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规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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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规程指南
为规范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兰州市实际,《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规程(2015年12月
修订)》(简称《规程》)于近日制定出台。《规程》中明确指出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等13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对对应情形
下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时限、额度及手续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1.离休、退休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文件)。无退休证明的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按身份证的出生日期给予办理。离、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已经封存,并且职工本人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不出具单位介绍信。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注明代办人的身份证信息,如果是继承人办理的须
注明该继承人的身份证信息以及与死亡职工关系)、代办人身份证、职工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死亡证明(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页、丧葬费收费单中的任意一项)。提取额度为全额销户提取。
3.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资料分别为:偿还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还款期内部分提前还款的,按照中心贷款操作规程中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的规定办理,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全部还清后再提取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贷款受委托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的凭证;偿还本中心以外的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加盖银行业务鲜章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等等。贷
款本息总额;还款期内冲还本中心贷款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视同提取额合并计算。
4.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
本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必须是在中心开户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
月以上,并且从未以本条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过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提取范围为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
5.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
6.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符合规定情形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1—6级《残疾人证》、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
系证明;非兰州市户籍职工或农业户籍职工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户口证明(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或户口迁移证)、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须
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人民法院判决书、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兰州市
城镇户籍职工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提取时限以中心账户停缴时间为准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为全额销户提取。
7.被纳入兰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托管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身份证、《城镇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须
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8.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范围为可以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1—6级《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提取时限为《残疾人证》有效期内可以提取,且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每年提取额为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
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情形又分为在兰州市购买、建造、
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异地购房两类情况。又详细分为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在兰州市购买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房、在兰州市购买二手住房、在兰州市购买拆迁安置房、在兰州市购买其他住房、在兰州市以租代购租赁单位周转房或公寓房、异地购房、购房
职工补办提取、在兰州市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在兰州市大修自住房屋,共10个类别。
10.本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缴纳租金票据,租赁合同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租赁商品房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兰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当年内有效)、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提取职工为单身的,出具《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
11.兰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工作调出兰州市或异地就业,不具备转移条件
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变动证明(工作调动文件或者新、旧单位的证明)。提取时限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间为准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为全额销户提取。
12.纳入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职工未重新就业
申请资料:《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身份证。提取时限以《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发放时间为准,达到两年以上才能办理提取手续。
13.职工本人或者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
申请资料:为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证明(加盖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或者住院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单;患重大疾病需进行长期门诊治疗,花费较高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以前年度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证明(加盖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或者住院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单)、本年度在县级以上医院门诊治疗票据。提取职工的配偶患重大疾病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还须提供户口簿,如果户口簿不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则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无法证明的不予办理。提取时限为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以住院费用结算单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患重大疾病需进行长期门诊治疗,花费较高的,在治疗期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