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
以“五到位”建设为重点,推进乡级群测群防工作落实。 一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的地质灾害简易评估到位; 二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到位; 三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到位; 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到位; 五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员落实到位。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十项制度”:2013年
云南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 主讲:袁忠玉
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
• 为了巩固多年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取得的工作 成果,2013年1月28日,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 〔2013〕20号),对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 防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以县(市、区)为基本行政单元,以辖区内列入监测预警 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监测点,按照县(市、区)、乡(镇、街 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组民小组(自然村)四个层次分 级落实责任,对每一个监测点逐一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形 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防灾减灾运行 体系。
• (7)组织实施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紧急 情况下的临灾避险工作。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3 群测群防体系应具备的要素
构建一个能良好运行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必须具备六个要素:
• (4)确定群众监测员,开展监测员业务指导、技能培 训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一 群测群防相关概念和工作要点
2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主要任务
• (5)通过实时监测和动态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 患点(区)的变形情况,在出现灾害前兆时,进行临灾 预报和预警。
• (6)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档案、隐患点监 测原始资料档案及隐患区宏观巡查档案,并及时更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0610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意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重要意义维护公共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农民群众的居住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
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防灾能力,帮助农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有利于防止农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科学防震、主动减灾的有效途径。
我省作为震灾多发省份,存在着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有44%的面积和45%的人口处在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防御城市。
近几年来,我省地震、建设等部门积极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开展了村镇建设规划和地震安全民居工程试点,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收到明显成效。
但是,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仍然不高,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相对薄弱,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规范农居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农民建房随意性较大,不能科学合理地选择建设场地,未对抗震不利地段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采取有效避让措施;缺少规范的抗震设计和抗震措施,普遍存在着基础与地基不牢固、结构不合理、主体强度不足、跨度和开间过大等现象,导致房屋整体抗震性能差;建筑材料和材料配比达不到基本要求,缺少施工质量检查和监督,农村建筑工匠和建筑队伍缺少业务培训和资质管理等等。
二、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群众,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和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力争在2020年以前实现新建农村民居符合抗震防灾要求,基本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确保在遭受6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抗震防灾安全保障。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 (根据会签意见修改稿)山东省地震局二〇一〇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震减灾规划第三章地震监测和预测预报第四章地震灾害防御第五章地震应急与救援第六章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第七章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与信息发布第八章防震减灾科技进步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活动(是否需细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防震减灾是社会公益事业,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健全防震减灾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卫生、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本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各级共青团组织应当支持和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完善地震宏观测报、地震灾情速报和防震减灾宣传网络,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配备兼职防震减灾助理员。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30•【字号】•【施行日期】200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2008年5月30日)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特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省建设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号召全省建设系统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大力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并对我省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强抗震防灾工作做出部署。
为做好全省抗震防灾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我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地震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大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波及面广、难以预测等特点,一旦发生,破坏性很大。
山东是个地震多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造成了严重灾害。
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十分关心并致力于解决的民生问题。
历次破坏性地震的经验教训表明,做好工程抗震设防和现有工程的抗震加固,编制和实施城乡抗震防灾规划,是提高城乡综合抗震能力,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抗震防灾措施。
为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抗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抗震防灾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增强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抗震防灾这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汶川地震中发生群死、群伤的主要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命线工程。
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方案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中处于特殊的地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指导和规范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震减灾行动。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市地震办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中国地震局《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1、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指非地震系统的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从事的地震监测和地震灾害防御行为。
2、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和社区自救互救体系的重要内容。
3、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包括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社区地震应急和民居抗震设防指导。
4、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测防结合、平震结合的原则。
