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代中国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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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代中国税收

浅析当代中国税收

作者:伍梁京

引言: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也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手段,税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维持在百分之90以上,但是基于中国特定的政治法律环境,作为财产的再次分配呈现出诸多不公平的现象,凸显政府企业个人的三方博弈,在此浅析一下中国当代各大税种的现状和问题。一:增值税理应取消

增值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增值税起源于法国,当时法国财政收入流转税依赖营业税不仅课税面狭窄而且存在重复增税的问题,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的财政收入并且偷漏税严重,因此在税改的基础上引入了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本质上属于财产税间接税,转嫁性强,征收与否一直是学术界的一大争议课题。我国从1979年在部分城市试点增值税,93年实行增值税全面改革,采纳消费性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对产品增值额增税,消费性增值税允许扣除生产资料和用于成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也就是说这类增值税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谈到上述两个问题我们来看一下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成为第一大税种,比例维持在60%上下,作为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增值税在分税制改革实行共享税,中央享受75%,地方享受25%】,但是随着入世以来中国企业的蓬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

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对财政收入的贡献逐年增加,况且除了税收以外,国家财政收入的其他来源,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因此,对于转嫁税本应作为附加调节税却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本身的不合理性再加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博弈行为更添加了不光色彩,严重损伤了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弱势群体的一方,以及在全球金融危机余波未散,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的局面下不得不提出取消增值税的这个构想,再次我从几个方面论证我的大胆构想。第一,增值税真正的缴纳者?众所周知,增值税是基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纳税人主要是从事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企业是纳税人,由于普遍我们消费者的税收意识不强,我们总以为增值税是企业缴纳的,跟我们消费者无关,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前文所述,增值税具有转嫁性,也就是企业将税负以成本的方式转嫁给我们消费者,我们是真正的纳税人,换句话说是一个终端产品的增值的一部分收益归企业,另一部分税收在分配的形式归国家,承担税负的就是我们消费者,前文所述我们采纳的是消费性增值税,对于企业经营的生产性资料是允许抵扣的,所以企业几乎没有增值税的负担。增值税的普遍性和广泛性是我们个人税负的最大负担,而非个人所得税,下文我将探讨个税的问题。第二,发票真的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吗?我想一个小学生都知道买东西索取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开发票就会导致商家或者企业偷逃税款,可索取发票了真的可以维护我们

的税收利益吗?[在此不探讨发票其他维权,事项],事实上开不开发票,我们所承担的税额是既定的,也就是我们索取发票了是保障了国家税款不被流失,不索取也只是商家从国家理应获取的税收当中获取部分利益,对于我们消费者没有半点让利空间,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不索取发票对于商家有一定的议价空间,从中我们有利益的补偿第三,应对经济滞涨阶段,取消增值税有效吗?自金融危机后我们国家的4万亿投资经过长时间还未消化导致产能过剩通胀持续的现状,拉动内需是其根本,现我仅从税收的角度探讨怎样拉动内需,GDP是一国的总产出,也是总收入,它将在政府、企业和居民间分割。今天,中国的GDP总量已然世界第二,具备了增加居民收入的基础。因为中国的财政收入,远远超过GDP的增速,企业所得的部分基本未变,这导致居民收入增加十分缓慢。要增加居民收入,从结构上,就要减税。这几年零星的减税也不少见,但效果几近杯水车薪。因此,现在是到了转变观念,大幅度减税的时候了。与经济结构调整一样,减税就也要实行结构性调整,减少甚至取消增值税是必要和可行的。况且,作为最终纳税人的消费者,CPI持续走高,如果能取消增值税,一方面可以税收的角度直接减缓物价,从消费者的角度可以增加收入,拉动内需。第四,取消增值税,实行税制结构优化,财政结构性转型,创立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财产性税收和所得税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诸如资源税和房产税等,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结构的作用,由于我国实行的大陆法律体系,加之法律环境不完善和特殊的政治环境,增值税存在大量灰色空间为企业和政府所利

用,侵害的确实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并不应该为他们买单。取消增值税另一意义在于实行财政结构转型,财政收入太过于依赖税收,作为全民财产的国营企业贡献甚微,降低税收贡献力度可以激发国营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完善财政结构,真正做到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

二:企业所得税,税负真的降低了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我国采纳的是属人兼属地的纳税原则,对于境外的中国企业的所得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是最能体现社会再分配的精髓的,对于企业享用国家资源和公共产品创造出的财富理应按照一定比例上交给国家进行再次分配,但是本人认为只因限于生产经营所得,对于其他所得譬如利息股息和捐赠等经营外所得是基于企业的社会关系创造出的财富是否进行再次分配值得商榷。对于企业所得税在2007年之前对于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的是差别税率,主要是政策引导吸引外资,由于税收构成企业成本的一部分,差别税率导致内资企业竞争力下降从而于2008年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税率,内资企业税率从33%降低至25%,从税率上看税负降低了八个百分点,可是据美国媒体公布的全球企业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上中国企业高居第二,仅次于法国,也就是中国企业所得税存在大量隐性税负,税负实质上并没有因为税率的降低而减轻。第一,收入真的确认为应税收入吗?事实上会计上确认收入的部分税法上有一部分是不确认

