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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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建立自然灾害情况数据库,对统计数据进行存储和备份。
数据管理
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统计数据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03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上报时间及周期
实时上报
自然灾害发生后,相关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实时上报灾害情况。
定期汇总
对于持续性的自然灾害,应按日、周、月等周期汇总灾害情况,并及时上报。
整合数据
不同部门收集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行整合,以消除差异,得到更准确、全面的信息。
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反馈
在自然灾害情况下,需要及时反馈收集到 的各种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出正 确的决策。
VS
定期反馈
除了及时反馈外,还需要定期反馈汇总后 的信息,以便进行综合分析和应对。
数据分析和应用
数据分析
参考文献2
列出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相关的其他参 考文献,这些文献可能来自学术期刊、政府报告、网站等。
03
参考文献3
列出一些关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和自然灾害情况上报的案例研究或实
地考察报告,这些报告可能提供了更具体的实践经验和数据。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1 2 3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重要性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对于灾害的预防、应对 和恢复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提高灾害管理的 效率和减轻灾害损失。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的必要性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能够及时掌握灾害发生 和发展情况,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 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2023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及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目 录
• 引言 •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与上报的关联 • 实施保障措施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指标解释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指标解释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指标解释
1、直接经济损失:指受灾体遭受自然灾害后,自身价值降低或丧失所造成的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的基本计算方法是:受灾体损毁前的实际价值与损毁率的乘积。

2、家庭财产损失:指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财产、农机具、运输工具、牲畜等的直接经济损失。

3、基础设施损失: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交通、电力、水利、通信等公共设施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公益设施损失:指因自然灾害造成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公益设施的直接经济损失。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一、总则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收集、整理和分析自然灾害的相关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灾害防治和应急响应能力。

本制度规定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方法与程序等。

二、统计范围与内容
1. 统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自然灾害情况的统计工作。

2. 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灾害种类:包括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暴雨等各类自然灾害。

(2)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

(3)人员伤亡、失踪和财产损失情况。

(4)救援与应急响应情况。

(5)灾后重建与恢复情况。

(6)其他相关指标。

三、统计方法与程序
1. 建立统计制度:各级政府应建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责任部门和协作单位。

2. 数据收集:通过建立信息报送网络、开展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数据。

3. 数据审核: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数据整理与分析:对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

5. 数据发布:将统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1. 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

2. 强化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统计工作。

3. 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 保障经费:各级政府应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解读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解读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
计调查制度》解读
连巧玉;朱暮村
【期刊名称】《中国减灾》
【年(卷),期】2024()8
【摘要】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全国自然灾害情况,科学评估核定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3月印发,本文对两项统计制度的修订背景、主要修订内容等进行介绍解读。

【总页数】4页(P18-21)
【作者】连巧玉;朱暮村
【作者单位】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解读(四)——与《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及其他行业制度的比较
2.《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解读(一)——统计范围
3.《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解读(二)——报表与指标设计
4.四川:自
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和核定会商工作机制及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5.《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情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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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强。这些灾害出现的范围虽然较小,时间也比较短促,一般持续时间仅几分钟,很少 超过半小时,但来势猛、强度大,破坏性大。
• 冰雹是降落到地面的冰球或冰块,是
我国主要的灾害性天气之一。雹粒小的 如豆粒,大的如鸡蛋、拳头,往往给农 牧业、工矿企业、电信、交通运输等造 成较大损失。冰雹在中纬度地区最常见 ,一般能持续15分钟左右,常出现于春 、夏、秋天的中午到傍晚,但冬天很少 出现。
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目录
灾害种类 灾害时间 农作物受灾情况 报送时限 报送原则
灾害种类
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 冻、雪等气坡、泥 石流等地质灾害,
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
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灾害种类
• 1、干旱灾害:指一个地区在比较长的时
灾害时间
灾害发生时间
采用公历年月日和24小时标准计时方式填写。 一般准确到天;对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 流等发生时间准确到分钟。
灾害结束时间
灾情稳定后损失不再继续扩大或者受灾区域 内人员不再受到灾害的直接影响。
农作物受灾情况
受灾面积(因灾减产1成以上) 成灾面积(因灾减产3成以上) 绝收面积(因灾减产8成以上)
续报:24小时零报告制度。24小时 零报告制度是指在灾害发展过程中,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每24小时须上报 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即使数 据没有变化也须上报,直至灾害过 程结束。
核报:灾情稳定后,全面开展灾情 核定工作,并逐级上报。
报送原则
1 及时有效 2 准确无误 3 完整无缺 4 客观可靠
所谓及时,就是灾害发生后,第 一时间收集、整理、上报灾情信息; 有效,是指获取的灾情信息要有实 质性内容。
包含关系
农作物播种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只计算其中受灾最 重的一次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解读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解读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解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是我国重要的灾害统计制度,下面对其进行解读: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对自然灾害的灾情信息进行了规范,
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救助情况等
方面的信息。

