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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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介绍

清洁发展机制介绍

清洁发展机制介绍一、清洁进展机制的差不多概念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3次缔约方会议〔COP3〕通过了旨在落实公约目标和推动减排进程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规定了其在第一承诺期〔2020-2021年〕内温室气体减排的量化指标。

依照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那么,进展中国家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是经济和社会进展以及排除贫困,因此议定书没有为其规定量化的减排指标和义务。

议定书已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因进展时期和技术水平不同,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较高,而进展中国家的减排成本相对较低。

温室气体的排放阻碍是全球范畴的,因此其减排也具有全球意义。

即在全球任何地点所进行的同样数量减排,都将带来相同的环境效益。

这为进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开展具有双赢成效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议定书第12条所确立的清洁进展机制〔CDM〕那么表达了这一实质内容。

其承诺附件—国家缔约方与非附件—国家缔约方合作,在进展中国家实施温室减排项目,从而实现如下双重目的:促进进展中国家的可连续进展,以及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在议定书下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通过参与CDM项目合作,发达国家能够获得项目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并用于履行其在议定书下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

由于获得CERs的成本远低于其采取国内减排行动的成本,发达国家能够大幅度降低事实上现议定书下减排义务的经济成本。

进展中国家那么能够获得额外的资金和/或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从而促进本国的可连续进展。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的机制。

为实现双赢的目标,议定书要求CDM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每一个相关缔约方必须是自愿参与项目。

2〕项目必须产生实际的、可测量的和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3〕项目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必须是没有该项目活动时可不能发生的。

二、参加CDM合作的意义随着议定书的生效以及CDM国际和各国国内规那么的不断完善,国际CDM 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

清洁发展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概述1997年12月,160个国家在日本京都签署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UNFCCC Kyoto Protocol)。

《京都议定书》的基本内涵可以用一个时间和排放座标加以说明:即在2008-2012的5年间,39个工业发达国家必须将排放总量在 1990年的排放基础上削减5.2%。

为了帮助这些国家有效的实现其减排承诺,《京都议定书》同时提出三个基于市场的弹性机制,其中与我们关系密切的是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简称CDM)。

《京都议定书》的重要内容还有:在第一承诺期期间,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减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离《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还有7年了。

在未来的7年中,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除了不承担减排义务,还能获得什么呢?《京都议定书》规定CDM包含双重目的: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帮助发达国家实现其减限排承诺。

CDM规定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将项目所实现的“核证减排量(CERs)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他们在议定书中的减排承诺。

CDM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双赢”机制: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

清洁发展机制为发达国家实现承诺提供了另一种可行的途径。

在全球范围内,无论在哪里进行减排,效果都是一样的,但在发展中国家减排所需的成本与难度相对更低些。

CDM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可以在发展中国家的项目中投入资金、技术,帮助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然后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其减排量,这样发达国家就能以比较低的成本完成减排承诺。

CDM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提供了一种商机,使温室气体的减排量可以作为商品在国际上交易,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CDM项目获得一定的资金和较先进的技术。

清洁发展机制(CDM)概述

清洁发展机制(CDM)概述

清洁发展机制概述清洁发展机制简介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京都议定书下面唯一一个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弹性机制。

京都议定书对附件1国家(均为发达国家)有具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规定,其中不少国家一来不愿降低生活水平以降低能耗,二来节能技术已经达到较高水准继续挖潜难度较大,因此达到规定目标有困难,清洁发展机制允许这些发达国家通过帮助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有利于减排或者吸收大气温室气体的项目,作为本国达到减排指标的一部分。

该机制由位于德国波恩执委会负责管理执行,如果某项目在执委会注册并且其减排效果得到认证,这个项目就能得到等量的“减排认证”(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CER),1CER等于1吨二氧化碳或等效的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指标。

2005年10月19日执委会发放了第一个减排认证。

这一认证来自于一个洪都拉斯的小型水电站项目,它采用了本地雇员为周边地区提供稳定的电力并减少了对石油的依赖。

10月20日执委会又发放了另一个减排认证。

减排认证从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均在严格的公共审查之下,国际认证、标准化计算和监测标准等都是透明的,所以减排指标真实可信。

