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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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内部审核管理制度范文

估价报告内部审核管理制度范文

估价报告内部审核管理制度范文估价报告内部审核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估价报告是为了评估房地产或其他资产的价值,为相关方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文件。

为了提高估价报告的质量,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审核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估价报告内部审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进行详细阐述。

二、内部审核管理制度的制定1. 内部审核管理团队的组建为了保证内部审核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应成立一个由熟悉估价业务和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组成的内部审核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核心成员和辅助成员,核心成员负责具体的审核工作,辅助成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内部审核管理制度的制定内部审核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内部审核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内部审核的目标是保证估价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任务是对估价报告进行全面、独立、客观的审核。

(2)内部审核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审核计划的制定、审核人员的选择、审核范围和方法、审核程序的执行、审核记录的保存等要求。

(3)内部审核的工作流程:包括估价报告的提交、初步审核、审核意见的反馈、报告修改和最终审核等流程,确保内部审核的全程跟踪和监督。

(4)内部审核的结果与审核报告:明确内部审核的结果以及审核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对估价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5)内部审核的监控和评估:建立内部审核的监控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内部审核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内部审核的保密和安全:明确内部审核报告的保密要求和安全措施,确保估价报告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三、内部审核管理制度的执行1. 内部审核计划的制定内部审核团队应根据工作量和优先级,制定合理的内部审核计划。

计划包括审核时间、审核范围、审核人员等内容,确保内部审核的有序推进。

2. 内部审核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内部审核团队的核心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估价资格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全面地完成内部审核任务。

在选拔时应注重经验和能力的考察,同时对新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审核能力和水平。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修正解读(2024年)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修正解读(2024年)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修正解读(2024年)1. 引言2. 修正内容概述2.1. 行政许可管理修正后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行政许可管理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首先,对申请条件进行了细化,明确要求申请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人员。

其次,加强了许可前的审查程序,提高了准入门槛。

最后,对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并要求估价机构在有效期满前进行续展申请。

2.2. 业务管理修正后的管理办法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首先,对估价机构的业务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强调估价机构只能从事与房地产相关的估价业务。

其次,对估价机构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估价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审核程序。

最后,加强了对估价机构业务质量的监督,规定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理措施。

2.3. 内部管理修正后的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内部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首先,要求估价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组织职责和工作流程。

其次,对估价机构的人员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估价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专业人员。

最后,规定了估价机构内部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对估价师的培训和考核等。

3. 对修正后管理办法的评价修正后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首先,行政许可管理方面的调整,增加了对申请机构的准入门槛和审查程序,有助于筛选出具备实力和资质的估价机构。

其次,业务管理方面的调整,明确了估价机构的业务范围和业务流程,有助于提高估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最后,内部管理方面的要求,有助于估价机构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然而,也有人对修正后的管理办法提出了一些质疑。

首先,对行政许可的要求过于严格,可能导致实力较弱的估价机构无法获得许可,加剧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

其次,估价机构业务管理方面的要求过于繁琐,可能增加了估价机构的运营成本和负担。

新时代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年)

新时代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年)

新时代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年)引言房地产市场在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而房地产估价机构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评估房地产价值的责任。

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管理,确保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业素质和行为规范,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制定新时代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一、目标和原则1. 目标本办法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行为,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素质,保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2. 原则公平公正:确保估价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不正当竞争和利益输送。

专业化:加强估价机构的专业能力培养,提高估价水平和质量。

制度化: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估价机构的规范运行。

信息化:推动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业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机构准入和注册管理1. 准入条件必须是法人机构,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条件。

熟悉估价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估价方法。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

2. 注册程序提交准入申请,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业务范围、资格证书等。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颁发注册证书。

3. 注册管理具册资格的估价机构需按规定定期进行年审和验收。

取得注册证书后,应在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三、机构内部管理1. 组织架构设立合适的管理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制度。

2. 人员管理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

建立健全的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

提供不断学习和发展的机会。

3. 业务管理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加强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

推广先进的估价技术和工具。

四、监督和执法1. 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对估价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

