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核心内容:“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一般会涉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等因素,它是造价咨询工作中的难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会对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存在很大分歧,往往以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观点来否认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使工程结算达不成一致。下面就从合同有效和无效两方面分别讨论“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承包合同有效,一方对价款结算方式提出异议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一方认为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造价,有违公平原则,寻求价款结算调解;或者双方产生较大分歧后对簿公堂,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或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有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合同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当事人一方要求进行造价鉴定的,不予支持,依据这一条款,应按合同约定价结算,即按合同约定的“一口价”进行结算。

但小编认为,这种“三边”工程是违反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基本规则,合同以固定价款结算,又没约定风险范围和条件,由于种种原因,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和造价,这一条款违反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则,显失公平,因此认为该种工程价款结算不适用司法解释第22条,应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结算,只要竣工验收合格的,则应按实结算的原则,即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设计边施工时的图纸就是该工程的计价图纸,并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竣工结算。

2、工程承包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双方就结算协商不能一致,对簿公堂,由于一方的过错,施工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但不论是承包人的过错还是发包人的过错,小编认为,并依据司法解释都应按实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或鉴定,即按施工图纸,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造价竣工结算或鉴定。但在结算或鉴定时,应区分哪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

(1)承包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如无资质、超越或借用资质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承包人除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外,结算或鉴定价款中只能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等部分,利润作为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收缴,当承包人过错导致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依据司法解释,承包人应进行修复,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还应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和相应的民事责任;

(2)发包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如未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或者被认定中标无效,结算或鉴定价款中应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等全部工程价款。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未依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承包人宜提醒发包人,以避免合同无效。如果人民法院收缴利润,承包人可以将利润作为损失,要求对造成合同无效有主要过错方的发包人承担。

工程结算协议书

工程结算协议书(样本) 工程合约编号:工程地点: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XXXXXXXX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XXXX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XXXX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XXXX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竣工结算协议如下: 一、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施工的上述合同范围内以及甲方交由乙方施工的本工程合同范围外新增项目的最终结算总造价合计为: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叁佰叁拾陆元整(¥279,336.00元),此结算金额为双方认可的最终结算金额,该金额已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范围内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施工措施费、各项规费、利润、税金等甲方应付乙方的所有本工程款项及费用。 二、上述工程结算总造价包括甲乙双方于 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XXXXXX 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及所有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所有本工程施工费用(详见XXXXXX工程结算审批表);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三、上述工程结算总造价,甲方在扣除本协议签订前已付工程款、应扣其他款项(详下述备注第2条)以及合同约定保修金(结算总造价的 %)的剩余工程款分次支付给乙方,但乙方须于付款前按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向甲方交清所有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市档案馆移交要求)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电子文档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此笔剩余工程款。剩余工程款计

算如下: 279,336.00—(已付工程款0.00+保修金139,667.00)=265,369.00(元) 备注:1、上述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2、甲方实际支付上笔款项时,除扣除上述计算式中费用外,还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等所有应扣未扣款项或代缴费用,但乙方开具的工程发票金额应包括所有应扣费用金额。 四、双方结算后须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各项责任义务,包括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乙方履行保修义务等。如发生保修事宜,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另行委托维修单位,所产生的所有维修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在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额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的,乙方承诺承担全部保修责任及费用。 五、乙方保修金139,667.00元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即XXXX 年XX月XX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应付的维修维护等费用及质量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余额(如有)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分包类标准合同(固定单价)

XXXXXXXXXX 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时间以现场项目经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达至U—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币种:人民币 合同总价暂定(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丫:_ —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①____ ③询标纪要、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④施工图纸⑤工作联系单及有关会议 纪要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投标书及附件。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风险范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_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综合单价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甲方因,现需乙方进行工程的施工,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及原料采用: 二、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日历天,除非经甲方书面盖章签证,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工程合同价款及结算方法: 1、工程结算方法:因该项目为零星工程,经双方协商按照综合单价元进行结算(大写:元正),工程量暂定平