的,比如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间的利息收入【主要是避免重复征税】以及非营利组织的一系列免税收入,但是本人认为,税收基于再分配的原则只应将企业经营所得确认为收入,对于捐赠收入利息股息收入是企业基于社会关系和投资活动所创造的财富,如果予以课税应该从财产税的角度课税。第二,已经发生的费用真的扣除了吗?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各项费用支出的扣除本着权责发生制,相关性,配比性,确定性以及合理性原则扣除,而非全部发生的费用都可以扣除,即限额扣除事实上就增加了计税依据,可是笔者对于各项扣除的依据持有一些偏颇,例如工资薪金是据实扣除,而非按照计提的薪酬扣除,应计工资是基于权责发生制而实发工资是基于收付实现制,税法规定据实扣除事实上是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相悖的,对于公益性捐赠税法规定是会计利润的百分之12限额扣除,但是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捐赠,对于个人或者通过其他机构捐赠并不适合该项规定,本人认为该项规定是防止企业通过捐赠转移资产加以监管,但是也为政企之间滋生不良关系创造了机会。对于罚金和滞纳金,罚金允许扣除而滞纳金不允许扣除,同样是信用问题却基于税法和企业经营层面给予不同的对待笔者认为有失公平。第四,亏损弥补,企业创收的天堂。税法规定,对于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该项规定本应是扶持亏损企业帮助企业扭亏为盈的税收优惠措施,却不想被大量企业所以利用故意亏损逃避税款,据统计,仅苏州市就有七成企业通过亏损逃避税款,实乃是适得其反。第四,

民营企业,你们还做得下去吗?前文所述,由于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不一致导致企业实际税负高于本身税负,中国民营企业大多数属于低端制造业,本身利润率就不高,加之税负的沉重负担,盈利空间缩小,只有进一步挤压工人工资,还有诸如投资环境恶化融资渠道困难,大量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倒闭,失业率上升危机到社会安定,所以笔者呼吁政府应从从税收的角度实质上减轻中小民营企业的税负,因为中小企业关系这中国百分之70的就业问题,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借此,我从具体措施谈谈怎样减轻中小企业税负,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百分之20的低税率,但是笔者认为,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应当以产业导向为主,优惠形式要多样化,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措施。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继续保留对安置待业人员、安置下岗职工、安置残疾人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扩大新办企业定期减免税的适用范围,对所有新办中小企业都可给予定期减免税扶持;对中小企业用税后利润进行再投资,给予按一定比例退税的支持;准许企业投资的净资产损失,可以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第五,国际化接轨,企业所得税,我们的方向在哪?市场经济的开放性要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企业所得税制度,遵循税收的国际惯例,其实质是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本人认为,对于提升本土企业的竞争力,按市场规律完善税制应从根本上放开对企业生产销售的束缚,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于我们国家的研发一直处于弱势,因此笔者认为为了激发更多的发明创

造,对于企业研发应予以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并不仅限于当前的加计扣除百分之50.强调一点,企业所得税法对资本弱化、避税地等我国当前并未明确作出规定的避税行为,应当作出相关的防范和规制的规定。除此以外,也可以借鉴国外的一般反避税条款的规定,对避税行为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如可以规定企业如果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在反避税的程序方面,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应当补充有关的核定程序、预约定价安排、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等条款以及纳税企业所承担的提供纳税资料和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等协力义务,从而有效地强化了反避税措施,使得反避税规范形成体系化,不仅保证了国家的税收权益,也可使内外资企业在同一个平面上展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三: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今年的调控有效吗?

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财政手段,无时无刻对国家新的经济形势调整着新的生产关系,所谓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房产税千呼万唤是出来调控高房价,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修改税率遏制贫富差距扩大化。第一,首先谈谈房产税,作为典型的财产税房产税起先是对经营性房屋和房屋租赁征税,但是随着房价持续走高,为了打压房价泡沫,国家出台房产税加大房产成本遏制高房价,但是笔者认为税收措施治标不治本,税收最终是转嫁给消费者,房产税的出台一方面会缓和投机性炒房和延缓房产开发力度,但是另一方面税收最终会拉抬房价不利于

买房需求和增加买房者压力。从一个迹象可以透视出地方政府积极推行房产税和消极建设保障房的措施的态度似乎房产税又成了地方政府捞钱的手段,变相增加税负。二,再简单谈谈个人所得税,为了缩小贫富差距,最大限度保障中低收入者利益,12五议案修订个人所得税,并首次征求广大市民意见稿,这本是为民下方权利的积极信号,但是3000元的起征点被民众否决后政府依然采纳,似乎又上演了一次过戏场的游戏,最终是民生呼声中政府作出让步将起征点提升3500,并将第一级税率从五个百分点降至三个百分点,但是笔者认为调控力度不够,支持将起征点调升至5000元,因为这个额度是符合现状的。对于个人所得税,本人认为在于贫富差距地域化是其一大毒瘤,东部沿海一带个人报酬数倍高于中西部地区,收入的差距并没有实行区别纳税,实行地域差别纳税更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但是差别纳税会导致征税复杂化和个人从高税负地区转移收入到低税负地区,都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个人认为可以将差别税率和户籍结合起来,并推行实名制税收征收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合理个人所得税体制。