清洁发展机制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这被很多投资人看作未来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动力。

从2005年6月到10月已经有300多个项目申请认证,平均每月新增40~60个新的项目申请。

一旦这些项目都通过执委会的认证,它们将为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益处,与此同时发达国家也可以通过CDM项目以较低的代价就达到减排标准,而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因此将它们消费和生产的模式变得更为环保。

清洁发展机制的法律规范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又称为“地球高峰会”)上,155个国家签署了UNFCCC,此是CDM根本母法。

1997年UNFCCC第三届缔约国会议,通过具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用10款文字“确定一种清洁发展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

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

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概述: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项灵活机制,旨在协助开发中国家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CDM为发达国家提供了一种通过在开发中国家实施项目来获得减排认证和减排量的途径。

1. 背景1.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通过的一个全球性环境条约,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并鼓励各国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 目标与原则2.1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CDM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支持开发中国家实施低碳项目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这些项目可以采用清洁能源、能效改进、森林保护等方式来降低碳排放量。

2.2 促进可持续发展CDM还致力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长期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并通过社会和环境影响评价来验证其可持续性。

3. 运作机制3.1 项目注册CDM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注册程序,包括项目设计文档的编制、验证和注册。

项目设计文档详细描述了项目的背景、目标、技术信息以及预计减排量等内容。

3.2 减排认证与减排量一旦项目成功注册,其减排效果将得到认证,并根据实际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获得相应的减排量。

这些减排量可以由发达国家用于实现其自身国内碳减排目标。

4. 参与方4.1 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开发中国家支持CDM项目来获得减排认证和减排量,从而实现其碳减排目标。

他们还需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开发中国家实施低碳项目。

4.2 开发中国家开发中国家是CDM项目的承接方,他们通过实施低碳项目获得经济和技术转移,促进可持续发展,并获得项目注册和减排认证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总结: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项灵活机制,旨在通过支持开发中国家实施低碳项目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CDM的目标是减排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其运作机制包括项目注册、减排认证与减排量。

清洁发展机制(CDM)

清洁发展机制(CDM)

CDM‎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 lean‎D evel‎o pmen‎t Mech‎a 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

‎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 in-W‎i n)的选‎择。

‎一、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CD‎M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 Cs(全‎氟化碳)、‎S F6(六‎氟化硫)。

‎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 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

‎二、‎C 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三、CDM‎项目技术‎从广‎泛的意义来‎看,任何有‎益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和温室气体‎回收或吸收‎的技术,都‎可以作为C‎D M项目的‎技术。

清洁发展机制解析

清洁发展机制解析

清洁发展机制解析一、引言1.1 背景介绍1.2 研究目的1.3 研究意义二、清洁发展机制概述2.1 清洁发展机制的定义2.2 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2.3 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历程三、清洁发展机制的应用情况分析3.1 国内清洁发展机制应用情况分析 3.2 国际清洁发展机制应用情况分析 3.3 清洁发展机制应用的效果与问题四、清洁发展机制影响因素分析4.1 市场因素分析4.2 政策因素分析4.3 技术因素分析五、清洁发展机制未来趋势与建议5.1 清洁发展机制未来趋势预测5.2 清洁发展机制优化建议5.3 成功案例鉴别与推广六、结论6.1 总结6.2 展望注:以上提纲仅作参考,实际论文节奏、论据必须因材施教,调整内容结构。

一、引言1.1 背景介绍清洁发展机制是专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出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项目,同时向工业化国家转移相应的减排量,既达到了环境保护的目的,也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清洁发展机制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主要减排机制之一,从2005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

目前,清洁发展机制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越来越多的实践。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对清洁发展机制进行深入解析,明确其主要内容以及应用情况,分析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建议。

