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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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审查、验收时限
继49号令需进一步规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分类标准另行规定; 评价报告规范另行颁布; 专家库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甲级、乙级服务范围需进一步明确规定; 职业卫生专篇编写规范; 除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建 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 工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 情况确定。
49号令与原22号令的区别(续)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高毒 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石棉纤维粉尘、含游
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放射性因素:核设施、
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臵、工业探 伤机、油田测井装臵、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 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臵或场所;卫 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
49号令与原22号令的区别(续)
对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的职 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实行专家审查制度;
评价报告的形式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复杂程度确定。投资规模较大、职业病危害因
素复杂的应当编制评价报告书,其它项目可编制评
价报告表 ;
49号令与原22号令的区别(续)
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验收实行分级管理:
–福建省郊尾镇东湖石英厂共有务工农民146人。组织对89 人进行体检,46人被确诊为矽肺病例。年龄在22—50岁。
–湖南省新宁县卫生部门2003对51名采矿农民进行体检, 43人被确诊为矽肺病,检出率达84.3%,发病工龄最短4个 月,最小年龄26岁,目前已死亡8人。
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续)
职业病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突 出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3-97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50073-2001 GB5701-85
标准、规范(分级标准)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有毒作业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高温作业分级》 GB5044-85 GB12331-90 GB5748-86 GB/T4200-199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分类管理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赵容 E-mail:zhaorongbj@sina.com Tel:65017759 2006年8月30日
主要介绍内容
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模式
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要求
面临的挑战(续)
–弱势群体——妇女、儿童、农业劳动者职业病
危害问题突出
–劳动者流动使问题更为突出
多地点、多种类暴露 职业卫生服务严重短缺
– 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触目惊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 我国在现阶段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与 管理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职业病危害 因素控制或消除在建设项目投入使用之前,实 现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提高建设项目投产后 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防患于未然,从而保护 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
发病人数多:
– 2003年全国报告现患尘肺病人446,374例,累计发病589,741例, 死亡141,024例,估计还有60余万可疑尘肺病人。 – 各类职业病新发病例 1.6万/年
分布行业广:
– 超过30多个行业,以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 等最为严重
遗留的包袱重
从国外向国内转移的情况 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控制,新的职业病危害又不 断产
面临的挑战(续)
–职业病防治能力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
全国省级独立设臵的职业病防治机构12家,地市级 职业病防治机构56家,设有职业病专科的综合医院 共有61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有害化学品危害
新的化学品平均以每年1万5千种的速度在增加。职 业中毒发生的频率增加,2002年仅国家中毒控制中 心就接受和处理中毒事件5401起,而且重大中毒事 件发生的频数也增加。
《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 程序》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甲级)
审定标准》
我国现行职业卫生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法律制度
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与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制度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 职业病诊断鉴定与统计报告制度 工伤社会保险制度 ……
– 体检率低只有20—30%,尘肺的检出率高4.3% – 报告体系不健全,漏报率高 – 仅现患的尘肺病可能不少于100万人
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续)
用人单位对法律法规重视不够,用人单位尚未形成 自律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没 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劳动者健康保护的关系
–违法成本小、守法成本大的客观事实,企业违法的增加
的;
49号令与原22号令的区别(续)
分类管理模式:
(一)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进行审核、竣工验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进行前项规定的 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职业病 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评价要求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概念
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 证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 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可行性 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进行识别、分析,并将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 康的危害程度进行预测,对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 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 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并做出客观、真实的预 评价结论。
卫生部自2003年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评价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资质认证与
管理工作,即未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
单位不得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5]318号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
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
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职 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技术审查。
49号令与原22号令的区别(续)
竣工验收
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 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 。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方法》
超高频辐射 高频电磁场 工频电场 微波辐射 紫外辐射 高温 生产性噪声 手传振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煤矿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 体力工作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
拟增加20余种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方法
拟增加10种生物因素测定方法
标准、规范(卫生工程、空调)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16758-1997 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标准、规范(行业设计规范)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DL5053-1996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 DL/T5094-1999 《蒸气-燃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定》 DL/T5174-2003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9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 管理要求
49号令与原22号令的区别
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
原《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为一般和严重,
现《办法》修改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类: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严重 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 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 (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 危害进行分类;
–全国每年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 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 –因职业病致贫、因职业病返贫的情况大量存在
面临的挑战
–劳动用工和工伤保险制度在大部分乡镇企业、 中小企业得不到落实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 障
–职业病危害转移问题严重
发达地区向经济落后地区转移
从城市向农村转移
高温
生产性噪声 手传振动
激光辐射
微波辐射 紫外辐射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煤矿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 体力工作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
标准、规范(检验、检测 )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方法》
GBZ/T 160-2004
拟发布的检验、检测 标准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概念
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 证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 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竣工验 收前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 识别与分析,并将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 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对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 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 有效的防护对策,并做出客观、真实的控制效果 评价结论。
标准、规范(设计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Z1-2002
GB50187-93 GB50034-2004 GB/T50033-2001 GB12801-1991 GB5083-199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低温作业分级》 《冷水作Hale Waihona Puke Baidu分级》
GB /T3869-1997
GB/T14440-93 GB/T14439-93
标准、规范(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
标准、规范(个人防护)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
《小型工业企业建厂劳动卫生基本技术条件》
GB16910-1997
标准、规范(卫生防护距离)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1654〜11666-89、 GB18068 〜 18083-2000 主要规定了硫酸盐造纸厂、氯丁橡胶厂、黄磷厂、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聚氯乙烯树脂厂、铅蓄电 池厂、炼铁厂、焦化厂、烧结厂、硫酸厂、钙镁磷肥厂、 普通过磷酸钙厂、小型氮肥厂、水泥厂、硫化碱厂、油 漆厂、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塑料厂、炭素厂、内燃 机厂、汽车制造厂、石灰厂、石棉制品厂、肉类联合加 工厂、制胶厂、缫丝厂、制革厂、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 业企业(棉纺织厂、织布厂、毛巾厂、制钉厂、标准件 厂、专用汽车改装厂、拖拉机厂、汽轮机厂、机床制造 厂、钢丝绳厂、铁路机车车辆厂、风机厂、锻造厂、轧 钢厂、印刷厂、面粉厂、木器厂、型煤加工厂)等45类 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卫生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 工验收: (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 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50亿人民币以上 的建设项目; (二)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49号令与原22号令的区别(续)
严重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的设计审查
已出台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职业病分类目录 高毒物品目录 职业卫生标准
标准、规范(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粉尘 47种
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330种
9种 1种
修订拟发布的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化学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1-2002 GBZ2.2-2002
超高频辐射
高频电磁场 工频电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