米,合同总价暂定。该单价为包含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二)、按进度节点付款 甲方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在工程量经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工程师在各自权限内最终审定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工程量完成 %时,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所计取进度款的百分之 %。 2、工程全部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个月内结算审计完毕,结算审计完成后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4、预留5%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5日内付清(无息)。 5、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向甲方提供按增值税适用税率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提供发票致使甲方产生税务风险损失,乙方需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派担任本工程的甲方代表,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甲方委托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双方明确: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

工程结算协议书(完整版)

(工程结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现甲乙丙三方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及善后事宜,经**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会议协调,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年12月28日签订的两份《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 二、甲乙双方同意就已确认完成的项目工程及现场设施,按下列方式处理解决: 1、甲方确认乙方已完成隧道工程元、路基工程元、主便道工程元、炸药库和路基挡墙打包元、大临打包元,及乙方先前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元,合计元;扣除乙方向甲方借支及材料代付款元、项目部供应材料款元,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元。 2、甲方确认乙方施工现场库存材料元、机械设备租赁费及其他零星费用元,由甲方支付乙方。 3、按照20年5月21日经双方确认遗留未解决的路基部分问题、炸药库建设、二号弃土场位置变更及**隧道出渣成本增加问题(详见附件一),甲乙双方现协商一致,由甲方支付乙方27万元予以解决。 4、甲乙双方(**岭、**隧道路基)进场机械设备总计22项(详见附件二)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理负责调走。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机械设备26项(详见附件三)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按照折旧标准补偿乙方元。 6、甲乙双方施工队伍(**岭、**隧道路基)临时设施18项(详见附件四)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补偿乙方40万元。 综上,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共计(小写:)元整,该金额包含乙方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退场费。

三、甲方支付乙方上述工程款元按下列方式支付: 1、于20年11月7日前支付包含农民工工资及退场费共计万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人员退场,并撤走上述约定归乙方所有的机器设备。 2、20年12月15日前支付元。 3、20年1月15日前支付余款元。 上述款项不留存保证金,由甲方100%支付,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任何发票。 四、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支付工程款视为违约,一期未按时支付,视为所有款项到期,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支付剩余全部未支付的工程款;甲方另按拖欠的工程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对甲方上述债务及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甲乙双方对部分工程款项元尚存在争议(详见附件五),该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承担先前施工工程的质量问题,视为甲方对乙方先前施工工程已验收合格。 八、合同附件一至五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甲乙丙各方之前就本次工程施工事宜所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附件、会议纪要等如与本协议内容不符,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县人民政府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内容发生争议的,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合单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合单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各分项工程完工时间: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六、合同价款 暂估金额(大写):(含税)(人民币)元,以发包方审定价款为本合同最终价款。¥: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澄清函)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九)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九、. 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QQ: QQ: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及解释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结算阶段易产生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建议收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结算阶段易产生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08) 4.4.3条文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本条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的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有关建设各方主体均能接受此项规定,在工程计价中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并能确立以下基本原则,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等。 而从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建设工程对于价款调整的条文要求更为严格、全面和细致,部分建设工程业主与承包商尽管已经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基本明确了上述计价原则,但往往易忽视工程价款调整的有关内容,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文过于简单、片面,而一般工程建设过程中都会有大量的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计的风险,所以这种不完整的价款调整条文会有可能给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进入竣工结算阶段时带来大量隐忧。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针对有关问题签订合理的合同条款,才能从根源上避免工程结算时各种造价纠纷的产生。 一、关于工程风险分担问题。 目前部分业主潜意识里往往有把所有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承担的倾向,因此在确定合同条款时,会要求施工企业承担所有市场风险,此种做法在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工程建设实际中,显然是不够公平和明智的,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材料价格暴涨的情况,施工企业往往无力承担其价格风险,有可能会采用停工等过激方式,也有可能会采用偷工减料等不正当方式确保企业盈利,从而在工期质量等方面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市场风险的承担往往是把双刃剑,材料价格有可能暴涨,也有可能暴跌,不采用合理分担价格风险机制的话,固定单价的工程业主单位同样需要承担价格暴跌的风险压力,即在价格高位时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旦价格暴跌,如无合理的价格风险分担机制的话,业主单位则没有机会受益,导致成本增加,无法控制造价;此外合同风险分担机制条款的可操作性不强,如合理分担风险的材料范围、幅度限值、价差计算方法约定不清时,也容易引起工程造价纠纷的争议。 【应对措施】: 1、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风险的确定和分担原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4.1.9条文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风险,但不是所有的风险以及无限度的风险都应由承包人承担,而是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这就要求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进行界定和明确,发包人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度风险。 在施工合同订立时就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可确定以下基本原则: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摘要】长期以来,在工程结算审核中,结算价超合同价的现象较普遍;本文从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分析开始,最后提出避免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对策建议。 【关键字】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对策 一、工程结算中超合同价原因分析 1、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一般小工程不要求招投标,甚至没有施工图,建设单位一般不懂施工技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口头描述的施工内容进行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编制内容不全,缺漏项较多;有时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接到工程,编制预算时故意遗漏工程内容、压低单价和总价,等到具体施工时将工程内容再扩大,并提高材料档次及单价,至使结算价远远超过合同价;抢修工程一般工期较急,来不及设计施工图和编制预算,签订合同时采用暂定价,到结算时常常出现结算价超合同价的情况;少数建设单位为规避招投标,故意不进行施工图设计,故意压低合同价,实际上工程造价远远超合同价;有些建设单位为赶工期,不计成本,边设计边施工,致使变更频繁,返工较多,必然增加工程造价。 2、建设单位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方便报批,或项目批准后使预算不超概算,在编制预算主观故意压低合同价,导致竣工结算时结算价超出合同价;有的建设单位互相攀比、追求豪华、不管概算或计划指标,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3、设计质量不好。建设单位不懂或不审核设计施工图,只追求速度,要求不合理的设计期限,设计人员为赶时间,对一些细部节点不做处理,有的仅以文字代替,设计深度达不到施工要求,使得施工过程变更频繁,增加了工程实际造价;设计人员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设计质量,不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节点详图不全,有的甚至相互漏洞百出,致使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