1.3 研究意义清洁发展机制发展已经十几年,不断推进现代化、技术化、标准化,为促进全球减排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文对清洁发展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未来的建议,对于清洁发展的推广和落地具有参考价值。

二、清洁发展机制概述2.1 清洁发展机制的定义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种减排途径,旨在通过将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项目与向工业化国家转移相应的减排量相结合来帮助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减排目标。

第2章清洁发展机制素材

第2章清洁发展机制素材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 公约于1992年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达成,1994年
正式生效。目前,已经有189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正
式批准公约。 • 《公约》的最终目标是: “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
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
• 气候公约确定5条基本原则,其中两条尤为重要: -- 公平原则: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共 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 促进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可持
续经济增长和发展。
促进可持续发展
• 当今人类面临十大挑战,均与全球气候变化有直接或 间接的关系。需要在可持续发展的范畴内,寻求减缓 气候变化的解决办法 。 • 人类作出的任何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都将有助于社 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中国根据《公约》于1994年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 从实际国情出发,提出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相协 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和逐步建立资源节 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
委任 委员会
方法学 委员会
造林与 再造林 工作小组
小型 CDM项目 工作小组
注册和签发 评审 专家组
CDM项目的全过程程序: (Project Cycle)
– – – – – – – – – – – CDM项目识别和寻找国外合作伙伴, 项目概念说明PIN: 用于商务谈判的技术文件 项目设计文件PDD开发: 用于CDM项目审批的技术文件 碳减排量交易商务谈判 (多边、双边、单边), 多轮, 国内报批: 向国家CDM审核理事会申请行政许可、国家组织 专家评议和CDM审核理事会审批. (DNA介入) 国际报批 Validation & Registration: 合格性审定, 新方法学 审批, 登记注册, (DOE, EB/MP, EB/RIT介入) 项目实施和监测 Implementation & Monitoring (业主负责) 减排量核实Verification, (DOE介入) 减排量核证Certification, CERs (DOE介入) CERs登记, 颁发和过户转让Issuance, Registry&Transfer, (EB/RIT介入) 收益提成 Share of Proceeds, (EB介入)

环境经济学视角下的清洁发展机制

环境经济学视角下的清洁发展机制

环境经济学视角下的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是一种用以促进清洁能源使用和减少排放的市场机制。

在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际,清洁发展机制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这种机制不仅可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和提升生活质量。

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需要遵循环境经济学的原则。

环境经济学是一门应用经济学,旨在通过制定有效的环境政策来管理和保护环境,并推动经济发展。

在清洁发展机制中,环境经济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本文将从环境经济学的视角,探讨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原则、应用状况和前景。

一、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原则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需要考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

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任务,但也不能牺牲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

因此,在实施清洁发展机制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市场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是一种市场机制,它通过建立市场机制来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和减少排放,使市场力量成为推动环保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2、经济效益。

清洁发展机制应当追求经济效益,即保护环境和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使得清洁能源成为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经济产业。

3、可持续性。

清洁发展机制应当具有可持续性,即不仅要实现一次性的环境效益,还要实现长期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使得清洁发展得以持续。

二、清洁发展机制的应用状况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实施了清洁发展机制。

例如,欧盟在2005年推出了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U ETS),作为其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政策工具之一。

该系统通过实施排放配额和交易机制,鼓励企业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并提高能源效率。

同时,该系统还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机制,使得它们能够自主选择减排策略和使用清洁能源。

美国也在多个层面尝试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

例如,该国的加州州政府推出了一系列计划,旨在减少排放量、推广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

这一系列计划包括基于清洁发展机制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和能源效率标准,以及鼓励采用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

清洁发展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

其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I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I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

CDM是《京都议定书》产生的一种双赢机制,是基于项目的配额交易,既解决了发达国家减排成本过高的问题,也有助于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中国主要通过CDM参与全球碳交易市场。

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即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减排并从中获益,发达国家缔约方亦由CDM取得排放减量权证,以履行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

