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5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1.目的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2.2产品存在以下质量缺陷时,进行召回:2.2.1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2.2.2加工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者违反国家禁令要求的食品。
2.2.3产品卫生指标超标。
2.2.4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召回的产品。
3.职责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销售部负责本工作。
3.2销售部职责3.2.1销售部收集各部门传来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产品缺陷的反馈与投诉,如实记录每一细节;3.2.2销售部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呈报总经理,保证总经理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3.2.3销售部有权召集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对质疑原料、包装物和生产过程情况进行检验与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3.4品管部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产品批次、生产日期、原料批次等)4.产品回收步骤4.1发现问题4.1.1品管部在产品出厂前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分析,查清问题原因;4.1.2客户发现的问题,由销售部及时了解并记录客户反馈的问题,记录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次号等,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销售部保持与客户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及时分析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顾客的反馈,分析是由于原辅料的质量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产品本身缺陷。
4.3产品回收及处理过程4.3.1对于的确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进行及时召回;4.3.2对于召回的产品立即通过溯源管理制度,进行原辅料和成品的双向追溯,追踪不合格批次数量生产的成品批次,实行召回。
4.3.3对于召回的产品,如的确无法整改与修复的,重新安排生产;对于可以整改的,提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再次检测合格后,予以发货。
4.3.4对于其他合格原辅料生产成品,可不予召回。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2)是指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通过召回措施将不合格品从市场中收回,并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或处理。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召回行为,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产品召回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家用电器、交通工具、电子产品等。
第三条产品召回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商(以下统称召回主体)因产品存在缺陷,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主动采取措施,收回已经销售的产品或者停止销售的活动。
第四条产品召回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原则:召回主体应当及时发现产品缺陷,并采取召回措施。
(二)安全性原则:召回措施应当能够有效防止产品缺陷导致的危害。
(三)公正性原则:召回主体应当公平对待所有消费者。
(四)透明性原则:召回主体应当向消费者公开召回信息。
第二章召回主体与召回范围第五条下列主体应当履行产品召回义务:(一)生产者:产品的生产者,包括委托生产者和自行生产者。
(二)销售者:产品的销售者,包括批发商、零售商和代理商。
(三)进口商:产品的进口商。
第六条召回范围应当包括以下情形:(一)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或者原材料缺陷。
(二)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三)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四)产品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召回程序第七条召回主体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二)向有关部门报告召回情况。
(三)通知销售商和消费者。
第八条召回主体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包括以下内容:(一)召回范围:明确召回产品的型号、批次、规格等。
(二)召回原因:详细说明产品缺陷的性质和危害。
(三)召回措施:包括召回方式、召回期限、赔偿标准等。
(四)召回效果评估:对召回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九条召回主体应当采取以下召回措施:(一)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
企业召回产品制度模板范文
企业召回产品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产品安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服务。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对可能存在缺陷的产品实施召回,及时消除或减轻缺陷对消费者造成的影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召回范围和标准第五条产品召回范围包括:(一)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产品;(二)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产品;(三)存在其他缺陷,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产品。
第六条产品召回标准:(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召回;(二)企业自主检测发现的产品缺陷;(三)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产品缺陷;(四)政府部门要求召回的产品。
第三章召回程序第七条企业应设立召回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产品召回工作。
第八条召回管理部门在接到产品缺陷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评估,确认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及时启动召回程序。
第九条召回程序包括:(一)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时间、方式、地点等;(二)通知消费者:通过各种渠道告知消费者召回信息,确保消费者知晓自身权益;(三)实施召回:按照召回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缺陷产品得到妥善处理;(四)缺陷产品处理:对召回的缺陷产品进行分类、登记、销毁或者维修等;(五)总结改进:对召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四章责任与义务第十条企业应承担召回产品的全部费用,包括召回通知、产品处理等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应保证召回产品的质量,对召回产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损害。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召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产品质量,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范文(三篇)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不合格产品召回进行统一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或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不合格产品是指未达到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三、召回程序1. 预警阶段(1)监测预警:我公司设立专门的质量监测预警机构,定期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抽检,并监控市场上的质量情况。