中国省级

目前,中国共有34个省级,包括4个、23个省、5个自治区以及2个特别行政区、5个。

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简称京。位于西北端。初称蓟,时为燕国都城,辽时为陪都,称燕京,金、元、明、清至民国初为都城,先后有

中都、大都、北平、北京等称号。1928年始设市。现辖16区、2县,为中央直辖市。全市面积1.68万平方公里。2002年末,全市1136.3万人。北京是中国的政治中心,也是文化、科学、教育中心和。北京还是驰名中外的游览胜地,主要有长城、故宫、天坛、、、香山等。

上海简称沪。地处海岸中段、长江入海口处。古为海边渔村,春秋为吴国地,战国时为楚国封邑,宋设镇,始称上海,1927年设市。现为中国四大直辖市之一,辖18区、1县。全市面积5800平方公里。2002年末户籍人口1334.7万人。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也是世界大都市之一。上海还是中国最大的、、和科技基地。

天津简称津。位于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五大支流在此汇合流入渤海。金元时代称直沽,为漕运要地,后设海津镇,明初取“津渡”之意始称天津并设卫,称,清为天津府治,1928年始设市。现辖15区3县,为中央直辖市。全市面积1.1万多平方公里。2002年末户籍人口919.05万人。天津是华北最大的工业城市,油气、海盐资源丰富,并有一定的工业技术基础。天津也是华北重要的商业中心和口岸城市。天津的名胜古迹主要有市区的宁园、、大沽口炮台,,及有“第一山”之称的盘山风景区。

重庆简称渝。位于东部,长江上游。春秋战国时为巴国地。隋唐属渝州。时期为政府陪都。1997年,以原四川省重庆、万县、涪陵3个和黔江地区行政区域设中央直辖市重庆市。下辖15区、4、17县、4自治县。全市面积8.23万平方公里。2002年末,全市总人口3107万人。重庆是综合性工业城市,有、枇杷山、等。

23个省:河北(省会石家庄)、山西(省会太原)、辽宁(省会沈阳)、吉林(省会长春)、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山东(省会济南)、江苏(省会南京)、安徽(省会合肥)、浙江(省会杭州)、福建(省会福州)、广东(省会广州)、海南(省会海口)、河南(省会郑州)、湖北(省会武汉)、湖南(省会长沙)、江西(省会南昌)、贵州(省会贵阳)、云南(省会昆明)、四川(省会成都)、陕西(省会西安)、甘肃(省会兰州)、青海(省会西宁)、台湾(省会台北)。

5个自治区:(首府)、(首府银川)、(首府)、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5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省份简称省会

北京市京北京上海市沪上海天津市津天津重庆市渝重庆

黑龙江省黑哈尔滨吉林省吉长春辽宁省辽沈阳

内蒙古蒙呼和浩特河北省冀石家庄新疆新乌鲁木齐

甘肃省甘兰州青海省青西宁陕西省陕西安宁夏宁银川

河南省豫郑州山东省鲁济南山西省晋太原安徽省皖合肥

湖北省鄂武汉湖南省湘长沙江苏省苏南京四川省川成都

贵州省黔贵阳云南省滇昆明广西省桂南宁西藏藏拉萨浙江省浙杭州

江西省赣南昌广东省粤广州福建省闽福州台湾省台台北

琼海口香港港香港澳门澳澳门

【华北】

【东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

【港澳台】

中国税收思想的理解和认识

中国税收思想的理解和认识 税收是一个历史悠久又常变常新的社会范畴,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社会背景下的税收分配活动和税收实践活动及其在观念上的集中反映-收税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某种历史继承性和彼此贯通性。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拥有丰富的治税思想。 中国历史分为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税收思想也可从这三个阶段来认识。 中国古代的税收思想大多主张“轻税”。比如孔子和孟子提出的“轻徭薄赋”,隋文帝时期苏威提出的“轻赋役”,朱元璋轻徭薄赋以“阜民之财、息民之力”,丘浚提出的“上之取于下,固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的思想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较有特色的思想。第一,公平思想。要求赋税负担平均,在中国古代许多典籍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禹贡》中将田和赋的等级各划分为九等,如冀州的田为五级,而赋则为一或二级,扬州的田为九级,其赋却为六或七级。这种田级和赋级的差别规定,主要根据土地肥瘦以及距离帝都的远近、水陆交通、产品种类等因素,体现了公平的思想。第二,效率原则。西晋典农校尉傅玄提出税收三原则,“至平”原则,即赋役要“计民丰约而平均之”;“积俭而趣公”原则,即赋役课征要从俭,以为公家公利考虑;“有常”原则,即赋役的课征必须有明确规定的制度如果“赋役无常”则民“不堪其命”,这些都体现了税收的效率思想。第三,税收课征标准的思想不断发展变化。西晋的占田制以及北朝和隋唐的均田制,是以劳动能力强弱作为课税标准,此后,还有以“财产占有量”、“人丁”等为课税标准。中国古代史源远流长,税收思想也可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以上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近代史被称为屈辱的历史,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时期,有很多先进的知识分子提出过新的税收思想,但由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的实现了,有的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魏源作为先进的地主阶级代表人,他提出的税收思想有:第一,重视税源的培养;第二,主张减税;第三,重视盐税、关税等工商业税收。而中国近代税收思想的突破也主要体现在这三方面,其中,“厘金”是典型代表。民国时期,军阀割据,各地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直到新中国的建立。