CDM是基于项目的配额交易,其指标减排量是由具体的减排目标产生的,每个项目的完成就会有很多的信用额产生,其减排量必须经过核证。

一、我国CDM项目的发展现状截至2011年1月,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批准注册的全球2744个CDM项目中,5.01亿吨CO2当量的核证减排量已经获得EB的签发,签发总量为2005年的501倍。

其中,我国的注册项目占全部项目的42%,共有1168个项目成功注册。

其所带来的效益非常明显,减排量被核证签发的约为2.677亿吨,占东道国CDM项目累计签发总量的53%。

碳基金和金融机构推动着CDM项目交易的发展。

2006年5月17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的《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为国际金融公司与首家中资银行合作开展的中国能效融资项目,接着其他中资银行也相继开展了基于CDM的项目融资业务。

由财政部牵头、七部委共同运作的中国CDM基金在2007年3月正式运营;2009年7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率先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取得了成功,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额外出售碳排放权的收入约每年160万欧元,走在了国内银行的前列。

清洁发展机制(CDM)简介

清洁发展机制(CDM)简介

清洁发展机制(CDM)简介一、关于CDMCDM是英文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清洁发展机制)的缩写,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跨界进行温室气体减排的机制,是发达国家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

换句话说,就是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发达国家通过从发展中国家购买“可核证的排放削减量(CER)”以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

1. CDM的进展历史1)1998年—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COP4):解决有关京都三机制,尤其是CDM,在运行模式、规则、指南、操作程序和方法学方面的细则,以便使京都三机制具备充分的可操作性。

2)2001年—波恩谅解(COP6)和马拉喀什协议(COP7):就CDM体制,达成高级别政治协议和技术性及程序性层面的实施细则,CDM机制有政治谈判阶段进入可实施阶段。

3)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2.CDM的体制框架基本要素1)GHG减排量的计算和测量方法学2)国际/国内管理机构3)运行法规和管理程序4)符合市场机制的运作模式5)能力建设促进机制6)CDM项目开发和合作的中介机构7)CDM项目的资金机制3.CDM的管理体制框架1)CDM国际机构COP大会:最高决策权力机构CDM执行理事会(EB)CDM项目独立核实/认证实体(DOE)DOE资格审定专家组CDM基准线方法学和监测计划专家组(MP)小型CDM项目简化方法学专家组2)国内:CDM项目审核理事会CDM项目管理中心(兼)CDM项目管理暂行办法CDM项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CDM项目国内审批机构和程序CDM国家主管当局(DNA)4.CDM项目全过程CDM项目识别,寻找国外合作伙伴和PDD开发。

国内报批:国家专设CDM审批机构、管理机构(兼)和管理办法。

国际报批:合格性审查,新方法学审批,登记注册,(DOE,EB介入)项目实施、监测核实(DOE介入)减排量核证减排量登记和转让(EB介入)收益提成(EB介入)5.CDM项目的技术选择固存。

清洁发展机制(CDM)行业深度解析

清洁发展机制(CDM)行业深度解析

清洁发展机制(CDM)-行业深度解析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之《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所规定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合作进行温室气体减排的一种基于项目的灵活机制。

CDM有两个目的:一是帮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二是帮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

目录1 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定义与分类1. 1.1 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定义2. 1.2 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主要产品分类2 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政策环境分析3 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发展状况分析1. 3.1 全球CDM项目开发情况2. 3.2 中国CDM项目开发情况4 国际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知名企业5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领先企业6 CDM项目的融资风险分析1. 6.1 政治类风险分析2. 6.2 经济类风险分析3. 6.3 金融衍生工具的操作风险分析4. 6.4 融资成本风险分析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定义与分类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定义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之《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所规定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合作进行温室气体减排的一种基于项目的灵活机制。

CDM有两个目的:一是帮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二是帮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

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主要产品分类CDM项目按减排类型主要分为8部分,分别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节能和提高能效类、甲烷回收利用类、燃料替代类、HFC-23分解类、N2O分解消除类、造林和再造林类、垃圾焚烧发电类等。