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向经营管理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召回程序。
(2)召回计划编制:经营管理部门会同质量监测预警机构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 召回通知发布阶段(1)召回通知编制:根据召回计划,经营管理部门编制召回通知,明确召回产品的批次、型号、生产日期等具体信息,并告知消费者有关的权益保障信息。
(2)召回通知发布:召回通知公告应在我公司官方网站、主要媒体和消费者常接触的渠道发布,确保召回通知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消费者。
3. 召回执行阶段(1)全面回收召回产品:我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回收召回产品,并对召回产品进行检验、处置和销毁。
(2)替换或修理:对于召回产品影响较小、可以通过替换或修理解决的,我公司将提供替换或修理服务,确保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3)信息更新:我公司将及时更新召回通知,通告消费者召回产品的处置情况和进展。
4. 整改阶段(1)原因分析:对于不合格产品召回事件,我公司将成立调查组,对不合格产品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2)整改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我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不再重复发生。
5. 召回报告阶段(1)召回报告编制:召回结束后,我公司将编制召回报告,详细记录召回过程和结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公示:召回报告将在我公司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四、召回责任1. 质量监测预警机构负责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告。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范文(4篇)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对其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开展产品召回活动。
第四条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一旦发现产品不合格,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召回。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不合格产品召回预警机制,确保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或者进入消费者手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档案,保存有关产品生产、检验、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和相关材料,以备产品召回时使用。
第七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本单位的负责人负责审批,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召回范围和程序第八条召回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产品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2.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有可能对用户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3.产品存在误导或虚假宣传,对用户的利益造成损害;4.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市场秩序和行业信誉。
第九条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召回计划的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不合格产品的具体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的时间、范围、方式、成本等要素,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召回通知的发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通知应当包括召回的原因、处理措施、召回方式和联系方式等。
3.召回行动的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召回计划,组织有效的召回行动,包括召回产品的回收、销毁、修复和更新等。
4.召回效果的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召回行动的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相关数据和信息,以便改进和完善召回制度。
第十条召回范围、方式和成本的确定,应当根据不合格产品的具体情况和召回的需求来确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产品召回制度范本(6篇范文)
产品召回制度范本(6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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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为了加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____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安全食品按照规定程序,对公司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并准确记录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
第三条及时向省或市质监部门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
第四条及时配合市质监部门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五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时,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六条积极配合质监部门一切工作安排,同时做好找回食品的处置工作。
第七条做好召回食品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记录。
第八条按规定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
第九条公司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销毁应当销毁的食品。
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同时向市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二)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涉及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召回工作。
二、定义与缩写1. 食品召回:指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超标等问题时,主动采取措施,从市场上回收或停止销售,并通知消费者返还或更换产品的行为。
2. 危害公告:指企业在食品召回后,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公告,说明产品的危害性质、召回原因和措施,并提供退货或更换服务。
3. 风险评估:指对食品召回事项进行评估,评估食品可能带来的风险程度、严重性和持续时间。
4. 召回措施:指企业采取的针对食品召回事件的措施,包括回收产品、停止销售、更换产品等。
产品召回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规范产品召回行为,明确召回程序,确保召回工作及时、有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企业设立产品召回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产品召回工作。
第五条产品召回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一)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产品召回工作。
