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5进料对口方式擅自进口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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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进口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进口,是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的活动。

通过赠送、出口退运进境、提供样品等方式将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境修理产生的未复运出境固体废物以及出境修理或者出料加工中产生的复运进境固体废物的,除另有规定外,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是指:(一)出售或者出租、出借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二)使用购买或者租用、借用的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三)将进口的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禁止固体废物转口贸易。

未取得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的进口固体废物不得存入海关监管场所,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A/B型)、保税仓库等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以下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

除另有规定外,进口固体废物不得办理转关手续(废纸除外)。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进口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8条的理解问题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8条的理解问题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8条的理解问题?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该固体废物的处置费用。

逃避海关监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在办一个案件,当事人货物抵达码头后,经过咨询应归类为属于限制进口的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需要领取许可证。

因无法取得许可证,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

现有两个观点:立案处罚及不予立案。

争论点就在怎样理解“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这句话中的进口含义。

立案处罚的观点认为进境了就是进口,不管有无报关。

不予立案的观点是,根据《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对于直接退运的货物适用范围的描述为“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因此进境和进口还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有无申报,无申报则为进镜,有则为进口。

因此本案当事人尚未申报,不构成擅自进口,故不予立案。

请兄弟姐妹们给个意见。

海关总署令第1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对直接退运作了说明:第四条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一)因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二)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三)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四)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五)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最近几年,固体废物进口成为了全球环境问题中的重点关注点之一。

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固体废物的进口和处理。

本文将介绍中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的详细情况。

固体废物的定义根据《内陆环境污染控制法》的规定,固体废物是指从生产过程中、“生活垃圾”的排放物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物质,包括废塑料、废金属、废纸等。

而不可回收利用的物质,如有害物质、病原体、虫卵等则不包括在内。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自2017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开始实施“禁废令”,即禁止进口24种废物。

这些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玻璃废料、未处理的纺织品等。

此举是为了加强环境保护,防范国内环境遭受海外固体废物的污染,并推动我国实现由“环境污染大国”转向“环境质量优越国家”的目标。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禁止进口废物品种除了2017年的禁废令之外,中国政府还对其他固体废物进行了细分和限制。

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目录》,进口的固体废物应符合以下条件:•废物必须属于允许进口的品种;•原产国、地区符合环保要求;•废物应在国内清理和处置难以实现时进口;•废物处理技术、方法、设备应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的监管中国政府在2018年下发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

这份办法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对进口固体废物的来源国、地区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严格审核进口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原产国地区绿色环保认证证书等;•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监管,建立信息统计、登记、核对和交换机制,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的跟踪管理;•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的检验和监测,对不符合标准的固体废物进行退运或加工处置等措施;3. 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最近几年,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立法过程中,将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概念和要求写入了法规中,明确要求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废物的再利用、减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释义: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释义:第七十八条

第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属于禁⽌进⼝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进⼝属于限制进⼝的固体废物⽤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万元以上⼀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者不明的,由承运⼈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该固体废物的处置费⽤。

逃避海关监管将中华⼈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输进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或者违法进⼝固体废物应当承担的⾏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

⼀、本条在这次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时作了修改。

主要是根据本法对进⼝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所作的修改将本条的违法⾏为作了相应调整,并增加了对违法进⼝固体废物的刑事责任和进⼝者不明时固体废物处理责任的规定。

⼆、由于处置固体废物的费⽤⾼昂,因此,⼀些国家宁肯花钱将本国的固体废物运⾄其他国家倾倒、堆放、处置,转嫁污染危害。

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可能是中国⼈,也可能是外国⼈。

因此,本法第⼆⼗四条规定:“禁⽌中华⼈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但是固体废物⼜具有可利⽤的特点,可以“变废为宝”,因此,本法对其进⼝实⾏了分类管理的体制。