该制度旨在为政府部门制定防灾减灾政策提供依据,同
时也为社会公众了解灾害情况提供了渠道。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则是针对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制定的统计制度,主要包括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接经济损失包括房屋、基础设施、居民财产等方面的损失,间接经济
损失则包括停工停产、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损失。

该制度旨在为政府部
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为社会各界支援灾区提供
参考。

这两个统计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灾害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可以根据统计数据,科学制定防灾减灾政策,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公开的统计数据,了解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同时,这两个统计制度也是我国灾害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的灾害管理工作提
供了有力的支撑。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国家)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国家)

目录(一)总则(二)统计范围和主要内容(三)灾害信息的统计报送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一)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二) 《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三)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年报表》(四) 《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五)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六)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七) 《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八) 《因灾倒损住房户台账》(九)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四、指标解释五、附录(一)灾害种类术语解释(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规程(三)附则(一)总则1.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为救灾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2.自然灾害情况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

3.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

民政部负责全国自然灾害情况的汇总、发布等管理工作。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中有关的自然灾害统计报表格式、指标设置、统计口径等规定。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提高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统计范围和主要内容1.本制度以乡镇(街道)为统计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上报单位。

2.本制度所称的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3.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范围包括农垦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华侨农场中的受灾人员。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主要指标解释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主要指标解释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主要指标解释(-)灾害种类1.洪涝灾害:指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堤)、风暴潮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涝、山洪等,以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包括江河洪水、山区洪水、冰凌洪水、融雪洪水、城镇内涝等二级灾种。

江河洪水:指因暴雨引起的江河水量迅增、水位急涨的洪水,并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山区洪水:指山丘区由降雨诱发的急涨急落的溪河沟道洪水,并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山区洪水中泥沙石等固体物质含量较少,因灾遇难人员多呈溺亡特征,建(构)筑物受损以冲刷与淹没为主。

冰凌洪水:指由于冰凌阻塞形成冰塞或冰坝拦截上游来水,导致上游水位雍高,当冰塞溶解或冰坝崩溃时槽蓄水量迅速下泄形成洪水,并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融雪洪水:指形成由冰融水和积雪融水为主要补给来源的洪水,并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城镇内涝:指由于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镇排水能力致使城镇内产生积水,并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2.干旱灾害:指一个地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降水异常偏少,河流、湖泊等淡水资源总量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尤其是农业生产、人畜饮水和吃粮)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灾害。

3.台风灾害:指热带或副热带海洋上发生的气旋性涡旋大范围活动,伴随大风、巨浪、暴雨、风暴潮等,及由其引发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台风编号采用中国气象局公告的台风编号填写。

4.风雹灾害:指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所造成的灾害,及由其引发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包括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二级灾种。

大风:指因冷锋、雷暴、峋线和气旋等天气系统导致近地面层平均或瞬时风速达到一定速度或风力的风,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冰雹:指强烈对流云中降落的固态水,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龙卷风:指在强烈的不稳定的天气状况下由空气对流运动导致强烈的、小范围的空气涡旋,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1.收集灾情信息:民政部负责收集全国各地自然灾害的情况和影响,包括灾害类型、受灾区域、受灾人数、死亡人数、失踪人数、受伤人数、受灾农作物和畜禽、受灾建筑物和交通设施等。