(二)副组长:由企业分管质量、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三)成员:由质量、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产品召回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二)组织、协调、监督产品召回工作。
(三)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
(四)对召回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一)收集、分析产品质量信息。
(二)提出召回建议。
(三)组织召回实施。
(四)跟踪召回效果。
第八条生产部门负责:(一)配合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分析。
(二)按照召回要求,组织生产召回产品。
(三)对召回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第九条销售部门负责:(一)配合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召回宣传。
(二)协助召回产品的退换货工作。
(三)收集消费者反馈信息。
第十条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一)协助召回产品的退换货工作。
(二)对召回产品进行维修、更换。
(三)收集消费者反馈信息。
第三章召回程序第十一条产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
第十二条主动召回:(一)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应立即组织分析,评估风险,提出召回建议。
(二)产品召回管理领导小组对召回建议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启动召回。
(三)召回启动后,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召回产品,销售部门进行召回宣传,售后服务部门协助召回产品的退换货工作。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尊敬的XX部门:我是XX食品公司的质量安全主管,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就我公司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向贵部门提供一份范文,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不安全食品召回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我公司高度重视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下是我们的范文:一、召回目的与范围:1. 目的:旨在及时回收不安全食品,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二、召回程序:1. 接到投诉、检验机构检出不安全产品等信息后,立即成立召回小组,由质量安全主管担任组长,组织召回工作。
2. 将召回通知书下发给相关部门、经销商和销售渠道,要求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3. 对召回食品进行溯源,并及时通知消费者,发布召回公告,要求消费者立即停止食用,并将产品退回指定地点。
4. 彻底清理不安全食品存货,确保召回范围内没有遗漏。
5. 建立召回档案,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召回报告。
三、召回后的处理措施:1. 对受影响部门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 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 深入追查问题源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风险评估与改进:1. 定期对公司的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强化监控。
2.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加强对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监控。
3. 组织内部检查,外部第三方检验和认证,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进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并不断优化改进,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希望贵部门能在召回工作中给予我们指导和支持,共同为食品安全保障努力!谢谢!真诚的,XXX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加强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领域中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活动。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公司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公司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时,应发布通告,采用电话、电报、传真或信函等形式予以发布召回。
四、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五、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六、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四)立即向卫生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七)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产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不安全产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产品,包括:(一)已经诱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产品;(二)可能引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休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三)含有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产品。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本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产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产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五条本公司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权范围内统一组织、协调全国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和重庆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质监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组织开展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积极争取和寻求国家质检总局和市级质监部门组织建立产品召回专家委员会,为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产品安全危害评估提供的技术支持。
第七条本公司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县级质监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产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产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八条本公司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和市级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产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产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其生产的产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范本(3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范本1目的为有效召回已交付给顾客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产品,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厂生产的已经交付给顾客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
