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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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CDM)

清洁发展机制(CDM)

CDM‎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 lean‎D evel‎o pmen‎t Mech‎a 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

‎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 in-W‎i n)的选‎择。

‎一、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CD‎M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 Cs(全‎氟化碳)、‎S F6(六‎氟化硫)。

‎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 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

‎二、‎C 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三、CDM‎项目技术‎从广‎泛的意义来‎看,任何有‎益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和温室气体‎回收或吸收‎的技术,都‎可以作为C‎D M项目的‎技术。

清洁发展机制(CDM)概述

清洁发展机制(CDM)概述

清洁发展机制概述清洁发展机制简介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京都议定书下面唯一一个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弹性机制。

京都议定书对附件1国家(均为发达国家)有具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规定,其中不少国家一来不愿降低生活水平以降低能耗,二来节能技术已经达到较高水准继续挖潜难度较大,因此达到规定目标有困难,清洁发展机制允许这些发达国家通过帮助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有利于减排或者吸收大气温室气体的项目,作为本国达到减排指标的一部分。

该机制由位于德国波恩执委会负责管理执行,如果某项目在执委会注册并且其减排效果得到认证,这个项目就能得到等量的“减排认证”(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CER),1CER等于1吨二氧化碳或等效的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指标。

2005年10月19日执委会发放了第一个减排认证。

这一认证来自于一个洪都拉斯的小型水电站项目,它采用了本地雇员为周边地区提供稳定的电力并减少了对石油的依赖。

10月20日执委会又发放了另一个减排认证。

减排认证从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均在严格的公共审查之下,国际认证、标准化计算和监测标准等都是透明的,所以减排指标真实可信。

清洁发展机制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这被很多投资人看作未来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动力。

从2005年6月到10月已经有300多个项目申请认证,平均每月新增40~60个新的项目申请。

一旦这些项目都通过执委会的认证,它们将为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益处,与此同时发达国家也可以通过CDM项目以较低的代价就达到减排标准,而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因此将它们消费和生产的模式变得更为环保。

清洁发展机制的法律规范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又称为“地球高峰会”)上,155个国家签署了UNFCCC,此是CDM根本母法。

1997年UNFCCC第三届缔约国会议,通过具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用10款文字“确定一种清洁发展机制”。

解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解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 附件 B 国 家 )

由此 在 中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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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 场

致 表 示 要 坚 持 京都 议 定 书 及 巴 厘 路 线 图

清洁发展机制CDM

清洁发展机制CDM

清洁发展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是联合国《京都议定书》下的一个灵活机制,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得清洁技术、减温排放量,并促进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

本文将从CDM的背景、机制、成效以及挑战等方面进行介绍。

CDM的背景可追溯到1992年联合国举办的地球峰会,当时提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和原则。

1997年,京都议定书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附议书通过,提出了具体的减排承诺。

为实现这些承诺,联合国在《京都议定书》中设立了三个市场化机制之一的清洁发展机制。

CDM的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步骤:项目的准备与批准、项目的实施与监测、以及认证与注册。

首先,项目发起者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提案,经联合国机构审核批准后,即可开始项目的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监测并记录项目的减排量。

最后,通过联合国认证机构的验证和注册,该项目的减排量可在国际市场上交易。

CDM机制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CDM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得清洁技术和资金支持,促进可持续发展。

这些清洁能源项目不仅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可以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和生活条件。

其次,CDM在全球尺度上有效地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

通过将减排量转化为财富,CDM鼓励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开展清洁技术合作,间接推动了减排工作。

此外,CDM还推动了技术转让和知识共享,加速了清洁技术的推广和普及。

然而,CDM机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一些人认为CDM过于侧重于技术改良,忽视了根本的结构问题。

即使是清洁发展项目,也可能导致一些环境和社会问题。

其次,CDM的认证和注册过程可能相对繁琐,导致项目运行成本较高。

此外,CDM市场存在着不确定性和波动性,价格波动较大,影响了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者的积极性。

针对上述问题,应加强对CDM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确保项目在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方面的表现。

此外,要优化CDM机制的运作,降低项目运行成本,并提高市场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

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

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概述: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项灵活机制,旨在协助开发中国家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CDM为发达国家提供了一种通过在开发中国家实施项目来获得减排认证和减排量的途径。

1. 背景1.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通过的一个全球性环境条约,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并鼓励各国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 目标与原则2.1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CDM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支持开发中国家实施低碳项目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这些项目可以采用清洁能源、能效改进、森林保护等方式来降低碳排放量。

2.2 促进可持续发展CDM还致力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长期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并通过社会和环境影响评价来验证其可持续性。

