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清单
城管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
城管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
城市管理者(城管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以下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
1. 落实法律法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制定城市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城市管理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3. 组织执法行动: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人员进行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保障公共秩序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4.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市民依法维权的能力。
5.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执法程序规范化,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标准,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6. 建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事。
7. 参与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对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政策进行研究和参与,提出合理建议,为法律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8. 促进城市管理与法律法规的衔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与法律法规的衔接,加强法律法规在城市管理中的运用,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9. 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城市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执法技巧的培训,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10. 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朝着法治化方向发展。
城管岗位职责
城管岗位职责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简称城管)是城市管理部门的重要一员,主要负责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
城管岗
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执法监管,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方
面进行执法监管,保障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2. 现场处置,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或城市环境问题进行现场处置,包括劝阻、责令整改、处罚等措施,确保城市的秩序和规范。
3.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和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公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4. 协调联络,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调联络,共同推进
城市管理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5. 档案记录,对执法过程和结果进行档案记录,做好相关资料
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公正和规范。
总之,城管岗位职责是为了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管人员需要具备执法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城市管理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隆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清单部门职责
隆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事项监管制度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事项监管制度3、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事项监管制度4、挖掘城市道路事项监管制度5、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摆放摊点事项监管制度6、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事项监管制度7、城区内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事项监管制度8、砍伐、移植城市树木事项监管制度9、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事项监管制度10、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事项监管制度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事项监管制度为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隆尧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河北省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主要检查下列事项: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2、是否存在经批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广告发布的行为;3、是否存在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形式、规格、内容设置的行为;4、是否存在到期户外广告设施、宣传栏等未按时拆除的行为;5、是否存在户外广告破损未及时修复的行为;6、是否执行户外广告技术规范和标准,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省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要求需进行检验合格;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
(二)监督检查指标1日常巡查:城区主要街道每日不少于2次,次要街道、背街小巷每日不少于1次。
2.专项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面不少于30%。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属地监督管理:由各辖区中队对所辖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及临时性广告进行日常巡查;(二)开展执法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
南明区城市管理局(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权力清单和责任
南明区城市管理局(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序号权力类型事项编码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承办机构追责对象范围备注1 行政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101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八、九、十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南明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公用事业管理科)南明区城管局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2 行政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挖掘城市道路和利用市政设施审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清单
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清单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登记表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城管监察大队贯彻执行关于城市市容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城管监察大队贯彻执行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城管监察大队2 编制有关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技术发展要求,负责制定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环卫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办公室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编制的管理规划、标准、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城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办公室3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编制城区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项年度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办公室4 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或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城区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或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的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工作,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办公室组织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城区城市管理和执法保障工作;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包括相关投诉处理、争议协调、年度考核等工作;法规监察科负责城区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办公室、城管监察大队5 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负责组织、协调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办公室、城管监察大队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
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迁工程的渣土、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收集、贮存、清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垃圾场负责对城区“三清一管”工作和卫生责任单位的达标管理和检查验收;办公室负责环卫机械设备配置的计划编制和产权管理;办公室依法征收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市场外摊点环境卫生服务费、门前卫生清扫服务费及各类垃圾清运费和处置费;渣土办、城管监察大队负责新建和改造环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办公室负责监督环卫基础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是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
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科学地规划城市的用地、道路、建筑等资源,使城市布局合理、有序。
而城市建设管理是指对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确保城市建设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的规划,对城市建筑工程进行审批和监督,并指导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活动。
其次,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城市环境卫生是指城市的卫生条件和环境的整体状况。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制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和措施,组织对城市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卫生环境问题。
第三,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容市貌管理。
市容市貌是指城市景观的形象和格调。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制定市容市貌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对城市的建筑、绿化、交通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处理违规建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改善城市的景观形象。
第四,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交通管理。
城市交通管理是指对城市内的交通运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制定城市交通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组织对城市交通秩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并提出改善交通状况的建议。
第五,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安全管理。
城市安全管理是指对城市内的公共安全事务进行管理和保障。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组织制定城市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规划,对城市内的消防、安全防范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处理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并提出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六,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能权限,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管理和保护的行为。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负责对城市管理活动进行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和强制执行,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还负责与市民的沟通和服务。