我国税收环境浅析

内容简介:本论文针对我国税收环境的现状,从税收政策、征管手段、公民纳税意识三个方面结合实际进行了简明扼要的阐述,同时提出了作者个人简要的、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如何改进当前的税收环境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关键词:我国税收、环境、浅析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税收额的大小也就决定了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强弱。因而各国对税收的征管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采取了严格的征管措施和手段。美国就流传着一句名言“人一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死亡和纳税”,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历史背景不一,税制总体设计和实施中必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拟从我国的税收环境方面,谈一点笔者的观点和看法。税收环境是由国家一系列的税收法规和相应的政策以及民众的纳税意识所决定的。在我国由于以上两方面都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所以税收环境也与主观期望的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一.税收政策方面税收政策在制定时,应本着平等、确定、便利和最少征收费用的原则。做到普遍征收,税不重征。但在我国流转税中最主要的增值税却存在着重复征税的现象,主要有:1.类型差异造成的重复征税。我国增值税法规规定:资本性货物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纳税人在资本性投入时,其进项税构成了产品成本的一部分,最终也构成了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这一点突出体现在高新技术企业主体中,由于高新技术的资本有机构成高,产品中相对较高的折旧费得不到抵扣,这部分税额使资本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并且分期转移到货物的价值中去,该货物的销项税额中还包含一部分购进环节的增值税,货物流转次数越多,其中已征税的重复征税就愈重。这种情况影响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性,从客观上限制了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也限制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与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期的发展策略不相吻合,更不利于治理当前的通货紧缩。2.不同时期的政策造成的重复征税。国家往往根据不同时期产业政策的需要进行政策调整来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如我国曾将出口退税率调低,使出口产品不能完全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就不符合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的出口退税原则。这种重复征税完全是由政策调整所致。又如价外费用中代收代垫款要作价外费用计提销项税金,但有些非受益性代收款(如汽车维修行业代收的年检费、手机销售行业代收电信部门的入网费等等)就因为无抵扣税(多数是征营业税而无法取得专用发票)就必然导致重复征税。再如废品、下脚料的出售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都有存在着重复征税的情况。3.技术性造成的重复征税。增值税是一种技术要求高的税种,实行以进项税专用发票抵扣其销项税的征收管理方法。但在实践中有些行业还不能完全取得抵扣联进行抵扣。这样,货物或劳务的实际增值就与发票增值不一致,导致销货发票与进货发票的差额大于实际增值。此时重复征税就不可避免。这主要体现在当前自然资源采掘中的高附加值和部分基础工业等行业中,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矿业等。税收政策的制定应体现公平的原则,但在技术性重复征税中,同一行业在采掘与加工、流通环节的税负就远不一样,使采掘业在市场竟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empirenews.page--] 4.税种差异造成的重复征税。我国增值税中对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征税的规定,营业税中也存在对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征税的规定。因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其涉及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但是,当对该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时,其中的营业税项目因无进项税金抵扣而税负加重。如对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公司,同从事软件所有权或专利权转让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相比,因后者缴纳营业税使得前者得不到进项税专用发票抵扣而税负明显加重,这主要是因为增值税未实行普遍征收引起的。二.税收征管方面税收法规和政策制定之后,还些相关的法规、政策又不断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而变更。曾经有一位税务法规处官员在税务师的培训班中说到:“我如果半年不上班,恐怕我也会跟纳税人一样,不知道当前的政策。”此番话说明了税收政策变化的速度,由于新的政策不断出台,而纳税人能知晓的渠道不畅通,致使目前的税收全由税务人员一方说了算,其征收的文件依据在当时是否仍然有效,纳税人员无法得以证实。1.税收征管的随意性。税收必须依照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第10期(总第239期) 2003年10月 财经问题研究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 Number10(General Seri al No 239) October,2003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杨晓萌 (东北财经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5) 摘 要:20世纪40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迅猛发展而来的是对自然资源的无限制消耗和惊人的损失浪费,并由此带来了自然灾害频繁、生态失衡和环境恶化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均衡持续发展。从20世纪70年代起,日趋严重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和理论界的高度关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生态目标的协调发展已为世界各国所共识。 关键词:生态环境;税收制度;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810 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3)10-0077-05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同样存在着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一方面,经济 持续、稳定、高速 增长是我国的中心任务。另一方面,资源环境状况的形势十分严峻:人均矿产资源、耕地面积、水资源和森林蓄积量分别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1/5,1/4,1/10。世界人口第一的大国,其主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有的资源甚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10,这种极大的数字反差已经反映出我国资源严重匮乏的局面。据估计,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约4000亿元。基于以上国情,积极探索并使用税收政策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具有超乎寻常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我国现行税制中环境保护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并运用税收手段加强环境保护,在许多税种的具体规定中都体现环境保护的意图或作用。 1 增值税 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的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减半征收。如 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余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再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以上货物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利用煤矸石、煤泥、游牧沿河风力生产的电力 其增值税减半征收。 2 消费税 消费税的税目分类已经充分体现出 寓禁于征 的税收目的。如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卷烟、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列入征收范围。从消费税税率设置上也体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如对小汽车按气缸容量大小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3 内资企业所得税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物为主要生产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在 资源综合利用目 收稿日期:2003-09-01 作者简介:杨晓萌(1981-),女,辽宁大连人。