工程承包合同价格

工程承包合同价格 总价合同是指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项在承包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它是以设计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经过协商确定的。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承包方实施全部工程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拟实施项目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基本确定。显然,总价合同对承包方具有一定的风险。通常采用这种合同时,必须明确工程承包合同标的物的详细内容及其各种技术经济指标,一方面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要仔细分析风险因素,需在报价中考虑一定的风险费;另一方面发包方也应考虑到使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是可以承受的,以获得合格而又有竞争力的投标人。 在所有形式的总价合同文件中,施工说明书尤为重要。施工说明书的条款只有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总价合同一般在能够完全详细确定工程任务的情况下采用。但在实践中,合同标的物往往包括可定性质的工程量部分和不可定性质的工程量部分。因此,承包工程中往往出现工程量变更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签订合同时都写进专用条款,即规定工程量变化导致总价变更的极限,超过这个极限,就必须签订附加条款或另行签订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填报单价,并据此签订承包合同,而实际总价则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单价计算确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变更单价。单价合同的执行原则: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允许有上下的浮动变化,但分部分项工程的合同单价不变,结算支付时以实际完成工程为依据。因此采用单价合同时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预计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得到的合同价格,并不一定就是承包方圆满实施合同规定的任务后所获得的全部工程款项,实际工程价可能大于原合同价格,也可能小于它。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固定价 固定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期间不因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 固定总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设计图纸、工程量及规范等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就承包工程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即承包方按投票时发包方接受的合同价格实施工程,并一笔包死,无特定情况下不作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作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一般不能变动。因此,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合同改选过程中的主要风险,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变化而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承包包双方均不能以工程量、设备和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为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因此,作为合同总价计算依据的设计图纸、说明、规定及规范需对工程做出详尽的描述,承包方因为可能要为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代价,所以往往会加大不可 预见费用,致使这种合同的投标价格可能较高。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1)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合同改选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承包方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的差异。 (2)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承包方一般在报价时可以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3)合同工期较短,一般为工期在 1 年之内。 固定单价

