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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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户管理制度三篇

资金账户管理制度三篇

资金账户管理制度三篇篇一: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公司账户管理遵循《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一款、开、销户制度总公司及子公司开立或撤销账户须填写统一“开、销户审批表”逐级审批,并在表格的“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开、销户原因。

严禁不经审批擅自开、销户,或先行开、销户后补审批手续。

一、总公司及子公司开立银行一般账户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开户行一般为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中的一家;2、开户行需便于公司办理业务,并能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3、结算量比例较大或作用突出;4、同意与子公司签订协定存款户协议,协议须传真至总公司资金部备案。

第二款、私人账户管理制度一总公司及子公司不得擅自开立收入私人账户、不得收取现金,所有货款须由客户直接汇回子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

二总公司及子公司如需开设私人账户(含个人信用卡),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同意,以公司负责人的名义开户。

须填写“对私账户说明”经公司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总公司财务部留存。

1 私人账户开户后,存折交由财务经理或主办会计妥善保管,密码由出纳设置保管。

2 私人账户在当日工作日结束前将私人存折上的金额悉数转入该公司对公帐户;如出现私人账户资金滞留现象,必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3 私人账户只能发挥临时性收入户的作用,即只能收,不得提现,转帐必须转至公司对公账户。

第三款、账户使用制度1 各公司资金的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二条线,收入、支出帐户均分别立户。

即各公司营业收入单设银行帐户,不得挪用。

另单设一个帐户用以本公司的日常费用开支;2 不得出租、出借账户。

第四款、账户情况报送制度1 公司账户及使用情况须按统一格式于每季度末,即28日前以E-MAIL形式及时报送财务部。

报送时须将电子表格文件名统一表示,如“**20XX一季度”(前两个中文为公司简称,数字代表年份,最后三个中文代表季度),保证内容准确,详尽。

2 各公司每季度作一次账户及银行情况分析,详细说明当地银行环境,包括与公司业务往来中所遇问题及解决办法,由宗公司财务部对汇总内容进行整合,以便将经验及教训进行资源共享,整体提高各公司与银行的合作质量。

公司账户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账户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账户管理制度大全一、账户管理原则1. 合规性原则:公司账户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确保账户管理的合法性。

2. 安全性原则:公司应建立健全账户安全管理制度,防止账户资金被盗用、挪用等风险事件的发生。

3. 高效性原则:公司应优化账户结构,合理配置账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透明性原则:公司应加强账户信息的公开透明度,确保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账户管理职责划分1.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等事项的办理,以及账户资金的监控和调度。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账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账户管理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 各业务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申请和使用账户资金,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账户管理工作。

三、账户开立与销户管理1. 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金融机构,开立相应的银行账户。

2. 开立账户前,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3. 账户销户时,需提前通知财务部门,并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账户资金管理1. 公司应建立账户资金预算制度,对账户资金进行合理预测和调配。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账户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3. 各业务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申请和使用账户资金,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

五、账户信息安全管理1. 公司应建立账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账户信息的保密工作。

2. 财务部门应定期更换账户密码,并对账户信息进行备份和存档。

3. 对于涉及账户信息的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

六、账户管理考核与激励1. 公司应建立账户管理考核制度,对财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的账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 对于账户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六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六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2.适用范围:3.帐户管理3.1以____为分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税款帐户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须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部财务部备案。

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变更银行帐户;3.2按人民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在当地____以各自的名义分别开立“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各一个,其中:“收入帐户”的帐户属性为“一般结算帐户”,“支出帐户”的帐户属性为“基本结算帐户”;3.3收入帐户”用于收存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收入及总部下拨款;3.4“收入帐户”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支出,(退票、支付帐户费用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帐户资金进行冻结、扣划的除外);3.5“收入帐户”不得购买任何支付结算凭证、不得通过柜面办理任何支付业务;3.6“支出帐户”仅用于支付各项零星开支、支付帐户结算手续费等费用;3.7“支出帐户”除可以收存总部的下拨款和“收入帐户”的划入资金外,不得发2/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3.8“支出帐户”仅办理现金业务(含取现、购买现金支票),不得办理转帐业务,不得购买除现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结算凭证。

