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教育学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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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040101)
一、专业介绍
教育学专业是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历史最悠久的专业,其前身是1931年创办于天津的河北女子师范学院教育系,至今已有80多年的历史。经过多年建设,目前本专业学科结构完整,学科重点突出,课程设置合理,师资力量雄厚,图书资料丰富,具有良好的教学与科研基础和内外条件。本专业现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省级教师教育创新高地和河北省高校本科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现有外国教育史省级重点学科和外国教育史省级精品课程;下设教育科学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比较教育研究所和高等教育研究所。目前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6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80%;校图书馆和院资料室有丰富的教育类藏书可供师生使用。本专业还与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教育史、高等教育学四个硕士学位点以及教育史博士点共同构成较为完善的教育学学位授予体系。在学院老前辈和当前广大师生的垦拓耕耘下,本专业积淀了丰厚的教育文化底蕴,并已建设成为一个以学生发展为本,注重学生人格培养与知识能力同步提高,强调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共同体。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丰富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与教育方法,具备扎实的教育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拥有良好社会品德与优良个性的能够在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管理部门、教育科研单位、教育信息咨询与培训机构、教育产业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工作部门从事教学、管理、科研、咨询、培训指导、人力资源开发和教育产品设计等方面工作的教育学学科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学技能、课程开发、教育科研、教育统计与评价、学校咨询、课件设计与网页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理论和教育评价、班主任工作等基本技能解决教育教学中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文献检索、教育社会调查和数据处理、教育教学评价的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教育类课程专业教学和中小学学科教学的工作能力以及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教育学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应用前景;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7.了解世界及我国教育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8.具有从事教育管理和其他社会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9.具有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基本意识与能力;
10.具有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基本意识与能力。
四、核心课程
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学论、课程论、中外教育史、教育社会学、教育管理学、德育论、比较教育学、教育法学、教育经济学、教育哲学、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与评价等。
五、标准学制: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缩短或延长修业年限,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
六、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七、毕业学分学时要求
八、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一)通识教育课程
1.通识通修课(共修读40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修读6学分)
2.通识通选课(最低修读18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最低修读6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1.学科基础必修课(共修读14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修读1学分)
2.学科(跨学科)选修课(最低修读12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最低修读1学分)
(三)专业发展课程
1.专业发展核心课(共修读52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修读13学分)
2.专业发展拓展课(最低修读19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最低修读1学分)课组一:
课组二:
(四)集中实践课程(共修读1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