证明材料等。通知应当以挂号信、快递等方式送达劳动者,并保留 好相关证据,以防止日后出现纠纷。
2、听取劳动者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充分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和诉求,并记录 在案。如果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用人单位应当与其协商解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论文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论文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由以下各方参与的,双方共同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合同。
一、甲方基本信息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二、乙方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岗位:三、合同背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合同。
四、各方身份、权利、义务1. 甲方身份、权利、义务(1)甲方是本合同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人自主权和劳动合同管理权。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向乙方提供劳动条件,并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任意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
2. 乙方身份、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劳动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条件等向甲方提供劳动。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文化和形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本合同义务。
五、履行方式和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 本合同期满,双方经协商,可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或者泄漏甲方商业机密、严重违反甲方制度规定、致使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归还甲方的文书、资料、财物等,甲方应当及时支付乙方已经劳动的工资和未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七、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 本合同为合法有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双方均可以要求对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研究(doc 9页)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研究一、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概说“权利系私法的中心概念,且为多样性法律生活的最终抽象化。
”“权利功能乃在于保障个人的自由范围,使其得自主决定、组织或形成其社会生活,尤其使实践私法自治原则。
”① 《劳动》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部构建劳资双方权利体系的规范性法律,劳动合同解除权即为其中之一。
但,《劳动合同法》承担着部分社会法的功能,注定其在权利方面的安排有所不同,体现其有限自治的特点。
在劳动合同解除权方面,这种有限自治体现的更为突出。
(一)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概念、特征所谓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是指依法律或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② 其特征如下:1、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为形成权之中的单纯形成权,无须以诉讼行使,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为之,于相对人了解或到达相对人时发生效力。
③2、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一旦形成,足以对抗对方所享有的抗辩权。
3、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被赋予更强的法定性及国家干预性。
尤其对用人单位而言,因其单方解除权的行使,对劳动者影响甚巨,因此也注定其将体现更强的法律干预性,突出《劳动合同法》更多社会法的属性。
(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类型1、根据行使解除权主体的不同,可将之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与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2、根据行使解除权的依据不同,可分为意定单方解除权与法定单方解除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均为法定单方解除权行使依据。
至于意定单方解除权,《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均未作规定,实践中当事人通过约定赋予相对人单方解除权,权利人在符合约定条件下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只要不违反强行性或禁止性规范,应为可行。
3、根据是否需要预告,可分为:(1)预告单方解除权④;(2)即时单方解除权。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比较研究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比较研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文将围绕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展开比较研究,分析不同国家或地区对此制度的规定及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定义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这种制度体现了当事人在劳动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和自主权,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比较2.1. 中国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双方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提前通知等规定。
但是中国法律中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未作详细规定,更多的是针对用人单位的解除条件。
2.2. 美国美国的劳动法中,各州有不同的规定,但大多数州允许雇主或雇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遵循合同约定或符合某些法定条件。
美国重视劳动市场的自由度,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
2.3. 欧盟国家欧盟成员国在劳动法方面有很多共同规定,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也受到统一指导。
在欧盟,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通常需遵守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例如提前通知、支付赔偿等。
3.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3.1. 不平等地位在一些国家,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更为凸显,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和费用,劳动关系存在不平等的情况。
3.2. 执行难度一些国家的法律中对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和条件的规定不够详细明确,导致解除劳动合同时执行的困难,容易引发纠纷和争议。
4. 总结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在各个国家或地区存在差异,但都体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
在研究此制度时,应注意平衡双方权利,加强规定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以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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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研究的论文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这一关系的协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企业得以发展、社会得以稳定的重要因素。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速,一些企业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非法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由此引发的劳资矛盾和冲突加剧,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制度存在的若干不足作了初步分析,并结合实践的需要,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这对有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现行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①。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由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及限制、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经济补偿及解除手续和后果等内容构成。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一般称为解雇)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一般称为辞职)两种情况。
我国现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而是由于一些特殊
情况的发生,使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合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②。
(二)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也称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错的情况下,而不必事先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③。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所谓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出现劳动力过剩,通过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