3. 运作机制3.1 项目注册CDM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注册程序,包括项目设计文档的编制、验证和注册。

项目设计文档详细描述了项目的背景、目标、技术信息以及预计减排量等内容。

3.2 减排认证与减排量一旦项目成功注册,其减排效果将得到认证,并根据实际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获得相应的减排量。

这些减排量可以由发达国家用于实现其自身国内碳减排目标。

4. 参与方4.1 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开发中国家支持CDM项目来获得减排认证和减排量,从而实现其碳减排目标。

他们还需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开发中国家实施低碳项目。

4.2 开发中国家开发中国家是CDM项目的承接方,他们通过实施低碳项目获得经济和技术转移,促进可持续发展,并获得项目注册和减排认证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总结: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项灵活机制,旨在通过支持开发中国家实施低碳项目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CDM的目标是减排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其运作机制包括项目注册、减排认证与减排量。

清洁发展机制简介

清洁发展机制简介

清洁发展机制简介《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个合作机制,合作机制的设计目的在于帮助工业化国家(附件I国家)通过在其他国家而不是本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减排量,从而降低附件I国家实现其排放目标的成本。

1 国际排放贸易(IET): 允许附件I国家之间相互转让它们的部分“容许的排放量”(“排放配额单位”)2 联合履行机制(JI): 允许附件I国家从其在其他工业化国家的投资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取减排信用,实际结果相当于工业化国家之间转让了同等量的“减排单位”。

3 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附件I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CER)。

这些合作机制给予了附件I国家及其私人经济实体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只要减排成本最低——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选择机会,而这些产生的减排量可以用于抵减投资方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

CDM机制是其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参与的机制,即,发达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在发展中国家减排。

这种机制的合理性在于:在全球范围内,无论在哪里进行减排,效果都是一样的,而发展中国家减排所需的成本与难度显然更低些。

《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对清洁发展机制作了界定。

“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1 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举例来说,倘若一家日本企业要减排1吨二氧化碳,在不降低产量的前提下,它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在本土通过技术改造减排1吨,成本为54~81美元;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进行CDM合作,购买1吨后者在其帮助下通过技术升级减排的二氧化碳,目前价格约为7~8欧元。

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发达国家的企业会到发展中国家购买二氧化碳数额。

据世界银行测算,全球碳交易的需求量在这5年间预计为每年7亿~13亿吨,交易值可达每年140亿~650亿美元。

除美国以外,发达国家每年将需要通过CDM购买2亿~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

CDM基本介绍

CDM基本介绍

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及CDM项目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in-Win)的选择。

一、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CDM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

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

二、C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三、CDM项目技术从广泛的意义来看,任何有益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和温室气体回收或吸收的技术,都可以作为CDM项目的技术。

京都议定书》三机制

京都议定书》三机制

京都议定书》三机制《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三机制是指:议定书第六条所确立的联合履行以下简称JI)、第十二条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以下简称CDM)和第十七条所确立的排放贸易(以下简称ET)。

下面先简要介绍三机制的基本含义。

JI是指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的合作,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以下简称ERU) ,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缔约方,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分配数量”(以下简称AAU)配额上扣减相应的额度。

CDM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以下简称CER),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

CDM 被认为是一项“双赢”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合作,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

CDM 的提出很富有戏剧性。

其源于巴西提交的关于发达国家承担温室气体排放义务案文中“清洁发展基金”(Clean Development Fund,简称CDF)。

根据巴西的提案,发达国家如果没有完成应该完成的承诺,应该受到罚款,用其所提交的罚金建立“清洁发展基金”,按照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的比例资助发展中国家开展清洁生产领域的项目。

在就该基金进行谈判时,发达国家将“基金”改为“机制”,将“罚款”变成了“出资”。

ET是指一个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减排义务的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并同时从转让方的允许排放限额上扣减相应的转让额度。

什么是《京都议定书》的三机制?《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三机制是指:议定书第六条所确立的联合履行以下简称JI)、第十二条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以下简称CDM)和第十七条所确立的排放贸易(以下简称 ET)。

下面先简要介绍三机制的基本含义。

JI是指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的合作,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以下简称ERU) ,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缔约方,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分配数量”(以下简称 AAU)配额上扣减相应的额度。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法学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法学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法学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的定义和背景,以及本文将要探讨的项目方法学的意义和重要性。

在这部分,可以提及CDM作为《京都议定书》下的一项重要机制,旨在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可以简要介绍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强调本文着重探讨的项目方法学对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小节。

在概述部分,将介绍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法学的背景和意义;文章结构部分将简要概括整篇文章的结构和内容安排;目的部分将阐明本文的写作目的和意义。

