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现场综合执法机制介绍最新
目录 二、现场综合执法机制内容
(一)现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的内涵
• 现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是指为能够满足现场综合执法实施需要, 在海事机构内部建立并通过运行被证明有效的工作方法、程序和 制度的集成,主要包括职能定位、执法事项、标准要求、实施方 法、运行管理、支持保障等要素。
• 现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满足五个“全”:区域对象全覆盖、执法 值勤全天候、监管要求全到位、执法过程全掌控、机制运行全闭 环。
• 现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主要由运行实施机制和指挥协调机制。运 行实施机制建立于海事处内部,规范海事处现场综合执法运行工 作流程和管理要求。指挥协调机制建立于三级机构之间,规范浙 江海事局、分支局和海事处在现场综合执法中的工作职责和管理 要求。
(二)现场综合执法运行实施机制
海事处运行实施机制需满足
(1) 执 法 事 项 标 识 到 位
序号Leabharlann 执法事项1 一、通航环境与秩序检查
2
(一)船舶现场监督
3
(二)船舶检验管理
4 二、船舶监管
(三)船舶作业现场监管
5
(四)船舶载运危险性货物现场监督检查
6
(五)预警预控监管
7 三、港航企业监管
8
(一)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 (二)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的监督检查
现场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及工作标准
(二)现场综合执法运行实施机制
• 3.辖区情况掌握到位:海事处建立以“三基”(辖区基本情况、 执法对象基本信息和管理工作基本数据)为重点的执法基础资料, 并以图、表、册等形式予以直观展示;并实现定期更新;做到全 处执法人员人人知晓辖区基本情况、人人掌握现场监管重点。
• 4.执法信息处理到位:海事处建立《现场综合执法信息处理制 度》,明确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反馈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信 息作为海事处现场综合执法任务形成的最主要基础依据。
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的通知
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的通知海法规[2011]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规范海事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证海事执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以下简称《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是规范海事执法及影响深远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海事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的随意性,有利于保证海事执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助于建立稳定、和谐的海事行政法律关系。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实施工作,以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为契机,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强化程序及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明确工作要求,强化领导责任,把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与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确保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相关业务。
二、有关事项说明(一)业务工作流程概念。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在从事海事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形式、方式、顺序和时限等各项要求的内部规范性文件,是对法律、法规及海事执法程序的细化,是基本的执法标准或要求,对执法人员执法具有操作层面的指导、规范作用。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作为内部规范性文件使用,其中的执法依据、受理单位和岗位、申请材料、办结期限和结果、申请文书可以通过《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对外公开。
(二)执法职责设定。
考虑到目前海事系统各单位、各地区差异较大,各海事管理机构在机构层级、岗位职责和人员编制方面的差别等因素,除个别项目外,《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统一管辖权设为海事管理机构,具体管辖权由直属和省级地方海事局以有效方式进行明确。
对执法岗位只进行职责描述,不涉及具体的机构、部门,增强《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可操作性,具体岗位由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自行设定或明确,由直属和省级地方海事局统一考虑。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 (4)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6)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4)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28)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 (31)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1)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8)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42)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 (48)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52)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59)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64)第二部分船舶管理类 (68)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68)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7)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84)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87)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3)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7)(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00)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06)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2)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17)《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20)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32)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35)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39)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43)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47)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51)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55)《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159)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65)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67)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174)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78)第三部分危防管理类 (18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187)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191)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193)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196)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99)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 (201)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3)沿海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从事船舶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6)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报备业务流程 (20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09)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20)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27)船舶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31)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34)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39)《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41)《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44)《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47)《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50)《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52)沿海污染清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55)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防污能力专项验收业务流程 (255)污染危害性货物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 (256)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认定业务流程258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预案报备业务流程 (260)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报备业务流程 (262)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 . 264报备业务流程 (264)第四部分船员管理类 (266)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266)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73)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77)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84)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88)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 (292)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296)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01)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305)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10)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14)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19)第五部分公司管理类 (324)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 (324)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324)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 (337)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343)第六部分船舶检验类 (34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34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57)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64)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坚持两个率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海事依法行政
