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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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精神和《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最近5年在医疗第一线工作,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包括接触病人、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常用诊疗操作、临床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各科指导教师与住院医师比例应尽可能做到1:1。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三)、指导教师应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要求,针对不同专业的培养对象和临床实际制订在本科的详细培养计划,做到因人而异,有所侧重。
(四)、指导教师应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规定学习的病种,落实住院医师诊治一定量的病种和病人,正确指导住院医师完成各项日常医疗工作,如医疗值班、查房、病史采集与书写、各类医疗文书书写、疑难病例讨论、重危病人抢救等各项医疗活动,指导住院医师严格落实首诊负责,注重培养住院医师临床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五)、指导教师应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负责指导住院医师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日常培训工作。指导住院医师正确询问、书写病史,进行规范、全面的体格检查,熟悉轮转科室诊疗常规,掌握本学科常见病的诊断、治疗、预防、随访,熟练掌握对急症和危重症病人的抢救技能。正确指导住院医师进行各项技能操作训练,掌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技能,尤其是相关手术或技能操作,要达到一定数量和熟练程度,在实践中锻炼住院医师的操作能力。
(六)、指导教师应正确指导、督促住院医师认真阅读专业书籍,检查修改住院医师的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情况,督促参加相关学术活动。
(七)、指导教师应了解、检查、督导住院医师计划执行完成情况(临床实践、业务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审核住院医师日常考核手册的记录。
(八)、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九)、指导教师不仅要指导住院医师做好临床工作,更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关心住院医师思想、生活情况,帮助住院医师解决学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科室主任汇报。
三、指导教师考核及奖惩
(一)、科室应及时掌握指导教师带教情况,医院每年对导师统一组织考评。
(二)、对指导住院医师态度不端正、带教不认真的指导教师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三次考评不合格者,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三)、对指导教师进行年终考核时,对名列前茅的指导教师,医院给予一定奖励,并在职称评定时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