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表态坚决反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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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规定

严禁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规定

严禁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规定一、背景及意义近年来,随着教育竞争的日益激烈,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一些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也损害了教育公平。

为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我国政府及教育部门多次出台严禁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三、具体规定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和安排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教师以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为由,向补课机构索取好处费。

4.严禁中小学校教师在课堂内外,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严禁中小学校教师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进行有偿补课。

四、违规处理1.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等处分。

3.对涉及有偿补课的学生,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批评教育。

五、落实与监督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严禁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师生及家长的认知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举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严禁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规定,如同一道坚实的屏障,守护着教育公平的领土。

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妥协的余地,也没有退让的空间。

政策的制定,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现有的问题,更是为了预防潜在的隐患,让教育这片净土,不被利益的浊流所侵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明确了严禁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的四大具体规定,每一条都如同利剑,斩断利益链条,守护教育公平。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引言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坚决纠正一些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教育部特制定本禁令。

一、禁令内容1. 禁止各级各类中小学组织或变相组织有偿补课。

2. 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寒暑假等时间进行有偿辅导。

3. 禁止学校、教师以任何形式推荐或默认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4. 禁止学校、教师以任何名义收受补课机构给予的财物。

二、违规处理1. 对违反禁令的学校,教育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减少招生计划等措施。

2. 对违反禁令的在职教师,教育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教师资格等措施。

3. 对违反禁令的学生,学校应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记过等措施。

三、监督检查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排查制度。

2. 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3. 教育部将对违反禁令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组织实施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禁令得到有效执行。

2. 各级各类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教师熟知禁令内容,自觉遵守禁令。

3. 广大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五、总结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令,旨在维护教育公平,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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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
格规定
教育部针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以
确保教育公平和教师职业道德。

以下是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的主要规定:
1. 教育公平原则:教育部强调教育公平的重要性,禁止中小学
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对学生造成的不公平。

教育资源应当平等
地分配给所有学生,不应因有偿补课而导致学生之间的差距加大。

2. 在职教师补课限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应该遵守以下限制:
- 在职教师不得在本职学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其家长主动提供有偿
补课服务;
- 在职教师不得在校外机构、社会组织等地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 中小学补课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补课管理制度,并加
强对补课行为的监管。

学校应当:
- 审查教师的补课行为,确保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 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 对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 督导和检查: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督导和检查力度。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措施,以维护教育秩序和师德师风。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旨在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遵守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坚决反对“有偿家教”

教育部坚决反对“有偿家教”
基 础教育课程改革 取得的成效和基 本经验 , 部署 了下一 阶 村课 程改革 , 提高农村基 础教育质量 。加大对农村课 程改 在经 费分配 、 资源建设 和专 业 段深化课程改革 的重 点任务。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 出席会 革 工作 的指导 和支持力 度 , 议并讲话 。 ’ 指导 等方面 向农村倾斜 。运用信 息化的手段和方式 , 引入 陈小娅 指 出 , 础教育课 程改 革是 党 中央 、 基 国务 院 为 优质教育 资源 , 实现农村教 育的跨越式发展 。
陈小 娅强调 , 程改 革是一 项涉 及上亿 学生 、 课 千万教
深化改革仍然面 临着 环境与观 念 骤和政策 措施 , 无论 是东部地 区 , 还是 中西部地 区 , 无论是 师 的广泛而深刻 的改 革 , 制度完善 、 教师 提高 、 入和条件保 障等 方面 的问题 投 经济发 达地 区 , 还是经 济欠发 达地 区 , 针对本 地实 际开 转变 、 都
全国基础 教育课 程改革 经验 交流会在 南京召 开
进现代信息技 术在教学 中的科学应用 ; 做好普通 高中选修
大力推进 高 中选 修课 的多样 化 , 促进学 生 ( 中国教育 报 )O月 3 据 l 1日, 国基 础教育课 程改 革 课 程建设 规划 , 全 经验交 流会 在江 苏省南京市闭幕 。 会议全面 总结 了 8 年来 个性 的充分发展和优秀学生 的脱颖 而出。五是重点加强农
学生 全面素质 的培养 。四是深化人 才培 养模式改革 , 着力 培养学生 的创新精神 和实践 能力 。 在课程改革过程 中要深 入研究 教学 规律 和学生认 知规律 , 新教 学方式 ; 极推 创 积
均衡发展状 况的监测评估 , 及时纠 正区域 内义务 教育资源 平考试作 为高校招 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 积极 引导中学重视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指导意见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指导意见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决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二、治理目标1.杜绝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2.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3.严查中小学校及其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4.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教育形象。