坚持“两个率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海事依法行政努力开创山东法治海事建设新局面——在山东海事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张杰平(2011年12月29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山东海事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海事工作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部海事局《关于建设法治海事的指导意见》,回顾总结我局近几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一、近几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回顾近几年来,在交通运输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三保一维护”职责,建立健全海事法规制度体系,着力规范海事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主要体现在:(一)海事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健全。
一是推动地方立法取得突破,历时近五年的《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已经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搜救工作法制化水平步入新阶段。
立足海事职能,积极对地方立法献言献策,共组织对《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等10余部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修改意见百余条。
二是积极参与海事立法工作,代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已经报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代部海事局起草的《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建设法治海事的指导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已经颁布实施。
三是根据辖区监管工作需要积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共制定发布《山东海事局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监督管理办法》、《山东海事局船员服务单位信誉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海事规范性文件,为海事监管工作提供了规范依据。
(二)海事执法行为明显规范。
一是根据部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规范海事执法行为。
二是采取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大对执法单位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组织编印《山东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案例选编》,以案说法,制定《关于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范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目录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 (1)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业务流程 (9)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15)四、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业务流程 (21)五、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27)六、航行警(通)告发布业务流程 (30)七、海事声明签注业务流程 (35)八、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8)九、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42)十、船舶国籍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52)十一、外国籍船舶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略) (62)十二、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63)十三、船舶文书签注业务流程 (71)十四、船舶《连续概要记录》签发业务流程 (75)十五、船舶登记业务流程 (80)十六、《货物系固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124)十七、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29)十八、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业务流程 (133)十九、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137)二十、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141)二十一、游艇俱乐部备案业务流程 (145)二十二、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48)二十三、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业务流程 (153)二十四、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159)二十五、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业务流程 (164)二十六、船舶防污染文书备案业务流程 (168)二十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业务流程 (182)二十八、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业务流程 (185)二十九、海员证核发业务流程 (188)三十、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193)三十一、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201)三十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07)三十三、船员服务簿签发业务流程 (214)三十四、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19)三十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26)三十六、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业务流程 (232)三十七、设立验船机构审批业务流程(略) (242)三十八、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业务流程 (243)三十九、船旗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49)四十、开航前检查业务流程 (259)四十一、港口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67)四十二、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77)四十三、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签发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3)四十四、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7)四十五、船员考试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97)四十六、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5)四十七、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9)四十八、船舶防污染文书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1)四十九、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3)五十、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6)五十一、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9)五十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321)五十三、涉外海上事故或事件安全调查管理业务流程 (333)五十四、船公司、船舶诚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338)五十五、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55)五十六、海区航标设置管理 (358)五十七、海区航标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64)五十八、海区航标保护管理业务流程 (367)五十九、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撤销、注销业务流程 (370)六十、海事行政许可听证业务流程 (376)六十一、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业务流程 (380)六十二、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389)六十三、行政处罚听证业务流程 (396)六十四、海事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业务流程 (399)六十五、海事行政复议业务流程 (404)六十六、海事行政赔偿业务流程 (414)六十七、海事应诉业务流程 (418)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一、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对辖区沿海水域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的办理工作。
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
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目录前言 (1)第一章说明 (2)一、结构说明 (2)二、标示说明 (4)三、应用说明 (4)第二章海事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6)第一部分行政许可类 (6)1.一般流程 (6)1)流程图 (6)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9)2.简易流程 (17)1)流程图 (17)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18)3.行政报备 (20)1)流程图 (20)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21)4.船舶检验 (23)1)流程图 (23)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24)第二部分现场执法 (32)1.现场监督、水域巡查 (32)1)流程图 (32)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33)2.船舶安全检查 (35)1)流程图 (35)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36)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 (40)1)流程图 (40)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41)4.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43)1)流程图 (43)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44)5.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47)1)流程图 (47)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48)6.航运公司审核 (50)1)流程图 (50)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51)7.船员考试评估 (53)1)流程图 (53)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54)第三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执法行为 (56)1.行政处罚 (56)1)流程图 (56)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57)2.船员违法记分 (59)1)流程图 (59)2)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60)第三章海事行政执法行为风险等级的确定 (62)第四章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主观心理原因及防控措施 (64)一、原因分析 (64)二、防范措施 (65)第五章海事行政执法重点制度建设建议 (68)一、海事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设一览表 (68)第六章附件列表 (70)一、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推荐措施 (70)二、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图 (70)前言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1海事执法业务流程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目录1.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5)2.通航水域禁航区、航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27)3.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7)4.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43)5.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49)6.海上航行警(通)告发布业务流程 (54)7.水上交通管制业务流程 (63)8.船舶定线制建立及实施业务流程 (70)9.