正文部分分为清洁发展机制概述、项目方法学介绍和项目方法学应用案例三个小节,其中,清洁发展机制概述将介绍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项目方法学介绍将详细阐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法学的核心内容和特点;项目方法学应用案例将列举实际案例,说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效果。

结论部分包括总结、展望和结束语三个小节。

在总结部分,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归纳;展望部分将展望未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法学的发展方向和前景;结束语将对整篇文章进行精炼的概括和结尾。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方法学的相关内容,包括概述清洁发展机制的背景和意义,介绍项目方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并通过案例分析探讨项目方法学的实际应用。

通过对项目方法学的深入探讨,旨在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参考,促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更好实施,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落地和实践。

同时,通过本文的写作,也可以增加我对项目方法学的综合理解和应用能力。

2.正文2.1 清洁发展机制概述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京都议定书》下的一项灵活机制,旨在通过发展中国家实施的清洁项目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

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

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是《京都议定书》下的一项灵活机制,旨在帮助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承诺的同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清洁技术转让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持。

CDM项目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清洁技术项目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时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该机制,发达国家可以通过投资和实施清洁技术项目来减少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

这些项目可以是减少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等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如可再生能源发电、能效改进、垃圾处理等。

CDM项目的实施通常涉及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 项目鉴定:在鉴定阶段,项目开发者需要证明该项目的减排潜力,并提交项目设计文件(Project Design Document,简称PDD)。

2.监测和报告:一旦项目获得批准,项目开发者需要定期监测和报告项目的减排效果。

这些报告通常由独立的实体进行审核,以确保减排效果的可靠性和符合相关标准。

3.减排认证:项目开发者需要向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UNFCCC)提交减排认证申请,以获得减排证书。

减排证书标志着该项目的减排效果被国际社会所认可,可以作为发达国家履行减排义务的一种手段。

CDM项目的实施对于参与国家和方面都带来了一系列的好处。

首先,对于发达国家来说,通过实施CDM项目可以降低减排成本,同时帮助实现国内减排目标。

其次,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CDM项目可以吸引外部投资和技术,推动清洁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并提升国内产业的竞争力。

此外,CDM项目还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效益。

它可以促进清洁能源的普及和使用,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增长。

同时,通过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CDM项目可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

然而,CDM项目也存在一些争议和挑战。

其中之一是潜在的项目减排效果不可核实性的问题,以及项目监测和报告的成本和复杂性。

清洁发展机制 CDM

清洁发展机制 CDM

C D M百科名片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

其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I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I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

目录[][]介绍,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中引入的三清洁发展机制(cdm)研讨及项目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in-Win)的选择。

[]内容一、CDM规定减排的气体CDM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CH4()、N2O()、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

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现状研究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现状研究

全球 气候变化 是人类 迄今 面临 的最 重大 的环境 问题 。近 百年 来全球气候 变暖 ,从上世 纪8 年 代 中期 开始 ,全球地 表 0 平均 气 温 以每 1 年 02 左 右 的速 率上 升 。温 室 气体 所致 0 ℃ J 的气候 变化 已经给 自然和人 类社会 带来 了恶劣 影响 ,解决温 室气体效 应迫 在眉睫 ,一种新 的 国际合作机 制应 运而 生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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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 外 减排 的机 制 。CDM 含 双重 目的 :帮 助发 达 国家 实现 包 其减 限排 承 诺 ,帮 助发 展 中 国家 实现 可持 续 发展 】 ,所 以
为应 对气 候 变暖 ,全 球 减排 行 动 萌动 。 1 9 年 1 月 , 97 2 1 0 国家 在 日本 京 都签 署通 过 了联 合 国气候 变化 框架 公 约 6个
《 京都议定书》 ( N C C K ooPoo o) 《 U F C y t rtc 1 。 京都议定
书 》的基 本 内涵 可 以用 一 个 时 间和 排 放 指 标加 以说 明 ,即 在 2 0 — 0 2 年 间 ,发达 国家 必须将 排放 总量 在 1 9 年 0 8 2 1 的5 90 的排 放 基础 上 平 均减 少 52 】 同 时 ,在 第一 承 诺期 期 .% 。 间 ,发 展 中 国 家不 承 担 减排 义 务 。 为 了 帮助 这 些 国 家有 效 实现 其 减 排承 诺 , 《 都议 定 书 》同 时提 出三 个 基于 市 场 京 的域 外 减排 的弹 性 机 制 ,其 中受 到 公众 普 遍 关注 的是 清 洁0 0 科 研 —

cdm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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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名片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

其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I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I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