(word完整版)单价工程合同样本

单价承包工程合同 编号: 甲方(发包方):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承包方):签约地点: 一、为了完成工程的修建,经双方商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甲方与业主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称:总合同),并在熟知总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签署本合同。 二、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除外); 3、承包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三、承包合同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范围、内容: 3、开、竣工日期: 4、承包方式:单价承包:详见附件《承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 5、工程造价:暂为¥元(大写:)。此 金额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含一切内容(包括初期进场、中期施工、竣工保养等各阶段的所有内容)的总金额,甲方除此之外,概不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应遵守总合同工程中关于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要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2、乙方质检人员必须对每一道工序进行现场监督,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和返工,其工料机损失由乙方承担。每道工序完工时,经自检合格,报甲方质检人员和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若甲方或监理检查达不到优质工程,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按相应的项目、数量、本合同单价处以倍罚款,并负责修复和返工,直至甲方和监理、业主

满意为止,修复和返工费用(工料机)由乙方自理。 4、由于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须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凡没有甲方和监理的指令,乙方不能进行任何变更。若乙方为方便组织施工、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采用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除须得到甲方和监理的批准外,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材料供应方式: (1)道路用材和结构物非主要材料可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须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2)结构物主要材料(结构用钢材、水泥、外加剂、支座、锚具、伸缩缝等)由甲方供应,供应单价为甲方采购原价(包括运杂费)加%管理费,数量按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现场人员。事故的处理结果应上报甲方。 7、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工程缺陷责任期)遵循业主统一规定。 五、结算和支付: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质保金:从乙方每期工程款中扣留%作为质保金,至合同总金额的%时止。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业主支付给甲方后的天内,扣除甲方代乙方修复缺陷费用后一次退还乙方。 3、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乙方要求计量的依据。 4、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5、工程款的结算由甲方同监理、业主进行。 乙方每月—日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各种完整的结算报表及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共同签认的有关报验资料,并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结算工程款。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工程款后日内依据甲方批准的乙方工程进度款清单,将工程款拨付给乙方,乙方出具相应的发票。每次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 (1)工程质保金。 (2)甲供的材料款。

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分析及防范策略

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分析及防范策略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数量也随之逐年攀升,为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的流程,保证工程项目结算的准确性,我国专门出台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三项基本管理制度,制度施行后,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所提升,特别是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的效果尤为突显。但在资金管理控制方面,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的现象仍较为突出。为不断提升工程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本文主要从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希望能对相关参阅人员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工程项目结算价合同价成因防范策略 工程建设项目的含义是按照预计总体计划进行的各项单体工程所形成的整体,也可以叫做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中,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将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是否可以取得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使用效果。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做好资金分析、使用规划,以保证工程结算保持在合理的预期之内。 一、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分析 造成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的因素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工程前期准备不充分 一般而言,建设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在建设前期大多没有招投标过程,有些甚至没有建设施工图纸。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大多不具备施工专业技术。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负责人口头描述进行施工项目预

算,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漏项、缺项较多。部分施工单位贪图小利,为顺利承接工程,在进行预算编制时,会故意压低单价或故意遗漏工程建设项目,待工程项目施工后再随意扩大工程内容,抬高原材料单价及档次,这就使工程结算价远远超过合同价;部分抢修工程大多工期较急,项目预算和设计图来不及编制和设计,在签订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时价格无法明确,只能使用暂定价格,这也是造成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重要原因之一;部分施工单位为逃避招投标过程,故意不设计施工图,在施工前期故意压低合同价,但在工程结算时实际的工程造价却远远超过合同价;另有部分单位为缩短工期,在施工过程中边设计边施工,导致项目变动频繁,出现多次返工,此种行为,极大地增加了施工成本,导致工程结算超过了合同价。 (二)项目承包商擅自增加工程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部分项目承包商和施工单位为方便项目报批,或项目批准建设后项目预算不超出概算,在进行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时会故意压低工程合同价,最终导致工程结算超过合同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建设承包商和项目施工单位存在盲目攀比的心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盲目追求工程的外观,不考虑工程项目预算和设计规划,擅自增加建设项目,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最终导致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 (三)设计质量较差 部分工程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在项目施工建设中未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细致分析,只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工程设计人员为赶工期,在部分细节上粗枝大叶,对重点难点项目未做好标注,有的直接以文字代替,设计图纸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造成施工过程中频繁变动,