4.u盾管理4.1权限:u盾管理的权限在公司总部;4.2u盾分配:总部出纳和总部财务经理各执一个可操作各个分公司银行帐户的u盾,各分公司总经理执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银行帐户;4.3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____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4.4u盾只能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电子银行网上操作,严禁授权给任何人代为操作;4.5u盾的初始密码可以更改,确定好的密码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妥善保管。

5.财务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二)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账户管理制度

账户管理制度

账户管理制度账户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内部安排、分配、使用与审核账户合理、规范、安全的管理制度,有助于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防范内部风险,促进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账户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期提高企业对账户管理的重视与规范。

一、账户分配与回收1.1 分配原则1.1.1 角色权限分配企业内的不同用户角色拥有不同的权限,如管理员、普通用户、运营等,故在账户分配时需明确角色权限。

管理员拥有最高权限,能够对其他账户进行操作;普通用户则只能访问自己的账户和对应数据;运营则需要根据其职责领域分配相应权限。

1.1.2 账户信息收集分配账户时,需向申请人收集其个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并对申请人进行实名认证。

此外,对于外部账户的分配,应加强对权限的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未授权的访问。

1.1.3 账户数量控制企业应对内外部账户数量进行控制,对于不同岗位、角色应进行分类和分配,避免账户浪费和滥用。

企业可在账户分配时进行适当的数量限制,对于无业务需求的账户及时回收。

1.2 回收与注销1.2.1 账户回收企业应设置账户有效期,一旦过期即将账户释放,以控制账户的滥用。

企业还应对违规账户进行即时回收处理,如发现账户在长时间未使用、恶意操作或泄露企业信息等情况下,应立即对账户进行回收处理。

1.2.2 账户注销账户注销是指对账户进行永久性关闭处理,通常应基于以下情况进行注销:申请人离职、岗位变更或企业内部调整等。

在注销账户时,应进行数据备份,并通知相关人员注销原因及时间,并及时将被注销账号的权限及相关资源等清空,以防止安全漏洞造成的信息泄露。

二、密码设置与管理密码设置与管理是企业账户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通常包括密码设置、密码保护、密码修改与重置等涉及密码信息的管理事项。

以下是企业应注意的相关规定:2.1 密码设置2.1.1 密码复杂度企业应确保用户设置密码的复杂度,建议采用大小写字符、数字和符号的组合,设置密码长度不小于8位。

公司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银行结算业务,根据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负责人为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对银行账户的启用、日常使用、注销负责管理。

三、公司启用新银行账户或注销原银行账户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银行账户启用与注销审批表附后(见附表三、四)。

四、银行账户的关键职能需要加强内控牵制,原则上需要二人以上共同管理。

如账户启用、支付结算、密码保护、U盾保管、印鉴保管,票据的使用、账户注销等。

上述各岗位因公司紧急需要必须及时办理业务的,可以委托固定人员临时办理业务,但必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同意,办理的委托事务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见附表二)。

被委托人必须固定,不能违反公司内部牵制的交叉职能。

五、银行账户的启用与注销,由银行出纳负责申请,负责收集启用或注销账户银行所需要的资料,履行审批程序。

六、财务部经理对账户启用后的岗位分设负责,具体落实印鉴保管人、U盾保管人、密码保管人等。

(具体岗位分工见附表一)七、印鉴保管人按照公司印鉴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和保管印鉴。

八、U盾保管人需要对U盾的安全使用负责,杜绝除自己和固定委托人外的第三人接触自己保管的U盾,U盾丢失要在发现后第一时间汇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并做好保护账户资金安全。

九、密码保护负责人要防止密码外泄,杜绝除自己和固定委托人外的第三人接触或获知自己保管的密码,并需要不定期修改密码,修改密码前和密码修改成功后需要向财务经理汇报,并安全保管新密码。

被委托人更换的必须修改密码,其它密码保管人不能成为固定委托人。

十、银行磁卡(存折)保管人、支票保管人、印鉴保管人未经财务部经理同意不能将本人保管的银行磁卡(存折)、空白支票、印鉴交与其他人。

经财务部经理同意的交付业务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见附表二)。

十一、银行结算业务按照公司的银行结算制度执行。

十二、其它规定1、账户要及时打印流水(对账单),常用账户每月至少要打印一次,不常用账户每季度至少打印一次;2、账户销户前要打印交易记录;3、账户结息收入要及时做会计处理;4、回单、对账单要及时取回及时做会计处理。