目录编辑本段介绍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因此,CDM 是一种双赢(Win-Win)的选择。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清洁发展机制(UNFCCC CDM)的相关规则,清洁发展机制(CDM)共划分为15个业务领域,分别是:能源工业、能源输配、能源需求、制造业、化学工业、建筑业、运输、采矿及矿产品生产、金属制造、燃料的飞逸性排放、挥发性卤代化合物/六氟化硫生产和消费的逸散排放、溶剂消费、废弃物处置、造林/再造林和农业领域。

CDM项目的费用(1)

CDM项目的费用(1)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费用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一个新的事物,与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需要满足额外的要求,经历国内国外两套审批程序,使得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给开发者带来一些额外的交易费用。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费用一般分:前期费用、注册费用、后期费用三部分。

一、前期费用:发现CDM项目、制作相关文件及报国内、国外机构审批等所有费用,大概在15万美金左右。

前期费用是风险费用,项目是否能成立还不确定,所以该费用由咨询机构垫付或企业自愿支付。

1、项目搜寻;2、发展/选择基准线方法学并且估计项目减排量;3、准备相关技术文件,制作PIN、PDD文件;4、我国的政府审批,利益相关方的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5、联系国外买家,准备CER购买协定;6、指定经营实体对项目的审定;7、联合国审批,对PDD文件的合格性进行审核。

这些前期费用是一次性的,包括:项目搜寻、发展/选择基准线方法学并且估计项目减排量、准备相关技术文件、政府的批准,利益相关者的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准备CER购买协议、指定经营实体对项目的审定等。

越早进入碳市场的企业,因为相关的市场经验较少,面临的交易成本越高。

晚进入市场虽然交易成本可以相应降低,但有可能会错失很好的项目合作机遇。

考虑到第一承诺期的开始日期越来越近,加之项目的开发和建设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项目只有在开始运行后才能产生减排量,尽早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注册费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官方机构国际CDM执行理事对项目进行合格性审定后,给企业颁发证书、CDM项目登记注册的费用。

项目登记注册费用:低于1.5万吨时0.1美元一个CER,高于1.5万吨时,超过的部分按0.2美元一个CER 计,但费用最高不超过35万美元。

注册费用是项目已经成立,不存在风险,所以由企业支付;三、后期费用:后期费用分为固定费用、检测费用及审计费用。

企业投产后,每年项目检测由咨询机构进行,检测费由咨询机构支付;每年请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DOE)对项目进行后期认证的费用,由企业支付;后期支付给联合国和中国政府的费用为固定费用(随政策而定),由企业和咨询机构协商按比例支付。

清洁发展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
CDM项目与实体项目的相互关系
CDM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难点在于把握CDM项目实施的时间与项目自身国内外申报审批程序和时间的配合。根据荷兰CERUPT招标项目的实践,CDM项目招标与项目本身的申报、审批、实施过程的相协调至关重要。只有项目自身具备了一定的确定性,并具备资金和/或技术的额外性,才能为本国政府和购买方同时接受。项目东道国关注的是资金和/或技术的额外性,而购买方更关注是项目的风险程度,是否能按时足额提供CER。至于项目中资金和/或技术的额外性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如何体现,是否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并是他们关心的重点。因此如果项目处于早期准备阶段,具有不确定性,买方会认为风险太大,在招标中胜出的可能性就比较小。而项目如果没有一定的资金和/或技术的额外性,对可持续发展起不到积极的作用,国内审批也很难通过。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159个缔约方签署了“京都议定书”。议定书为38个OECD(经合组织)国家或国家集团和一些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国家规定了二氧化碳和其它5种温室气体减排的指标。如果议定书生效,上述这些国家,统称附件1国家将在2008年到2012年将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减少到1990年的排放水平,再降5.2%。而对发展中国家没有提出减排要求。
d)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增加就业;
2.项目必须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3.项目必须具备额外性
a)资金的额外性(克服投融资障碍等)
b)技术额外性(克服技术风险,等)
4.应有助于引进先进技术
5. CERs的价格要合理
6.项目设计文件要符合公约的规定
7.项目方法学,尤其是基准线的选取要选用恰当
在项目选择上,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根据CER的来源可以对基准线研究和核准的难易程度以及将来项目实施过程的交易成本的大小做出判断。一般来讲可再生能源和煤层气项目比节能项目容易一些。比如并网风力发电规模大、比较集中,CER来源单一,自身排放可忽略不记,替代的往往是构成相对简单的电网电,基准线的确定相对容易。并且现在已经有统一的方法学,使实施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CDM项目相对简单了许多。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识别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识别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识别一、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的灵活机制。

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履行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中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义务。

