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户籍制度改革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6•【字号】洪府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月6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
到2020年,全市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以人为本、城乡统一、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新型户籍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分类实施。
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对市辖区、开发区和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实施不同的落户条件。
(二)完善配套。
建立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着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有序推进。
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
要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既要大胆改革创新,又要科学稳步推进。
(四)尊重自愿。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村居民的转户意愿,从保护农民根本利益出发,鼓励、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向城镇转移。
三、主要目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
2014军转时政:户籍改革为百姓关切答疑
军转干考试2014军转时政:户籍改革为百姓关切答疑户籍制度改革牵动人心,备受关注。
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方向;其后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和时间表,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对于广大公众而言,这个新型户籍制度到底“新”在哪里?它又会带来哪些改变?以“住所、职业”作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在户籍改革中,公众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就是哪些人能申请转户进城、转户的门槛到底有多高?对此,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作了明确回应: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这就意味着除了建制镇、小城市之外,大中型城市对于农民转户仍然设定了相应政策门槛。
这个“门槛”就是在城市中是否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
专家认为,在户籍改革中,之所以要将是否有合法稳定住所、职业作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只有保证转户农民在城市中已有稳定工作和住房,才能避免重蹈一些国家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贫民窟”“失业潮”等覆辙,缓解社会矛盾;二是只有形成阶梯式入户通道,才能避免转户农民“一窝蜂”进城,加剧“城市病”。
我国一些已实施户籍改革的地方,“住所、职业”门槛高低不同。
在地处西部地区的重庆市,户籍准入梯度是明显的:重庆籍农民凡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或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入户主城区;在远郊区县城市务工经商3年以上或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入户该区县城;在乡镇入户方面,农民可本着自愿原则就近就地转户。
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市,实行居住证积分时,也将“住所、职业”作为积分评定的基本条件:“合法稳定居住”,即需提供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购房屋、租赁房屋等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即就业、投资、从事个体经营等,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等证明。
2014户籍制度改革
2014户籍制度改革2014户籍制度改革2014户籍制度改革,新的一年,新的制度,到底新的2014户籍制度改革好还是不好?对于老百姓而言,改变了什么,又改善了什么,我们一起来探究一下。
首先看下2014户籍制度改革的五大看点,再来看下百姓的反应。
以下是小编收集的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7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中国新型户籍制度的整体构建。
8月6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细则正在制订中。
1.户籍政策总体调整实属空前回顾数十年来我国推行的多次户籍制度改革,此次的升级可以完全可用实属空前来形容。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有三个比较鲜明的特点:一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
与以往相比,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某一个方面的调整。
这次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的规划后,决定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的分布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
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单项的改革,而是各有关部门统筹配套推进的改革。
三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zt/hjzd/Index.html2.再无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意见》中有关城乡户口统一的规定,无疑是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
《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
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
户籍改革
196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该文件比较集中的体现了处理户 口迁移的基本精神,即两个“严加限制”: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 限制。此规定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宣告中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 “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2017年,户籍制度全面改革,重点推出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实施居住证制度、解决无户口人员 登记户口问题、推进居民异地受理等“三项制度”、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提高户口办理时效、畅通户口 办理监督渠道等七个方面的便民利民措施。
人口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快速的经济发展必然产生大量的人口流动,美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 和地区都是世界上人口流动量大,人员迁徙最频繁的国家和地区,同时也是经济高速发展之地。