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建设1、各镇乡(街道)的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地震业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各镇乡(街道)要设立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具体人员由各镇乡(街道)自行指派。
2、各镇乡(街道)、社区要建立一支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辖区地震应急工作。
减灾志愿者队伍由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负责筹建。
三、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职责(一)地震宏观异常测报1、地震宏观现象的观察与观测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应注意观察周围的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如动物、地下水、地形变、电磁、气象等,认识其正常的变化规律,了解造成这些变化的因素。
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一些简单的观测,并把观测结果进行记录。
2、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发现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异常的调查核实。
首先是调查出现的异常本身是否可靠,其次是分析异常的原因。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应配合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到现场访问有关人员,把握异常的真实性,必要时也可进行简单的测量、试验与分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14•【字号】鲁政办字〔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14日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我省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融合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共建共治,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山东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监测预测预警、应急救援、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高,“防大震、减大灾,抗大震、救大灾”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地震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12.24•【文号】中震防发[2012]73号•【施行日期】2012.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中震防发〔201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为切实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与支持,本着交流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中国地震局在广泛调研和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积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尽快制定本地区的考核办法,全面促进《考核办法》的贯彻实施。
附件: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中国地震局2012年12月24日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继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震防发〔2010〕96号),推进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基础能力建设,交流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规范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由中国地震局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县工作指导办公室)负责组织。
中国地震局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组由市县工作指导办公室成员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由中国地震局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组负责实施,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程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客观考核。
第四条被考核单位为全国地市级和县级地震工作部门。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防震减灾法制工作、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地震灾害预防工作、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防震减灾工作保障和其他相关工作六个方面。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防范地震灾害工作措施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防范地震灾害工作措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指县、乡地方政府组织城镇或农村社区居民为防治地质灾害而自觉建立与实施的一种工作体制和减灾行动,是有效减轻地质灾害的一种“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和自我救治”的工作体系。
实施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坚实基础和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体现。
现在我国正值地震多发起,鉴于汶川、玉树等大地震灾难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我们应该采用编制科普教材、挂图、音像制品,办防灾减灾知识培训班、辅导站和开展广播电视宣传教育等,引导公民自觉认识自己的生存环境,不断提高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的能力,以便通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险情。
组织村长和村民讨论滑坡、泥石流的灾害形态、发生的自然与人为情景、危险雨量判断与正确撤离路线,进而引申到爱护林草水土、土地限制利用和经常性的斜坡维护等。
一、自我监测落实县、乡、村基层群众组织的防灾责任人、确定监测方法与要求,如配发简易雨量筒、木桩、砂浆贴片和固定标尺等,人工巡视滑坡体内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标志的各种细微变化。
以定期巡查测量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以纸介质记录监测数据并注意灾害发展趋势,必要时按程序逐级报告。
在重大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建立警示牌,并简要说明灾害类型、发生条件、威胁范围和避让方法。
二、自我预报群测群防预警体系要使用尽可能简单的、易于理解、易于接受的语言或方式发布预警,包括书面报告或通知、无线电通信、电视、手机短信、广播系统、信号旗、扬声器、警报器等。
如泥石流可采用注意、警戒和警报三级。
例如,以累积降雨量或日降雨量为预警判据,如我国东南丘陵区日降雨量50~60毫米为注意级,60~130毫米为警戒级,达到130毫米为警报级,当日累积降雨量小于25毫米时则解除警报。
注意同一流域或同—区域的呼应联动,及时了解或吸收相邻监测预警点的动态。
三、自我防范无论是农村社区,还是城镇社区,自我防范首要的是注意训练社区居民防灾的警觉性、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
潍坊地震应急预案
潍坊地震应急预案
潍坊市地震应急预案
一、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地震灾情的快速调查和评估,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发布地震灾情信息。
二、根据地震发生的情况,启动市、县两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对地震灾区的道路、桥梁、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检查和修复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开展地震灾区的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对灾区群众的心理援助,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五、加强地震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病媒生物和饮用水的监测和消毒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
六、根据地震灾情的需要,向上级政府提出灾情救援和重建工作的申请,争取获得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七、地震发生后,市民群众如发现地震灾情,请务必保持冷静,听从有关部门的指挥和安排,切勿造成恐慌。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潍政发〔2019〕9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19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0日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潍坊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和调整等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指由市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
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重大政策措施;(二)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三)决定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和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四)决定土地管理、生态环保、资源保护等事关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五)制定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性措施;(六)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重大社会事业的政策措施;(七)制定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措施;(八)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九)决定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涉及基本民生的重大事项;(十)需要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现结合全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提升科技支撑,健全法制保障,促进社会广泛参与,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应对地震灾害的机制和体制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省会南昌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能够监测1.5级以上地震;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建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提升地震科技创新对防震减灾贡献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到2020年,建成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破坏,维持基本功能;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