2. 统计灾情数据:民政部对收集到的灾情信息进行统计,包括对各种灾害的发生情况、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人口和受灾地区的分布情况等。

3. 发布灾情报告:民政部定期发布全国自然灾害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灾情数据和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灾情趋势和应对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和重建工作。

4. 改进灾情统计方法:民政部不断完善和改进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用性,为应对自然灾害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 1 -。

2020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2020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提高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统计范围和主要内容
1.本制度以乡镇(街道)为统计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上报单位。
2.本制度所称的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3.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民政部负责全国自然灾害情况的汇总、发布等管理工作。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中有关的自然灾害统计报表格式、指标设置、统计口径等规定。
(1)初报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含分乡镇数据)。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表后,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表后,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
2020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民发〔2020〕168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及时、客观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民政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解读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解读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4.04.2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解读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两项统计制度),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修订两项统计制度的背景是什么?《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于1993年颁布实施,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工作的制度基础。

自然灾害发生后,省、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等依照该制度组织开展灾情统计报送,为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掌握灾害损失情况,及时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于2014年颁布实施,主要针对启动国家一级救灾应急响应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需要组织开展国家层面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的情况。

该制度为近年来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京津冀严重暴雨洪涝灾害以及甘肃积石山6.2级地震等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

自颁布实施以来,两项统计制度已进行了多次修订完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灾情管理工作效能,不断适应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结合灾情管理工作实际,在充分吸收借鉴各地实践经验做法,并广泛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两项统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报国家统计局批准后印发实施。

二、两项统计制度主要修订哪些内容?两项统计制度包括总说明、统计表等主要部分。

总说明明确了调查目的、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组织实施、报送要求、统计资料公布与统计信息共享等内容。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原因所引起的一系列突发性、破坏性事件,包括地震、洪水、暴风雨、干旱、台风等。

这些灾害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建立统计制度和上报制度,及时了解灾害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损失和保护人们的安全。

首先,建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统计自然灾害的发生次数、地点、强度等信息,可以及时评估灾害风险,为采取明确的防灾措施提供依据。

统计数据还可以用于制定政府的经济补偿方案和灾后重建计划,以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活和经济发展,提高对灾害的适应能力。

其次,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对于迅速了解和应对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上报制度可以确保各级政府和灾害相关部门能够第一时间获取灾害信息,及时调动人力和物资资源,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上报制度还可以促进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提高灾害应对的效率和能力。

同时,上报制度还可以通过灾害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强公众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信任,并提高公众对自身安全的关注和自我保护意识。

1.灾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专门的统计机构或部门,负责统计和整理各类自然灾害的数据,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灾情程度等信息。

同时,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分类方法,以便于数据的比较和分析。

2.上报渠道的建立:建立健全的自然灾害情况上报渠道,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等。

上报渠道应具备快捷、及时、安全的特点,方便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可以利用现代化的通信技术,如互联网、无线通信等,来实现信息的迅速传递。

3.上报责任的明确和分工合作:确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上报责任和分工合作,明确上报流程和时间要求。

建立健全的上报机制,如设立定期例会和紧急会商制度,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还应加强各级政府之间和不同行业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4.信息保密和应急预案制定:灾害情况上报涉及到大量的敏感信息,需要建立保密制度和机制,确保上报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泥石流
对房屋、基础设施 造成毁灭性破坏
水文灾害
01 洪水
对农田、城市设施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02 干旱
对农田、城市设施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03 冰雹
对农田、城市设施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自然灾害分类总览
气象灾害
台风 暴雨 干旱
地质灾害
地震 泥石流 滑坡
水文灾害
洪水 干旱 冰雹
总结
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严重挑战,了解和分类各种灾害 类型对于预防和救灾至关重要。政府和社会应加强相关监测 和预警机制,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灾能力。
救灾工作
根据统计数据准确 评估灾情,指导灾 区救援工作,提高
救援效率。
重建规划
利用统计数据为灾 区提供重建规划, 有效恢复受灾地区 的生产生活秩序。
风险评估
利用灾害统计数据 对各类自然灾害的 发生频率和趋势进 行评估,有针对性 地采取防范措施。
● 02
第二章 自然灾害分类
自然灾害的定义 和分类
结语
全社会努力
建立和运行灾害统 计制度需要全社会
共同努力
最大限度
希望通过不懈努力 最大限度减少灾害
影响
减少损失
通过全力努力减少 自然灾害带来的损
失和影响
灾害统计制度
01 数据分析
科学统计数据,分析灾害情况
02 救援工作
促进灾害防范和救援工作
03 社会保障
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保障支持
未来挑战传达
协助决策
为社会决策提供依 据
社会公布
提高透明度
灾害数据分析应用
预警
提前发现潜在威胁 采取防范措施
救灾
快速响应援助 有效救助灾民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民函〔2008〕119号民政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及时、客观、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为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4 号)有关规定,民政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二◦◦八年五月七日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一、填报说明(一)实施范围1.本报表发至省级,由省级和省级以下民政部门组织填报,通过信息系统逐级上报。