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77)10.水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133)11.涉外海上事故或事件安全调查管理业务流程 (138)12.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156)13.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172)14.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84)15.(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92)16.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205)17.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11)18.《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220)19.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232)20.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239)21.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247)22.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255)23.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261)24.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269)25.《货物系固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277)26.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284)27.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288)28.船舶识别号授予和管理业务流程 (294)29.船舶IC卡发放业务流程 (300)30.船旗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3)31.开航前检查业务流程 (312)32.港口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8)33.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27)34.船公司、船舶诚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334)35.游艇俱乐部备案业务流程 (359)36.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业务流程 (362)3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审批业务流程 (370)38.船舶水上修造、拆解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375)39.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业务流程 (381)40.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394)41.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400)42.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审批业务流程 (407)43.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审批业务流程 (410)44.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审批业务流程 (413)45.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416)46.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审批业务流程 (419)47.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422)48.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危险货物除外)进出港口备案业务流程 (426)49.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业务流程 (432)50.《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36)51.《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41)52.《程序与布臵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446)53.《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51)5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55)55.危防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459)56.危防作业单位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467)57.危险货物码头防污染能力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469)58.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471)59.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479)60.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00)61.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515)62.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23)63.船员考试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46)64.船员、引航员适任能力跟踪管理业务流程 (559)65.海员证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63)66.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签发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72)67.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583)68.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595)69.海员证核发业务流程 (607)70.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613)71.海区航标设臵管理 (619)72.海区航标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628)73.海区航标保护管理业务流程 (633)74.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撤销、注销业务流程 (636)75.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651)76.海事行政复议业务流程 (669)77.海事行政赔偿业务流程 (700)78.海事应诉业务流程 (712)79.海事行政许可听证业务流程 (716)80.行政处罚听证业务流程 (726)81.海事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业务流程 (732)82.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业务流程 (739)83.海事行政强制执行业务流程 (752)1.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一、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和国家管辖海域内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办理工作。
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项目内容_海事行政执法政务
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项目容第一部分通航管理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许可)实施机关:××海事局受理部门:受理岗位:申请人:岸线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涉及使用岸线的工程、作业、活动已完成可行性研究;2、已经岸线安全使用的技术评估,符合水上交通安全的技术规和要求;3、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已制定足以消除影响的措施。
提交材料:1、《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申请书》;2、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3、设计单位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影印件;4、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有关审查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5、相关部门关于岸线使用的批准文书;6、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国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4、《中华人民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文批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二、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许可)实施机关:××海事局受理部门:受理岗位:申请人:建设、施工作业单位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施工作业已依法办理了其他相关手续;2、施工作业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3、已制定施工作业或者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围、进度安排等;4、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5、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提交材料: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一式二份);2、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4、施工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影印件;7、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8、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必要时);9、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10、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必要时);11、专项维护申请(必要时)。
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员到场,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到场或暂时难以确定当事人、有关人员的,可以请在 场的其他人作证; ③制作《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由调查人员(检查人员)、当 事人或有关人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按手印)的,调查人员员、证人签名或盖章 (按手印)应当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上注明情况。 ④对登记保存的物品,执法 人员应予妥善保管,经书面报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后, 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A、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按规定送交鉴定; B、 对不应当处以海事行政处罚的,应当解除登记保存,并将登记保存的物品及时退还, 归还物品时收回《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C、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作其他处 理的,依法作其他处理。 (8)调查取证程序结束后,案件承办的执法人员应当根 据调查的事实,制作《海事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拟处罚意见或建议移送的意 见,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送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 3、审核、预审与批准 (1)案 件承办的执法部门负责人对《海事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和所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① 不同意承办人员意见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提出纠正措施后退回案 件承办的执法人员进行补充调查或改正; ②同意承办人员拟处理意见或移送意见 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后送法制部门(法制员)预审。 (3)法制部门(法制员)按 对案件进行预审,填写《预审审批表》: ①预审的内容包括:案件是否属于本海事 管理机构管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 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办案 程序是否合法。 ②本级海事管理机构设有法制部门的,对需要海事机构领导集体研 究的案件、拟给予从轻(重)、减轻处罚的案件及需移送的案件,法制员的预审意 见应经法制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制部门负责人可对其它海事行政处罚案件的预审意 见进行审核。 ③经预审,认为案件存在缺陷的,提出修改、补正、纠正意见,退回 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 ④同意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 执法人员)意见的,签署同意的预审意见,报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认为拟作 出的处罚意见属于需要海事管理机构的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应在签署预审意见时 注明。⑤认为海事行政处罚可能超出本海事管理机构处罚权限需要向上级海事管理 机构移送的或者认为海事行政违法案件需要向其它海事管理机构或其它行政机关移 送的或者认为海事行政违法案件需要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提出移送意见。 (4)海 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对经预审的案件按下列的规定进行审查、批准: ①海事管理机构 负责人同意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法制员审核和预审意见的,做出同 意的审批意见;不同意的,提出纠正意见及理由; ②属于需要海事管理机构领导集 体研究决定的案件,经集体审查后,由主持会议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予以行 政处罚决定、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处理的审批意见。 ③审批 结束后,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将案件退回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 (5) 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对经审批后案件的处理: ①非移送案件,案件承办 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审批意见进入下一步处罚程序;或者落实 审批提出的纠正意见,纠正完毕后,重新进行审核、预审与批准程序。 ②需移送的 案件,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审批意见按照行政处罚案 件移送程序执行。 4、处罚程序终止与案件移送 (1)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查后 决定不予处罚的,处罚程序终止; (2)决定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移送的案件,案 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行 、政执法人员)应制作《案件移送函》《案件移送函回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 (4)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6)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4)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28)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 (31)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1)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8)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42)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 (48)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52)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59)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64)第二部分船舶管理类 (68)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68)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7)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84)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87)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3)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7)(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00)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06)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2)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17)《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20)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32)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35)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39)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43)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47)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51)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55)《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159)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65)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67)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174)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78)第三部分危防管理类 (18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187)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191)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193)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196)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99)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 (201)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3)沿海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从事船舶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6)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报备业务流程 (20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09)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20)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27)船舶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31)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34)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39)《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41)《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44)《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47)《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50)《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52)沿海污染清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55)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防污能力专项验收业务流程 (255)污染危害性货物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 (256)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认定业务流程258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预案报备业务流程 (260)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报备业务流程 (262)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 . 264报备业务流程 (264)第四部分船员管理类 (266)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266)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73)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77)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84)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88)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 (292)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296)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01)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305)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10)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14)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19)第五部分公司管理类 (324)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 (324)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324)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 (337)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343)第六部分船舶检验类 (34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34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57)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64)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中国海事局关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国海事局关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日期】2009.01.04【实施日期】2009.0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海事局关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2008年1月,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的决定>的通知》,对全国海事系统“行政执法一面旗”(以下简称“一面旗”)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和部领导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面旗”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见附件)。
为了巩固已取得的成绩,继续做好“一面旗”建设的理论准备和推广实施工作,按照徐祖远副部长“坚持抓下去,抓出成效来”的要求和部海事局的工作计划,通知如下:一、2008年“一面旗”建设工作成效经过过去一年的努力,“一面旗”建设的理论准备工作成果已基本显现,理论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一面旗”建设的思想和理念在全国海事系统广泛传播,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08年,“一面旗”理论准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理论研究成果显著。
截至2008年底,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主要是行政许可类项目的业务流程)已开始试点;流程第二部分(主要是监管类项目的业务流程)已形成初稿并完成首轮征求意见工作,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研究报告已完成初稿。
建立立法评估制度、跟踪研究国际海事法律事务的新发展等工作成果的终审稿已通过审查。
跟踪研究国家行政法制和其他执法部门的执法动态、规范执法形象等工作成果的终审稿已经完成,即将进行审查。
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海事管理体系和海事业务绩效管理机制、改进政务公开等工作均已完成修改稿,目前正在为终审稿作最后的冲刺。
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局机关工作记录程序》的通知