2. 执法措施对违规行为予以惩罚,包括罚款、暂停业务资格等。

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建立行业信用体系。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已经注册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在一年内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规范。

房产评估单位管理制度

房产评估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产评估单位的管理,规范房产评估行为,保障房产评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房产评估业务,包括评估项目立项、现场勘查、评估报告编制、审核、出具等环节。

第三条我单位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产评估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第四条我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房产评估部门,负责房产评估业务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房产评估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4. 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六条评估人员应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评估项目管理第七条评估项目立项前,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背景、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方法等。

第八条评估项目立项后,应成立评估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评估小组应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评估人员组成。

第九条评估小组应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依据等。

第十条评估小组应在现场勘查、收集资料、分析数据等环节严格执行评估方案,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评估质量控制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评估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评估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自检,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四条对评估项目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十五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评估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评估人员应妥善保管评估资料,不得泄露评估信息。

第十七条我单位应定期对评估项目进行归档,确保评估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在当今的社会经济活动中,房地产评估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房地产买卖、抵押、租赁,还是拆迁补偿、税收征缴等方面,都离不开准确、公正、客观的房地产评估。

为了规范房地产评估行为,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房地产评估的质量和公信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一、评估机构与人员管理1、评估机构的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有一定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

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应当根据其人员素质、业务能力、业绩等因素进行划分,并按照不同的资质等级承接相应规模和复杂程度的评估业务。

2、评估人员的资格从事房地产评估的人员必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并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执业。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3、继续教育与培训为了保持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评估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评估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

继续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评估理论与方法、市场动态等方面的知识。

二、评估程序管理1、委托与受理房地产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需求的当事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

委托方应当向评估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评估所需资料,并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评估费用等事项。

评估机构应当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评估条件或者资料不齐全的委托,应当不予受理,并向委托方说明原因。

2、实地查勘评估人员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查勘,了解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包括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物结构、装修情况等。

实地查勘应当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进行,并制作实地查勘记录,由评估人员和委托方签字确认。

3、市场调研评估人员应当对评估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收集相关的市场交易案例、价格信息、政策法规等资料,分析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为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

中国房地产估价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国房地产估价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国房地产估价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国房地产估价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了加强对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完善房地产估价制度和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1998年8月20日建设部发布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4号)。

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00号)。

在对该办法再次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的基础上,2006年12月25日建设部发布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1997年1月9日建设部颁布了《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099%12号)。

在对该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的基础上,2005年10月12日建设部发布了《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行为,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日常监管,2006年12月7日建设部发出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伺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

另外,2002年8月20日建设部发出了《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函[2002]192号),决定建立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在内的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

房地产企业及执(90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以便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投诉房地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提供途径。

上述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市场准入、行为规范、市场监管等作了明确规定,推动了房地产估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房屋评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房屋评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房屋评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评估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房屋评估质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房屋评估公司。

第三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评估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当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第五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

监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当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背景。

第六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总经理应当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估价师及其他专业人员。

估价师及其他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八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建立估价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确保估价项目质量。

第九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建立估价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估价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建立客户服务制度,及时解答客户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一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设立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公司评估业务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质量控制部门应当对公司估价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估价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第十六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合理使用资金,防止资金闲置和浪费。

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七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

第十八条房屋评估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吸引和留住人才。

房地产估价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产估价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确保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估价师、评估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房地产估价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估价部,负责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开展和管理。

第五条估价部设部长一名,负责全面管理估价部工作,并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估价部下设以下岗位:1. 估价师:负责房地产估价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现场勘查、数据收集、评估报告撰写等。

2. 评估员:协助估价师进行现场勘查、数据收集等工作,负责辅助性评估任务。

3. 管理人员:负责估价部内部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规范第七条估价业务流程:1. 接受客户委托,签订估价合同。

2. 估价师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资料。

3. 评估员协助估价师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

4. 估价师撰写估价报告,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提交客户。

第八条估价规范:1. 估价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

2. 估价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数据。

3. 估价报告应结构完整、内容详实,逻辑清晰,语言规范。

4. 估价师应保守客户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监督第九条公司设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估价业务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第十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定期对估价报告进行抽查,确保估价质量。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部门发现估价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估价师和管理人员反馈,并督促整改。