二、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三)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
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加强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强震动观测台网和烈度速报网建设,进一步提高震情灾情速报质量,丰富速报信息,建设大型水库、核设施、高速铁路及大型矿区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建筑设施专用地震监测台网,重视对社会观测点的引导和利用。
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2024年修正)
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20•【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施行日期】2024.01.2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正文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抗震设防要求第三章抗震规划与选址第四章抗震设计与施工第五章既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抗震设防,是指根据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等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第四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城乡并重、分类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领导,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4年市防震减灾局工作总结范例(二篇)
2024年市防震减灾局工作总结范例在过去六个月里,我市在地震局的指导下,依照年初制定的《某市某年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府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今年,我们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确保人员和经费的落实。
印发了《某市防震减灾助理员管理办法和工作职责》,结合已建立的“三网一员”队伍,初步建立了部门、乡镇、社区、村四级防震减灾工作网络。
二、创新宣传方式,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按照某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们积极开展以“科学认识地震,理性应对灾害”为主题的某市防震减灾5.12宣传周活动。
期间,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学习相关法规和文件,悬挂宣传横幅,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市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三、加快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我们在我市的乡镇和行政村,根据地理和人口分布,设立了宏观观测点,建立和完善了群测群防体系。
提高了宏观观测员的业务水平,并加快了地震监测台网设施建设步伐。
四、强化抗震设防管理,提高震害防御能力我们认真执行了《某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规范了抗震设防管理程序。
我们还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并加强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监督检查。
五、推进地震应急工作为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我们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
我们还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灾情速报系统建设,并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地震应急方案。
六、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以适应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
2024年市防震减灾局工作总结范例(二)区防震减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防震减灾局的业务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好地震前兆观测以及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地震办法】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
【地震办法】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管理,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与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指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险或者受破坏性地震影响,可能造成严重地震灾害损失,需要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措施的地区和城市。
第四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分为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国务院批准。
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六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体系,及时研究、组织、协调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严格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卫生、国土资源、教育、广播电视、通讯、气象、电力等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七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和地震工作体制,并建立、健全与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防震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立和完善与震情形势相适应的地震监测设施和技术手段,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强化短期与临震跟踪监测措施;(二)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优化台网布局,提高台网密度,消除地震监测弱区和盲区,提高地震实时监控和速报能力;(三)建立大中城市地下深井观测网、近海海域地震监测台网,完善卫星定位观测系统,形成立体监测体系;(四)加强地面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提高地震灾情速报和评估能力,为抗震救灾决策提供依据;(五)加强核设施、超限高层建筑、特大型桥梁、大型水库大坝等特定建(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的强震动观测与建(构)筑物健康诊断研究,为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和次生灾害预报预警提供服务;(六)完善流动式地震监测手段,根据震情形势扩大动态监。
潍坊市“三网一员”工作现状与思考
潍坊市“三网一员”工作现状与思考王铮;任清泉;李广松;熊玮;吴婧;马娟【摘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有力纽带,也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工作.通过介绍潍坊市“三网一员”工作的做法及现状,对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进行了思考.【期刊名称】《中国应急救援》【年(卷),期】2017(000)004【总页数】4页(P56-59)【关键词】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工作现状;问题思考【作者】王铮;任清泉;李广松;熊玮;吴婧;马娟【作者单位】潍坊市地震局;潍坊市地震局;潍坊市地震局;安丘地震台;昌邑地震台;昌邑地震台【正文语种】中文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有力纽带,也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工作。
通过介绍潍坊市“三网一员”工作的做法及现状,对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进行了思考。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防震减灾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有力纽带,也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工作。
目前,我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可以用“三网一员”来简单概括,所谓“三网一员”就是指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
其中,地震宏观测报网是指“三大体系”中的“地震监测”的内容;地震灾情速报网是指“三大体系”中的“地震应急”内容;地震知识宣传网是指“三大体系”中的“震害防御”内容。
此外,为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对群测群防工作的要求,在乡镇、城市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配置了兼职防震减灾助理员,综合管理和从事本辖区的前兆异常与灾区测报、抗震设防、应急准备等工作。
群测群防工作无论是在观察与捕捉地震前兆(特别是短临前兆)、进行地震预测预防方面,还是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当地政府作出决策或在宣传与组织群众方面,特别是在平息地震谣言,安定群众情绪,组织防震抗震工作,以及震时开展群众性的自救、互救活动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1]。
地震群测群防建设情况汇报