本法第⼆⼗五条第⼀款、第⼆款、第三款规定:“禁⽌进⼝不能⽤作原料或者不能以⽆害化⽅式利⽤的固体废物;对可以⽤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限制进⼝和⾃动许可进⼝分类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进⼝、限制进⼝和⾃动许可进⼝的固体废物⽬录。

”“禁⽌进⼝列⼊禁⽌进⼝⽬录的固体废物。

进⼝列⼊限制进⼝⽬录的固体废物,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

进⼝列⼊⾃动许可进⼝⽬录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办理⾃动许可⼿续。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方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进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废弃物产生量也在不断加添。

这些废弃物中,固体废物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而杂,整治难度也越来越大。

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因此需要实行严格的进口管理方法,以保护我国的环境和人民健康。

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介绍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方法。

一、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的概述为了保护我国的环境和人民健康,国家订立了一系列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方法。

这些管理方法的基本原则是“禁止进口、有限进口、规范管理、安全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检验法》等法律法规,固体废物进口必需遵守国家的环保标准、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目录为了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我国编制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目录》,明确了哪些固体废物可以进口、哪些不能进口以及进口数量的限制。

依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目录》,可以进口的固体废物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废物、不安全废物、原材料、生产副产品以及国内无法自行处理的固体废物。

不可进口的固体废物包括:核废物、医疗废物、渣土、垃圾和其他污染物。

此外,《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目录》还规定了固体废物进口的数量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固体废物不得进口。

三、固体废物进口经营许可管理方法为了保证固体废物进口经营者的资质,国家对固体废物进口经营实行许可管理。

《固体废物进口经营许可管理方法》规定,固体废物进口经营者必需取得国家海关总署下发的进口出口货物经营许可证,并严格依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固体废物进口业务。

许可证的申请者必需供给实在的固体废物进口计划,申请经过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口。

四、固体废物进口审批管理方法为了确保固体废物进口的安全和合法性,国家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

依据《固体废物进口审批管理方法》,固体废物进口前必需经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或者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批,假如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进口手续。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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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 自进 口固体 废 物 罪
部 门许 可 , 自进 口固体 废 物作 原 料 , 成重 大 环境 污染 擅 造
擅 自进 口固体 废 物 罪 ,是 指 未经 国务 院 有关 主 管部 事 故 ,致 使 公 私财 产遭 受 重 大损 失 或 者严 重 危 害人 体 健
( ) 私 固体 废 物 罪 的客 体 特 征 1走 本 罪 的客 体 是 国家 对 外 贸易 管制 ,即 国家 通 过海 关
《 固体 废 物污 染 防 治法 》 9 6年 3月 的 《 物进 1环境 对 进 口货 物 和 其 他物 及 其数 量 实 行控 制 监 督 的制 度 。 、19 废 2 I 本 罪 的犯 罪 对 象为 固体 废 物 , 即在 生产 建 设 、 日常生 半 刑 本 罪 的对 象 ,只 能是 进 口的用 作 原料 的 、国家 又 限 活 中等 产生 的污 染 环境 的固体 、 固态 废弃 物 质 。 “ 法 5 三 款规 定 的 ‘ 固体 废物 ’ 指 国家禁 止 进 I 是 = I 制 进 口的 固体 废 物 ,即被 列入 可 以用作 原 料 进 口的 固体 第 15条第 ( ) 废 物 目录 中之 固体废 物 。国家禁 止 进 口的 固体 废物 不 是 的 固体 废 物 和 国家 限 制 进 口的 ,可 用 作 原料 的 固体 废 本 罪 的行 为 对 象 。 行 为 人 擅 自进 口禁 止 进 口的 固体 废 物 。 国家 限 制 进 口 的 可 用 作 原 料 的 固体 废 物 的 具 体 各 类 ,按 照 国家 限制进 口的可用 作 原料 的 固体 废物 目录执 物 , 按 走 私 固体 废 物罪 处 罚 。 应
规定 为前提 条件 。 违反 《 关法》 4 条 的走 私行 为 。固 如 海 第 7 《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定罪与量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定罪与量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定罪与量刑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定罪与量刑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规定于《刑法》第339条第2款和第346条,其中,第339条第2款规定的是自然人犯罪,第346条规定的是单位犯罪。

