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具及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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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具、材料管理制度
(一)、施工工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工具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工具能够得到正确的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降低使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正常作业。
二、施工工具申领、申购流程
1、领用施工工具首先报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施工工具领用台账,写明领用用途、领用数量、领用人姓名、领用时间。领用台账填写完成后交由仓库管理人员审核并领取施工工具。
2、消耗性用品领用,领用人持领料单到仓库领用物品,并将存根联、采购联交给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工具统计。
3、非消耗性工具须经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后,将领料单交仓库后领取工具。
4、如果是非常用物品,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拿到领料单后,会尽快提出采购申请,由采购部按采购流程购买。
5、如果库存低于安全备用数量,仓库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由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后交由采购购买。
6、采购部将到货时间等情况反馈给仓库,以确保工具及时发放,不影响生产使用。
三、施工工具领用及赔偿
(1)个人领用:
1.个人工具领用原则上实行按工种/按标准/按计划配置,同时严格采用以旧(坏)换新制度;
2.施工新入职人员应由劳务负责人按照工种标准填写个人工具领用卡并交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共同到仓库办理个人工具领用手续;
3.以旧(坏)换新时,需由劳务负责人鉴定并会同责任人填写工具报废单/工具领用单在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向仓库管理员申请领用工具并办理领用手续;
4.原工具丢失,由领用人或劳务负责人承担设备工具丢失、损坏赔偿责任,并按照工具的使用年限折旧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领用人或劳务负责人即时赔偿或通过我司财务部直接从劳务负责人工程款中抵扣);
5.属人为造成的损坏责任由劳务负责人承担,劳务负责人应协助仓库管理员根据工具领用时间/按照工具的使用年限折旧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领用人或劳务负责人即时赔偿或通过我司财务部直接从劳务负责人工程款中抵扣);
6. 原工具正常使用在及最低使用限期内磨损/损坏,由领用人及劳务负责人将工具报废单(须注明原因)/个人工具领用单书面报告递交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再重新领用,新工具的使用期限将从领用日起重新计算;
(2)、长期领用(班组领用):
1、长期领用(班组领用)原则上采用领用人谁领取,谁负责,即自行妥善保管并整理好放入工具箱;
2、长期领用(班组领用)的工具,领用人(责任人)须在仓库办理用长期领用台账,台账须详细记录工具名称、型号规格、品牌、损伤程度及领用日期并要求领用人签名确认;
3、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同时须根据系统目录为工具建立完整的工具借用系统,含借用人、借用物品详细信息,归还信息及归还时工具状态,避免出现因工具问题出现的安全事故、生产延误;
4、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所管理工具到达正常使用期限以旧(坏)换新时,需由我司现场施工负责人鉴定工具使用程度(损坏程度),双方共同填写工具报废单/长期工具领用单并交仓库管理员最后签字方可重新办理领用;
5、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发现领用工具丢失立即口头报告我司现场施工负责人及书面报告仓库管理员,当日未报处罚责任人元/次,当日上报但未找到工具需在书面报告中确认,属人为造成的丢失由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工具折旧情况对劳务负责人做赔偿扣除;
(3)、离/转职交接:
1、施工人员离职应到仓库管理员办理工具领用缴回手续;
2、施工人员职务或工种变动同样应到仓库同管理员办理工具变更手续;
3、缴回工具缺少由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记录单计算折扣其做赔
偿扣除;
四、施工工具安全管理
1、乙方项目负责人或乙方设备管理员人事调动时必须做好施工工具的书面交接手续。
2、施工工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工具箱或指定库房存放。
3、施工工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外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4、精度仪器和电工专用工器具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5、施工工具应编号正确,小型电器以支为单位,测试仪器以套为单位进行编号。
7、应建立专用施工工具文件夹,台帐、检验卡、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8、施工工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借用,一经发现将处以元/次罚款。
9、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0、检测仪器、工器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施工材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材料的仓储管理,加强对物资出入的有效监控和精确
统计,提高原材料的有效利用率,降低施工中原料成本和不合理损耗,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对施工原材料出入库程序实行如下制度:
所有原材料购入前,必须由拟使用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前制定采购计划,由仓库和采购部门共同确认后明确专人采购。对原材料的出库使用施工单位负责人也应提前上报使用计划,由仓库确认库存量是否满足使用,如果库存不足,仓库应及时和采购人员沟通,尽快确定采购计划。
三、入库程序:
1、原材料购回后,采购人员必须提供经仓库和采购人员共同确认过的拟采购计划审批清单和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局认可的正规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购买日期和采购人员的签字等基本信息,不同性质的原材料不可以混用一张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采购计划审批单、填写清楚完整的销售发票核对购入的原材料,经确认准确后方可入库。如果出现票据中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没有经手人签字或者物料和票据明显不符的情况,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该批物料入库,并协同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一起查明情况后方可入库。
2、所有经确认的已购入的原材料,必须由当值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开具《原材料入库验收单》,入库单一式四份,存根联一份;仓库保管自留一份;交采购人员和财务部各一份。入库单上的填写内容必须和采购计划及销售发票上的内容一致,并由仓库负责人签字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