账户财务管理制度

账户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账户,包括银行账户、现金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和实施,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账户开设与管理第四条账户开设:1. 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需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2. 银行账户的开立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确保资金安全。

3. 银行账户的开立应使用公司法定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开设。

第五条账户管理:1. 账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严禁将账户用于非法用途。

2. 账户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包括账户的登记、核对、保管等。

3. 账户的变更、撤销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六条资金收支:1. 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执行,严禁违规操作。

2. 收入款项应及时入账,支出款项需有合法的审批手续。

3. 资金收支的凭证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并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资金结算:1. 资金结算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金融机构,确保结算安全、及时。

2. 资金结算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3. 资金结算的凭证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并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账户监督与检查第八条账户监督:1.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账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撤销等。

3.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九条账户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账户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公司领导应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确保账户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辞退等处分:1. 违反账户开设规定的;2. 违反资金收支规定的;3. 违反账户变更、撤销规定的;4. 违反账户监督、检查规定的。

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银行账户的管理,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

三、账户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单位银行账户的开户、变更、撤销、使用和监督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3.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监督。

四、账户开设1. 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 财务部门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

3. 开设银行账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盖章;(4)单位章程或相关管理制度;(5)其他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五、账户使用1. 单位银行账户主要用于办理以下业务:(1)收取、支付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2)办理单位内部资金调拨;(3)单位对外支付和收取款项;(4)单位内部结算;(5)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2. 财务部门应加强账户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不得将单位银行账户用于以下行为:(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洗钱;(3)虚假交易;(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账户变更与撤销1. 单位银行账户的变更和撤销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财务部门提出变更或撤销申请;(2)单位负责人审批;(3)银行审核并办理变更或撤销手续。

2. 财务部门应及时向银行报送变更或撤销申请,确保银行账户的及时变更或撤销。

七、内部监督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3. 单位应定期对银行账户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账户安全管理制度

账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账户安全管理,保障账户资金安全,防范和减少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账户,包括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电子账户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账户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账户操作流程,提高账户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章账户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账户的申请、开立、变更、撤销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账户档案,确保账户信息准确、完整。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账户使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对账户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章账户开立与变更第八条账户开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开户资料。

第九条账户变更应当及时办理,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应当与原账户信息一致。

第十条账户撤销应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撤销后的账户不再发生资金往来。

第四章账户操作与监督第十一条账户操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本人身份证件办理账户操作手续;(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账户操作;(三)不泄露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四)发现账户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财务部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当对账户操作进行监督,确保以下事项:(一)账户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二)账户操作是否涉及违规行为;(三)账户资金是否安全。

第五章账户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三条账户操作人员应当定期更换账户密码,确保密码安全。

第十四条账户操作人员不得将账户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账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账户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账户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账户操作人员因违规操作导致账户资金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因管理不善导致账户资金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篇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篇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篇篇一: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一)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二)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四)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银行账户只供本部门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对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六)银行账户结算票据和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由一人统管使用,财务印鉴由主管会计保管,支票及个人印鉴由出纳保管,做到相互制约,保证安全。

(七)出纳从银行购回空白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当天入保险柜,不准放在办公室抽屉内。

(八)出纳必须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情况,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九)出纳签发支票必须有会计认可的支票凭证,支票上必须填写签发日期(为了便于结账可提前开结算期,但不得开远期)、用途、金额。

支票签发完后,领用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名,然后出纳将签好的支票交会计复核,盖上银行印鉴后,将有效的支票交领用人(通过银行用其它结算方法也按以上办法办理).(十)出纳要及时清理支票(汇票)登记簿,支票领用人必须在一周内报账,或交回未用的支票。

(十一)出纳要不定期从银行要回对账单进行对账,若我户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不符,出纳应负责与银行业务员配合查找核对,直到相符为止。