正如人口学专家研究表明:合理的人口流动能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人才交流和劳动力资源配置。为 实现公民的择业、居住以及迁徙自由,国家正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人口的正常、合理流动,中国未来 的人口管理制度将更灵活,更理性,更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
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 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准落常住户口,口粮自理。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6号),现就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外来有就业能力人员落户长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
(二)基本原则。
1.稳步推进。
按照城乡人口合理布局和自由流动的要求,充分考虑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制定城乡人口规划和改革措施,合理引导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2.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是否落户城镇,依法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其城乡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
3.合理引导。
从长沙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科学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向城镇集中,把引导农民就近落户城镇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城镇化进程。
4.完善配套。
及时制定完善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步推进相关领域同步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重点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 ;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0% 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
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前言我们的国家历史悠久,人口众多,但是却存在着不少社会问题,其中最为严峻的便是户籍制度问题。
户籍制度问题符合了“资产阶级法权”这一理论,导致了不少不正常的事情的发生。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旨在继续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而本文将着重探讨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
什么是户籍制度?简单来说,户籍是用于管理居民人口信息的制度。
通常我们所说的户籍制度其实是指我国的“户口制度”,即由政府规定的人口管理制度。
我们国家将居民根据其出生地、祖籍、居住地等信息划分为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而这种划分会导致许多问题的出现。
户籍制度引出的社会问题1.城乡二元化问题:这是我国存在最久的问题之一。
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的不同使得人们接受的教育、就业机会、社会福利各有不同,城市的各种资源优势被优先对待,导致贫富差距加剧。
尽管现在农业户口可以落户城市,但是户籍迁移制度不健全,让很多人受益有限。
2.少数民族问题: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他们的文化、语言、宗教等因素与汉族有所不同,而户籍制度没有合理地针对其差异性进行处理,导致少数民族面临着更多的人口流动问题和歧视。
3.健康服务不足:由于户籍制度波及到公共事务,如医学保健、福利等,人口集中的大城市的各种健康保障和服务体系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展,而个体户口无法享受到同样的服务,这导致了不健康的现象。
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现如今,我国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户籍制度问题的解决成为推进这一问题解决的必要手段。
以下我们来具体聊聊户籍制度改革后会出现的一些意义:1. 促进人口流动当前,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形成重大制约,而户籍制度改革就意味着打破城乡二元化,让农民工、外来人口等能够更加有序地流动起来,进而提供劳动力和工作机会的公平性。
2. 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政府落实精准服务,为农村地区和靠近城市的边缘地带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时,也需要支持经济转型和生态文明的建设。
户籍制度改革
改革涉及对象有哪些?
主要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常住人口。从 具体人群来看,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 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口落户 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 业生、留学回国人口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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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关注社会公平正义。长期以来,户口将我们民众 分为不同人群,有城里人和农村人,有外地人和本地 人。不同人,因户口关系不同,享受着不同的社会待 遇和福利。
据有关统计,城市户口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 方面的待遇差别高达30多项。
虽然这些是历史形成的,受到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制 约,但从根本上看,与社会公平原则相悖。
以居民身份证为管理手段的配套管理制度。十一届 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逐渐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 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符合条件的农民可 以在小城镇办理常住户口。
1998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当前户籍 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四项新的户 籍管理政策: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放宽夫妻两 地分居的户口迁移条件,投靠子女的老人可以在城 市落户,在城市投资、兴办企业或购买商品房的公 民及其同居直系亲属,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落户。户 籍制度进一步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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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并于同年10月起以两万 个小城镇为重点推行户籍制度改革。
201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按照户籍 人口只有36%左右,有超过17%的人因户籍限制处于 “半市民化”的尴尬境地,不仅他们自身合法权益难以 保障,也严重影响着社会阶层的和谐与城镇化的质量。 现行户籍制度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人们期盼户籍制度 改革呼声日益强烈,对改革的发展、动向十分关注。
迁户口新规