地震群测群防建设情况汇报近年来,地震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地震防灾减灾工作,我国积极推动地震群测群防建设,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地震防灾减灾水平。
下面,我将就地震群测群防建设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地震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
我国地震监测预警体系已经建立了遍布全国的地震监测网络,包括地震台、地震仪、地震监测站等设施。
通过这些设施,我们可以及时准确地监测到地震的发生情况,提高了地震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我国还不断完善地震预警技术,提高地震预警的准确率和可靠性,为地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其次,地震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有序。
地震科普宣传工作是地震群测群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不断加大地震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公众传播地震知识和防灾减灾技能,提高了广大民众的地震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同时,地震科普宣传工作也加强了对地震监测预警技术的解释和普及,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地震预警的信任和依赖,为地震防灾减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再次,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健全。
地震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对于减少地震灾害损失至关重要。
我国不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了救援队伍的组织性和战斗力,同时也不断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和配置,确保了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同时,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了政府、军队、民兵、志愿者等多方参与的应急救援格局,为地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后,地震群测群防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例如,地震监测预警技术仍需进一步提高,地震科普宣传工作仍需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仍需完善等。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地震群测群防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地震科普宣传工作,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地震防灾减灾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地震群测群防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2021.12.1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2021.12.1新修订《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记者10月13日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新修订的《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重大建设工程等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应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未按规定建设将被处以重罚。
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十分重要。
条例规定,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送省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未经审定的,不得提交建设单位使用,不能作为审批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如果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条例,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地震小区划结果、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在地震应急与救援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编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规划,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场所与设施,统筹建设具备安全避险、医疗救护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编制城市规划也应当规划设计应急疏散通道,强化道路和主要交通设施的应急疏散功能。
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商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
另外,高速铁路、城市轻轨、地铁、枢纽变电站、输油输气管线(站)、核设施等工程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设置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
在地震应急与救援方面,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依托公安消防、矿山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支持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组建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
队伍应当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和器材,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0〕3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5月19日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全面做好我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编制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地质灾害情况。
全省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93处,其中小型2017处、占92.0%,中型144处、占6.6%,大型32处、占1.4%。
2019年,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11处(有财产损失的灾情63处、无直接经济损失的险情48处),其中崩塌47处、滑坡44处、地裂缝1处、岩溶塌陷7处、采空塌陷5处、第四系塌陷4处、不稳定斜坡3处,直接经济损失约1108.12万元,无人员伤亡。
台风“利奇马”过境期间发生灾情55处、险情48处,直接经济损失1064万元。
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济宁、德州、滨州、聊城和菏泽等9市的平原区,其中博兴县、广饶县、寿光市及黄河入海口地区发展较快,最大沉降量达72毫米/年。
(二)地质灾害形成原因分析。
以台风“利奇马”等为代表的极端天气形成的强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其次是人为因素。
发生在济南、淄博鲁中地区的崩塌滑坡主要由大气降水引发;发生在铁路、公路、引水渠道沿线和山丘农村切坡建房的崩塌滑坡等多为工程建设引发;发生在济宁、临沂、枣庄地区的地面塌陷和平原区地面沉降主要由开采矿产资源等人为活动引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37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军分区,上属驻潍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通知》(鲁办发〔2019〕18号)精神,参照省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经市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确定保留、调整和新设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共66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此次发文公布的数量为基准,实行总量控制、清单管理、定期规范,确需设立、调整、更名等事宜严格按照《潍坊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潍办发〔2019〕23号)办理。
附件: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1日附件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一、长期设置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55个)1.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2.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3.市口岸和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4.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5.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领导小组6.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7.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市油区和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9.市招生考试委员会10.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1.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2.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3.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14.市禁毒委员会15.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16.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7.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可分别使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名称开展工作)18.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委员会19.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20.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1.