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局机关工作记录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海事局•【公布日期】2007.10.10•【字号】沪海事[2007]649号•【施行日期】200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2007年)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局机关工作记录程序》的通知(沪海事〔2007〕649号)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根据《交通部海事局海事工作记录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上海海事局机关工作记录程序》,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上海海事局机关工作记录程序二OO七年十月十日附件:事局机关工作记录程序第一条为规范局机关建立和保持海事工作记录,进一步提高海事管理质量和水平,根据《交通部海事局海事工作记录管理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定。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上海海事局机关的工作记录。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工作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记录的建立、保持、保管、归档和管理等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工作记录格式。
第四条各部门应梳理各项工作流程和环节,确定各项工作流程和环节中应建立和保持的工作记录。
建立的记录应反映工作的过程及其关键点。
第五条全局范围内使用的,具有通用性的工作记录格式,由办公室组织编制。
仅限于本部门使用的,不具有通用性的工作记录格式,由各部门自行设计,并根据工作性质、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要求规定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报办公室备案。
修改工作记录格式或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报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各部门应整理本部门的工作记录,编制《上海海事局部门工作记录清单》(见表1),报办公室。
办公室汇总各部门工作记录清单,编制《上海海事局局机关工作记录总清单》(见表2)。
工作记录发生变更,应经过部门负责人审定。
工作记录变更时,各部门应更新部门记录清单,报办公室更新工作记录总清单。
海事业务工作处置规则
海事业务工作处置规则海事业务工作处置规则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事管理部门的规定,对海事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处置的规则。
下面是海事业务工作处置规则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海事业务工作的定义和范围:海事业务工作是指在海事管理部门的监管下,对海上航行、港口安全、海上救援等海事活动进行监控、调度和处置的工作。
海事业务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海上巡航、船舶交通管理、港口管理、海事救援、海事巡查等。
二、海事业务工作处置流程:1. 接到任务:海事业务工作处置的第一步是接到任务。
任务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下达,也可以通过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紧急调度。
2. 任务分析:接到任务后,需对任务进行分析。
包括任务的性质、紧急程度、任务涉及的船舶、人员等情况的了解,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 指挥调度:根据任务的性质和紧急程度,派遣合适的人员和装备进行指挥调度。
指挥调度的目的是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最大程度地保障海上安全。
4. 处置实施:根据指挥调度的安排,对任务进行实施。
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有效的处置。
如巡航监控、航道导引、检查检测、协助搜救等。
5. 信息汇报:对任务的处置情况进行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汇报。
向上级海事管理部门报告任务进展情况,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处置结果,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共享。
6. 效果评估:对任务的处置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对任务的反馈和总结,对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今后类似任务的处置提供参考。
三、海事业务工作处置的原则:1. 紧急优先原则:根据任务的紧急程度,优先处理紧急任务,确保海上安全和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合理配备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需求,合理调配和配备人员、设备和资源,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综合协调原则:海事业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通过综合协调,共同完成任务。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
4. 持续监督原则:对海事业务工作的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
第一部分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
附件目录第一部分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 (3)一、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 (3)1.编码名称:15003 船舶进出港口审批 (3)2.编码名称:15004 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审批 (5)3.编码名称:15005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7)4.编码名称:15006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 (10)5.编码名称:15007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 (12)6.编码名称:15008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 (14)7.编码名称:15009 海员证核发 (16)8.编码名称:15010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18)9.编码名称:15011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21)10.编码名称:15012 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 (23)11.编码名称:15013 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 (25)12.编码名称:15014 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 (27)13.编码名称:15015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31)14.编码名称:15016 船员服务簿签发 (36)15.编码名称:15017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 (38)16.编码名称:15018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审批 (40)17.编码名称:15020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41)18.编码名称:15022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43)19.编码名称:15024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45)20.编码名称:15028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 (47)21.编码名称:15037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 (49)22.编码名称:15040 外国籍船舶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 (51)23.编码名称:15041 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53)24.编码名称:15043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沿海) (56)25.编码名称15050 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 (58)二、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 (60)(一)内河暂扣船舶(浮动设施) (60)(二)内河拆除动力装置 (61)(三)内河强制卸载 (62)(四)沉船沉物强制打捞(清除) (63)(五)强制清污 (64)(六)扣押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及运输工具 (65)(七)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66)三、船舶登记及工作流程 (67)(一)船舶所有权登记 (67)(二)光船租赁登记 (69)(三)船舶抵押权登记 (71)(四)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73)(五)废钢船登记 (75)第二部分船舶文书签注、核发目录 (77)第三部分海事行政备案管理事项 (80)第一部分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一、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1.编码名称:15003 船舶进出港口审批一、受理方式:书面二、办理期限:国际航行船舶1个工作日,国内航行船舶当场办理。
海事工作基础(基本业务知识)
第五章海事工作基础第一节基本法规一、了解海事法规框架体系及其子系统的基本内容《海事法规体系框架》共分为5个方面的法规子系统,以相对比较理想的结构和分类设定了海事法规体系,即:水路交通安全法规系统,船舶法规系统,船员法规系统,防治船舶污染环境法规系统,海事综合法规系统。
该法规体系中,每个子系统都对应1部或若干部法律;在法律之下,按照主要管理事项或者相对比较独立的事项,提出了相应的配套行政法规;在行政法规之下,按照主要业务分类、重要事项或相对比较独立的事项,提出了相应的配套部门规章。
《海事法规体系框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01年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发布。
直属海事系统提出立法建议和编制海事立法计划和海事立法发展规划,应当符合《海事法规体系框架》的有关要求。
一、水路交通安全法规系统(一)法律 1、水上交通安全法(待制定)(二)配套的行政法规1、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待制定)2、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待修订)3、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待制定)4、沉船沉物打捞条例(待修订)5、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待修订)6、船舶引航条例(待制定)7、通航水域测绘条例(待制定)8、航标条例(待修订)(三)配套的部门规章:1、海上通航水域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内河通航水域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海上避碰规则;4、内河避碰规则;5、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实施规定;6、船舶报告制实施规定;7、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与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8、沉船沉物打捞管理规定;9、船闸通航安全管理规定;10、水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11、水上遇险与安全通信管理规定;12.非机动船舶航行规则;13、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14、水上交通事故统计规则;15、海上搜寻救助实施规定;16、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7、通航水域测绘管理规定;18、海区航标管理规定;19、内河航标管理规定。
二、船舶法规系统(一)法律 1、船舶法(待制定)(二)配套的行政法规1、船舶登记条例(待修订)2、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条例(待修订)3、船舶签证和安全检查条例(待制定)4、小型船舶管理条例(三)配套的部门规章:1、船舶登记管理办法;2、船舶升挂国旗管理规定;3、船舶签证管理规则;4、船舶安全检查规则;5、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6、船舶日志管理规定;7、客船安全监督管理规则;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则;9、公务船管理规定;10、小型船舶管理规定;11、船舶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2、公司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资质管理办法;13、船舶检验管理办法;14、船舶检验机构资质管理规定;15、船舶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中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
中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的通知【法规类别】海洋运输【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日期】2011.04.18【实施日期】2011.04.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规范海事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证海事执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以下简称《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是规范海事执法及影响深远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海事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的随意性,有利于保证海事执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助于建立稳定、和谐的海事行政法律关系。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实施工作,以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为契机,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强化程序及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明确工作要求,强化领导责任,把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与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确保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相关业务。