同时,通过公文加盖公章逐级上报。

2.本报表以乡镇(街道)为统计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为上报单位。

(二)填报方法本报表共分六种表式,即《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三个统计表和《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因灾倒房户台账》、《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三个台账表。

各种报表使用的范围和填报方法是:1.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反映洪涝、风雹、台风、地震、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

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填报表式使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同时上报相关灾情文字说明。

(1)初报县级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上述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的2 小时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

对于造成死亡(含失踪)人口10 人以上(含10 人)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可同时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和民政部。

地(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表后,应在2 小时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本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省级民政部门报告。

省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表后,应在2 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并将本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市、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国家为了改善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有效地采取减灾措施、及时地提供灾害救助以及开展灾后恢复工作,对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进行定期的统计调查,积累和分析灾害数据,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指导减灾工作。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家根据各类自然灾害特点和发生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和海啸等。

一、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1)统计调查对象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首先要确定具体的统计调查对象,通常包括有发生自然灾害的省、市、县(或区)、乡、村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

(2)统计调查内容其次是确定统计调查内容,要考虑到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影响范围、死亡人数、受灾人数、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相关因素,以及灾害发生前后的各种措施、资源分配、灾害应急处理等方面。

(3)统计调查方法自然灾害情况的统计调查一般采用调查问卷、访谈、统计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法,根据调查情况编制统计表,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指导减灾工作。

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的作用(1)提高防御能力通过自然灾害情况的统计调查,可以更好地了解灾害的发生情况、规律,加大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2)促进减灾措施的实施统计调查结果可以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指导减灾工作,加强灾害防治工作,促进减灾措施的实施。

(3)更好地提供灾害救助统计调查结果可以及时反映出受灾人口的变化,更好地提供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工作,以缓解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的实施(1)制定适宜的统计调查方案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根据自然灾害的情况,制定比较适宜的统计调查方案,以便有效地反映灾害情况。

(2)建立完善的统计调查网络要建立完善的统计调查网络,将统计调查部门和受灾地区紧密联系起来,使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指导减灾工作。

(3)加强统计调查人员的培训要加强统计调查人员的培训,熟悉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掌握调查技术,提高统计调查水平。

第3讲_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指标体系(张云霞)

第3讲_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指标体系(张云霞)