三、治理措施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和职业观。

2.完善政策制度。

修订完善教师招聘、考核、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政策,强化师德师风要求,细化违规处理措施。

3.严格教师管理。

加强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4.加大查处力度。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强化责任追究。

对治理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实施1.提高认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责任。

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3.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4.定期督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让我们齐心协力,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而努力!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一项关乎教育公平正义的大事。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

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治理,让教育回归正道。

我们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让他们真正成为学生们的良师益友。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
偿补课的规定
背景
为了保障中小学生的研究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教育部制定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这一规定旨在解决教育资源不平衡、课外负担过重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规定细则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具体细则如下:
1. 禁止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以保障学生平等的研究机会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2. 禁止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导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导师应专注于在校教学工作,确保学生获得规范的教育。

3. 推动课后辅导与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部将推动课后辅
导与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以提供更加丰富的研究资源和培养机会,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 建立监督机制:教育部将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中小学校和
在职中小学导师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得以有效执行。

若违反规定的后果
对于违反规定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教
育部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降职和开除等。

结论
教育部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旨在
营造公平竞争的教育环境,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课后辅导与
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我们应当遵守这一规定,为学生提供公正的
教育机会。

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近期,我深入学习了教育部颁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感责任重大,也从中获得了许多启示和感悟。

学习过程中,我认真研读了规定的具体内容,对其中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各项条款进行了深入理解和思考。

我认识到,有偿补课不仅违背了教育的初衷,也损害了学生的利益,更可能滋生教育腐败和不正之风。

同时,我也意识到,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坚守职业道德,以教书育人为己任,而不是将教育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教育公平的重要性。

有偿补课往往会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使得一部分学生因为家庭背景或经济条件的差异而无法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这不仅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也违背了教育的公平性原则。

因此,我们应该坚决抵制有偿补课行为,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

同时,我也意识到自我约束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言行举止对学生具有示范作用。

我们必须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规定,不做有损教育形象和职业道德的事情。

我们要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践行教育的公平与正义,去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此外,我认为学校和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有偿补课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应该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同时,也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对有偿补课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总的来说,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让我受益匪浅。

它不仅让我认识到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教育公平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坚守职业道德、维护学生权益的决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严谨的态度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也将积极宣传和推广这一规定的精神和内容,引导更多的教师和学生共同遵守和维护教育的公平与正义。

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

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

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这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原则,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公平的学习机会。

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防止利益冲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可能会与其教学职责产生冲突,损害学生的利益。

2. 提高教学质量:教师过多从事有偿家教会分散教学精力,影响其教学质量。

3. 保护学生权益:有偿家教存在差异化服务的情况,可能导致学生之间的学习资源不平等,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部要求各中学要加强管理,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学校可以设置监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和规范,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此外,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不意味着禁止教师与学生的教学互动。

教师可以在学校内进行适当的辅导和指导,与学生进行交流和互动,但不能以此获取经济利益。

总之,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旨在确保教育公平和学生权益,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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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
格规定
一、背景
近年来,一些中小学和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还损害了教育公平。

为了规范教育
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
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二、政策目标
1. 坚决杜绝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维护教育公平;
2. 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三、政策内容
1. 严禁中小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 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 中小学校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安排补课,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

2. 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 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 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
-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
- 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进行举报。

4.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 对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四、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附则
本规定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希望各中小学和在职教师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维护教育公平,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中新网7月4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