每月8日前,出纳应打印出银行调节表一式三份,随对账单一起交主管会计审核,审核完后,在银行调节表上盖章,出纳将已审核盖章的银行调节表留一份备查,两份送银行;每月10号前,要将已经银行盖章的银行调节表回单交主管会计,由主管会计分月放在对账单一起,年底装订存档。

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银行账户的开设、使用和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规范开设、合理使用;(三)加强监督、确保安全。

第二章账户类型及开设第四条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类型包括:(一)基本账户:用于日常收支结算;(二)专用账户:用于特定资金的管理;(三)预算外资金账户:用于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四)其他账户: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开设。

第五条事业单位基本账户应在国有或国家控股银行开设,其他账户可自主选择银行开设。

第六条事业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申请报告;(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银行账户申请表;(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账户使用及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二)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三)定期对账户进行清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四)不得将账户用于非法活动。

第八条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应做到:(一)设立账户管理员,负责账户日常管理;(二)建立账户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账户收支情况;(三)定期进行账户检查,确保账户安全;(四)对账户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账户变更及撤销第九条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变更,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申请报告;(二)变更后的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三)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银行账户变更申请表;(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撤销,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申请报告;(二)撤销账户的理由;(三)银行账户撤销申请表;(四)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五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五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

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

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过两个(一个基本户、一个结算户)。

各公司及下属单位只允许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开设一个账户。

因业务情况,需要开立个人账户的,要实行开户人、留密码人、持卡(折)人三者分立,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更换开户人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

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

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银行账户是指公司在各银行开立的用于收付款和资金结算的账户。

第三条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确保账户管理合法合规。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文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银行对客户开设的各类账户的管理。

第三条开设账户必须依法、合规,并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依据客户的需求和身份情况,选择适当的账户类型,并建立完整客户档案;2. 严格执行资金划转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迅速到账;3. 确保账户信息的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4. 主动规范账户经营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不当行为的发生;5. 积极推行电子化服务,提升客户体验;6. 加强账户风险管理,防范欺诈行为。

第二章账户类型第四条根据客户的需求和业务特点,本行开设的账户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普通活期存款账户:用于个人或企业的日常资金收支,提供柜台、自助终端机、网上银行等多种操作方式;2. 定期存款账户:用于个人或企业的短期存款,期限范围为1个月至3年,提供固定利率,利息按到期一次性结算;3. 通知存款账户:用于个人或企业的中长期存款,提供部分提前通知服务,利息按到期结算;4. 货币市场基金账户:用于个人或企业进行短期理财投资,享受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5. 购房公积金账户:用于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存储和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选择合适的账户类型,申请开户。

第六条开户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 个人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如有)等;2. 企业客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企业章程等。

第三章开户审批第七条客户递交完整的开户申请材料后,由专门的开户审批团队进行审查和审批。

第八条开户审批的原则包括:1. 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2. 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合法;3. 客户符合法定开户条件。

第九条开户审批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材料初审:核对客户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2. 资信审查: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3. 内审及审批:对审查通过的客户进行内部审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4. 批准与通知:对通过审批的客户进行批准,并及时通知客户开户结果。

帐户管理制度_帐户管理制度办法

帐户管理制度_帐户管理制度办法

帐户管理制度_帐户管理制度办法帐户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有限资金,节约管理费用,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开设银行账户应有明确开设目的和用途。

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须由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有关规定须经本公司法人代表同意核准。

第三条定期对现有开户银行进行检查,对开户目的不明确又不经常动用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清理,及时办理撤销银行账户的处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四条确因特殊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应按本规定的要求重新办理开户手续及销户的备案手续。

第五条妥善保管银行账户管理卡,按银行规定及时进行年检。

第六条公司要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得以任何名目出借、转让银行账户。

第七条公司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财务主管以及相关人员,一经查出将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帐户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四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第五条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几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丰、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第六条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

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枥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本(5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本(5篇)

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范本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行为,保护银行账户权益,维护银行金融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账户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账户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的账户管理工作包括账户开户、账户销户、账户资料变更、账户冻结与解冻、账户注册与认证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账户管理工作。

第二章账户开户第五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税务证明等。

第六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资料,不得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和资料。