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政策环境分析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发的一系列有关清洁发展机制的政策如下表所示:图表1:有关清洁发展机制的政策一览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发展状况分析全球CDM项目开发情况2011年,CDM的签发数量大幅增加,仅2011年就签发了315万CERs,较2010年增长140%。

清洁发展机制(CDM)简介

清洁发展机制(CDM)简介

清洁发展机制(CDM) 简介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

CDM允许附件1缔约方(发达国家)与非附件1缔约方(发展中国家)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被附件1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

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通过CDM 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

CDM是全球减排和技术转让的手段之一。

从已注册的项目类型来看工业CO2减排项目占据了绝大部分。

截至2008年3月31日,在EB注册的CERS中约有60%来自于HFC - 23项目。

然而,HFC - 23项目技术较为简单,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并不大。

相对而言,可持续发展强调的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以及提高能效项目比重较小,同时那些具有很大减排潜力的领域,如交通运输、建筑节能类项目目前也没有得到充分开发。

从已注册项目的分布区域分析 CDM并没有在贫穷落后地区取得较好发展。

以我国为例,目前我国2/3的减排量来自于东北以及东部沿海区域,且主要集中在城市或者较发达地区,真正惠及贫穷区域的项目较少。

截至2008年3月31日,我国12个欠发达的中西部省区(包括青海、新疆、陕西、甘肃、宁夏、内蒙、重庆、西藏、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已在EB注册的CDM项目数占全国已注册项目总数的41%,仅为83个,在第一承诺期产生的减排量约为67Mt,仅占我国预计总转让减排量的11.2%。

从已注册的项目涉及部门来看目前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工厂或者其他大型集中的区域场所,而对于一些分散的减排量较大的项目,如家庭住户的可再生能源推广项目或者交通节能、建筑节能等项目,由于减排活动的高度分散性,在现有CDM框架下项目交易费用较高,难以开发。

基准线一个CDM项目必须具有真实的、可测量的、额外的减排效果。

为了确定项目是否具有额外性,必须将潜在项目的排放量同一个合理的称之为基准线的参考情景的排放量相比较。

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

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

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确定的一个基于市场的灵活机制,其核心内容是允许附件一缔约方( 即发达国家) 与非附件一国家( 即发展中国家) 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清洁发展机制的设立具有双重目的: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为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做出贡献;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在《京都议定书》第三条之下量化的温室气体减限排承诺。

通过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达国家的政府可以获得项目产生的全部或者部分经核证的减排量,并用于履行其在《京都议定书》下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

对于发达国家的企业而言,获得的CERs 可以用于履行其在国内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也可以在相关的市场上出售获得经济收益。

由于获得CERs 的成本远低于其采取国内减排行动的成本,发达国家政府和企业通过参加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实现减排义务的经济成本。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通过参加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和/或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从而可以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清洁发展机制是一种“双赢”的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合作也可以降低全球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总体经济成本。

Top典型的CDM 项目行业(部门)有哪些?首先,让我们对国内有哪些行业(部门)具有实施CDM项目的潜力作一个初步的了解。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CDM项目部门。

1.电力可再生能源(水力、太阳能、风力、生物质气化等)燃料代替清洁煤技术高效的电力传输与分配;2.能效商业/机构建筑的更新工业过程的改变工业过程中提高能小高效照明设备3.交通燃料转换交通工具提高效率公共交通的扩展生物燃料4.油气减少管道泄露5.城市固体废气物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6.农业改良耕种方法减少能源使用改良肥料管理改良肥料使用方法7.汇(1)造林再造林(1)注释: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汇”的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以温室气体为主的任何过程、活动或机制。