并公布举报电话。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省教育厅暑假将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字号评论邮件纠错2015-07-03 11:34:57 来源:都市快报记者张娜本报讯昨天,浙江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将在2015年至2017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关注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各地对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具体要整治有六项内容: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关于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关于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关于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近年来,随着教育竞争的日益激烈,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这种现象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还影响了教育公平,损害了教师队伍的形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建立长效监督防控机制,坚决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积极创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三、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师德建设和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开展自查督查、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建立防止有偿补课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任务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

2.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学校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3.完善制度规范。

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制定严禁有偿补课的规章制度,明确违规补课的处罚措施。

4.开展自查督查。

学校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查,对违规补课行为予以查处。

5.加大违规惩处力度。

对违反严禁有偿补课规定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6.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严禁有偿补课的政策,提高家长和社会的认知度,形成共同维护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严禁有偿补课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部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
的规定
一、背景
偿补课是指学生或家长支付费用,要求教师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额外的教学服务。

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规范教育市场秩序,教育部决定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

二、目的
此规定的目的是:
1. 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有偿补课可能加剧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问题,限制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的有偿补课,有助于均衡分配教育资源。

2. 保证教育质量的标准化:教师有偿提供补课服务可能导致教学质量不一致,规定禁止有偿补课可以确保教育质量的标准化。

三、具体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具体规定如下:
1. 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补课服务并收取费用。

2. 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补课要求。

3. 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不得与培训机构或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四、监管措施
为了有效监管和执行上述规定,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监测和检查:教育部将加强对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的监测和检查,确保他们不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2. 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教育部将采取严肃处理措施,包括罚款、停职等。

3. 加强宣传教育:教育部将加强对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遵守规定的意识。

四、结论
教育部严禁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有偿补课,这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规范教育市场秩序。

高校和在职高校教师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教育质量的标准化。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该文档旨在简要概述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行为的严禁规定。

背景教育部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确保学生的权益和教育质量。

因此,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设立了严格的规定。

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行为。

具体规定如下:1. 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安排或允许教师在自己的授课时间以外,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2. 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3.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借助名义模糊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教育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对中小学校进行警告、罚款或撤销办学资质等行政处罚。

2. 对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进行警告、纪律处分、取消教师资格证等行政处罚。

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惩处措施。

效应和意义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具有以下效应和意义:1. 维护公平竞争:禁止有偿补课可以减少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确保学生在同一教育环境下获得平等的研究机会。

2. 提升教育质量:有偿补课行为可能导致教育质量下降,因此该规定能够促进教师专注于正式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保护学生权益:禁止有偿补课可以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负担,减少可能带来的教育和经济问题。

结论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是为了维护教育公正和提升教育质量而制定的重要措施。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应该严格遵守该规定,确保学生的权益和教育的公平性。

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

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

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根据中国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教师的专业教学职责以及学生的权益,避免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对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时间的影响,并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据规定,中学在职在岗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包括接受学生到自己家中授课,或者寻找外部学生进行家教等形式的有偿辅导。

违反规定的教师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甚至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禁令并不是针对所有教师,退休教师和非在岗教师不受限制。

对于退休教师以及非在岗教师来说,可以自由选择从事有偿家教。

总体而言,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专业教学的原则,确保学生获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并严格监管教师行为,杜绝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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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
部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严禁有偿补课。

以下是该规定的要点:
1. 禁止中小学有偿补课: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这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防止形成教育资源的二级市场,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2. 严禁利用职务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职务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这是为了防止教师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确保教师专注于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3. 责任和处罚:教育部强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监管和管理中小学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

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纪律处分甚至解聘。

4. 加强监督和检查: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通过建立举报渠道和投诉机制,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教师的行为。

5. 提高教师待遇:为了减少教师有偿补课的动机,教育部将努力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福利,确保教师可以获得公平的报酬和职业发展机会。

同时,教育部也鼓励学校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多的补充教育资源,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总之,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做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正。