第七条客户在办理账户开户时,需签署相关的开户协议,并自觉遵守协议约定的各项规定。

第八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职业、工作单位、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时,应当按照所需的资料和程序进行办理,不得跳过任何环节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账户开户。

第十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时,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客户办理账户开户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的账户激活和认证手续,确保账户正常运行。

第三章账户销户第十二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销户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户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账户资料变更申请等。

第十三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时,应当如实提供销户的原因和相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欺诈或者其他不真实的信息。

第十四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时,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销户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时,应当清算和处理账户中的所有款项和财产,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和取款。

第十六条客户办理账户销户后,应当注销账户,并自觉遵守账户注销后的相关规定,不得继续使用注销的账户。

第四章账户资料变更第十七条客户办理账户资料变更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银行结算业务,根据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负责人为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对银行账户的启用、日常使用、注销负责管理。

三、公司启用新银行账户或注销原银行账户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银行账户启用与注销审批表附后(见附表三、四)。

四、银行账户的关键职能需要加强内控牵制,原则上需要二人以上共同管理。

如账户启用、支付结算、密码保护、U盾保管、印鉴保管,票据的使用、账户注销等。

上述各岗位因公司紧急需要必须及时办理业务的,可以委托固定人员临时办理业务,但必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同意,办理的委托事务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见附表二)。

被委托人必须固定,不能违反公司内部牵制的交叉职能。

五、银行账户的启用与注销,由银行出纳负责申请,负责收集启用或注销账户银行所需要的资料,履行审批程序。

六、财务部经理对账户启用后的岗位分设负责,具体落实印鉴保管人、U盾保管人、密码保管人等。

(具体岗位分工见附表一)七、印鉴保管人按照公司印鉴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和保管印鉴。

八、U盾保管人需要对U盾的安全使用负责,杜绝除自己和固定委托人外的第三人接触自己保管的U盾,U盾丢失要在发现后第一时间汇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并做好保护账户资金安全。

九、密码保护负责人要防止密码外泄,杜绝除自己和固定委托人外的第三人接触或获知自己保管的密码,并需要不定期修改密码,修改密码前和密码修改成功后需要向财务经理汇报,并安全保管新密码。

被委托人更换的必须修改密码,其它密码保管人不能成为固定委托人。

十、银行磁卡(存折)保管人、支票保管人、印鉴保管人未经财务部经理同意不能将本人保管的银行磁卡(存折)、空白支票、印鉴交与其他人。

经财务部经理同意的交付业务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见附表二)。

十一、银行结算业务按照公司的银行结算制度执行。

十二、其它规定1、账户要及时打印流水(对账单),常用账户每月至少要打印一次,不常用账户每季度至少打印一次;2、账户销户前要打印交易记录;3、账户结息收入要及时做会计处理;4、回单、对账单要及时取回及时做会计处理。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篇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篇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篇篇一: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一)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二)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四)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银行账户只供本部门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对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六)银行账户结算票据和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由一人统管使用,财务印鉴由主管会计保管,支票及个人印鉴由出纳保管,做到相互制约,保证安全。

(七)出纳从银行购回空白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当天入保险柜,不准放在办公室抽屉内。

(八)出纳必须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情况,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九)出纳签发支票必须有会计认可的支票凭证,支票上必须填写签发日期(为了便于结账可提前开结算期,但不得开远期)、用途、金额。

支票签发完后,领用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名,然后出纳将签好的支票交会计复核,盖上银行印鉴后,将有效的支票交领用人(通过银行用其它结算方法也按以上办法办理).(十)出纳要及时清理支票(汇票)登记簿,支票领用人必须在一周内报账,或交回未用的支票。

(十一)出纳要不定期从银行要回对账单进行对账,若我户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不符,出纳应负责与银行业务员配合查找核对,直到相符为止。

每月8日前,出纳应打印出银行调节表一式三份,随对账单一起交主管会计审核,审核完后,在银行调节表上盖章,出纳将已审核盖章的银行调节表留一份备查,两份送银行;每月10号前,要将已经银行盖章的银行调节表回单交主管会计,由主管会计分月放在对账单一起,年底装订存档。

多个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多个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在境内开立的各类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和非法挪用;2.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周转顺畅;3. 规范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4. 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落实资金管理责任。