本条第3款系经2002年12月28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四修改,条文如下: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款)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本罪的定罪量刑要点:一、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本要件有两个要点:其一,固体废物并非不可进口,只是不能“未经许可”进口。

关于如何“经许可”,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本文不赘。

其二,进口的固体废物须“可以”用作原料,如果“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将构成走私废物罪。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目前,尚未查询到此术语的具体规定。

三、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的行为,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十项至第十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四、后果特别严重的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一)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三)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五)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六)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七)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八)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九)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一)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二)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十三)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保部门将进口固体废物的相关信息 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不定期抽查
环保部门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不定期 抽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加工、 使用和处置。
违规处罚
警告与罚款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企业,环保部门将给予警告 ,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吊销资质
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吊 销其进口固体废物的资质。
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推动企业进行绿色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06
案例分析
成功案例分享
案例一
某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并积极开展废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 双赢。
案例二
某地区政府加强对固体废物进口的监管,推动企业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对进口固体废物的依赖,有效保护了当 地环境。
信息共享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 合作,共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贸 易。
技术支持
02
03
政策对话
引进国外先进的固体废物处理技 术和设备,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处 理水平。
参与国际环保公约和协议的制定 和谈判,推动全球环保治理体系 的完善。
05
未来展望与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固体 废物的进口标准、处理要求和处罚措 施,提高违法成本。
03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走私和非法进口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
固体废物。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以任何方式进口限制进 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活动。
本规定不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以对外贸易 的方式进口的货物。
03
管理规定详解
申请与审批流程
申请条件

最新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全文最新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进口,是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的活动。

通过赠送、出口退运进境、提供样品等方式将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境修理产生的未复运出境固体废物以及出境修理或者出料加工中产生的复运进境固体废物的,除另有规定外,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是指:(一)出售或者出租、出借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二)使用购买或者租用、借用的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三)将进口的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禁止固体废物转口贸易。

未取得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的进口固体废物不得存入海关监管场所,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A/B型)、保税仓库等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以下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

除另有规定外,进口固体废物不得办理转关手续(废纸除外)。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进口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固体废物的跨境流动与处理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然而,固体废物进口与处理方面的管理体系却相对薄弱,容易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带来威胁。

为了防范固体废物进口的不利影响,国家不断增强对固体废物进口的管理力度,发展和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的出台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以便有效地监管固体废物进口活动,保护环境和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8年7月,中国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林业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的通知》,从而结束了历时3年的洋垃圾传输事业。

这也标志着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体系和政策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禁止进口非法固体废物:任何没经过环保部门审批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涉及固体废物的出口、运输、销售等行为,禁止进口不合规固体废物。

2.提升进口固体废物质量标准:加强进口固体废物质量的检验检测,坚决杜绝劣质固体废物进口现象,确保进口固体废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优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程序:通过提高进口固体废物的管理程序,加强固体废物的监测和管理,从而预防风险和负面影响。

4.促进固体废物的再利用和回收:鼓励固体废物进口企业积极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回收,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减少固体废物运输和处置的成本,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负面影响。

5.建立进口固体废物的法律追溯体系:建立进口固体废物的法律追溯体系,对违规的固体废物进口企业进行处罚,从而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的监管和管理。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的意义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是对于固体废物进口活动的全方位监管,有助于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和监管力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 定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固体废物的定义与分类 • 进口限制及申请程序 • 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 • 相关方职责与义务 • 特殊情况与豁免 • 规定执行与监督机构 • 相关文件与参考文献
01
引言
背景与目的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日益突出,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 问题。
生产者职责与义务
遵守法规
01
生产者应严格遵守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
管理法规。
申请许可证
02
生产者应按规定申请进口许可证,确保所申请的废物原料符合
国家环保标准。
分类管理
03
生产者应对不同类型的废物原料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环保
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进口者职责与义务
检查与检验
进口者应对所进口的废物原料进行全面的检查和 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和相关规定。
03
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进口经营者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可用 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Fra bibliotek申请程序
申请者应当在每年10月31日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下一 年度进口计划,并附送进口经营者与境外供货人签订的 书面合同。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年度进口计划,在每年 12月31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下一年度进口许可 证,并纳入下一年度的进口计划。
申报与审批
进口者应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进口的废物原料 ,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运输与储存
进口者应确保废物原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符合 环保要求,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运输者职责与义务
资质要求
运输者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确保能够合法、安全地运输废物 原料。