迁户口新规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的增加,户籍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人口,促进社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迁户口新规。
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2014年,国务院颁布《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放宽户籍迁移限制”这一重要措施,为人口自由流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根据新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愿迁移户籍,不再受到原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
二、户籍迁移条件户籍迁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1.符合迁移条件:年满18周岁,无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未决刑事案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等。
2.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或经营收入,或者有合法稳定的家庭经济来源。
3.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或者有合法稳定的租赁住房。
4.符合居住条件:居住的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和环保标准。
5.有合法稳定的婚姻关系:有合法稳定的婚姻关系,或者有合法稳定的亲属关系。
三、户籍迁移程序户籍迁移的程序比较简单,包括:1.申请:申请人到目的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填写《户籍迁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目的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告知申请人并退回材料。
3.审批:审核通过后,目的地公安机关将审批通过的申请报送至原籍地公安机关。
4.注销:原籍地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进行注销手续,同时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国家户籍管理信息系统。
5.发放新证:目的地公安机关收到注销证明后,给予申请人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四、户籍迁移的意义户籍迁移对个人和社会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包括:1.促进人口自由流动:户籍迁移使人们可以更加自由地选择工作、学习、居住地,促进了人口自由流动,增强了市场经济活力。
2.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户籍迁移可以使公安机关更好地管理人口,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3.增强公民权利:户籍迁移可以使人们享受到更多的公民权利,如选举权、参政权、社会保障等。
解读户籍制度改革新政
解读户籍制度改革新政作者:柏迅来源:《百姓生活》2014年第09期今年7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这也是《意见》的最大亮点,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各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包括五个部分十六条。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八)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
三、创新人口管理。
(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十)建立居住证制度。
(十一)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十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
(十三)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十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五、切实加强领导。
(十五)抓紧落实政策措施。
(十六)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8部门负责人就《意见》有关情况作了介绍,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了帮助读者了解户籍制度改革的新政策、新规定、新精神,本刊综合黄明等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和媒体的有关报道,集中解读了户籍制度改革的要点,敬请读者关注。
落户:特大城市建积分落户制度【《意见》摘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014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立足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
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发展目标。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31•【字号】黑政发[2014]25号•【施行日期】2014.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4〕25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现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我省自2009年起人口呈逐年递减趋势。
按照国发〔2014〕25号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我省各市(地)市区户籍人口数量及综合承载能力,对我省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如下:(一)全面放开牡丹江市等9个城市的落户限制。
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绥化市、黑河市9个市的市区户籍人口均在100万人以下,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目前基本没有压力,且人口逐年递减。
因此,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条件已经具备。
在城市合法稳定就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半年以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合理确定大庆市、齐齐哈尔市落户条件。
大庆市和齐齐哈尔市2个市的市区户籍人口均在140万人左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较小,可适度放宽落户条件,促进人员有序流入。
在城市合法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2年以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哈尔滨市实行“双轨制”落户政策。
按照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市区户籍人口超过500万人的,属特大城市,应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户籍改革
户籍改革——点亮亿万人的梦想2014年7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宣布,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该计划提出,到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群体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登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超过90%。