第二章账户开立与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第五条账户开立:1. 各部门在开立账户前,应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开立账户的用途、资金需求等;2. 财务部门根据申请事项,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向开户银行提交申请;3. 开户银行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账户管理:1. 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各账户的使用情况,确保账户资金安全;2. 账户余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如需超出限额,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3. 各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送账户使用情况,包括收支明细、余额等;4. 财务部门应建立账户管理档案,对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事项进行登记。

第三章网上银行管理第七条公司网上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事宜,参照账户开立与管理章节执行。

第八条网上银行使用:1. 网上银行账户的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等安全信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泄露;2. 网上银行账户的使用权限分为三级:出纳制单、会计复核、主管审核;3. 出纳制单人员负责网上银行账户的日常收支操作;4. 会计复核人员负责对出纳制单人员提交的收支申请进行复核;5. 主管审核人员负责对会计复核人员提交的复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章账户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账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

单位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制度

单位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制度

单位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对个人账户的管理,保障个人权益,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加强信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账户管理部门,负责对个人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所有从事个人账户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六条单位对个人账户管理应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效率,减少人为差错。

第七条单位应建立健全个人账户管理档案,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八条单位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应当保护个人隐私,严禁倒卖、泄露个人信息。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严肃处理,对违法行为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账户开立第十一条个人向单位申请开立账户,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核实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确保其真实有效。

第十三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账户开立手续,并将开户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妥善保管个人账户开立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泄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五条开立账户时,单位应当向申请人说明账户的使用规定、限制规定及相关费用标准。

第十六条个人账户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使用,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被开立账户的个人信息应妥善保管,不得向外部机构随意泄露。

第三章账户管理第十八条账户管理部门应当对个人账户进行定期核对,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账户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进行,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个人账户的存取款业务,单位应当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对个人账户的挂失、冻结等操作,单位应当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账户安全。

单位规范账户管理制度

单位规范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资金收支活动的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条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设、使用和管理银行账户。

2.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的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泄露。

3. 效率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4. 严格监督原则: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二章银行账户开设与管理第四条单位银行账户开设:1. 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向银行申请开设相应类型的银行账户。

2. 银行账户的开户单位、账户名称、账号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3. 单位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作为开户银行。

第五条银行账户管理:1. 单位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明确账户管理的职责分工。

2.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撤销等管理工作。

3. 单位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账户及时撤销。

第三章资金收支与支付第六条资金收支:1. 单位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2. 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流程和审批权限。

3. 单位应加强对资金收支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七条资金支付:1. 单位资金支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2. 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支付流程和审批权限。

3. 单位应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监督机制,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自查。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单位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章罚则第十一条单位违反本制度,造成资金损失、违规使用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账户管理制度

账户管理制度

账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对账户的管理,保证账户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和合规操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持有的各类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证券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等。

三、账户开立1. 开立单位账户应提交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并签订相关协议。

2. 开立个人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资料,并签订相关协议。

3. 开立账户前,应向开户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费用说明。

四、账户使用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不得违法使用账户进行资金交易。

2. 使用账户进行资金交易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保持账户资金余额充足。

五、账户信息保密1. 不得将账户信息、密码等透露给他人,避免账户信息泄露。

2. 使用公共设备或网络进行账户操作时,应注意个人账户信息保密,避免被他人窃取。

六、账户管理1. 对账户进行定期验收,核对账户登记、存款、支取等记录,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对有关账户的密码进行合理的保护和管理,不得将密码设置为简单易破解的组合。

3. 对涉及账户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相关条例和规定。

七、账户风险管理1. 对账户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确保账户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 发现账户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八、账户定期审核1. 对单位账户进行每月定期审核,确保账户资金的合法、安全、及时使用。

2. 对个人账户进行每年定期审核,排查账户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九、账户销户1. 单位账户应经法定代表人或相关授权人员申请,经相关手续办理账户销户。

2. 个人账户一般应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相关机构办理账户销户。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本制度具有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账户管理制度,如有不详之处,请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便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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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邓炜律师团队协助起草,如您对完善本制度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发送邮件至*******************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帐户管理,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公司各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保证账户的安全和有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管理、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和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规定开立私募基金财产的募集结算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的持有人名称应当符合证券、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