浅议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现状与完善

浅议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现状与完善 职法律硕士学号:2013160007 姓名:段家元 摘要: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和1994年税制改革的要求逐步确立的,即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几年的实践证明,这种税收征管体制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纳税人偷逃税现象大为减少,征管模式逐步向集约型方向转变,税务管理的现代化进程也大大加快。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新税制,强化了税收征管和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相当多的实际问题阻碍着征管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在此,我就日常税收征管过程中所遇到的征管问题,结合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探讨。 关键词税收征管税制税收法律制度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科层制的税务组织结构导致管理层次多。我国目前实行的科层制的税务组织机构,其主要问题就是职能部门多,管理层次多,中间环节多,造成税务机构设置的重叠和臃肿,管理职能的交叉和政出多门。在征、管、查三分离或者征管与检查两分离情况下,征收的只管征收,检查的只管检查,资源不能有效共享。 (二)税收征管信息不能共享。由于一些税务机关的电子政务建设理念不同,服务定位不清,管理措施不衔接,因而不能有效实现网上跨部门的交互办公,不能实现跨行业的协调办公。国税系统、地税系统、财政、海关、公安等各部门虽然都有自己的信息,但彼此之间并不能实现共享。 (三)征税成本总量和增幅都偏大。有资料显示,1996年我国的征税成本率(一定时期税务机关费用支出占同期税收收入的比例)

环境税收制度论文环境税收实践论文

环境税收制度论文环境税收实践论文 浅析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实践及其完善 摘要:针对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并不健全的现状以及环境在未来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本文从我国环境税收的实际情况出发,介绍了在没有完整、独立的环境税的前提下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实践,指出了其所存在的缺陷,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环境税收实践完善 一、环境税收的概念及其实践 (一)环境税收的概念 环境税从名称上看主要有三种表述方法,即环境税、环境保护税、生态税。它是指一国或国与国之间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自然资源枯竭,保持生态平衡,而对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再生以及生态平衡的行为征收一定数量的税收,以及配合其他税收手段来达到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经济政策措施。但目前对于环境税的概念还没有公认的统一定义。环境税概念可以分为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作为理念层面的环境税概念,主要是指税制的绿色化,即税收制度应该朝着有于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进行发展和改进。二是作为制度层面的环境税概念,主要针对具体的以保护环境为导向的具体税收客体。 (二)环境税收制度在我国的实践 我国尚未开征独立的环境税税种,现行税制下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包括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以及与环保密切相关的

排污收费政策中。 1.资源税。我国资源税是一种级差资源税,实行差别定额税率,征税范围仅包括初级矿产资源和盐等。其在我国开征于1984年,开征的目的是调节资源开发者之间的级差收益,促使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资源税的开征实现了资源的有偿开采和使用,总体来说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能源和环境压力。 2.消费税。消费税在我国开征于1994年,是对货物征收增值税以后,再根据财政或调节目的对一些特定产品征收的税种,当时主要选择了小汽车、摩托车、香烟、轮胎等11类应税产品。以此为基础,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环保消费税政策。其中有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减少机动车辆排气污染,从而调高含铅汽油税率;对低污染机动车减税,并逐步提高其征收标准。 3. 增值税。增值税其实是与环境和资源有关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的出台主要是在于鼓励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清洁能源和环保产品生产、促进废旧物资回收,以及鼓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实施的优惠方式有免征、减半征收、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抵扣等。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生产性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由生产性增值税改为消费性增值税,即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4.排污收费政策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浅析关于我国税收制度的缺陷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现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论文从税制结构、立宪、环保3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税制结构的缺陷 (-)税种结构不科学 经过多次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为辅助税种的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且现行税制已经实现了与世界接轨。 但是,从主体税种的收入上看,所得税收入近儿年仅维持在20%的低水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近儿年一直维持在近70% 的高水平。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在充分发挥收入功能、保障税收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弱化了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而来源高收入者的比例还很低。2002-2004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LI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 35%、52.32%、54.13%, 3年平均为50.93%。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二)主要税种存在的问题 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中应该格外注意的一个税种。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人、分所得项目分别征收方法,不同项目之间的税率不同,税负轻重不一,存在问题很多。在整个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偷逃税范围最大、各方面干扰最重、征收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增值税的设计与征管环境不配套,致使偷税、避税、逃税现象大量存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一、消费 二、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 1、免征范围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应税服务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税率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进口货物,使用一般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四、关税 1、海淘税【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可以免税。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对于遭受重创的小微企业,老师加油加油把2020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做了一个整理,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小微企业定义,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 一、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