包括:2.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2.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2.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3职责3.1质管科3.1.1负责收集召回产品的信息,召回产品的信息来源包括:a)各个与质量有关的部门通过内部的控制程序,自己发现;b)顾客的信息反馈及投诉;c)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d)政府部门发布的召回要求。
各个部门收集到的有关的召回产品的信息都要在第一时间传到质管科。
3.1.2质管科负责制定不安全产品的召回计划,负责协助召回计划的实施,并负责产品召回后的跟踪监督。
3.2总经理批准召回计划的实施。
3.3供销科负责实施召回计划。
3.4生产车间负责对召回的产品进行处理。
4定义描述产品召回。
产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召回5.1获知本厂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质量管理科要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并做出危害调查、评估报告。
5.2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科应当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提交调查、评估报告。
5.3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5.3.1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5.3.2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5.3.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产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成为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建立和完善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是企业必须重视和严格遵守的规范。
产品召回是指由于产品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企业主动回收并修复、更换或退款的措施,以消除产品损害风险,减少对消费者和企业的不良影响。
二、召回管理目标1. 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通过召回,及时修复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2. 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与监管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方面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及时、准确地汇报相关信息,互相配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三、召回管理程序1. 召回计划制定: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产品后,由产品召回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召回计划,并报经企业领导层审核批准。
2. 召回公告发布:召回计划批准后,由产品召回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召回公告,并及时在企业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
3. 召回对象确认: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包括销售渠道、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等,确认受影响和需召回的产品。
4. 召回产品处理:受影响和需召回的产品应及时进行停售、下架、封存等处理,防止其进一步流入市场。
5. 召回通知发送:企业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受影响消费者发送召回通知,并告知召回产品的修理、更换或退款方式。
6. 召回反馈收集:企业应建立召回反馈收集机制,及时了解召回产品的修理、更换或退款情况,并对召回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完善。
7. 召回信息公开:企业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方面报告召回情况,并将召回信息公开。
四、召回责任与义务1. 企业责任:企业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团队,明确召回责任人、召回流程,确保召回工作的有效实施。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1、目的当交付后的产品可能有批量的不适合(包括存在安全危害)时,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方,实施产品召回,并迅速完全地使有关产品得到控制,避免或降低危害的影响。
2、范围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回收过程。
3、职责3.1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监视实施召回。
3.2总经理负责召回计划的批准。
3.3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本程序的要求。
4、内容4.1召回的时机当公司存在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不在公司控制下时(如已经交付),应启动召回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都可能涉及待召回产品,触发召回程序:a)顾客的投诉(见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b)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适合的产品;c)媒体报告报告的不适合的产品或事件;d)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见不合格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e)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____)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4.2待召回产品的识别和评价a)食品质量、安全小组即产品召回小组,应监视与产品召回有关的信息。
b)出现4.1于情形时,管理者代表应立即召开小组会议进行召回评审。
必要时,应要求最高管理者和法律顾问、各部门的其他主管参加。
c)召回评审的内容包括。
召回原因;信息的来源,可信度;以往的产品安全记录,危害程度;政府____部门的流行病学咨询记录;待召回产品的范围(包括产品线和地理区域);是否启动紧急召回;一旦启动召回,还应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的方法、途径和召回产品的处理等。
d)只要可能,应对待召回产品对应的批次产品,甚至相邻批次的产品留样进行复查,以证实是否不安全及其不安全的原因。
其结果应作为召回评审的输入。
留样应保持到召回活动结束。
c)在有确切的信息支持时,召回的评审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
召回的产品识别和评价之后,应编制成召回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启动。
4.3召回的程序必须考虑顾客(包括分销商及其顾客)、合作单位、公司内部单位(包括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所有员工)、供方、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____(包括媒体和消费者____)。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我单位食品召回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食品召回的及时、有效和便捷。
第四条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愿或被监管部门要求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通过召回手段,从消费者、流通环节或市场中进行回收。
第五条食品召回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食品召回程序第六条食品召回应按照食品召回报告、风险评估、召回通知、召回实施和召回评估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食品召回报告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召回的情况。
第八条风险评估是指经过专业人员对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召回的风险等级和召回范围。