第五章员工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房地产估价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估价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者: yy 发布时间:2006-8-10 16:46:10 点击数:63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9月27日经第7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五年十月十二日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城镇房屋拆迁、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

第二章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第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公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公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公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一、概述公估公司是专门从事房地产估价等业务的机构,其内部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转和业务规范开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两个层面对公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和描述。

二、公司治理1.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公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监事会主要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审查;管理层则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工作。

2. 董事会职责和权利董事会应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执行和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业务计划、投资决策、财务预算等。

同时,董事会还应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向股东、监事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报告公司情况。

3. 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利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监事会还应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活动合法、合规,有效地保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

4. 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利管理层应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业务活动、管理公司资金、组织人力资源等。

同时,管理层还应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和审查,积极配合公司治理机构的工作。

5. 公司治理机制公估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包括公司章程、公司治理规定、公司治理文件等,明确公司治理结构、职责划分和决策程序,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行为和责任,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有效监督。

同时,公估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要信息,促进公司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三、内部控制1. 内部控制体系公估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流程、内部控制标准等,确保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基本稳定,有效管理和控制风险,合理、高效地使用资源,保护公司的资产和利益,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合规性。

房地产评估工作制度

房地产评估工作制度

房地产评估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评估行为,保证房地产评估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设立、资质认定、业务开展、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房地产评估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房地产评估机构设立与资质认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专业设备;(三)有符合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房地产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评估业务,乙级房地产评估机构可以从事除上市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外的房地产评估业务。

第七条申请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经营场所证明;(四)专业设备清单;(五)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六)内部管理制度文本。

第八条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机构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核材料后15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评估机构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延续。

第三章房地产评估业务开展第九条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评估业务。

第十条房地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评估合同,明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期限、评估费用等事项。

房产团队内部规章制度范本

房产团队内部规章制度范本

房产团队内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产团队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团队的正常运行,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和配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房产团队内所有成员,包括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等。

第三条房产团队内部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团队负责人所有。

第四条团队负责人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进行纪律处分。

第五条团队成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团队内部秩序和团队形象。

第二章团队组织第六条房产团队负责人应当制定团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确保团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团队成员应当服从团队负责人的指挥和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团队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共同为团队的发展和壮大而努力。

第九条团队成员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持团队内部的和谐氛围。

第十条团队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团队内部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团队成员在工作中应当认真负责,不得懈怠或敷衍塞责。

第十二条团队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休或请假。

第十三条团队成员应当维护客户利益,保护客户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第十四条团队成员应当熟悉房产相关政策法规,积极配合团队的工作推进。

第十五条团队成员不得擅自利用团队资源谋取私利,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团队成员,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停职处分等纪律性惩罚。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影响团队正常运作的行为,可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引起客户投诉或损害团队形象的团队成员,应当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当经团队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条对于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规定。

第二十一条团队成员应当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有违背规定之行为。

第二十二条团队在执行本规章制度时,如有任何疑问或困惑,可向团队负责人进行咨询。

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估价内部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业务施行垂直集约管理,估价人员由公司评估部主任统一进行安排、调配,达到公司职员全员全能、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配置。

第二条为保证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客观公正,防范技术风险,规范估价人员的行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使房地产估价工作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管理工作。

总经理下设专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估价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针对具体估价项目,部门经理负责制,部门经理对估价项目的过程控制、及评估报告的质量、解释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估价项目以鉴定房地产、土地《估价业务委托书》为确定标志;估价业务确定后,由公司评估部主任根据《评估师轮值规定》进行人员组织并视估价项目难易程度、重要性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安排;第五条为了掌握估价业务过程中详细过程信息以及对估价业务进行有效控制,估价流程执行《估价操作指导书》。

第六条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做到估价报告中所采用的数据真实可靠,估价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信息的搜集、筛选、归类工作。