二、指标解读
四、指标解读 —— 指标体系
损失

• 受灾人口 • 死亡人口 • 转移安置人口 • ……

• 受灾面积 • 成灾面积 • 绝收面积 • ……

• 倒塌房屋 • 严重损坏房屋 • 一般损坏房屋 • ……

• 家庭财产 • 基础设施 • 工矿企业 • ……
救灾 钱

四、指标解读 —— 灾害时间
死亡失踪人口台账
《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包括姓名、死亡失踪地点、时间、死亡失踪 原因等,当情况不明时,可以先填无名氏,选好死亡失踪原因,后 期修改补充。 死亡失踪原因包括⑴房屋倒塌;⑵溺水;⑶雷击;⑷高空坠物;⑸ 树木倒压;⑹构筑物倒塌;⑺石岩坍塌;⑻滑坡掩埋;⑼泥石流掩 埋;⑽高温;⑾触电;⑿低温冷冻;⒀雪崩;⒁其他。
2. 指直接遭受灾害损失的人口,灾害间接造成损失的人口不统 计在内。
3. 不能把受灾区域人口简单等同于受灾人口。 4. 初报折算,续报修正,核报核实。
四、指标解读 —— 人员受灾情况指标
问答
1、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被困湖南省内高速公路的人员统 计为湖南省的受灾人口吗?
四、指标解读 —— 人员受灾情况指标
1. 集中安置人口:政府统一安置在集中搭建的帐篷或避灾场所、学 校、体育场馆、厂房等场所内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数量。
2. 分散安置人口:安置在分散搭建的帐篷、指定的临时居住场所等 地点,或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数量。
四、指标解读 —— 人员受灾情况指标
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
指一次灾害过程后,住房未受到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 当下吃穿用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需要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 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记录因灾害导致的伤亡人数,并分析其对当地 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灾害风险因子统计
地形地貌
分析地形地貌对灾害发生的影响 ,如山区容易发生山体滑坡、泥 石流等。
气候条件
统计气候因素如降雨量、湿度、 风速等对灾害发生的影响。
人类活动
分析人类活动如工程作业、农业 种植等对灾害发生的影响。
03
灾害影响评估
直接经济损失评估
VS
目的
旨在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的 基本情况,为政府抗灾救灾、灾后恢复和 制定减灾规划、政策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决 策支持。
历史与国际经验
历史
我国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不断发展与完善,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统计体系。
国际经验
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自然灾害统计方面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统计制度和方法体系,可为我国 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的发展提供借鉴。
开展科学研究
加强灾害科学研究,探索灾害发生规律和发展趋 势,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科学依据。
06
未来发展
加强跨部门协作
建立跨部门灾害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气象、应急管理、水利、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 门的合作,实现灾害信息的实时共享和联合评估。
建立多层次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制定统一的灾害统计标 准和操作规范,确保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统计特定区域内发生洪水的次数,包 括洪水发生的持续时间、最高水位、 影响范围等。
03
台风次数
记录特定海域内台风的生成次数,其 路径、风速、降雨量等。
灾害损失情况统计
1 2
直接经济损失
统计灾害导致的房屋、道路、农田等直接经济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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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报说明结构
(1)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包括初报、续报和核报; (2)旱灾情况报告; (3)半年报; (4)年报,包括年报初报和年报核报; (5)冬春灾民生活救济情况报告。(6月下旬已救济,半年报; 9月下旬需救济,年初报)
县级民政部门在上报半年报(年报初报)前应与国土、水 利、农业、统计、林业、地震、气象、海洋等部门会商核定 。
续报的工作重点: 1)密切关注灾情的发展; 2)不断补充、核实灾情和救灾工作的数据; 3)上报《因灾死亡人口台账》。
(3)核报
县级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日内核定灾情,向地( 市)级民政部门报告。每次灾害过程结束均以填报自然灾害核 报为标志,每次灾害过程结束后必须填报核报表。同时上报文 字材料。
(迅速、及时最为重要,特别是灾害发生的初期阶段,不 要求每项指标都填写、数据不要求很精确,有多少报多少,但 在随后的每日一报中应及时作出修正和补充。)
灾情初报的填写
在填报时不要求填写其全部内容。 应填写灾害发生的基本信息: 1)填报单位: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地(市) _____县 2)灾害种类: 3)灾害发生时间: 4)受灾区域(具体到县): 对于灾情、救灾工作尽量填写。 死亡(失踪)人口原因和区域尽量填写,上报《因灾死亡人 口台账》
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
灾害发生的 第一时间
每日零报告 制度
初报
续报
在填报时不 要求填写其 全部内容。
填写的数据 为截止到上
报前一天 24时 的 数 据
灾情稳定 后,对灾情
的核报
核报
应核实全部 灾害基本情 况、灾情和 救灾工作, 填写核报表
四、报灾注意事项
(1)初报(2小时报告制度)
县级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上述突发性自然灾害 ,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 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 告并同时上报文字材料。对于造成死亡(含失踪)人口10人以 上(含10人)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可同时上报省级民 政部门和民政部。
——三个台账表
一是《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全面修改,要求同快报一同上 报。
二是《因灾倒房户台账》中家庭类型改为:五保户、低保 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类,房屋结构:增加“钢筋混凝土”结 构。
三是《春荒、冬令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改名为《冬春因 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家庭类型改为:五保户、低 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类,增加已救济项目的系列指标。
统计上半年(1月1日至6月30日)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情况及救灾工作情况。县级民政部门应在每年6月中旬开始核 查上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并在6月下 旬汇总上一年度冬季和本年度春季灾民生活困难已救济情况, 填写《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并汇总数据, 填写《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于7月10日前上报地(市)级民 政部门。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
人口受灾情况
农作物受灾情 况
损失情况
受 因因 因紧 饮 受 其 绝 倒 其 倒 其 低 困一 损 因 直 其 工 基 公 家
灾 灾灾 灾急 水 灾 中 收 塌 中 塌 中 保 难般 坏 灾 接 中 矿 础 益 庭
人 死失 伤转 困 面 : 面 房 : 居 : 户 户户 房 死 经 : 企 设 设 财
(2)续报(零报告制度)
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省、地(市)、县三级民 政部门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使灾情没有任何变化也 必须上报)。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 的灾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天 10时之前向省级民政部门上报,省级民政部门每天12时之前向 民政部报告情况。
口 亡踪 病移 难 积 成 积 屋 倒 民 五
屋 亡济农业施施产
县( 市/区 )名