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 二、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简言之,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 注意,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浅析当代中国税收

浅析当代中国税收 作者:伍梁京 引言: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也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手段,税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维持在百分之90以上,但是基于中国特定的政治法律环境,作为财产的再次分配呈现出诸多不公平的现象,凸显政府企业个人的三方博弈,在此浅析一下中国当代各大税种的现状和问题。一:增值税理应取消 增值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增值税起源于法国,当时法国财政收入流转税依赖营业税不仅课税面狭窄而且存在重复增税的问题,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的财政收入并且偷漏税严重,因此在税改的基础上引入了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本质上属于财产税间接税,转嫁性强,征收与否一直是学术界的一大争议课题。我国从1979年在部分城市试点增值税,93年实行增值税全面改革,采纳消费性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对产品增值额增税,消费性增值税允许扣除生产资料和用于成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也就是说这类增值税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谈到上述两个问题我们来看一下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成为第一大税种,比例维持在60%上下,作为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增值税在分税制改革实行共享税,中央享受75%,地方享受25%】,但是随着入世以来中国企业的蓬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

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对财政收入的贡献逐年增加,况且除了税收以外,国家财政收入的其他来源,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因此,对于转嫁税本应作为附加调节税却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本身的不合理性再加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博弈行为更添加了不光色彩,严重损伤了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弱势群体的一方,以及在全球金融危机余波未散,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的局面下不得不提出取消增值税的这个构想,再次我从几个方面论证我的大胆构想。第一,增值税真正的缴纳者?众所周知,增值税是基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纳税人主要是从事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企业是纳税人,由于普遍我们消费者的税收意识不强,我们总以为增值税是企业缴纳的,跟我们消费者无关,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前文所述,增值税具有转嫁性,也就是企业将税负以成本的方式转嫁给我们消费者,我们是真正的纳税人,换句话说是一个终端产品的增值的一部分收益归企业,另一部分税收在分配的形式归国家,承担税负的就是我们消费者,前文所述我们采纳的是消费性增值税,对于企业经营的生产性资料是允许抵扣的,所以企业几乎没有增值税的负担。增值税的普遍性和广泛性是我们个人税负的最大负担,而非个人所得税,下文我将探讨个税的问题。第二,发票真的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吗?我想一个小学生都知道买东西索取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开发票就会导致商家或者企业偷逃税款,可索取发票了真的可以维护我们

我国税收环境浅析

内容简介:本针对我国税收环境的现状,从税收政策、征管手段、公民纳税意识三个方面结合实际进行了简明扼要的阐述,同时提出了作者个人简要的、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如何改进当前的税收环境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我国税收、环境、浅析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税收额的大小也就决定了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强弱。因而各国对税收的征管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采取了严格的征管措施和手段。美国就流传着一句名言“人一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死亡和纳税”,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历史背景不一,税制总体设计和实施中必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拟从我国的税收环境方面,谈一点笔者的观点和看法。 税收环境是由国家一系列的税收法规和相应的政策以及民众的纳税意识所决定的。在我国由于以上两方面都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所以税收环境也与主观期望的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政策方面 税收政策在制定时,应本着平等、确定、便利和最少征收费用的原则。做到普遍征收,税不重征。但在我国流转税中最主要的增值税却存在着重复征税的现象,主要有: 1.类型差异造成的重复征税。我国增值税法规规定:资本性货物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纳税人在资本性投入时,其进项税构成了产品成本的一部分,最终也构成了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这一点突出体现在高新技术企业主体中,由于高新技术的资本有机构成高,产品中相对较高的折旧费得不到抵扣,这部分税额使资本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并且分期转移到货物的价值中去,该货物的销项税额中还包含一部分购进环节的增值税,货物流转次数越多,其中已征税的重复征税就愈重。这种情况影响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性,从客观上限制了企

业加大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也限制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与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期的发展策略不相吻合,更不利于治理当前的通货紧缩。 2.不同时期的政策造成的重复征税。国家往往根据不同时期产业政策的需要进行政策调整来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如我国曾将出口退税率调低,使出口产品不能完全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就不符合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的出口退税原则。这种重复征税完全是由政策调整所致。又如价外费用中代收代垫款要作价外费用计提销项税金,但有些非受益性代收款(如汽车维修行业代收的年检费、手机销售行业代收电信部门的入网费等等)就因为无抵扣税(多数是征营业税而无法取得专用发票)就必然导致重复征税。再如废品、下脚料的出售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都有存在着重复征税的情况。 3.技术性造成的重复征税。增值税是一种技术要求高的税种,实行以进项税专用发票抵扣其销项税的征收管理方法。但在实践中有些行业还不能完全取得抵扣联进行抵扣。这样,货物或劳务的实际增值就与发票增值不一致,导致销货发票与进货发票的差额大于实际增值。此时重复征税就不可避免。这主要体现在当前自然资源采掘中的高附加值和部分基础工业等行业中,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矿业等。税收政策的制定应体现公平的原则,但在技术性重复征税中,同一行业在采掘与加工、流通环节的税负就远不一样,使采掘业在市场竟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税种差异造成的重复征税。我国增值税中对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征税的规定,营业税中也存在对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征税的规定。因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其涉及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但是,当对该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时,其中的营业税项目因无进项税金抵扣而税负加重。如对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公司,同从事软件所有权或专利权转让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相比,因后者缴纳营业税使得前者得不到进项税专用发票抵扣而税负明显加重,这主要是因为增值税未实行普遍征收引起的。

