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军事化管理细则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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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的学生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的学习、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勇往直前的精神和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增强国防意识,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的有关规定,结合职业学校性质、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军事化管理,是指仿效部队正规化管理的模式,按照学校全面建设的需要,所实行的内部规范化管理。它比常规管理要求更严格,内容更规范,标准更高,效果更好。对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实行军事化管理,其目的是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使他们具有服从意识、团队意识,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军事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作风纪律素质,使其逐步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的人格品质并成为政治合格、军事过硬、知识全面、作风优良、纪律严明、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学生军事化管理要学习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和行政管理的科学经验,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与耐心说服、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实行军事化管理要充分调动和依靠广大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建立严格管理和自我养成教育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第六条本细则是学生军事化管理的依据,是学生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自觉服从军事化管理。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为副主任,各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军事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军事化管理的全面工作。下设学生军事化管理大队,在军事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军事化管理的组织与实施、计划、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八条学生军事化管理大队设大队长一名,由分管校领导兼任;副大队长一名,负责本大队军事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根据学校的决定、命令、指示和计划,结合本大队实际,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军事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军事化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学生军事化管理大队下设若干中队,在大队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军事化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条中队下设若干区队,在中队领导和上级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区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军事化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一条区队下设若干班,在中队、区队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军事化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本班一日生活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章军训
第十二条军训目的:通过组织军训,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集体主义精神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不畏艰险、严谨求实的作风,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为培养科技优秀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十三条军训时间:学校每年要组织新生进行为期2个月的集中军训。平时利用早操、第八节课等时机进行队列、体能等科目的训练,军事化管理大队、中队定期组织会操,进行检查、评比,确保训练质量。
第十四条军训的主要内容:队列、擒敌、战术训练、体能训练、国防知识、军事思想、军兵种常识、消防知识、解放军优良传统、条令条例教育等科目。
第十五条军训计划和组织实施:军事化管理办公室及时做出军训计划安排,学校聘请当地驻军指战员或退伍军人为军事教官,中队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军训要求:军训要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校领导和相关科室领导要亲临现场,中队长跟班组织训练。
第十七条军训考核:军训结束后,学校对受训学生进行军事技能和理论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第四章一日生活
第十八条起床
(一)各区队值班员应当提前起床(约10分钟),按时发出起床号(哨)并督促学生迅速起床。
(二)听到起床号(哨)后,全体学生应立即起床,按照规定着装,翻开被子,打开门窗,准备出操。
(三)中队长要检查起床情况,督促所属人员按时出操。
(四)值日员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早操
(一)除了休息日、节假日之外,学生中队通常每日出早操,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
(二)早操通常以学生中队(区队)为单位组织实施。
(三)听到早操号(哨)后,全体学生(除担任公差、勤务和全休伤病员外)应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由值班员检查着装,清点人数,区队值班员向中队值班员报告,中队值班员向校领导报告,由中队(区队)值班员跑步带入操场。
(四)早操内容:主要进行队列训练、体能训练和早读,并适时组织会操。半休病号到场不参加训练。
(五)听到收操号(哨)后,集合整队,进行讲评,跑步带回。
第二十条清整和洗漱
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分钟。
(一)清整。(1)内务要整齐清洁,统一有序。(2)在整理内务时,应打扫环境卫生(学生中队的责任区)。(3)要经常检查和评比内务卫生。班值日员协助付班长检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中队值日员检查中队的内务卫生。
(二)洗漱。(1)洗漱应在规定的地点进行。要节约用水,遵守秩序,维护公共卫生。(2)洗漱物品应保持清洁卫生,用后按规定摆放整齐。
第二十一条早检查
(一)早检查在整理内务和洗漱后进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二)早检查的内容包括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
(三)早检查通常以区队为单位列队进行,由区队长组织实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二条开饭(早、午、晚饭)
(一)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就餐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分钟。
(二)开饭前十分钟,以学生中队为单位,由中队值班员整队带到食堂门前,视情由一名学生指挥唱革命歌曲。
(三)中队值班员组织学生按顺序依次进入饭堂,自行坐下就餐。
(四)就餐时要遵守食堂规则,保持肃静,讲究卫生,文明就餐,提倡节约。
(五)餐毕自行离开。返回途中,要自觉做到二人成列,三人成行。
第二十三条上课
(一)上课前,根据课程内容提前做好准备。
(二)中队值班员或区队值班员通常在上课前十分钟集合,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和教学用具,带往教室或训练场等地点,做好学习、训练的准备工作。
(三)授课前,中队值班员或区队值班员向教师报告人数。
(四)授课时,要严格遵守课堂规则和上课纪律,要精神振奋,讲究礼貌,提问时,要举手报告,回答问题要起立,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五)上课完毕,中队值班员或区队值班员向教师请示报告,经允许后,整队带回。
(六)上课前对课堂秩序提出要求,课后进行讲评。
第二十四条课间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