第九条召回通知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各种媒介向消费者、流通环节、市场传达食品召回的信息,告知相关方召回的原因、风险等级、召回范围和召回措施。
第十条召回实施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召回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对食品进行回收和处理,确保召回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召回评估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召回实施后,对召回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召回责任第十二条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生产者、加工者、流通者等。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召回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负责食品召回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四章食品召回措施第十四条食品召回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和实施,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一)自愿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被动召回: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三)市场召回:消费者、流通环节或监管部门通过市场监测、投诉等途径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对产品销售后发生或可能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其他原因需召回时,对召回过程进行规范制,从而确保食品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及销售食品召回管理。
3.职责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定召回级别,启动召回,并配合追溯、召回和调换。
3.2质管部负责提出有关通知和(或)产品召回意见,并对召回产品提出处置措施。
3.3销售部负责产品的跟踪、信息收集、数据整理、通知相关方、产品召回和产品3.4销售部有权申请调换货。
3.5质管部负责产品检验和(或)处理产品意见,并对调换产品提出处置措施。
4.正文4.1定义4.1.1召回。
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对我公司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或其它原因不合格的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1.2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4.1.2.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4.1.2.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4.1.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4.1.2.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____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通过客户投诉、相关部门抽检、企业自查等途径,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4.3不安全食品的判定。
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4.3.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4.3.1.1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4.3.1.2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4.3.1.3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4.3.1.4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模版(三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产品质量,维护用户权益,规范不合格成品的召回和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成品:是指生产出品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和企业质量要求的产品。
第三条召回: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回收不合格成品,并对召回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和举报。
第四条处理:是指企业对召回的不合格成品进行分类、清理、销毁和返修等后续处理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原材料和半成品。
第二章召回程序第六条召回的程序主要包括:召回计划调查、召回方案制定、召回实施、召回效果评估等四个环节。
第七条召回计划调查: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召回计划调查,了解企业产品的质量状况,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召回。
第八条召回方案制定:根据召回计划调查结果,企业应制定召回方案。
召回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召回的产品范围、召回的渠道和方式、召回的时间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召回实施:企业应按照召回方案实施召回,并向相关质量部门报告召回情况,以备备案。
第十条召回效果评估:在召回完成后,企业应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质量部门,并改进召回程序。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十一条处理的程序主要包括:不合格成品的分类、清理、销毁和返修等环节。
第十二条分类:按照不合格成品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不合格成品进行分类。
第十三条清理:对分类好的不合格成品进行清理,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第十四条销毁:对清理后的不合格成品进行销毁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破坏、焚烧、化学处理等方式。
第十五条返修:对可以返修的不合格成品,组织相应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和改进,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监督:相关质量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的不合格成品召回和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
第十七条评估:企业应定期对不合格成品召回和处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向相关质量部门报告评估结果。
产品质量召回制度范文(4篇)
产品质量召回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召回工作的有序进行,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质量召回工作。
第三条质量召回是指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会对消费者、公司和社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公司依法依规提出的主动召回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召回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措施,确保质量召回工作的及时、有效和公正。
第二章质量召回的定义第五条质量召回是指因产品存在各类质量问题,涉及产品的功能、质量、安全等方面时,公司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安全,主动召回产品的过程。
第六条本制度中质量召回的种类包括主动召回和被迫召回。
(一)主动召回是指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主动召回产品的行为。
(二)被迫召回是指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被监管部门或社会公众发现并主动要求公司召回产品的行为。