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背景近年来,中国教育系统面临着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教师有偿补课现象普遍等问题。

为了规范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教育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规定内容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禁止有偿补课: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课后辅导、竞赛辅导等。

教育部强调,教师的职责是在正式课堂上进行教学,不应以有偿补课的形式增加学生的课外负担。

禁止有偿补课: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课后辅导、竞赛辅导等。

教育部强调,教师的职责是在正式课堂上进行教学,不应以有偿补课的形式增加学生的课外负担。

2. 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教育部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部门将对违规教师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教育部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部门将对违规教师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3. 加强监管: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有偿补课现象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将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确保学校严格执行有偿补课规定,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

加强监管: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有偿补课现象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将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确保学校严格执行有偿补课规定,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

4. 加强家长引导:教育部呼吁家长积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外活动时间,不过分追求研究成绩。

同时,鼓励家长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研究情况,共同营造轻松的研究氛围。

加强家长引导:教育部呼吁家长积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外活动时间,不过分追求学习成绩。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背景教育部意识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对中小学教育的负面影响,并决定制定严格的禁令来解决问题。

目标教育部的目标是严格禁止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以保障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提高教育质量。

禁令内容教育部制定了以下禁令内容:1. 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私人辅导、培训班授课等。

2. 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有偿工作,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工作中。

3. 学校不得组织或支持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并应建立监督机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4. 学校和教师须遵守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实施措施为了确保禁令的有效实施,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的监督力度,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

2. 建立专门的检查机构,定期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教育意识和职业素养。

4. 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提高中小学教育的质量,减少学生和家长对有偿补课的需求。

受益与影响该禁令的实施将带来以下受益和影响:1. 公平教育机会:禁止有偿补课将减少学生之间的差距,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2. 提高教育质量:教师将更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研究效果。

3. 缓解学生和家长压力:减少有偿补课的需求,降低学生和家长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4. 职业道德规范:通过禁止有偿补课行为,教师将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结论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旨在保障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加强监督力度和实施相应措施,禁令将带来受益和影响,推动教育体系的改善和发展。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五条禁令)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五条禁令)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五条禁令)第一篇: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五条禁令)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为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狠刹在职教师在社会乱办班、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塑造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特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做出如下规定(简称“五条禁令”):一、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名目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凡是组织、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办班、补课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含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没收其违规所得,取消年底一次性奖励工资。

年内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有偿办班、补课的当事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收回其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聘或辞退。

对有偿办班、补课的教师一律进行通报。

二、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

有此行为的,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记过处分,并没收其全部所得。

三、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有此行为的,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取消年底一次性奖励工资,并没收其全部所得。

四、严禁任何学校为社会上面向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提供场所、设施。

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校长党纪政纪处分。

五、严禁学校和教师超出教育行政部门圈订的范围自行订购和乱编、乱订复习资料、电子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

有此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没收其全部所得。

对组织或参与有偿办班、补课的教师所在学校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年内取消其所在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评优资格,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校长党纪政纪处分或免除校长职务。

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校是指全县范围内的城乡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及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针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的问题,出台了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1. 禁止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有偿补课活动。

教育部强调,学校要依法办学,不能借有偿补课之名进行商业性经营,以免影响教育公平。

禁止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有偿补课活动。

教育部强调,学校要依法办学,不能借有偿补课之名进行商业性经营,以免影响教育公平。

2. 禁止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也不得以有偿方式进行补课。

教育部强调,教师及其他在职辅导从业者应专心教学,不涉及有偿补课,以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禁止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也不得以有偿方式进行补课。

教育部强调,教师及其他在职辅导从业者应专心教学,不涉及有偿补课,以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3. 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教育部将加强对各级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的监管,对违反规定有偿补课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公布相关违规信息。

同时,教育部鼓励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举报违规补课行为。

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教育部将加强对各级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的监管,对违反规定有偿补课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公布相关违规信息。

同时,教育部鼓励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举报违规补课行为。

4. 推动综合素质教育:教育部强调,学校应加强综合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以应试教育和补课为导向。