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热点:禁止进口洋垃圾

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热点:禁止进口洋垃圾

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热点:禁止进口洋垃圾【热点】禁止进口洋垃圾【热点概述】洋垃圾,指进口固体废物,有时又特指以走私、夹带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

对于走私电子、服装等洋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5条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将以走私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7月18日,中国正式通知世界贸易组织,从2017年年底开始将不再接收外来垃圾,包括废弃塑胶、纸类、废弃炉渣、与纺织品。

【相关评论】@《中政网》今年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分行业分种类制定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的时间表,分批分类调整进口管理目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大幅减少进口种类和数量作出了部署。

打击“洋垃圾”走私离不开治理转型,唯有改变低端垃圾回收企业粗放化的发展模式,才能真正从污染处理型向生态循环型转变。

【模拟题】对于我国禁止进口洋垃圾谈谈你的看法。

【测评要素】综合分析能力【答题要点】1,可以客观阐释对于洋垃圾的看法。

2,可以给出一定的解决方案。

【出题人】李智【参考解析】禁止洋垃圾进口我们可以看出来国家在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洋垃圾在我国发展确实存在有诸多原因,第一,为缓解原料不足,我国开始从境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并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制造业的发展起步较晚,科技力量之前也比较薄弱,就导致有些原料无法去替代,需要进口。

第三,尽管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打击洋垃圾走私、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部分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洋垃圾非法入境问题屡禁不绝,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我国生态环境安全。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护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指不再符合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但符合国家间接利用环节的技术规范要求,且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用于生产加工、再生产、能源回收等产业链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口行为,应当遵循“环境友好、可持续利用、杜绝倒挂”原则。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准入管理第六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准入计划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准入计划要明确总量控制、种类范围、进口企业名单等内容。

第七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口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包括具备相关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人员,拥有固体废物处理的法定许可证,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八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确保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安全运输、储存、处理过程。

第九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口企业应当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严格检验检测,确保其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

第十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口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确保固体废物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三章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管和处罚第十一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责令整改。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未经准入计划批准擅自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可以责令停止进口,并处以罚款。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正式)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776-42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进口,是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的活动。

通过赠送、出口退运进境、提供样品等方式将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境修理产生的未复运出境固体废物以及出境修理或者出料加工中产生的复运进境固体废物的,除另有规定外,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是指:(一)出售或者出租、出借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二)使用购买或者租用、借用的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三)将进口的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非法进口固体废物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发[1997]471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非法进口固体废物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发[1997]471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非法进口固体废物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正文: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非法进口固体废物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环发[1997]471号)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适用法律解释的请示函》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或者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数。

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海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都门责令进口,者消除污染。

”根据以上规定,你公司来文中所涉及的废纸进口属非法进口固体废物行为,应由海关责令进口单位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罚款。

国家环保局
1997年7月23日
——结束——。

中国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

中国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

中国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中国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2022年10月21日消息,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说,十年来,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发展。

坚决向污染宣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解决了一大批关系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的平均浓度比20XX年下降了34.8%,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7.5%,地表水I-III类水断面比例达84.9%,劣V 类水体比例下降到1.2%,土壤风险有效管控,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