核心内容是允许附件1缔约方(即发达国家)与非附件1(即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与获得,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CDM项目是一种双赢的机制,既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得更好的技术、获得实现减排所需的资金,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也可以帮助发达国家以较低的成本完成减排承诺。

二、CDM项目的类型1、可再生能源项目:指在建或拟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水电、风电、光电、潮汐能、地热和可再生生物质发电等。

2、植树造林项目3、生物质废水、废渣回收利用:指生物质废弃物联网发电:即将来自农业、林业及相关工业(如制糖、人造板生产等)的副产品、废弃物用于发电或热电联产项目,要求年发电量30GW.H。

4、垃圾填埋燃烧项目:改变垃圾的处理方式,避免有机废物的排放。

在项目实施前,垃圾采用填埋方式处理,项目实施后则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1)有氧堆肥(2)通过气化产生并使用合成气(3)厌氧发酵,回收并利用燃烧沼气(4)机械或热处理产生垃圾衍生燃料/生物质(5)焚烧垃圾用于发电或供热5、热电联产项目:指利用废气、废热、废压作为以下能源:热电联产、发电、直接用作热源;制取生产过程所需的热能(如蒸汽、热水、热油、热空气等)6、采矿、天然气类项目:指回收石油和天然气加工设施中尾气作为燃料或者原料用于生产。

三、CDM合格性的识别《京都议定书》要求一个合格的CDM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每个缔约方必须是自愿参与;2、所要实施的项目必须是可以产生真实、长期和可测量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3、项目产生的减排效益必须是额外的。

京都议定书的三机制及其方法学问题

京都议定书的三机制及其方法学问题

京都议定书的三机制及其⽅法学问题《京都议定书》的灵活机制Ministry of Climate and Energy of Denmark灵活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的最为关键的部分,谈判历时漫长,直到2001年马拉喀什的缔约⽅会议上才终于成型。

它之所以被称为灵活,主要是它对缔约⽅国家或公司减少温室⽓体有所补偿。

对于整个地球的⽓候来讲,世界哪⼀个⽅位减少温室⽓体都是⼀样的。

灵活机制正是顾及这⼀特点,让缔约⽅国家或公司以成本有效的⽅式实现部分减排⽬标,这⼀条对发展中国家具有更重⼤的意义。

灵活机制同时涉及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资⾦和技能培训等⽅⾯的条款。

《京都议定书》引⼊三种机制——排放贸易机制《京都议定书》允许37个缔约国任何⼀⽅将其超额完成减排义务的指标以贸易⽅式转让给未能完成减排任务的⼀⽅。

⼀⽅如因利⽤更清洁的能源,超额完成“⼆氧化碳减排指标”,它就有权向其他任何⼀⽅出售其剩余⼆氧化碳减排指标。

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机制(JI)⿎励利⽤具体项⽬来减排温室⽓体,同时激发那些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候变化⽅⾯的积极性,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实现这些具体项⽬的减排指标可以获得⼀些低成本的减排量作为回报。

主持CDM或JI项⽬的国家可向其他国家或企业出售其所获减排指标,⽽后者可利⽤这些减排指标来补充其国内的⼀些具体项⽬。

⼀个减排指标相当于1吨⼆氧化碳的释放量。

CDM 项⽬是针对那些没有在《京都议定书》上纳⼊具体减排⽬标的国家的,这⾥主要指的是发展中国家。

JI项⽬针对那些需要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减排并执⾏具体减排项⽬的国家。

这⾥主要指东欧和俄罗斯。

到2008年夏季为⽌,已有1100个CDM项⽬被批准,相当于⼀年内可以减少1亿2千万吨⼆氧化碳类⽓体。

《联合国⽓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预计在2008⾄2012年间相当于27亿吨减排量的CDM项⽬将会启动。

JI项⽬相对来讲少⼀些,到2008年10⽉只有22个项⽬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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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3、申请材料不详、不全、存在错误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更正或补充资料的全部内 容,并制作《补正材料告知书》与申请资料一并交还纳税人。
备案事项需报送资料(3)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申请时限:当年度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预缴申报前15日内;如果纳税人未在预缴申报 前进行备案的,可选择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一次性备案。选择年终一次性备案的,不得 在预缴申报时享受税收优惠。
序号
资料类型
此项所需报送资料
1 必报
《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登记表》;
企业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的HFC、PFC、N2O类CDM项目,以及
2 必报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重点领域以 及植树造林项目等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证明材料;
3 必报
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给国家的证明;
4 必报
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相关证明资料;
5 必报
项目所得核算情况说明;
注意事项:
1、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公章,否则视同无效资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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