通过推动素质教育,可以减轻学生研究压力,提高教育质量。

推动综合素质教育:教育部强调,学校应加强综合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以应试教育和补课为导向。

通过推动素质教育,可以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提高教育质量。

以上是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的严禁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教育公平,加强教学质量,推动综合素质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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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表态:坚决反对在职教师"
有偿家教"
在今天下午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了近期备受关注的“有偿家教”问题,她表示,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有记者问,最近媒体相继报道了有关浙江立法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可以说给有偿家教开了一个口子,而山东的立法规定不允许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请问教育部对此有什么看法?
续梅说,我们也注意到了相关的报道,应该说教育部对有偿家教这个问题始终非常关注。

大家都知道,教师是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的工作,有他的特殊性,和其他工作相比,确实特点也是很突出的,需要我们老师付出很大的心血,投入大量的精力才能教育好孩子。

我们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全国的范围来讲,中小学教师是有1000多万,我们绝大多数教师应该都是兢兢业业、爱生如子,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我们经常被这些普通老师的事迹所感动,看似平凡,但是却能从中体会
到老师的伟大。

续梅称,像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在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着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一些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我想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

续梅表示,这种行为、这种现象,不但是广大的家长、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也是我们广大的教师所不能容忍的。

所以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续梅说,去年秋季开学的时候9月份,教育部会同相关的部门出台过一个规定,就是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当时媒体也做过比较充分的报道。

这其中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就是要求广大老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

我们也要求各地要把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实施好,同时各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包括我们教师的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相
关规定。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在今天下午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了近期备受关注的“有偿家教”问题,她表示,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有记者问,最近媒体相继报道了有关浙江立法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可以说给有偿家教开了一个口子,而山东的立法规定不允许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请问教育部对此有什么看法?
续梅说,我们也注意到了相关的报道,应该说教育部对有偿家教这个问题始终非常关注。

大家都知道,教师是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的工作,有他的特殊性,和其他工作相比,确实特点也是很突出的,需要我们老师付出很大的心血,投入大量的精力才能教育好孩子。

我们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全国的范围来讲,中小学教师是有1000多万,我们绝大多数教师应该都是兢兢业业、爱生如子,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我们经常被这些普通
老师的事迹所感动,看似平凡,但是却能从中体会到老师的伟大。

续梅称,像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在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着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一些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我想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

续梅表示,这种行为、这种现象,不但是广大的家长、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也是我们广大的教师所不能容忍的。

所以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续梅说,去年秋季开学的时候9月份,教育部会同相关的部门出台过一个规定,就是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当时媒体也做过比较充分的报道。

这其中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就是要求广大老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

我们也要求各地要把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实施好,同时各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
律,包括我们教师的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规定。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在今天下午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了近期备受关注的“有偿家教”问题,她表示,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有记者问,最近媒体相继报道了有关浙江立法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可以说给有偿家教开了一个口子,而山东的立法规定不允许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请问教育部对此有什么看法?
续梅说,我们也注意到了相关的报道,应该说教育部对有偿家教这个问题始终非常关注。

大家都知道,教师是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的工作,有他的特殊性,和其他工作相比,确实特点也是很突出的,需要我们老师付出很大的心血,投入大量的精力才能教育好孩子。

我们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全国的范围来讲,中小学教师是有1000多万,我们绝大多数教师应该都是兢兢业业、爱生如子,在平凡
的岗位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我们经常被这些普通老师的事迹所感动,看似平凡,但是却能从中体会到老师的伟大。

续梅称,像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在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着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一些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我想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

续梅表示,这种行为、这种现象,不但是广大的家长、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也是我们广大的教师所不能容忍的。

所以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续梅说,去年秋季开学的时候9月份,教育部会同相关的部门出台过一个规定,就是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当时媒体也做过比较充分的报道。

这其中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就是要求广大老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

我们也要求各地要把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实施好,同时各地也可以根
据自己的特点,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包括我们教师的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规定。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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