经常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人员利用工作期间、间隙,应勤勉地收集房地产有关信息:包括土地基准地价及修正系数、土地开发费用及相应规费、税费、土地市场交易案例、拍卖案例等;房地产交易案例、租金信息、价格信息、前期费用、建筑行业发投包情况、定额信息、税费以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其他信息。

针对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项目组成员针对估价项目选定的估价方法所需要的参数、数据、可比实例、租金、费率等信息。

估价报告中涉及到的参数应有理有据,涉及到的实例应作为存档报告的一部分与报告一并归档。

为达到资源共享,经常性信息由评估部主任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定期汇总、可靠性甄别、筛选、归类、归档工作,形成技术档案。

所形成的技术档案应包括电子文档、打印件、复印件。

技术档案应每周向估价人员进行公布。

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估价内部管理制度第一条 ? ? 企业业务实行垂直集约管理,估价人员由企业评估部主任一致进行安排、分配,达到企业职员全员全能、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配置。

第二条 ? ? 为保证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客观公正 , 防备技术风险 , 规范估价人员的行为,提升估价报告质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房地产估价工作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公正,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推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管理工作。

总经理下设专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估价技术的管理、监监工作。

针对详细估价项目,部门经理负责制,部门经理对估价项目的过程控制、及评估报告的质量、解说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估价项目以判定房地产、土地《估价业务拜托书》为确立标记 ; 估价业务确立后,由企业评估部主任依据《评估师轮值规定》进行人员组织并视估价项目难易程度、重要性等详细状况,合理进行安排;第五条为了掌握估价业务过程中详尽过程信息以及对估价业务进行有效控制,估价流程履行《估价操作指导书》。

第六条为提升估价报告质量,做到估价报告中所采纳的数据真切靠谱,估价人员应进行常常性和针对性信息的采集、挑选、归类工作。

常常性信息采集,是指估价人员利用工作时期、空隙,应勤恳地采集房地产有关信息:包含土地基准地价及修正系数、土地开发花费及相应规费、税费、土地市场交易事例、拍卖事例等;房地产交易事例、租金信息、价钱信息、先期花费、建筑行业发投包状况、定额信息、税费以及房地产有关法律、法例、规范等;与房地产估价有关的其余信息。

针对性信息采集,是指估价项目构成员针对估价项目选定的估价方法所需要的参数、数据、可比实例、租金、费率等信息。

估价报告中波及到的参数应有理有据,波及到的实例应作为存档报告的一部分与报告一并归档。

为达到资源共享,常常性信息由评估部主任或其指定人员进行按期汇总、靠谱性甄别、挑选、归类、归档工作,形成技术档案。

所形成的技术档案应包含电子文档、打印件、复印件。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24修正)目录一、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术语和定义二、估价机构管理2.1估价机构设立2.2估价机构变更2.3估价机构注销2.4估价机构监管三、估价人员管理3.1估价人员资格3.2估价人员培训3.3估价人员监管四、估价业务管理4.1估价业务范围4.2估价程序4.3估价报告4.4估价质量控制五、法律责任5.1违反估价机构设立规定的法律责任5.2违反估价人员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5.3违反估价业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六、附则6.1解释权6.2生效时间6.3附件附件1:估价机构设立申请表附件2:估价人员资格申请表附件3:估价业务范围一览表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保障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根据《房地产管理法》、《估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编制依据本办法依据《房地产管理法》、《估价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实际情况制定。

1.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及其估价人员。

1.4术语和定义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1)房地产估价:指对房地产的价值、价格、租金、成本、收益等进行评估的专业活动。

(2)估价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估价人员:指取得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专业人员。

二、估价机构管理2.1估价机构设立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与从事的估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估价机构变更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房地产估价规章制度

房地产估价规章制度

房地产估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房地产估价工作,保障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按照规范程序,通过细致调查研究,对特定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制订估价报告,确定其公允市场价值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房地产估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估值结果真实、准确、合理。

第四条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从事房地产估价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保障估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估价工作的合规性。

第七条对于估价工作中发现的不正当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每年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连续监测和分析,并对估价方法和技术进行更新和改进。