二、有关事项说明(一)业务工作流程概念。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在从事海事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形式、方式、顺序和时限等各项要求的内部规范性文件,是对法律、法规及海事执法程序的细化,是基本的执法标准或要求,对执法人员执法具有操作层面的指导、规范作用。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作为内部规范性文件使用,其中的执法依据、受理单位和岗位、申请材料、办结期限和结果、申请文书可以通过《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对外公开。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 (4)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9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34)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38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8)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46)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50)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56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61)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69)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74)第二部分船舶管理类 (78)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8)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89)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96)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100)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106)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111)(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4)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22)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28)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35)《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39)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53)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57)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61)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65)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69)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73)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77)《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182)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88)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91)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198)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02)第三部分危防管理类 (211)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211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216)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219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223)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27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229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32沿海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从事船舶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35)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报备业务流程 (23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40)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52)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62)船舶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266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270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275《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77)《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81)《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84)《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88)《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91)沿海污染清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94)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防污能力专项验收业务流程 (294)污染危害性货物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 (295)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认定业务流程298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预案报备业务流程 (300)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报备业务流程 (302)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304报备业务流程 (304)第四部分船员管理类 (306)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306)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315)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20)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28)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32)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336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341)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46)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351)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56)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61)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66)第五部分公司管理类 (371)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371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371)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386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393)第六部分船舶检验类 (39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39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410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418)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通航管理类 (3)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3)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5)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4)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27)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30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0)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7)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41)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 (47)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51)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59)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63)第二部分 船舶管理类 (67)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67)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7)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82)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86)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1)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5)(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98)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04)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0)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15)《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19)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24)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27)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31)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35)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39)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43)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47)《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151)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57)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60)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165)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69)第三部分 危防管理类 (17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177)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181)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183)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186)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89)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 (191)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9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196)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6)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10)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215《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17)《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20)《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23)《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26)《船舶残油(污染物)接收处理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28)第四部分 船员管理类 (231)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231)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37)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42)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47)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51)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 (255)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259)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63)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266)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70)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74)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78)第五部分 公司管理类 (282)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 (282)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282)公司《符合证明》有效性维持(适用于附加审核)业务流程 (293)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 (295)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301)第六部分 船舶检验类 (304)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 (304)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15)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22)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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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 (3)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3)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5)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4)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27)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0)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7)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41)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 (46)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50)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62)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71)第二部分船舶管理类 (75)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5)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79)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83)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88)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3)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96)船舶临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03)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08)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5)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19)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23)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28)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33)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36)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41)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45)《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52)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船舶名称申请核准业务流程 (158)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第三部分危防管理类...........................................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程序及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第四部分船员管理类...........................................船员注册业务流程............................................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 ................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第五部分公司管理类...........................................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公司《符合证明》有效性维持(适用于附加审核)业务流程 ........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第六部分船检管理类. (170)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170 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180)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186)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审核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审批人负责审批。
三、工作流程(一)受理1、受理人收到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应包括:(1)《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申请书》;(2)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3)设计单位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4)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有关审查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及复印件;(5)相关部门关于使用岸线的项目的批准文书及复印件(需要时);(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2、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
对资料完备性等情况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未做答复的,视为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
6、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署名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及原件一致,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7、受理人受理后,填写《海事业务审批表》并相关申请材料送审核人。
(二)审核1、审核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签注审核意见,将相关材料提交审批人。
2、需要现场进行核查的,由审核人或核查部门组织核查。
(三)审批审批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并将相关材料退还审核人。
(四)办理及告知1、审批人审批同意的,由审核人制作加盖通航安全管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
2、审批人审批不同意的,由审核人制作加盖通航安全管理专用章的《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
3、办理完毕后,由审核人在《通航许可(审批)登记台帐》中登记。
4、审核人将《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转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受理人进行登记。
5、审批同意的,审核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发给现场监管部门/人员。
(五)归档办理完毕后,审核人应及时将《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申请书》、申请材料、《海事业务审批表》、现场核查书面材料或记录、《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附本或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归档。
四、执法主要标准(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规范。
(二)审查要点:1、对修建码头、修建桥梁等对通航安全及通航环境产生重大或永久性影响的使用岸线项目要重点审核;应要求建设单位就通航安全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并提供论证报告。
2、涉及使用岸线的工程、作业、活动已完成可行性研究。
3、对航行安全及防污染的影响程度。
4、符合水上交通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5、对存在的影响通航安全及环境保护等问题采取的对策及通航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三)申请的作业项目涉及防污内容的,审核人必要时应通知危防管理部门人员参及审查防污措施,并在《海事业务审批表》初审栏中签署意见。
(四)审查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的,应当予以听取。
(五)需要报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审查的,经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审查意见下达后,再制作决定文书。
(六)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受理的材料齐全合格,许可的程序符合规范,受理情况登记清楚。
(八)印章使用正确、规范,台帐记录、档案收集完整。
五、执法文书和台帐(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申请书》(二)《海事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三)《海事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四)《海事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五)《海事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存单》(六)《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七)《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八)《海事业务审批表》(九)《通航许可(审批)登记台帐》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书海事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编号:你于年月日,提交的关于的海事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规定,现予以受理,并收存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