权责清单
附件1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八)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服务经营者未处罚采取措施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等烟尘物的处罚说明:1、行政复议、监督检查等共性权力不列入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未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市县共有权力,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行使,除涉及跨设县(市、区)的重大事项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不直接行使。
3、未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规划事项,原则上作为部门内部管理事项。
4、未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奖励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城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城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1. 背景介绍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是负责维护城市环境、规范城市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机构。
安全生产是城市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了明确城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制定本文档,对城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详细说明。
2. 职责详述2.1. 预防工作城管在城市管理中应该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前发现和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具体职责包括:•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城市居民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城市的安全风险状况;•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危险品、危险作业、危险设备等进行监管,确保其安全运行;•指导和监督建筑工地、工厂、商场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如道路、桥梁、市政管网等,确保其安全运行。
2.2. 应急响应城管部门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及时做出反应并采取措施保护公共安全。
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城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针;•协调救援资源,及时展开救援行动,并确保搜救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支援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
2.3. 监督检查城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检查各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其合法有效;•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督促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保护监管职能的权威性。
2.4. 安全宣传城管部门应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认识。
具体职责包括:•利用媒体、宣传栏、广播等渠道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培训班等活动,提高市民的安全知识水平;•定期发布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市民注意安全问题;•进行安全宣传推广活动,提倡文明安全生产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区城管局职责任务清单
区城管局职责任务清单序号 内设机构 序号 对应部门主要职责 序号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职责 负责岗位1 办公室11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察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
正职岗位:负责全面工作;副职岗位:具体负责第3、4、7、8条;综合岗位:负责第1、2、5、6条。
2负责执法车辆的调度管理和执法装备器材的管理保障工作。
3负责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
4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5 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2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7 组织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思想政治、普法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序号 内设机构 序号 对应部门主要职责 序号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职责 负责岗位2 城市管理科1承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区道路保洁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保洁应急事件处理;负责指导城区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管理设施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督,提出设置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的建议。
承担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责任。
1 负责城市容貌管理工作。
正职岗位:负责本科全面工作;副职岗位:具体负责第1、2、3、4、5、6条;综合岗位:负责第7、8条。
2负责编制环境卫生保洁规划、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
3 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
4 指导镇(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5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收运处置相关工作。
6承担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及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扬尘治理相关监管工作。
2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新建、改建规划和监督管理。
组织编制全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
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另U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备注
10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及 停止供水审批
行政许可
市城市管理和 行政执法局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
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 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 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 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冋意,并报冋级或者上级人
民政府批准。
6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 用地的使用性质和临 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
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另U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备注
4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 各种管线、杆线等设 施审批
行政许可
市城市管理和 行政执法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 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
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9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许可
市城市管理和 行政执法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一条从事
城管局行政权力清单
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4113
占道加工、制作、修理、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管监察大队
《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2003年7月1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三十一条
对本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列举的占道加工、制作、修理、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的行为,由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15日之内
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15日之内
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14201
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批准
行政强制
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
环卫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9月28日国务院第101号令第三十七条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15日之内
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4107
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清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峻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行为的处罚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重要职责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重要职责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紧要部门。
它是在城市管理行政体制内,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的重要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一、负责维护城市管理和公共秩序稳定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维护城市管理和公共秩序稳定。
为此,它需要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市容环境的整治、管理和维护,以及对行人、车辆和物品的管理、调度和掌控来维持城市的良好秩序。
在此过程中,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打造一个和谐、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
二、负责城市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也是城市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的重要部门。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需要在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订立安全预案,并组织协调各方气力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工作。
同时,它还负责订立应急处理预案,响应突发事件,适时实行各种措施加以应对,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负责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还是城市规划和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城市规划方面,它需要订立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订立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推动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绿化等管理工作。
同时,在城市管理方面,它还需要监管和管理建筑物和房屋使用和维护,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查处。
四、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及监管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也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部门。
在行政执法方面,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需要负责对市场经济中显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惩罚,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
同时,它还需要督促管理和检查城市内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切实保护市民的利益、维护公正公正的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紧要部门,其职责涉及到很多方面,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保障城市的良好秩序和市民权益。
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局行政处罚类事项清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类事项清单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可处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责令其限期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处以罚款。