第九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提高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十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规章和制度与本规章不一致的,以本规章为准。

第二章估价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房地产估价工作应当遵循准确性、权威性、合法性、保密性的原则,确保估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在进行估价工作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杜绝主观臆断和不实猜测。

第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遵守保密协议,严禁泄露客户的信息。

第十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培训和考核,持续提高估价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估价报告,包括估价过程、数据来源、估价方法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第十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及时更新估价数据和信息,确保估价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勿作虚假估价和不当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声誉。

最新-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正) 精品

最新-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正) 精品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

第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用档案管理等信息关联共享。

第二章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

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房地产评估是房地产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确定房地产的价值、保障交易公平、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房地产评估行为,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一、评估机构与人员管理(一)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一定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评估机构的资质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审核,定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予以取缔或责令整改。

(二)评估人员资格要求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严格的考试和审核程序获得资格。

同时,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和提升技能,以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的需求。

(三)职业道德与操守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影响。

严禁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评估流程与标准(一)评估委托房地产评估应当由具有合法评估需求的当事人委托,委托方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评估所需资料。

评估机构在接受委托前,应当对委托事项的合法性、评估目的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二)现场勘查评估人员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勘查,了解房地产的位置、面积、用途、建筑结构、装修情况等实际状况,并做好记录和拍照。

勘查过程应当严谨、细致,确保获取的信息准确无误。

(三)价值评估方法房地产评估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常用的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选用方法的理由。

(四)评估报告编制评估报告应当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严谨、结论清晰。

报告应包括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内容,并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盖章。

房地产估价管理规章制度

房地产估价管理规章制度

房地产估价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第五条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未经资质核准,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第六条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专业设备和资金;(三)有符合规定数量的取得房地产估价资格的专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

第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资质等级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房地产估价活动管理第九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第十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估价合同;(二)指派具备相应资格的估价师进行估价;(三)严格执行估价规范和标准;(四)向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估价报告;(五)妥善保管估价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一条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房地产估价资格证书;(二)具有三年以上房地产估价工作经验;(三)参加继续教育,保持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房地产估价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估价活动;(二)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三)收取不正当利益;(四)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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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 公司业务施行垂直集约管理,估价人员由公司评估部主任统一进行安排、调配,达到公司职员全员全能、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配置。

第二条? ? 为保证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客观公正,防范技术风险,规范估价人员的行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使房地产估价工作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管理工作。

总经理下设专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估价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针对具体估价项目,部门经理负责制,部门经理对估价项目的过程控制、及评估报告的质量、解释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估价项目以鉴定房地产、土地《估价业务委托书》为确定标志;估价业务确定后,由公司评估部主任根据《评估师轮值规定》进行人员组织并视估价项目难易程度、重要性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安排;
第五条为了掌握估价业务过程中详细过程信息以及对估价业务进行有效控制,估价流程执行《估价操作指导书》。

第六条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做到估价报告中所采用的数据真实可靠,估价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信息的搜集、筛选、归类工作。

经常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人员利用工作期间、间隙,应勤勉地收集房地产有关信息:包括土地基准地价及修正系数、土地开发费用及相应规费、税费、土地市场交易案例、拍卖案例等;房地产交易案例、租金信息、价格信息、前期费用、建筑行业发投包情况、定额信息、税费以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其他信息。

针对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项目组成员针对估价项目选定的估价方法所需要的参数、数据、可比实例、租金、费率等信息。

估价报告中涉及到的参数应有理有据,涉及到的实例应作为存档报告的一部分与报告一并归档。

为达到资源共享,经常性信息由评估部主任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定期汇总、可靠性甄别、筛选、归类、归档工作,形成技术档案。

所形成的技术档案应包括电子文档、打印件、复印件。

技术档案应每周向估价人员进行公布。

作为公司技术机密的一部分,估价作业人员应对技术档案保密,不对外泄漏。

第七条撰写评估报告
1、估价报告的撰写应严格遵守《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估价技术规程》等外来文件,同时也应与报告使用方关于估价报告的要求相一致。