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2.市绿化委员会23.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24.市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5.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6.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27.潍坊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8.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9.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30.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31.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32.市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领导小组33.市政府旅游工作领导小组34.市文物保护委员会35.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36.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中国行动潍坊推进委员会)37.市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38.市老龄工作委员会39.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40.市减灾委员会41.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42.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4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44.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45.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46.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47.市人民防空军政联席会议(市人民防空指挥部)48.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49.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50.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51.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52.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53.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54.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55.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二、临时性设置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11个)56.市5G产业发展领导小组57.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58.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59.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60.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61.市高速公路协调推进领导小组62.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指挥部63.潍坊机场迁建工程指挥部64.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工作领导小组65.市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66.市“十三五”时期民兵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结束——。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总结汇报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总结汇报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 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地震灾害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下面是对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总结汇报,旨在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
一、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情况1. 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本次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共覆盖了全市各个区域,动员了大批市民积极参与。
通过宣传、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了市民对地震灾害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2. 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情况: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对群众进行地震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提高了群众的自救自护能力。
共培训了XX人,覆盖了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群体。
3. 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情况:为提高地震预警能力,市政府投入资金购置了一批地震预警设备并进行了安装和测试。
目前,各个区域已基本实现地震预警系统全覆盖。
4. 群测群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板、官方网站等渠道,加强了地震灾害防范知识的宣传,提高了市民的防震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群众参与度不够高:尽管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广泛动员了社会力量,但部分市民对于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理解和参与仍存在一定障碍。
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参与的积极性。
2. 地震预警设备的覆盖不均衡:地震预警设备的安装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在一些偏远地区设备覆盖仍不到位,需要加大投入,确保全市范围内地震预警系统的覆盖率。
3. 群测群防专业人员的数量不足:当前,专业的群测群防人员还是相对稀缺的。
需要加强对相关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群测群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4. 群测群防工作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合作,但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
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渠道的畅通程度,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三、改进和完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措施1. 加大地震群测群防知识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地震知识讲座、制作宣传视频等方式,提高市民对地震灾害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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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地震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潍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29
【实施日期】2009.10.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3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是经济大市、人口大市,是地震灾害多发地区之一,被国家、省列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我国东部最大的断裂带--郯庐断裂带纵穿我市,多条北西向断裂与其交汇,地质构造复杂,具备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条件和背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
“专群结合”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方针,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经验和特色。
我市是全省最早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地区之一,已有30多年历史,地震群测群防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与救援、震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仍然存在县市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观测点选取及布局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网点建设运行不规范、信息报送渠道不畅通、人员经费缺乏保障、灾情速报网络覆盖不全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和谐潍坊”、“平安潍坊”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专群结合、社会参与、优势互补的原则,健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体系,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规程,提高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推动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现有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为基础,以继续推进“三网一员”(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为重点,实现管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工作队伍,构建纵向畅通、横向联合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群测群防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