什么是洋垃圾?洋垃圾基本概念进口垃圾在中国也称为“洋垃圾”,是指一些不是本国产生的废弃的工业用品、日用品等,也被称为“进口固体废弃物”。

北欧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是麦拉能源工厂,这里每年能焚烧掉48万吨的垃圾,而当地每年只能产生11万吨的垃圾,产生了巨大的缺口。

在20XX年瑞典就从别国进口了80万吨的垃圾,到了20XX年进口量已经翻了一番,进口垃圾也不需要花钱,英国、意大利等国家会自己付钱把垃圾送到瑞典。

洋垃圾是社会上俗称,它有时指进口固体废物,有时又特指以走私、夹带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容易造成混淆。

在进口管理环节,相关主管部门一般不使用“洋垃圾”一词。

对以走私、夹带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作退运处理或交由环保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于列入限制管理的固体废物,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后允许进口。

进口列入自动许可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办理自动许可手续。

洋垃圾发展已经成为常态,其中以垃圾钢琴,垃圾服装,垃圾电子产品等最普遍,不良商家总是能把洋垃圾当宝贝来忽悠国内消费者,满足一些人崇洋媚外心理,洋垃圾服装经由该镇输入中国内地,绝非单一事件,而是一种常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释义: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释义:第二十五条

第⼆⼗五条禁⽌进⼝不能⽤作原料或者不能以⽆害化⽅式利⽤的固体废物;对可以⽤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限制进⼝和⾃动许可进⼝分类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进⼝、限制进⼝和⾃动许可进⼝的固体废物⽬录。

禁⽌进⼝列⼊禁⽌进⼝⽬录的固体废物。

进⼝列⼊限制进⼝⽬录的固体废物,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

进⼝列⼊⾃动许可进⼝⽬录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办理⾃动许可⼿续。

进⼝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

进⼝固体废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制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固体废物进⼝管理的规定。

⼀、背景情况 近年来,我国从境外进⼝的再⽣资源性废物,如废钢铁、废铜、废铝、废纸张等的数量在不断增加。

到2002年,各种进⼝废物已达到2100万吨,⽐1996年翻了两番。

为防⽌进⼝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加强废物进⼝管理,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制定相关政策。

1991年3⽉,国家环保局、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严格控制境外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禁⽌有害废物和垃圾,包括废杀⾍剂、⽯棉废物、医疗临床废物、⼯业垃圾和污泥等进境倾倒和处置,但对可以作为原料、能源或有再利⽤特别需要的固体废物,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可以进⼝。

1994年11⽉,国家环保局发布了《关于严格控制从欧共体进⼝废物的暂⾏规定》,对固体废物进⼝实⾏分类管理。

总体⽽⾔,这些管理政策只是对固体废物进⼝作了初步规范,并没有从根本上控制住废物进⼝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境外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向我国⾮法转移的事件时有发⽣。

如1993年9⽉,韩国以“其他燃料油”为名向我国⾮法输出⼀批化⼯⾏业产⽣的危险废物;1994年7⽉,中国某进出⼝公司从美国进⼝70台含多氯联苯的废变压器。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2、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现状与问 题
虽然欧盟已经实施了《废弃物分类指令》,但是成员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 在许多问题。首先,分类标准不统一,导致不同国家对同一类废物的处理方式存 在差异;其次,分类设施不足,难以满足实际需求;最后,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 导致分类管理效果不佳。
3、发展趋势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本次演示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废物名录与分类管理的 顶层设计,制定更加科学、统一的分类标准; (2)加强分类设施建设,提高废 物处理能力; (3)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分类管理的有效实施; (4)加 强国际合作,推动废物管理领域的经验交流与技术转让。
2、申请与审批:要求进口单位在进口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固体废物进 口许可证。环保部门在审批前应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公开评估结果,广泛征求 公众意见,并视情况组织听证会。
3、监管与处罚:环保部门对固体废物的进口和使用进行监管,对违反规定 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造成严重环境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结论与展望
本次演示通过对欧盟废物名录及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的深入研究,揭示了其现 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随着环保 意识的不断提高,废物管理将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欧盟在废物管理方面的 经验和教训,
将为我国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的推进提供重要的参考。未来,我国应继续国际 废物管理发展趋势,不断优化国内废物名录与分类管理制度,推动绿色发展,实 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4、提高国际形象:作为全球最大的固体废物进口国之一,中国实施这一管 理规定将有助于提升其在国际环保舞台上的形象。
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增强,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技术创新和 政策出台以解决固体废物的问题。例如,研发更高效的废物处理技术,推动绿色 生产技术的普及,以及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认识等。同时,也需要持续监测和评估 规定的执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司法解释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司法解释