构建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原则和思路

构建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原则和思路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各国采取了多种措施。本文分析了征收环境保护税的理论依据及其现实意义,在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税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原则和思路。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污染;法律的思考 工业革命以来,人口的迅猛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生态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环境问题使人类的基本生存条件面临严峻挑战,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世界各国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国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同样出现了大量的环境问题,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目前我国较多采用的是直接管制措施,例如规定排污标准、征收排污费,这些措施将污染者置于被动接受管理的地位,不利于调动其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有效的刺激措施,能够通过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取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效应。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种。本文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收法律制度建设进行初步探讨。 一、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理论依据 (一)外部性理论

英国“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的外部性理论为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提供了最主要的经济学依据〔1〕(P29)。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上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2〕(P569)。根据外部性理论,企业或个人在追求利润或利益最大化时,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使得其他微观经济主体(企业或个人)的福利减少,形成外部不经济;同时,在代际之间也存在外部效应,上代人对资源的过度浪费和污染,也会造成下代人福利的减少。按照庇古的分析,自然环境为生产者提供的服务,并未在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中反映出来,因而会造成生产企业花费的成本与社会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异,这种边际净私人产品和边际净社会产品的差额即私人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外部成本。这种以危害自然为表现形式的外部性成本发生在市场体系之外,因而不能在市场上自行消除,只有政府采取税收形式,才能把污染成本增加到产品的价格中去。假定政府征收等于边际污染成本的税收,那么可以使污染者的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即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内在化〔2〕(P576),使其面对真实的成本和收益。如果没有内部化,一些行为的经济成本就不会被考虑,如果外部费用没有成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因素,就会引起严重的市场扭曲。〔3〕理论上把对单位污染所征的等于污染所造成的边际社会损失的税收称为庇古税。此后,学者西蒙斯进一步发展了外部性理论,提出“社会成本”概念,认为企业应当承担其所造成的外部社会成本。因而,降低资源的社会成本,需要把外部性转移至企业内部,提

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

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 经济084班前言:我国有四千多年的赋税发展史,古代先人积累了丰富的治税思想。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对税制的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古代税收原则遵从“轻徭薄赋和公平税负”,随着历史的进一步发展,西方财政思想引入,为中国确立新的税收原则提供借鉴。新中国成立后,结合社会主义特点,在不同时期税收原则有不同特点。文章通过介绍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得出了其对中国税制改革方向的启示。这些历史启示对于探寻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新时期发展的税收制度,对当代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民生的不断改善,社会稳定安康及国家政权稳固强盛,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税收税收原则税收制度税收改革 一.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税收是与国家有本质联系的一个分配范畴。它是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二.我国税收的发展以及税收原则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税收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税收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形成了一部税收史。在这一部分,将通过税收原则的演变,叙述我国税收的发展。其中,税收原则,是政府征税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古代:在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远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此外,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所以,"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有历史典籍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了,统称赋税。秦汉时,分别征收土地税、壮丁税和户口税。唐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人丁为本”的税收制度。唐玄宗时,,为了弥补国家财政不足,在租庸调制以外,又将地税和户税定为常税。赋税制度开始由“以人丁为本”向“以资产为宗”过渡,开创了我国赋税改革的新思路。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确立了我国“以资产为宗”的赋税制度。 因此,西周、春秋战国、汉、唐这四个阶段的赋税制度体现“轻徭薄赋”和“税负公平”的原则。 2.近代:清末时期,内官场腐败,外强国入侵,中国处于内忧外患的两难境地。割地赔款、官员腐败需要征收大量的税收以保证支出,所以实行重税负原则。北洋政府时期期处于军阀割据时代,战乱频繁,政府并没有处理好计划中的财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4号)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7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 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 政策。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 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而根据印花税的一般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 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 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 工本费。 以往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10%的优惠税率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页更多精彩“2017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绿色税收与中国