国家发改委千家企业节能工作会议 清洁发展机制(CDM)简介

国家发改委千家企业节能工作会议 清洁发展机制(CDM)简介
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不能使中国承担《公约》和《议定书》规定之外的 任何新的义务。 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项目的资金,应额外于现有的 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在《公约》下承担的资金义 务。 项目活动应促进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转让。 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对外开展CDM 项目。 实施企业必须提交项目设计文件、企业资质状况证 明文件及工程项目概况和筹资情况相关说明。
发展中国家
減排活动 減 排 量
投資、技术
发达国家
CDM 是双赢机制
• CDM帮助发达国家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
减排义务,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 持续发展。CDM是一种双赢机制。
CDM参与国家
• 非附件一的缔约方是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的缔约方 • 附件一的缔约方是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的缔约方,并承诺《京都议定书》为其规 定的减排目标 。 • 参与CDM的缔约方应设有一个指定的国家 CDM主管机构(DNA)
3.
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 (议定书/公约缔约方会议) (COP/MOP)
CDM 执行理事会 (CDM-EB)
委任 委员会
方法学 委员会
造林与 再造林 工作小组
小型 CDM项目 工作小组
注册和签发 评审 专家组
CDM 项目开发程序
1 项目设计与描述
业主:PDD
2 国家批准
3 审定
不同之处,这些差别正是一个合格CDM项目所必需具备 的。 需要具有的主要额外性: (1)减排的额外性:项目排放小于基准线排放 (2)购买项目减排量资金的额外性:不是附件一缔约 方政府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及其转移
额外性 - 2
额外性分析在PDD中具体做法:
• 说明各种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量,如何减少 •

(企业管理战略)清洁发展机制介绍

(企业管理战略)清洁发展机制介绍

清洁发展机制介绍一、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概念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3次缔约方会议(COP3)通过了旨在落实公约目标和推动减排进程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规定了其在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内温室气体减排的量化指标。

根据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展中国家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消除贫困,因此议定书没有为其规定量化的减排指标和义务。

议定书已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因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不同,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较高,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成本相对较低。

温室气体的排放影响是全球范围的,因此其减排也具有全球意义。

即在全球任何地方所进行的同样数量减排,都将带来相同的环境效益。

这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开展具有双赢效果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议定书第12条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则体现了这一实质内容。

其允许附件—国家缔约方与非附件—国家缔约方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减排项目,从而实现如下双重目的: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在议定书下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通过参与CDM项目合作,发达国家可以获得项目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并用于履行其在议定书下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

由于获得CERs的成本远低于其采取国内减排行动的成本,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实现议定书下减排义务的经济成本。

发展中国家则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和/或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从而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的机制。

为实现双赢的目标,议定书要求CDM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每一个相关缔约方必须是自愿参与项目。

2)项目必须产生实际的、可测量的和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3)项目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必须是没有该项目活动时不会发生的。

二、参加CDM合作的意义随着议定书的生效以及CDM国际和各国国内规则的不断完善,国际CDM 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

是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精简流程

是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精简流程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京都议定书》框架下三个灵活的机制之一。

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关于减少本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

清洁发展机制被认为是一项“双赢”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合作,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

这类合作项目,称为 CDM 项目。

项目所产生的额外的、可核实的 CO2 减排量称为“核证减排量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CERs ”,由中国的项目企业所拥有,并可出售。

每个 CDM 项目都有一个项目实施周期。

这个周期是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 )官方机构国际 CDM 执行理事会 (CDM EB) 设定的,其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过程中需要有不同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协助。

首先,专业的咨询服务是必不可少的。

他们可为项目企业提供现有政策法规和企业内部的财务情况分析,以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在 UNFCCC 的预注册阶段,需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Designated Operational Entity - DOE)对所有项目的申报资料加以核实( validation ),并出具结论性报告。

这些申报资料和文件包括项目设计文件 (Project Design Document - PDD)、监测方案 (Monitoring Plan) 和基准线研究 (Baseline study)等等。

作为 CDM 项目开发中的一个必然过程,其成本费用基本取决于工作量的大小以及项目的规模。

同时相对于中国的传统基础设施项目而言, CDM 项目前期开发费用则更为透明:大约为 2.5 万 -25 万美元左右,这其中包括了OE的核实服务费 1.5-2.5 万欧元,项目注册费用 5 千到 3 万美元(由UNFCCC 官方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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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简介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个合作机制,合作机制的设计目的在于帮助工业化国家(附件I国家)通过在其他国家而不是本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减排量,从而降低附件I国家实现其排放目标的成本。