第三章质量召回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公司质量召回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一)建立健全质量召回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召回的目的、范围、程序、责任等内容;(二)加强质量监控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减少质量召回的发生;(三)启动质量召回,制定明确的召回计划和流程,组织实施召回工作;(四)及时通知消费者、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公开召回信息;(五)做好召回产品的处理和处理结果的跟踪检查;(六)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章质量召回的流程第八条质量召回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一)问题发现和评估阶段:公司部门或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后,进行评估,判断产品是否需要召回;(二)召回准备阶段:确定召回的范围和召回计划,制定召回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三)召回实施阶段:向消费者发出召回通知,组织召回产品,交付至指定地点,对消费者进行补偿或退换货等;(四)召回结束阶段:评估质量召回结果,总结经验教训,进行质量改进和风险控制。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本(4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本1、目的为使进入流通领域的、由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保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提供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3、相关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4、职责4.1总经理负责指导组成产品召回工作小组,并负责产品召回计划的审批。
4.2销售部经理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及根据产品召回执行召回时的对外事宜的联络工作。
4.3质检部负责追查客户投诉案发生的原因,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处理意见,并制定产品召回计划。
4.4生产部配合质检部参与投诉案的原因追查,并提供处理意见。
4.5采购部负责公司采购物资的客户投诉对外联络事宜。
5、程序5.1产品召回小组。
公司应在总经理的指导下成立产品召回工作小组,作为处理产品客诉和产品召回事宜的常设机构,工作小组可由生产技术人员、质检员、业务员、采购员、仓管员等组成。
5.2索取产品信息。
公司生产加工加工的产成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号、产品规格、数量等信息,以便召回时易于识别。
5.3客诉案的受理5.3.1业务员收到投诉或产品不合格信息,应对不合格产品的性质、发生状况、影响程度以及投诉人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等仔细询问了解,必要时应安排对不合格产品做隔离等措施,以防止危害的扩大,以上过程应如实记录于《客户投诉处理单》中。
5.3.2根据客诉案的性质,由产品召回小组负责不合格原因分析。
涉及产品加工安全卫生的客诉交由质检部和生产部负责分析查找原因,涉及外购物资的客诉则由采购负责处理。
业务员应随时跟踪客诉原因的分析进度,以便于用最快速度和方式对不合格品做处理,以尽量减少所造成的危害。
5.4客诉案的原因追查5.4.1质检部和生产部接受客诉案后,通过公司内部标识和档案,对不合格品的发生原因,从生产各环节进行调查,并将不合格批次产品的生产数量、进入销售环节的数量、销售区域分布广度和企业现库存等信息,记录于产品召回计划中,作为回收操作的执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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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1.目的:
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消费者客户投诉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客户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的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 范围:
各生产厂生产的所有产品。
3. 定义:
产品召回是指公司因产品质量缺陷主动从销售网环节转移或召回产品的行为。
农户、经营者、农业监督部门等部门或人员发现我司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通过投诉,通达等方式通知我司,主动召回产品,并通知有关经营者和使用者,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
4. 引用标准:
4.1《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
5.职责
5.1市场部:负责信息的接收、汇集、分析,产品召回的决策,产品出口发货的调查,产品召回的执行,
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答复等与客户及相关单位有关的全部工作。
5.2品管部:负责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不合格产品库存数量的调查、隔离;产品的评估、
调查及隔离、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5.3物流部:与预召回产品相关产品现库存数量的调查,并加设单独存放标识区分清楚,安排库位存放预召回的产品。
6.产品召回管理:
6.1产品召回工作小组:
6.1.1组长:总经理
6.1.2副组长:品管部部长,市场部总监物流部部长
6.1.3召回工作小组职责:
组长:负责召回程序的启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召回产品进行鉴定,并作出处理意见。
副组长:负责召回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组长汇报召回进程。
6.2产品召回程序
6.2.1.产品的召回条件
1)产品出现严重的内质问题。
2)产品出现药害,药效等无法使用;
3)产品外包装出现批量性的A类异常,无法使用的。
4)国家或地方政府要求召回的产品。
6.3.召回管理:
6.3.1 因产品本身质量存在缺陷的,出现内质和外包装问题,无法使用的,由总经理授权品管部部长为召回负责人,全权负责产品召回;若因产品出现药害、药效等问题,由市场部提出召回申请,总经理确认召回;若国家或地方政府要求召回的产品,由总经理下达召回通知,由召回工作小组负责召回。
6.3.2 质量管理负责人接到产品召回的通知后,迅速查阅产品销售记录,根据该品种该批次的销售记录制定《产品召回计划》,包括品名、规格、批号、回收单位名称、数量、地址、电话、联系人、召回方式、召回时限、回收原因,通知销售部门及有关人员立即执行。
6.3.3执行部门要定期向品管部报告召回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以便随时进行调整。
6.3.4召回的产品销售部应填写《非市场责任退货申请表》,内容包括召回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退货日期、退货原因、退货单位及地址、联系人。
6.3.5召回的产品放置物流退货区,挂上待检标识,召回产品处理可参照产品退货管理规程执行。
6.3.6若是实际接收的召回产品品名、批号、规格和数量等与实际不符,或有其它的异常情况,仓库必须通知品管部和销售部并与召回产品所在单位联系,查明原因,方可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3.7 召回品必须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移动召回产品。
6.3.8 品管部要核对《产品召回记录》,以保证召回所有已通知的产品。
6.3.9 产品召回的各个阶段要由参与人员做好记录,包括所采取的措施,日期时间等。
整理后由品管部归档备查,并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6.4. 不合格原因的调查处理
对于因质量原因导致产品召回的,品管部必须组织对导致产品召回的原因、产品实际质量状态、存在的缺陷及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等进行彻底调查。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针对导致质量缺陷的因素,质量管理部会同生产管理部门、车间及其它有关部门,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责令有关责任部门予以整改,以防同类失误的再次发生。
参照《纠正与预防控制管理流程》执行。
6.5. 召回报告
在召回完成后,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农业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
7.参考文件
7.1《纠正与预防控制管理流程》
7.2《不合格品管理流程》
8.表单与记录:
8.1《非市场责任退货申请表》
8.2《产品召回申请表》
8.3《产品召回记录》
8.4《产品召回计划》
8.5《产品事故报告》
产品召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