结算协议书

结算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以下简称原合同),由乙方承包甲方(以下简称本工程),现本工程已于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对此,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本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根据原合同约定的原则,双方经审核并共同确认本工程结算总价款为,该价款为最终结算价款双方对此不再有异议。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结算本工程价款,甲乙双方以前所签的原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单以及其他相关依据等凡影响本工程结算造价的自行失效,本工程结算价款最终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二条 第三条双方同意由甲方从结算总价款扣除的款项共计为:元(大写:)。 第四条甲乙已支付的工程款价经双方确认为:元(大

写:)。 第五条 第六条按原合同约定甲方应扣留工程质保金为元(大写:),质量保修期满经物管公司确认无质量问题或者虽有质量问题但扣除相关费用后尚有剩余的,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第八条本工程乙方已提供发票金额为元(大写:),剩余金额(含工程质保金)的发票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提供给甲方。 第九条 第十条双方确认甲方应付工程款项为元,大写:(即工程结算总价款元,减去已付工程款元,减去应扣除的款项元,减去应扣留的工程质保金元),此款应于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提供剩余部分金额的发票30日内,甲方支付结算款的 %(若因甲方原因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和赔偿责任),剩余部分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进行最终结算,不论双方出具的相关凭证与上述条款所确定的数额是否一致,均按本协议所确认的数额执行,本协议中所指的金额均为人民币。在双方最终结算成立后,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缮,直至达到合格为止,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未进行工程修缮,由甲方

工程造价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工程造价合同(标准版) Engineering cost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工程造价合同(标准版) 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

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六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咨询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帐号: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电B63:B72话:______

工程结算合同书范本

工程结算合同书范本 篇一:工程结算协议书 工程结算协议书 HY06-02 编号: 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长兴路188号(近永兴路): 工程项目:中海万锦城三期 工程合约名称:中海万锦城项目三期10号楼10-6户型样板房精工程工程合约编号:COBSH01400G0020 承包人:南通幸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锦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人)和南通幸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 包人)双方核对并同意,最终结算工程款如下: (1)原合同金额: RMB¥ 419,889.88元 (2)增减金额: RMB¥ 13,193.2元 (3)结算金额: RMB¥ 433,083.09元 (4)尚余保修金金额: RMB¥21,654.15元 (该保修金将视乙方履行保修责任情况而全额或部分退还) 双方同意: 1. 本结算协议书的签订仅意味着原合同价款金额的调整,并不解除承