1 国际排放贸易(IET): 允许附件I国家之间相互转让它们的部分“容许的排放量”(“排放配额单位”)
2 联合履行机制(JI): 允许附件I国家从其在其他工业化国家的投资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取减排信用,实际结果相当于工业化国家之间转让了同等量的“减排单位”。

3 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附件I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
量”(CER)。

这些合作机制给予了附件I国家及其私人经济实体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只要减排成本最低——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选择机会,而这些产生的减排量可以用于抵减投资方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

CDM机制是其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参与的机制,即,发达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在发展中国家减排。

这种机制的合理性在于:在全球范围内,无论在哪里进行减排,效果都是一样的,而发展中国家减排所需的成本与难度显然更低些。

《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对清洁发展机制作了界定。

“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1 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举例来说,倘若一家日本企业要减排1吨二氧化碳,在不降低产量的前提下,它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在本土通过技术改造减排1吨,成本为54~81美元;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进行CDM合作,购买1吨后者在其帮助下通过技术升级减排的二氧化碳,目前价格约为7~8欧元。

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发达国家的企业会到发展中国家购买二氧化碳数额。

据世界银行测算,全球碳交易的需求量在这5年间预计为每年7亿~13亿吨,交易值可达每年140亿~650亿美元。

除美国以外,发达国家每年将需要通过CDM购买2亿~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

中国实施CDM的潜力每年可达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这比全球需求的一半还多。

CDM项目领域有13个,分别是:1)能源工业(可再生/非可再生资源),2) 能源配送,3)能源需求,4) 制造业,5)化学工业,6)建筑,7)交通,8)采矿/矿产生产,9)金属生产,10) 燃料的废气排放(包括固体燃料,油,气),11) 卤代烃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放,12) 溶剂的使用,13) 废弃物处理。

以上领域的项目都有可能申请CDM项目。

CDM项目开发需要遵循特定的流程。

其中最关键的步骤在于CDM项目的设计,它是CDM EB审核项目合格性的最主要依据,也是决定项目是否能通过DOE的审定和核定而达到减排收入的关键。

项目的设计需要严格按照CDM EB 所公布的项目设计文件的格式,选择适当的CDM方法学,进行项目合格性的论述和减排量的计算。

1. 表1全球碳排放市场规模和价值
表2. CDM项目规模、项目种类与交易成本。

项目规模项目种类减排量(tCO2/年)交易成本(欧元/tCO2)
超大型大型水电、气电、大型
热电联产、地热、填埋
气/管道甲烷收集、水
泥厂能效、大型造林项
目> 200,000
0.1
大型风电、太阳能热利用、
大型工业能效20,000 – 200,000
0.3 – 1
小型锅炉转换、需求侧管
理、小水电2000 – 20,000
10
微型家庭和小企业能效、微
型水电
200 - 2000 100
超微型太阳能光电< 200
1000 注:CDM项目交易成本包括:1)项目前期论证和确定;2)设计/选择基准线方法学;3)估计减排量;4)准备项目设计文件;5)东道国批准,利益相关方的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6)CERs采购商务合约的谈判和签订;7)指定经营实体对项目的审核;7)注册费;8)监测;9)核查和核证费用;10)联合国CDM 理事会征收的适应性费用(CERs总额的2%);11)我国政府征收的公益性费用(可再生能源项目为CERs 总额的2%)。

表3. 已批准的可再生能源方法学及其适用范围(截止2007年5月15日)。

1截止2007年5月18日http://cdm.unfccc.int公布结果。

2CDM项目中生物质废料的定义:来自农业、林业和相关工业的生物质副产品、残留物和废弃物。

不包括市政垃圾等含有化石类和非可生物降解材料的废弃物(含有少量土壤和泥沙等惰性无机物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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