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典当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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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典当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3-10-30

目录

1. 典当行业发展的现状 (2)

1.1. 发展概述 (2)

1.2. 典当基本类型及主要业务 (2)

1.2.1. 典当 (2)

1.2.2. 典当基本类型 (3)

1.2.3. 主要业务 (3)

1.3. 监管现状 (3)

1.4. 典当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4)

2.典当行业发展风险 (4)

2.1. 服务风险 (4)

2.2. 经营风险 (4)

2.3. 管理风险 (5)

3.典当行业发展趋势 (5)

3.1.布局更加合理 (5)

3.2.业务不断创新 (6)

3.3.实现规模经营 (6)

3.3.1. 集团控股形式 (6)

3.3.2. 连锁店形式 (6)

3.3.3. 成为上市公司 (7)

3.4.决策科学化和信息系统化 (7)

3.4.1. 决策科学化 (7)

3.4.2. 信息系统化 (7)

4. 杭州典当行业发展情况 (7)

4.1.发展概况 (7)

4.2.杭州部分典当行简介 (8)

4.2.1.杭州恒丰典当行 (8)

4.2.2.杭州国信典当行 (9)

4.2.3.杭州银通典当行 (9)

4.2.4.浙江中财典当行 (9)

4.2.5.萧山钱江典当行 (10)

自2001年8月8日《典当行管理办法》颁布实行以来,我国的典当业在规范法制的轨道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各方对典当行业良好的发展

预期,各种资本竞相涉足典当行业,这也为典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下面将对典当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以及杭州市典当行业的发展情况作一简单介绍。

1.典当行业发展的现状

1.1.发展概述

典当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典当行是抵押银行的前身,堪称现代金融业的鼻祖,在国外被称之为“第二银行”。在我国,典当业自产生以来,已经走过1600多个春秋。据史料记载,典当最早开始于南北朝时期,成熟于唐宋两朝,鼎盛于明清两代,衰落于清末民初。新中国成立后,典当业被政府逐步取缔,时间长达30多年。直到1987年12月,四川成都华茂典当行的诞生,标志着典当业在我国重新复出。随即,兴办典当行的大潮就遍及全国,其中浙江温州典当行发展最为迅速。近年来,由于国家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典当业发展很快。

从1987年典当业重新复出,到1996年,全国典当行已发展到3013家。1996年4月,央行发布了《典当行管理暂行规定》。此后,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这一规章对国内典当行进行了清理整顿,经过整顿后国内典当行减少到1304家。

到2001年底,我国有典当行(不包括分支机构)816家,其中国有企业占9.07%。集体企业占33.21%,私营企业占15.20%。股份制企业占39.34%,其他类型企业占3.19%。这一方面说明经过清理整顿,我国典当行的数量有所下降;同时说明不同资本纷纷投资典当业,股份制和私营资本成为一支重要的发展力量。

截至2002年12月底,全国共有典当行1154家,全行业注册资本总额75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1万余人。国内设有20家以上典当行的省会城市有10个,其中最多的要数海口和成都,两城市均为49家。

截止2003年4月底全国共有典当行1374家,分支机构34家,全行业注册资本总额95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13000余名。

1.2.典当基本类型及主要业务

1.2.1.典当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1.2.2.典当基本类型

(1)应急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如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这类当户以广大普通社会公众居多。

(2)投资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从事生产或经营,如做生意用钱、上项目调头寸等。这类当户通常是个体老板、一些中小企业。他们往往利用手中闲臵的物资、设备等,从典当行押取一定量的资金,然后投入到生产或经营中,将死物变成活钱,利用投融资的时间差,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3)消费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既不为应急也不为赚钱,而纯粹是为了满足某种生活消费,如出差典当些路费、旅游典当些零花钱。

1.2.3.主要业务

(1)传统业务。该类业务的当品主要是:金银珠宝首饰、古玩字画等能够保值增值、易于保管的物品。此类业务是目前大多数典当行主要经营的业务,办理时间一般都比较短,现场就可以办理完毕。

(2)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该业务以房地产为当品,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项新的典当业务,由于其数额较大,一般办理时间较长。

(3)证券典当业务。这是《典当行业管理办法》颁布后出现的新业务,主要以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为当品的业务,该项业务发展比较迅速。

(4)汽车典当业务。以汽车为当品的典当业务,由于汽车业的发展,该类业务发展很快。

1.3.监管现状

从1987年开始,典当业的监管先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2000年国家对典当行业监管体制进行重大改革,2000年6月16日,央行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典当行业监管职责交接的通知》,将原由央行监管的典当行作为特殊工商企业移交国家经贸委统一归口管理。央行将对典当业的行业政策、法规制订,典当行市场准入和退入,典当行日常业务监管以及对典当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的四项监管职责移交国家经贸委。2001年8月8日,国家经贸委正式出台了《典当行管理办法》,简化了审批程序,减少了典当行的审批环节,取消了股本结构限制,降低了典当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允许负债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所有这些大大拓展了典当业的发展空间。次后,典当业采取了实行《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制度,统一全国当票格式和续当凭证格式,并实行典当行年审制度等监管措施。

目前,典当行业主要的政策法规有:《典当行管理办法》、《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关于全国统一当票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关于典当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典当行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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