开立的上述基金财产账户与公司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第二章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的管理
第四条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的开户
(一) 基金交易账户指投资人在本公司以个人名义开立的投资账户,执行账户开户实名制,经办人员严格审查投资者提供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投资者的证件及相关文件不全、不实
或无效的,则不受理,退回证件及相关文件。

该账户用于记录投资人通过本公司买卖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

(二)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柜台办理基金交易账户的开户。

(三) 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办理开户手续。

(四)提示投资风险要求
第五条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的销户
(一) 已在本公司拥有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人,可以选择完全终止在本公司的各类基金业务。

(二) 投资人可以通过XX方式办理基金交易账户的销户。

第六条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资料的修改
(一) 投资人可以更改其在本公司留存的证件信息、指定银行账户、联系方式、预留印鉴及业务经办人等资料信息。

(二) 投资人可以通过XX方式办理账户资料的修改。

(三) 投资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交易密码变更
(一) 投资人交易密码变更包括投资人修改交易密码和投资人重置交易密码。

(二) 投资人仅可通过XX方式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密码的变更。

(三) 投资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 交易密码修改或重置实时生效,不需要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

第三章投资人基金账户的管理
第八条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开户
(一)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投资人在本公司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方可开立基金账户。

(二) 投资人仅可通过XX方式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

(三) 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办理开户手续。

第九条投资人基金账户的销户
(一) 对于已在本公司开通基金账户的客户,若终止投资部分或全部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产品,可以选择注销相应的基金账户。

(二) 投资人仅可通过XX方式办理基金账户的销户。

(三) 投资人应按照及本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条投资人基金账户的登记
(一) 投资人已通过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账户的,可以在本公司办理基金账户登记业务,从而实现通过本公司进行基金投资。

(二) 投资人可以通过XX方式办理基金账户的登记。

(三) 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撤销登记
(一)投资人在本公司办理基金账户登记后,可以撤销指定的基金账户在本公司的登记。

(二)投资人可以通过XX方式办理基金账户的撤销登记。

(三)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档案管理
本公司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专人专柜负责保管工作。

妥善保管投资者的开户资料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

客户身份资料自帐户清算结束后当年计起至少保存20年。

第四章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第十三条本公司作为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开立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归集、暂存、划转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该账户是以公司名义使用的,用于归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并可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资金交收的专用账户。

第十四条本公司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监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开立、变更或者撤销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应当由本公司总部统一开立、变更和撤销,
第十五条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和日常运营工作由公司XX部门(运营部)与XX部门(财务部)负责。

第十六条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撤销、账户信息变更或预留印鉴变更应由公司XX部门(运营部)应向公司管理层提交申请并说明原因,获得管理层批准。

第十七条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及运作
(一)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后,本公司应及时在会计账务中进行科目设置,纳入会计核算管理。

(二)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属于专用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也不得用于与基金销售无关的消费或者转账等。

(三) 公司不得以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向他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四)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采取封闭式运行,其划转时间应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五)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后,公司XX部门(运营部)可通过监督银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系统及公司网银等各类系统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余额情况、账户资金变动明细等信息进行查询,依据本公司的销售数据与监督银行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进行对账。

(六) 公司直接从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扣划销售相关费用的,应当向监督银行提供有关费用收取的证明文件和收款账户的基本信息等。

(七)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资金交收账户需在监督银行备案,相关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本公司应当及时向监督银行进行报备并更新相关信息。

(八) 基金投资人申购(认购)失败、赎回基金或基金分红的资金应当退回基金投资人的结算账户。

基金投资人结算账户发生变更,且未向公司提出申请,致使资金无法返还基金投资人的,本公司应当将资金存放于销售归集账户内,并记录明细。

(九) 销售归集账户一经开立,涉及该账户的资金转出只能由监督银行办理,资金转入可以通过其他银行办理,本公司无权独立划拨上述任何账户的款项。

(十)基金账户的日常监控管理。

公司合规部门人员重点关注基金账户的异常交易行为,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异常交易行为按照公司反洗钱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资金安全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的范围是指由公司归集的,在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

(三)公司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

(四)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公司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XX部门(运营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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