国务院于2014年7月3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三个明显特点:(1)这次改革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全面规划后,做出在全国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的决定。
(2)这次改革是按照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行的综合配套改革,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土地等方面的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
(3)这次改革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包括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总而言之,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措施之实是前所未有的。
2014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力争超额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
与教材知识的结合一、启动全民参保、改革户籍制度、改造棚户区的原因是什么?(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2)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3)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5)党和政府致力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中国梦。
二、启动全民参保、改革户籍制度、改造棚户区有何重要意义?(1)有利于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实现福利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2)有利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3)有利于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4)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5)有利于加速我国城镇化进程,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
2014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2014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内容一、改革目的对于此次改革的目的,方案明确指出“基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新趋势,以及上海所面临的人才不足和各地人才竞争形势,对上海居住证转户籍人口提出一个基本的政策设计框架”。
这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市第四次户籍松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吸引人才,或许为众多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士及外地人才打开入沪之门。
申请条件1.学历2.在沪就职3.在沪缴纳社会保险4.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5.外省市(海外)工作资质6.特殊成就7.在沪创业投资纳税。
二、政策目标由于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所需的高端人才的缺乏,上海先后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吸引人才,而解决这些人才的户籍问题也成为上海相关部门的考量事项。
而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此次的户籍新政规定了四条原则,具体包括:1.不调控急需人才;2.满足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需要;3.重视教育背景,同时更要重视能力业绩;4.强化准入,明晰预期。
对于第一条原则,方案给予了详细的解释,“不调控急需人才;不调控急需劳动力流入;调控传统产业领域的劳动力流入,不调控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劳动力流入。
”对于第二条原则,指出“要着重引进创业投资型人才和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必须的职业技能人才”。
这显然符合上海目前着力打造的两大产业的人才需求: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
《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显示,汽车、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船舶制造、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金融等诸多领域都属于上海紧缺的人才。
第三条则强调,除了重视教育背景之外,在引进人才要强调能用、有用,要更加注重工作资历和实践能力。
”“比如一个造船焊接工,尽管教育背景可能不太好,只有初中水平,但如果是十分紧缺的话,并且符合条件就应该可以考虑入沪上海。
至于第四条原则,方案明晰了预期会让大众对居住证转户籍标准有了明确的了解,这样可起到调动工作积极性和稳定社会的作用。
而根据上述四点原则,方案具体规定了入沪上海需要的两大条件:综合素质和知识能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发文字号】川府发[2014]70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11.22【实施日期】2014.1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11月22日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四川实际,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配套出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共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1.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严格控制成都市人口规模。
我国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全文)
我国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全文)2014年07月30日10:22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立足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
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发展目标。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5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5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东省政府•【公布日期】2014.11.29•【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5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11月1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4]25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4】18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意见》,特作以下解读。
