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非车险风险查勘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公司非车险风险查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评估各项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承保条件、厘定保险费率或协助被保险人进行防灾防损,以有效的降低承保风险、保证公司稳键经营,根据上级公司的业务管控规定,结合行业监管的规定,本着防风险、调结构、有效益、促发展、重服务的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查勘实施部门为各级承保部门。
第三条风险查勘分为保前风险查勘和防灾防损两部分。
第二章保前风险查勘
第四条保前风险查勘的目的是根据实地查勘情况确定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提出承保建议。
第五条由核保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查勘及查勘的内容,查勘执行人为核保人员,查勘后应填写风险查勘报告。
第六条查验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企业财产险、机器损坏险、建工险、安工险、利润损失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主要险种无论保额或赔偿限额大小,在首次承保前必须进行风险查勘。
(二)标的出险后续保时,必须进行风险查勘。
(三)财产险保额在5000万元以上,机损险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无论是否出险在续保时,必须进行风险查勘。
(四)续保时保险要素发生重大变更的,必须进行风险查勘。
(五)财产险工业类四级以上、仓储类危险品、特别危险品、普通类石油化工商店、液化石油汽供应站、日用杂品商店、废旧物资收购站、文化娱乐场所、加油站无论是否出险,续保时必须进行风险查勘。
(六)特殊标的物,如公路、桥梁、码头、电厂、输变电线路、通讯线路等必须进行风险查勘。除有详细的风险查勘报告外,还必须附有关材料;
(七)各险种核保细则中要求需要查勘的;
(八)核保人认为风险较高、必须进行现场查勘的。
第七条风险查勘时,须绘出被查勘标的平面图及周围环境图,对锅炉房、材料露天堆场、变电所、油库等在图上标出。对危险隐患、危险点、重点部位及它们危险的财产要用红笔做明显的标注。没有投保的财产,对它们所在的位置及价值要用蓝笔做明显的标注。
第八条查勘人员查勘后须填写“风险查勘报告”,对承保标的进行风险评估,将风险评估的综合性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在查勘报告的风险评估栏内,并提出承保建议。
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检查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
(二)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具体可行;
(三)安全工作人员素质和数量配备是否符合有关部门要求;
(四)值班制度、警卫制度等执行情况;
(五)各类防灾器材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效;
(六)各类建筑物有无违反安全的规定;
(七)有无处于危险中的而又要求保险的财产;
(八)有无必须整改的重大危险隐患。
第三章防灾防损
第九条承保后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险标的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潜在的风险提供整改建议,增强被保险人的抗灾救灾能力,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防灾防损检查的形式
(一)配合防灾部门进行检查。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在冬季和春季以及节日前后进行防火检查,配合防汛部门在洪汛季节对沿江地段、低洼地区以及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区域进行防汛检查。
(二)配合企业的主要部门进行系统性的防灾检查。
(三)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重点检查。
(四)单独对承保单位进行防灾防损检查。
第十一条防灾防损检查时应了解了解被保险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被保险单位的法人;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备;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保险标的地址;被保险财产的金额;各种安全制度的制订与执行情况;安全设施、器材的数量情况;生产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危险隐患和重点管理部门的情况;以往灾害事故记录;企业的生产情况等。
第十二条防灾防损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一)了解被保险单位对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法令、法规、条例和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被保险单位的安全机构设置、人员素质等情况。
(三)安全器材的配备、使用、保管、分布。
(四)厂区周围环境、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建筑物的建筑等级。
(五)安全组织的活动及专职、兼职人员培训情况。
(六)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和新旧程度。
(七)生产、生活用火和控制外来火种情况。
(八)仓储物资的存储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十)防汛措施、排水系统的布局。
(十一)防盗措施的落实。
(十二)对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管理部位和危险隐患。
(十三)在地震活动期,防震的组织、措施落实情况。
(十四)对本地区和特种企业的易发灾害事故进行针对性检查。
(十五)防雷电设备情况。
第十三条防灾防损检查时应以保额大、危险性大、赔款大、影响大的单位作为重点。
对被保险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要深入细致地检查。
防台风、防洪、防汛,应以沿海、沿河低洼地区和露堆财产作为重点。
第四章风险查勘细则
第十四条居民住宅检查要点
(一)房屋建筑。屋架、屋顶和墙壁是否用易燃建筑材料构成,如系捆绑、夹壁或木质建筑,要注意远离火源。
(二)炉灶烟囱。炉灶是否设于不易燃烧的墙壁一方。如设在木
板地上、通风的巷道内,就要注意防范。要防止炉灶附近乱堆柴草、碎纸和木屑,烟囱构造是否安全,与易燃墙壁有无接触,如有裂缝要及时建议修理;液化石油罐与炉架间隔不要太近,油罐不要暴晒。
(三)照明用电。电线装置是否保持一定的绝缘力,电线胶质有无脱落,电线有无错乱等。
(四)生活管理方面:防火注意得如何,如不要让小孩玩火,吸烟的烟头、火柴不要随便乱丢、水缸要经常储水等。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检查要点
公共场所是人群汇集的地方,如影剧院、商店、旅馆、人来人往,情况比较复杂,危险比较集中。这些地方是防火的重点对象之一。检查要点:
1、在防火设备方面,看太平门、楼梯和内外走道是否保持畅通,有无明显灯光标志,能否在短时间内将人群疏散、放映室、配电室、舞台、化装室等附近是否备有消防器材。
2、在安全制度方面,进出放映室有无一定的制度,是否有电工专门值班,放映、演出结束后是否有专人进行全面检查。营业场所方面,内部的工作环境、交通过道是否保持整洁
第十六条物资仓库检查要点
仓库是大量物资集中的地方,一旦遇险,损失巨大,应重点检查以下几点:
(一)建筑本身是否安全牢固,四周有无危险因素,库房内是否保持空气流通,有无太平门。
(二)物资堆放是否恰当,一般物资与危险物资是否分开堆放,库房内有无生产作业,库房外有无物资堆存。
(三)仓库管理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熟悉电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