3、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相应处罚。
4、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
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的罚款。
2、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1、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2、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责令停止侵害,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处以罚款。
四、市政管理方面1、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1、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城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城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以下是城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内容:
1. 城管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城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城市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 城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4. 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城管部门负责督促城市管理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城管部门负责指导城市管理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城市管理活动的安全进行。
7. 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市管理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8. 城管部门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
9. 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城市管理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0. 城管部门负责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这些责任清单旨在确保城市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
织和监督,保障城市管理活动的安全进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城管支队工作责任清单
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城管支队工作责任清单
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城管支队的工作责任清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维护城市环境秩序:负责城市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垃圾清理、保洁等工作,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2. 城市管理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对违法建设、违规摆摊、乱贴乱画、乱倒乱扔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3. 交通管理: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交通设施、指挥交通流量、执行交通安全法规等。
4. 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和提升,如建筑物外立面、道路绿化、城市标识牌等的维护和改善。
5. 物业管理:负责对城市公共设施、小区、社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道路、公园、停车场等的日常维保和管理。
6. 文明宣传教育:开展文明创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形成文明、友善、和谐的城市环境。
以上是一般性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城管支队的工作责任清单,具体的清单内容还会根据地方政策和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如有具体需求,建议您与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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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清单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四、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
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促进各行政处罚机构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等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永年区城管监察大队
二、监督检查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明确的执行标准,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对异常理由逐项进行复核;
2、不定期执法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案卷评查、量化评分的方式对永年区城管监察大队进行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执行依据参照邯郸市城管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永年区城管局(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永年区城管监察大队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以及经济形式、社会情形等变化作出调整和
完善。
(二)永年区城管局法规监察科负责本单位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并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以及经济形式、社会情形等变化及时报永年区城管局(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议调整和完善。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每季对自由裁量异常案件理由进行复核;
(二)对异常理由不充分的案件交永年区城管监察大队和城区各受委托执法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确认;
(三)每年将自由裁量异常案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予行政处罚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从重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参照《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予以认定。
七、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规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重大案件查处
永年区城管局(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永年区城管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工作,组织对辖区内重大案件的查办,现制定重大案件受理处理制度:
一、城区级负责受理处理的重大案件范围
重大案件主要是指:领导批示的案件,市级主管部门转办或督办的案件,线索明确、影响恶劣的案件,情节重大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
(一)领导批示的案件是指省、市、城区领导批示的案件;
(二)市级主管部门转办或督办的案件是指市城管局转送或督办的案件;
(三)线索明确、影响恶劣的案件是指被群体性举报或者一段时间内被不同举报人连续举报,案件线索明确,违规行为被媒体曝光,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
(四)情节重大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是指违法违规问题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拟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案件;
二、重大案件受理处理程序
(一)登记受理。
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和承接市城管局转办案件统一登记受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分类办理。
承办单位对举报材料提出办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一般案件转送永年区城管监察大队相关大队
处理,重大案件由永年区城管局(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查办或督办,分类处理过程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查办或督办。
永年区城管局(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及时组织重大案件的查办,对督办案件应定期跟踪督促查办大队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反馈调查处理结果的要书面说明原因。
(四)结案归档。
查处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理意见依据正确,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结案。
三、重大案件的办理流程
重大案件的办理通常按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结案归档、备案审查流程进行,永年区城管局(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查办或者督办。
(一)立案。
立案是指对控告、检举(举报)、投诉及检查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予以调查处理决定的过程。
(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主要是通过察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笔录、检验检测等方法收集证据材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认证的过程。
(三)作出处罚决定。
承办单位按照领导批示后的处理意见逐项落实,经集体讨论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结案归档。
案件处理终结后,写出专题报告,上报领导批示后结案。
(五)备案审查。
承办单位报送《关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报告》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以接受备案审查。
四、重大案件查办考核
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存在瞒报、失查、办理不力、包庇纵容等情况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或者约谈,存在过错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通报纪检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户外广告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户外广告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业从业行为。
二、监督检查内容
户外广告企业对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和标准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城管监察大队对经永年区城管局(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设置户外广告进行现场检查是否合格。
四、监督检查措施
经户外广告受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从开始设置到设置完成进行全程管理、监督。
五、监督检查程序
户外广告必须经合法审批规范设置,设置过程监管指对户外广告设施自行政许可决定书生效之日起至广告设施设置完成前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户外广告审批许可内容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如发现该设施在设置过程中未按审批许可要求设置,通过联系执法部门查处。
六、监督检查处理
违反《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规定的,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监督
一、监督检查对象
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单位(个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 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选择合法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承运,到合法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
2、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运输企业需使用合法运输车辆运营;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按规定实行密闭运输;沿途不遗撒、不泄漏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按核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副本或者运输证。
3、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许可:公示场内布局图、进场路线图及其他相关信息;对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推平、辗压;在运输车辆驶出消纳场所前,应当冲洗车体,净车出场;保持进出消纳场所的道路整洁、畅通;严格按照方案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和对废弃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保持场内环境整洁,无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如实登记建筑垃圾受纳情况,并定期向城区城管部门报告;不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或者其他危险废弃物;建筑垃圾消纳不超出核定的场地、容纳量受纳垃圾的。
三、监督检查方式
登记备案、现场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不定期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记录和签字。
五、监督检查程序
1、查看相关材料。
2、将相关材料记录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等规定的,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