报告测算过程应与《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估价技术规程》中相关要求相一致;测算结果应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2、报告中的数据,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调查测量的数据为依据,遇有资料不全或资料未经核实,要特别注明,并在报告中予以披露。

3、估价报告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报告模板格式撰写,报告模板由评估业务部经理负责维护、更新。

报告模板包括单元房式、拆迁补偿报告式、一般估价报告式、土地估价报告等几种形式,针对估价业务具体类型,进行正确选择。

遇到特殊报告形式,应与评估业部务经理协商后,再行确定。

4、公司对所有估价报告进行统一编号,估价师应对项目的编号进行登记。

由评估业务部经理定期、不定期对报告编号进行核对,避免错登、漏登,严格避免报告重号及漏号。

5、估价报告中应包含技术报告及相应的测算过程。

6、针对估价对象具体情况、所搜集到的资料、资料的可靠性等,项目评估师决定选择估价方法,项目组其他人员负责报告文字描述部分的撰写;项目评估师负责对初步结果的确定、与委托方、报告使用方的沟通,项目评估师为估价报告的最终完成人。

7、报告的参数选择以及最终结果的确定,要有充分的依据。

要时刻注意防范公司技术风险。

所有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注意衡量:
委托方有无诈骗嫌疑;
审核部门能否通过;
公司有无风险存在。

8、评估报告完成后,按要求由两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盖章;报告中应体现参加估价其他人员。

第八条评估报告的三级审核
我公司对估价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包括估价报告项目估价师自审、部门主任二级审核、部门经理三级审核。

针对经常性、二手房抵押估价业务,视具体情况可划定为二级审核;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采用二级、三级审核。

对于涉案估价、咨询类估价、拆迁安置补偿估价、估价结果超过500万元及估价报告涉及2个以上使用方的估价项目,必须实行三级审核。

自审要求:项目级自审由参加该估价项目现场勘察及撰写估价报告的人员组成,对估价报告全文和全部估价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其审核关注的重点是:
1、语句通畅,无错别字,排版整齐,字体规范,编号统一,报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精炼,有无逻辑错误,评估方法正确,核实报告内容与委托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等并对报告风险进行评价;
2、报告的格式和各部分内容的构成是否依据我公司提供的标准模板;
3、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选择是否正确;
4、估价测算过程中采用的可比案例、各种原始数据,以及选择的各种参数和系数,是否确有依据,计算过程、结果是否正确;估价结果是否合理;
5、估价中发现的有关重大问题是否进行了披露。

部门主任二级审核关注的重点是:
1、进一步确认估价对象权属证明及其他估价依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一步确认采用了正确的估价技术思路和估价方法;
2、进一步确认估价测算过程步骤清晰,依据充分,计算正确,进一步确认估价结果的合理性;
3、进一步确认报告文字表述准确、精炼,无逻辑错误,报告中的区域的自然形态的描述是否准确,报告中专业术语是否恰当,报告排版、错别字及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同时对报告风险进行评价;
4、进一步对估价中发现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披露;。

部门经理三级审核重点是:
1、自审和二审是否按本公司规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
2、自审和二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3、对估价结果的合理性再次进行审核;
4、对估价结果报告中的关键内容(如估价结果报告中的致委托方函、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等)的文字表述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和推敲;特别是要对可能导致出现估价风险的几个问题,如估价对象资料严重失实,委托方资信严重失真,估价结果严重偏差,以及估价技术思路、估价方法和估价测算过程严重错误,进行了解、审核和分析判断,同时对整体风险进行评价,最终决定如何要求估价人员补做工作,或者决定是否出具报告。

参加估价报告三级审核的人员对估价报告负连带责任,估价报告出现严重错误,应追究参加估价项目组、审核人员的相应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详细见《奖惩管理规定》。

第九条评估报告存档
1、报告人对估价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并分类保存归档。

存档内容包括:
签字盖章的报告原件(必须含技术报告);
委托协议书;
评估业务控制表;
现场勘察记录;
照片、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证明;
委托方提供资料、原件合同、其它资料、委托书、营业执照;
市场调查资料;
其它应存档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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