一、《意见》起草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起步早、行动快,户籍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2004年,我省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2012年,全省实施居住证制度,充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截至2013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9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仍相差10.8个百分点,表明还有相当数量居住生活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与建设“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相适应,与经济文化强省的地位不相符合,仍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二、《意见》指导思想。
《意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为目标,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保障,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逐步缩小常住人口、户籍人口两个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XXX社会融合。
国发(2014)25号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立足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
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发展目标。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4]92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4〕92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密切配合,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6月25日梧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桂政发〔2010〕80号)和《梧州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梧政办发〔2011〕134号)的要求,进一步开展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特别是2013年11月以来,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筹备,多次召开协调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达成了共识。
目前,我市已具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条件,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户籍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实行以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的户籍管理制度。
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城乡分割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登记常住户口办法,实行按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办法,统称“居民户口”。
二、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综合协调、以人为本”原则,有计划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力争到2020年实现居民在经常居住地落户的户籍管理制度、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100万人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一)调整充实领导小组。
鉴于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组长:补祥斌副市长副组长:陈坚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德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郭壮明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聂振传市教育局副局长肖坚市民政局副局长陆翔市人社局副局长万桂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孔斌市住建委副主任陈瑞文市卫生局副局长陈贻德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向云市政管理局总工程师黎丽红市国资委纪委书记曾国宏市房改办副主任邓乐市工商局副局长姚瑞新万秀区副区长孙有昌长洲区副区长杜健龙圩区副区长周小松苍梧县副县长成杰藤县副县长梁兵岑溪市副市长徐宏彪蒙山县副县长(二)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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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户籍制度改革2014户籍准则变革2014户籍准则变革,新的一年,新的准则,究竟新的2014户籍准则变革好仍是欠好?关于老大众而言,改变了什么,又改善了什么,咱们一起来探求一下。
首要看下2014户籍准则变革的五大亮点,再来看下大众的反响。
以下是小编搜集的材料,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7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发动我国新式户籍准则的全体构建。
8月6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得悉,结合山西省的实践情况,全省户籍准则变革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中。
1.户籍方针全体调整“实属空前”回忆数十年来我国推广的屡次户籍准则变革,此次的“晋级”能够彻底可用“实属空前”来描述。
本次户籍准则变革有三个比较明显的特色:一是对户籍方针的一次全体调整。
与以往比较,曩昔的每次变革一般都是部分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某一个方面的调整。
这次是在中心对新式乡镇化建造作出全面的规划后,决议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方针,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乡镇、合理引导人口的散布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效果。
二是依照中心全面深化变革的一致布置进行的一次归纳配套的变革。
户籍准则的变革不仅是户籍准则自身单项的变革,而是各有关部门统筹配套推动的变革。
三是对新式户籍准则的一次全体构建。
这次户籍准则变革不仅是落户方针的调整,还包含要树立城乡一致的户口挂号准则,全面实施寓居证准则,健全人口信息处理准则等多个方面。
2.再无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别《定见》中有关“城乡户口一致”的规则,无疑是此次户籍准则变革的最大亮点。
《定见》指出,树立城乡一致的户口挂号准则。
撤销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一致挂号为居民户口,表现户籍准则的人口挂号处理功用。
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别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准则将成为前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
往后,每一位我国公民的户口均一致挂号为居民户口,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别乡村人与城里人,改为依据寓居地的不同来区别乡镇人口和乡村人口,依据从事的作业区别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
3.寓居证将成享用公共效劳“载体”对山西大众来说,“寓居证”并不生疏,作为全国较先推广的省市,早在几年前山西便在太原推广此项机制并获得不错的收效。
此次户籍准则变革,清晰规则寓居证将成为大众享用相关公共效劳的“载体”。
关于寓居证准则规划的意图。