擅⾃进⼝固体废物罪司法解释⼤家应该知道,国家对于很多物品是限制或者禁⽌进⼝的,⽐如未经检验的商品、未经认证的物品、固体废弃物等等。

那么擅⾃进⼝固体废物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擅⾃进⼝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2款),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进⼝固体废物⽤作原料,造成重⼤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或者严重⼈体健康的⾏为。

擅⾃进⼝固体废物,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追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防护林地、特种⽤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地⼗亩以上,其它⼟地⼆⼗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死亡五⼗⽴⽅⽶以上,或者幼树死亡⼆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以上死亡、三⼈以上重伤、⼗⼈以上轻伤,或者⼀⼈以上重伤并且五⼈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流⾏或者⼈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体健康的;(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体健康的情形。

擅⾃进⼝固体废物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国家对禁⽌进⼝不能作原料的废物;限制进⼝可以⽤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可以⽤作原料进⼝的固体废物的⽬录,未列⼊该⽬录的固体废物禁⽌进⼝。

确有必要进⼝列⼊上述规定⽬录中的固体废物⽤作原料的,须经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可进⼝。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进⼝固体废物⽤作原料,造成重⼤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或者严重⼈体健康的⾏为。

申请进⼝废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进⼝废物⽤作原料利⽤的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的企业法⼈,并具有利⽤进⼝废物的能⼒和相应的污染防治设备;2、申请进⼝的废物已列⼊《国家限制进⼝的可⽤作原料的废物⽬录》,申请进⼝废物的单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进⼝废物申请书》;(2)《进⼝废物作原料利⽤环境风险报告书》或者《进⼝废物作原料利⽤环境风险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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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对口擅自进口国家禁止进口货物
问:我公司以进料对口的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液晶显示屏,实际是一些废弃的电子产品,现被海关查获且鉴定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请问接下来会被海关如何处罚?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根据《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加工贸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手册设立手续:(一)进口料件或者出口成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二)加工产品属于国家禁止在我国境内加工生产的。

以进料对口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构成违法。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该固体废物的处置费用。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因此,贵司擅自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行为不免除贵司提交许可证件的义务,如经查实贵司并非故意为之,则贵司的行为不构成走私、及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或者虽构成犯罪,但因存在特定情形等因素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虽被提起公诉但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可由海关予以处罚。

典型案例:2019年3月20日,某电子有限公司持5312019101211XXXX号报关单以进料对口监管方式向H海关申报进口液晶显示屏2148个,3436.8千克(净重),捆绑110028861XXXX号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由粤ZFHXX港车承运从H口岸入境,经海关查验并送检鉴定,实际进口货物为废弃液晶屏共3855千克,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货物申报与实际不符,被查获。

以上行为有《海关检查(查验)记录表》、报关单、扣留决定书、扣留清单、进口物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报告、查问笔录、当事人陈述报告等证据为证。

法律分析与合规指引:加工贸易货物享有一定的海关监管便利,但也应当接受严格的海关监管。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该固体废物的处置费用。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本案中,当事人某电子有限公司以进料对口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液晶显示屏2148个,3436.8千克(净重),捆绑110028861XXXX号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由粤ZFHXX港车承运从H口岸入境,实际进口货物为废弃液晶屏共3855千克,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已构成违反上述海关法律规范的违规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H海关可以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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