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款支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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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费用控制程序文件
(二)
工程结算款支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准确进行工程结算,保证工程顺利移交,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管理。采购合同结算款支付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款支付办法
第三条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工程结算申请表,并附工程结算书。
第四条预决算工程师根据以下资料会同工程部/采购部
审查工程结算:
1 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 施工承包合同
3 预算定额、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
4 最终工程计量表
5 工程预付款
6 每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7 已经支付的合同变更价款
8 发生的索赔金额
9 合同罚款
10 其他发生的费用
11 工程保修证书
第五条预决算工程师将审查结果填入工程结算申请表,附各种结算材料(如需要时,包括审计部门审计报告),由控制部主管核对。
第六条工程部/采购部确认合同工作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量计算准确。
第七条 HSE部门确认合同工作没有遗留HSE问题。
第八条控制部主管确认费用计算准确,符合合同规定。
第九条接收使用部门确认合同工作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第十条财务部确认合同预付款、中间已付款项和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正确性及合同执行没有遗留财务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部/采购部确认合同执行没有遗留争议事项。
第十二条工程部/采购部会同控制部报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核。
第十三条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总经理批准后,控制部通知财务部进行结算,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进行合同关闭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与承包商办理工程结算手续,领取工程结算款,同时承包商在工程结算申请表上签署结算记录。
第十六条服务类合同工程结算款支付依照以上办法按附件四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章附件
附件一:最终工程量确认表
附件二: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表(清单计价)
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表(定额计价)
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表(总承包合同、设计、采购)附件三:工程结算价款申请表
附件四:工程结算价款支付报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