人人 人安 人 口口 口置 口
人 口

间塌住 保

数居房 户

民户
住数

间 大损业损损损损
数 牲失损失失失失




——《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
“倒房恢复”项中增加“需恢复居民住房间数” 和“需恢 复居民住房户数”;原“已安排恢复住房款”等三项中“住房” 前均增加“居民”二字;“救灾资金投入”和“救灾物资投入 折款”两项中删除中央政府投入款物;“春荒、冬令”部分改 名为“冬春灾民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情况”和“冬春灾民生活 困难政府已救济情况” 。
快报(初报、 续报、核报)
乡、镇、 街道
见填报说明
县级以上 (含县级)民
政部门
附表3
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 账
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 》修订内容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下增加:“其中:农业损失”、 “工矿企业损失”、“基础设施损失”、“公益设施损失”、 “家庭财产损失”;增加“农作物成灾面积”、 “饮水困难大 牲畜”指标;“倒塌居民住房户数”下增加“其中:五保户”、 “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调到“因灾伤病人口”之后;将需救济情况、已救济情况以及 接收捐赠资金等系列指标调整为“需救济人口”和“已救济人 口”;改“灾害发生时段”为“灾害结束时间”,把“本级、 上级救灾款和救灾物质折款”直接改为“省(地、县)级救灾 款财政支出”和“省(地、县)级救灾物质投入折款”。
核报中,应核实全部灾害基本情况、灾情和救灾工作,填 写核报表。
应根据灾种,将快报内容填全,各指标的填报应尽量反映 实际情况。
整理填报《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和《因灾倒房户台账》。
(只有发生灾害的所有县区上报了核报,市级系统才会生成 核报链,并在市级系统上不能修改县区所报灾情指标数据,只 具备一次性“驳回”功能,仅供县区重新核定一次,上报后县 区数据就无法再修改)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永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一、报表体系概况
表号
表名
报送期别
填报 范围
报送日期 及方式
报送单位
民统表1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
民统表2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
快报(初报、 续报、核报)
半年报、 年报
民统表3
·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表1 附表2
因灾死亡人口台账 因灾倒房户台账
半年报、 年报
4、旱灾情况报告
旱情露头初报,每10日一报,核报。
旱灾响应标准 需救济人口
四级响应: 占农牧民人口15%,人口达到100万;
三级响应: 占农牧民人口20%,人口达到150万;
二级响应: 占农牧民人口25%,人口达到200万;
一级响应: 占农牧民人口30%,人口达到250万;
(5)半年报(同时上报冬春灾民生活已救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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