绿色税收与中国:浅谈绿色税收体系在我国的现状与完善措施 蒋欣怡2009211408班09211915 摘要: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小视,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对我国现行的绿色税收进行分析,得出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方法有: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收入中性原则、专款专用原则;不断绿化现行税制;择机推行“费改税”;设立新绿色税种;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环保税收的宣传,提高公民自觉纳税的意识。 关键词:绿色税收绿色税收体系完善 1 我国环境资源现状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小视,温室效应、能源匮乏、大气污染、人口膨胀和物种灭绝时时刻刻威胁着国民的生存环境。 1.1.1 水污染 目前中国正面临的最可怕的环境危机之一是缺水和水污染。中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加剧了水资源短缺,水资 源紧缺的形势严峻。 1.1.2 大气污染 我国的资源消耗主要以煤炭为主,随着煤炭消耗量的增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急剧上升,由二氧化硫排放引起的酸雨污染范围也不断扩大,直接造成我国大量林木死亡,土壤和水体酸化。同时,烟尘与粉尘也是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烟尘的主要排放源是火电厂和工业锅炉,可是我国目前许多电厂使用的大多为低效除尘器,因此烟尘排放量居高不下,严重危害大气环境。另一方面,受经济增长的推动,我国机动车近年来数量增长迅速,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逐年上升,尾气中的铅也对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 1.1.3 固体废弃物污染 目前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而对于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又明显不足,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储存状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仅达到20%左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突出。[1] 2.国外绿色税收体系主要内容与借鉴 2.1 国外绿色税收历史发展 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工业化和城市化一直是欧盟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到了20世纪初,欧盟主要工业化国家基本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同时也完成了君主政体向民主政体的改组。工业和人口的高度密集,在排放没有限制的情况下,造成了许多环境污染事件。1930年12月,比利时马斯河谷因工业污染物高度聚集,造成60人死亡,几千人发病。1952年12月,由于全城居民燃煤取暖排放含硫量高含粉尘量大的有害气体,英国伦敦5天内死亡4000多人。20世纪50年代以后,汽车工业、无机和有机化学工业迅速发展,煤和石油成为欧盟的主要能源,工业排放物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公害事件有增无减。环境公害事件的频繁出现引起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关注。欧盟实行民主政体的国家,其民众中的呼声及民众的选票对政党执政、政府行为、政府决策及政策的制订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争取选票,

浅析中国税收发展简史

浅析中国税收发展简史 税收早在我国的夏代就有出现,那个时候称之为“贡”,是将国家的土地按官爵大小分封给各级奴隶主贵族,让他们再转分给农民耕种,以用于“制禄”和“制赋”。农民耕种官家土地,应上缴粮食的标准规定为十取其一,即“民耕五十亩,贡五亩”。据悟空财税了解,到了商代,称之为“助”,指种私田所有者必须种一定比例的公田,公田的所有收获归王室。到了周朝,“助”又演变成“彻”,“彻”是“贡”和“助”的结合,即耕种者可以选择“贡”还是“助”。 到了春秋时期,实行“初税亩”,即不在区分公田和私田,采取“履亩而税”,标志着我国的税收从雏形阶段进入了人成熟时期。悟空财税介绍,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隋朝的税收制度发展,唐朝初期建立“租庸调制”,“租”是指田租,“庸”指劳役税,“调”指上交部分土地所得。公元780年,唐德宗废除“租庸调制”,实行“两税制”,即一律按财产、人丁确定等级,进行夏秋两次征税,之后一直沿用,直到明朝万历年间实行“一条鞭法”,即将田赋与徭役合二为一,按亩缴纳。 1840鸦片战争后,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商业税厘金出现,因其初定税率为1厘(1%)﹐故名厘金,实即一种值百抽一的商业税,百分之一为一厘故称厘金。民国时期,我国全面引进西方近代税收制度,逐渐建立起了两套税收体系:中央税和地方税。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新税制,逐步走向完善,1994年推行分税制,使得增值税成为第一主税体。至此完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

税制改革。 据悟空财税查询得知,2001年以后,中国继续完善税制,分别在2001年,结合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开征车辆购置税。2003年,国务院公布新的关税条例,自2004年起施行。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从2006年起取消农业税;从2005年到2006年,国务院先后取消牧业税和屠宰税,对过去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烟叶产品改征烟叶税。从2005年到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3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过去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起施行。从2006年到2009年,国务院先后将车船使用税与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自2007年起施行;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将对内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分别改为内外统一征收,分别自2007年和2008年起施行;取消城市房地产税,将对内征收的房产税改为内外统一征收,自2009年起施行。2008年,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初步实现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结合成品油税费改革调整消费税,自2009年起施行。 此外,悟空财税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调整原油、天然气、煤炭、盐、大理石、铜矿石和磷矿石等若干类资源产品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并且船舶吨税重新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取消了筵席税,不再提及开征遗产税和证券交易税。 至此中国的税制更加简化规范、简洁、公平。

环境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我国环境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摘要: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威胁到人类的生存。许多政府采取了各种手段来控制环境污染。其中,环境税已成为越来越多的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中国的税收政策也与环境税有关,环境税是当前税收中最重要的一环,中国的环境税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改革和调整,以改善中国目前的环境税收政策。本文分析了我国环境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关键字:环境污染环境税收策略 Abstract:environmental problems have become common problems facing the world today, restricting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reatening the survival of human beings. Many governments have taken various means to control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mong them, the environmental tax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means of government as more and mor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hina tax policy is also concerned with the environmental tax, environmental tax is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in the current tax, China environmental tax has many deficiencies, the need to reform and adjustment to the current environmental tax policy improvement in china.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problems of environmental tax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environment tax 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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