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供用电合同签订知道及填写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供用电合同的重要性
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企业根据客户的需要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供用电政策和计划要求的基础上,与用户签订的明确双方在供用电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供用电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供用电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电人“供用电合同专用章”和用电人公章后才能生效。供电公司具有工商管理机构核准登记资质,则具有合同签约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附于合同后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与供用电合同文本主体一致;二是签约人的有效性,双方签约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证书作为合同附件;三是章据的有效性,加盖供电人“合同专用章”、“公章”和用电人“合同专用章”、“公章”后,并加盖骑页章才能生效,不得加盖基层班组等其他章据。
签订供用电合同是法律行为,所以必须严格按《合同法》及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合同签订后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受合同的约束。
二、供用电合同类型及适用范围
根据不同供电方式和用电需求,供用电合同共分为六类:
1.高压供用电合同:适用于供电电压为10千伏(合6千伏)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用户。
2.低压供用电合同:适用于供电电压为220/380伏低压电力用户(不包括居民客户)。
3.临时供用电合同:适用于《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短时、非永久性用电的用户,如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抢险救灾等。
4.居民供用电合同:适用于居民用户的用电需求。
5.趸购电合同:适用于以向供电企业趸购电力,再转售给用户购电的情况。
6.委托转供电协议:适用于公用供电设施未到达地区,供电方委托有供电用力的用户(被转供电方)供电的情况。这是在供电方分别与转供电方和被供电方签订供用合同的基础上,三方共同就转供电有关事宜签订的协议。
供用电合同应采用统一的标准书面格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供用电合同的文书、调度协议、电费结算协议等,都是供用电合同书面格式的组成部分。供用电合同
的条款与内容,应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方式,以围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在供用电活动中发生法律责任如何确认为主线来制订。
三、公司对签订供用电合同有效期的要求
高压客户的供用电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二年(也可每年签订);临时用电合同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低压供用的非普、非居、商业客户的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居民客户的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五年。合同到期前七天,供电部门应提前通知客户到供电部门续签供用电合。
四、对供用电合同签约人的要求
1.供用电双方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约的,应向对方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明书。
2.供用电双方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签约的,应向对方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发的委托代理证书。
3.供用电双方都应对合同签约人员的合法身份进行审查,包括代理人(负责人)的合法身份、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等。
4.正式签约时,应将供用电双方签约人的证书复印件附于供用电合同后面。
公司董事长是供用电合同的签约人,经董事长授权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有:总经理及各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五、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条件
1.供用电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2.当事人的意思必须真实;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超越自已的权限;
4.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六、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1.在供用电合同正式签订后,当事人双方都受合同的约束。一方面都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有权利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如果由于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供用电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3.除不可抗力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当事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中,应当负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当事人一方仍要求违约方履行供用电合同时,应继续履行。
4.供用电合同还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处理双方纠纷的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公司对供用电合同管理要求
由于供用电合同在营销管理工作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根据合同法及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规定,公司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中心对供用电合同管理必须明确责任人,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各中心主任是公司授权的合同代签人,必须亲自抓供用电合同管理,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负责。
2.各中心对新增客户必须100%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在营销系统内签订。
3.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的合同版本,填写要完整、规范,用词应准确,对不涉及的空白项应加斜划线方式处理,避免引起歧义,对需要删除的,必须保证前后逻辑一致,规范签订合同。
八、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注意事项
1.用户名称:与客户有效证件、公章一致(与营销系统的名称相同)。
2.住所地:与工商登记地址相同
3.用电地址:按实际用电地址填写,注意与用电人法定地址的区别。根据我国法律,法人的法定地址为登记注册地,自然人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4.行业分类:按统计口的行业分类填写(中电联统[2004]68号: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可直接填写中文字,也可加上行业代码
5.用电分类:按照目录电价类别分类,如有多项,逐一填写。如:大工业、非普通工业、农业生产、商业、生活、非居民照明、趸售等。
填写应与各计量点的电价相互对应。
6.负荷性质:填写重要客户(经信委发文确认)和一般客户。
7.负荷特性:根据用电人生产工艺及是否连续性生产确定,填写一班、二班、三班、连续负荷等情况。连续性负荷是指24小时连续生产,且中断供电影响较大的企业,如化工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