警方表明,树立寓居证准则,是一个过渡性的准则组织,首要是为了树立健全与寓居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根本公共效劳供给机制,处理那些已经在乡镇作业寓居但未落户的农业搬运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作业、医疗、养老、住宅保证等方面的实践困难。
此外,为使得乡村搬运劳动力在城市的日子,不断供给上升空间,此次户籍准则变革还表现了“分层级享用不同公共效劳”的规划理念。
4.依照人口规划断定城市落户方针在户籍搬迁方针方面,清晰提出,依照人口规划来区别并断定各类城市的落户方针。
《定见》指出:全面铺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约束。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的人员,自己及其一起寓居日子的爱人、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等,能够在当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
有序铺开中等城市落户约束。
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安稳作业并有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一起依照国家规则参与乡镇社会保险到达必定年限的人员,自己及其一起寓居日子的爱人、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等,能够在当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
合理断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安稳作业到达必定年限并有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一起依照国家规则参与乡镇社会保险到达必定年限的人员,自己及其一起寓居日子的爱人、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等,能够在当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
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操控落户规划和节奏,能够对合法安稳作业的规模、年限和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的规模、条件等作出较严厉的规则,也可结合本地实践,树立积分落户准则。
严厉操控特大城市人口规划。
改善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方针,树立完善积分落户准则。
5.作业、教育、医保等全面跟进此次户籍变革不仅是户籍准则自身的变革,仍是有关教育、医药、养老等多方面配套的变革。
《定见》指出,坚持统筹配套、供给根本保证。
统筹推动户籍准则变革和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作业、医疗、养老、住宅保证等乡镇根本公共效劳覆盖面。
依据《定见》相关内容显现,此次户籍准则变革,特别强调了农业、农人转型今后,进城后的根本公共效劳,包含作业、子女教育、社会保证、养老、住宅保证等等问题。
这为农人和农业转型在进城之后,在城里有根本的生计和开展的条件供给一个很好的根底。
2014户籍准则变革,“二元户籍”变一元,户籍准则变革究竟是好仍是欠好?7月30日,茌平县贾寨镇居民耿红芬在展现居民户口薄。
当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的定见》。
《定见》清晰树立城乡一致的户口挂号准则。
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处理模式退出了前史舞台。
◆8月2日,张秀琴拿着簇新的户口本问放暑假在家的女儿,为什么新的户口本上没有了农业户口,变成了居民户口?当了一辈子农人的张秀琴并没有意识到几天前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的定见》(下称《定见》)与自己新户口本上的改变有着直接关系。
张秀琴是东昌府区张炉集镇的一名农人,本年50岁。
上一年儿子成婚,本年家里新添了小孙子,给小孙子报户口时,张秀琴决议跟儿子儿媳从头立户,儿子的三口之家是一个户口本,自己和老公、女儿是一个户口本。
拿到了新户口本的张秀琴发现了新的户口本与之前的户口本有了很大的不同。
迁走了户口,土地咋办?7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的定见》,其间清晰规则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方针全铺开,特大城市实施积分制落户,寓居证一般不再设置条件,寓居半年以上即可请求。
还规则撤销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全国一致以居民户口挂号。
张秀琴模糊有些忧虑,没有了农业户口,都变成了居民户口,自己会不会失掉土地?可是《定见》的下发,关于东昌府区沙镇的27岁小伙子张强来说并没有多大影响。
像许多乡村的孩子相同,为了脱节自己父辈那样的命运轨道,张强考上了大学,结业后留在了威海作业。
在父亲的强烈要求下,他又回到了聊城城区作业日子。
“读了这么多年书,必定不肯回乡村日子,虽然乡村的家间隔城区只要20公里。
回到聊城之后,我就开端考虑成婚成家和孩子的上学等问题,所以买房子成了其时最大的一个难题。
”张强说,“即使是女方不要求买房,自己也得有个住的当地,所以买房是有必要的。
”2011年,他从威海回来没多久便借款买了一套期房,总房款是48万元,按揭还贷30年。
3年曩昔了,他把媳妇儿娶进门了,房子还没拿到钥匙,不过开发商许诺会在近期内交钥匙,拿到钥匙后他还要忙活装饰,年末前有或许完毕租住的日子,搬进自己的新家。
成婚后的张强还买了一辆新车,每个月两千块钱的房贷对他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担负。
现在张强的户口仍然在乡村的爸爸妈妈家中,他想等今后有了孩子,到了孩子上学的时分再处理户口搬迁也不迟。
和张秀琴忧虑的相同,迁走户口了,他在村里的土地是不是也会被回收?即使是不回收,爸爸妈妈的年岁越来越大,无法在从事深重的膂力劳工,而他自己并没有多少种田的经历,或许到那个时分国家有了新的方针处理土地问题。
虽然成婚买房,立刻要住进新房,张强并没有彻底觉得自己成为一个城里人,仅仅外表看上去不像是一个种田的农人。
买房、买车、成婚成家,花去了他将近六十万,关于他来说这远没有完毕,未来两三年之内会要孩子,孩子的哺育费用,幼儿园的学前费用,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户口改变折射日子方法的改变已近而立之年的吴鑫下个月就要当父亲了。
吴鑫是阳谷县金斗营村夫,和张强相同,经过考大学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命运。
2010年山东修建大学结业后,吴鑫挑选留在了济南市高新区作业。
现在吴鑫的户口在妻子一家的户口本上,虽然妻子的户口也是长清区的农业户口。
成婚前,吴鑫花了67万元借款购买了一套住宅。
他打算在拿到房产证之后,当即将自己的户口落在自己房产名下。
孩子立刻就要出世,也面临着落户问题,过个一两年很快就会有学前教育问题等接踵而来。
相关于老家的略微廉价的膏火,济南的幼儿园膏火是一笔不小的担负,几个月前吴鑫辞掉了相对悠闲的食品公司的作业,来到了压力较大的金融公司,就是为了多挣点儿钱。
在济南学习作业和日子了挨近10年,吴鑫仍没有觉得自己彻底融入这座城市,他觉得自己的孩子将来会彻底融入这座城市。
户口的变迁不仅仅是一张户口单页上的改变,户口单页的背面,仍是与上一代人不同的生计方法的改变。
跟着乡镇化建造的推动,越来越多的像张强和吴鑫这样从乡村走出来的年轻人,在城市落地、扎根,城乡二元制的格式正在逐渐打破。
跟着社会保证准则的一步步完善,农业、非农业这道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坚冰正逐渐融化。
张炉集镇的乡民张秀琴还没有彻底意识到自己的户口本变成了居民户口有什么优点,可是她听村干部说本年的“新农合”有或许前进规范,变成和城里人相同的参保和报销份额。
而张秀琴的小孙子也将会和城里孩子相同,不会再区别为“乡村娃”与“城市娃”,城里人和乡村人身份上的一致,是社会开展的一大前进,还要树立于一致城乡户口挂号准则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作业、社保、住宅、土地及人口统计准则,逐渐完成城乡居民相等享有公共效劳和社会福利待遇。
以上这篇关于2014户籍准则变革为您介绍到这儿,期望它对您有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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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多户籍规章准则尽在:户籍准则引荐>>>>>>户籍准则变革的路线图与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