包人按原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责任与义务,双方的一切利益、义务仍以原合同为准, 除非该合同已圆满履行完毕; 2. 双方同意除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发生保修金扣款(余额不足时 业主保留追索权利)外,从本结算书鉴定之日起,双方互不向对方提出增减 工程费用要求; 3. 于年保修期满,承包人圆满履行完成保修责任经验收合格后,剩余保修 金将按原合同之相关规定发还。 双方在年月日盖章/签署: 发包人:上海锦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南通幸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篇二:工程竣工结算协议书 工程结算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据双方2012 年 8 月 24 日签订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该工程于 2013 年 2 月1日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均无异议,现就本工程的竣工结算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最终协议: 一、工程结算范围(参照承包范围) 二、工程结算造价 大写:壹佰叁拾陆万伍佰柒拾陆圆小写:本结算造价为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结果,双方承诺不以任何原因和任何理由提出修改变更。 三、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协议共 2 份,发包人 1 份,承包人1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年月日 篇三:工程结算协议书 工程结算协议书(样本) 工程合约编号:工程地点: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XXXXXXXX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XXXX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XXXX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XXXX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竣工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价款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可谓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因为这正是施工企业的利润所在,是施工企业的生存命脉。工程最终是否能够实现盈利,除了受市场风险影响之外,没有一个好的法律风险防范的保障也是很难实现的。甚至可以说,市场风险可能只是影响工程项目能否产生利润,但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是否能结算工程款并最终得到偿付,那就不仅仅是利润问题了,可能连成本都无法得到保障,尤其是在垫资施工的工程项目中风险更为严重。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形成的原则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 形成。在2013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中合同价款的价格形式分为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和其他价格形式三种合同,而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成本加酬金和按照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式。新颁布实施的2017 版《示范文本》也延用了这种分类,并没有对此进行修改。 一、单价合同 根据2017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义,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所称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为完成每一项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在约定的条件和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再调整。在条件和风险范围之外允许调整,但风险范围及调整的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约定。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在竣工结算时最终合同价款以约定的综合单价与工程量计算来确定。而工程量则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时产生的现场签证而确定。但固定单价合同也并不意味着工程量可以任意计量,上述所谓“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所指即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单位工程量。而对于没有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建筑工程,也可以施工图等文件作为工程量的基本依据。因此,承包人在审查合同时对工程量清单或者施工图纸等文件应予仔细认真核对,避免工程量清单错漏时产生风险,最终在工程款结算时造成纠纷和损失。 二、总价合同 根据2017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义,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 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区别在于: 单价合同是合同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时即已确定且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 定的,不作调整。 就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关于价款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的规定而言,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第 3.4.1 (强制性条文)规定,在用词上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格风险, 其目的也是为了避免在市场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使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利于其中一方。就风险承担来说,上述规范也规定了在相应风险发生时的承担主体。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不是合同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合单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综合单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

各分项工程完工时间: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六、合同价款 暂估金额(大写):(含税)(人民币)¥:元,以发包方审定价款为本合同最终价款。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澄清函)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九)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QQ: QQ: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4—

结算协议书范本

结算协议书范本 篇一:结算协议书 大方县县城城市道路工程 建设费用结算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费用决算管理的规定,按照《大方县县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协议书》的约定,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包含大方县县城内5条城市道路建设,分别为城区1、2、3、4、7号道路,暂定总合同价款约¥22000万元(大写:贰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其中征地拆迁费用约¥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人民币。道路全长约6500米,为城市Ⅱ级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及施工要求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二、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本工程项目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2020年1月31日前竣工验收。 三、工程价款决算原则: 本工程项目由大方县县城出让土地获得者按照所得土地量,价格折合80万/亩进行投资建设,其工程价款依据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20版)》及现行贵州省有关调整文件,由甲方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报县审计局评审后作为结算价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2个月内完善有关工程结算资料,在所建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所有发生的工程费用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照审计报告确认数予以认可。 四、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所建道路范围内征地拆迁费、设计费、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实际建设投资部分,甲方将根据审计结果

送县财政局予以支付。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2020年月日 协议订立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核心内容:“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一般会涉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等因素,它是造价咨询工作中的难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会对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存在很大分歧,往往以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观点来否认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使工程结算达不成一致。下面就从合同有效和无效两方面分别讨论“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承包合同有效,一方对价款结算方式提出异议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一方认为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造价,有违公平原则,寻求价款结算调解;或者双方产生较大分歧后对簿公堂,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或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有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合同约定按固

2016年二级建造师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2Z102030 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续表 ?历年没有出过考题或出题很少的内容: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误期赔偿;合同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质量保证金;最终结清。 2Z102031 合同价款约定 第一个考点: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1.合同类型选择的依据:设计图纸深度、工期长短、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 2.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且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但也可以采 用总价合同。 3.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 (1)工程量可调。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一般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可调)。 (2)其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下单价不可调;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 4.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 程量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 第二个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计量:?按月计量;?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划分分段计量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扣留方式及时间 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2Z102032 工程计量 第三个考点:工程计量 一、单价合同的计量 1.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2.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4.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 书面意见;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二、总价合同的计量 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 2.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3.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算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 4.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目标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报告。 5.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 2Z102033 合同价款调整 第四个考点:法律法规变化、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一、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 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二、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个考点: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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